关东军的法西斯统治体制(5) 3 伪满行政机构的演变 由关东军炮制的伪满傀儡政权,在其存在的14年中,所谓“国体”以及行政机 构也发生了一些变化。大致可以分为两大时期若干阶段。 (1) 在“国体”方面,伪满成立初期,实行所谓“民本主义”的民主共和制, 元首称为“执政”。根据《组织法》( 伪满政权没有宪法,最高法律是《组织法》), 执政之下设伪国务院、立法院、监察院、法院和作为执政咨询机关的参议府。这种 体制在形式上效仿西方资产阶级国家和三权分立,并保持了中国所独有的监察权, 实行所谓“四权分立”。然而实际上这些机构都是虚伪的点缀,在很大程度上形同 虚设。 1934年3 月,伪满政体由共和制改为君主立宪制。根据新的伪《组织法》, “满洲帝国由皇帝统治之”,“皇帝的尊严神圣不可侵犯”,皇帝不负刑事责任, 在国务上实行无回答制,还拥有统帅权等等。这些与原《组织法》相比,明显增加 了封建专制色彩。按新《组织法》,伪国务总理改称为国务总理大臣,各部总长改 称为各部大臣,伪国务总理大臣是皇帝辅弼者,统辖各部大臣,并在认为必要时可 以停止或取消各部大臣的命令。原有四院一府继续保留,又增设了宫内府、尚书府、 侍从武官处,军事咨议院等机关。 (2) 随着伪满国体的改变,伪中央行政机关也不断调整。作为伪满政权最高行 政机关——伪国务院,在伪满成立时,下设有民政部、军政部、财政部、外交部、 实业部、交通部、司法部等7 个部。1933年初又增设伪文教部。1934年实行帝制时, 仍沿袭8 个部。1935年初将原直属于伪国务院的伪兴安总署改为专门处理蒙族事务 的伪蒙政部。 以实行帝制为契机,关东军着手在行政人事上进行了大手术。伪满成立时,为 了拉拢汉奸,关东军平衡各地区势力,使其各得其位。但这种格局并不利于关东军 推行的中央集权制。于是,1935年5 月,关东军对伪满从中央到地方的各重要职位 又进行大换血。伪国务总理大臣由死心塌地的汉奸张景惠接任,原辽吉两派汉奸巨 头臧式毅、熙洽被调离重要岗位,臧转任参议府议长,熙担任了毫无实权的伪宫内 府大臣。其他各部都相应做了很大变动。这次人事大调整使伪满政权更加傀儡化了。 1937年,为进一步加强法西斯殖民统治,日伪当局进行了所谓“行政大改革”, 5月8日伪满政府公布了《行政改革大纲》,6 月5 日,又发表了修改后的《组织法 》,同时公布了新的《国务院官制》、《国务院各部官制》和《省官制》、《兴安 省官制》、《新京特别市官制》等,从7 月1 日开始实施。 这次行政机构改组的宗旨,表面上是为实现伪满机构的“简素化”、“一元化”、 和“效率化”,特别要防止政治上的“分立化”;实际上是要进一步强化日本殖民 统治者对伪满各级政权机构的全面控制,使之日本化。为此,日本殖民统治者把目 标放在加强伪国务院对各部局的横的控制和对内外的纵的控制上,即加强伪总务厅 对伪满政权进行横的和纵的统辖权力,使总务长官更有效地总揽伪满的一切行政大 权。在政治与军事方面,为了加强对抗日力量的镇压和对人民的统治,对一些机构 也进行了调整、合并与加强,并协调军警与行政间的关系。在经济方面,为适应大 规模经济掠夺计划的推行,强化了经济机构对一些重要工业及农产品的统制职能。 此外,还强化了地方行政机构的职能,加强了中央与地方的联系。 这次机构改组的具体内容是:将伪国务院的原9 个部减为6 个部,即治安、民 生、司法等行政3 部和产业、经济、交通等经济3 部,将原来的实业部改为产业部, 财政部改为经济部,军政部改为治安部,取消民政部、文教部、外交部与蒙政部, 新设民生部,同时在伪国务院内设置内务、外务、兴安等3 个直属局和审计局。 此后,到太平洋战争爆发前,伪满的行政机构,还有一些小的变动,主要有: 1939年1 月设立直属于伪皇帝的军事咨议院;1940年6 月将产业部改为兴农部,7 月设立直属于伪皇帝的祭祀府。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伪满行政机构随着时局的变化, 又做过一些变动。主要有:1942年外务局再次升格为外交部;1943年4 月将治安部 改为军事部,警察业务移归总务厅所属的新设的警务总局,同时,恢复文教部;9 月设立了司法矫正局;1944年8 月在总务厅设立防空部;1945年3 月,民生部改为 厚生部,国民勤劳奉公局变为国民勤劳部等。 (3) 与伪满政体变更、中央机关改革相适应,地方伪政权机构也发生了变化, 伪满刚成立时,只有辽、吉、黑三省,1933年日军占领热河后增至4 省,此外,还 有兴安三个分省,北满特别区, 伪新京、哈尔滨两个特别市等。对于地方政权,关 东军确定的原则是,伪满政权实行高度中央集权统治,“不得擅政于地方”。为此, 在省级伪政权,开始即实行军、政、财分权,限制地方的“自立”倾向。但为笼络 汉奸,也采取了某些退让措施。主要是伪省长兼任伪中央某部总长。实际上,在伪 满初期,一些地方实力派仍然各霸一方。特别是吉林的熙洽拒绝将省库纳入伪国库, 还养私兵3000人,曾引起关东军的不安。 伪满实行帝制后,于1934年10月公布了新的《省官制》,原地方公署不再是地 方最高行政机关,而成了伪中央与县旗间的中间机关。一些地方实力派的伪省长之 职也被解除,并将省细分化,即将原4 省划分为14省,以关东军信任的汉奸充任省 长。通过新省制,伪满加强了中央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