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剿抗日武装第3期(3) (3) 治标、治本、宣抚、思想工作并行。 伪满的《三年治安肃正计划纲要》规定:“以剿灭既存匪贼的治标工作为首位, 并行以普及贯彻建国精神的宣传宣抚和警防镇压共产主义、反满抗日及其他不良思 想的政治工作,以及通过适当施政,来分离匪民,控制和稳定民心的治本工作。” 《满洲国警察史》第300 页。 所谓治标工作,就是由日伪军警对以抗联为主的抗日武装进行武力讨伐,由日 本关东军和伪军政部(1937年7 月1 日改为治安部)组织进行。 所谓治本工作,是与治标工作相配合的各项工作。其目的有两个方面:一是妄 图彻底切断抗日武装的粮食、物资、武器、弹药和军事情报的来源,使之陷于困境, 如建立集团部落,划定无人区,收缴民间枪支等;二是最大限度地为日伪军警防止 抗日武装的袭击和对抗日武装进行讨伐创造有利条件,如加强警备公路建设和通信 网络等。治本工作,主要有以下各项。 第一, 建立“集团部落”。治本工作的核心是建立“集团部落”,切断群众与 抗日武装的联系,即所谓“匪民分离”。其具体做法是,强迫散居山林峡谷的群众, 集中到日伪军警监视范围内的开阔地区,建立“集团部落”。 每个部落中心都设有警察派出所,配备有10人以上的武装警察,对群众进行监 控。有的重要部落还驻有日本守备队。 部落中的18~40岁的男子,都被强迫编为自卫团,受军事训练,拿着棒子站岗 放哨。实行严格的保甲连坐制度,一家出事,十家连坐。12岁以上,不分男女都发 给居民证、通行证、购买携带物品许可证,出入大门必须持有这些证件。 集团部落,实际上是变相的集中营。 第二, 划定无人区。与建立集团部落同步进行的是划定无人区。无人区规定为 “匪区”。无人区划定之后,无人区内的居民必须在限定的期限之内搬到指定地点, 建立集团部落。逾期不搬或未搬完者,房屋、物件一律烧毁。以后凡进入无人区者, 必须持有规定的证件,否则一律以“匪”论处。 第三, 建设警备公路。警备公路与一般公路不同,它是专门为所谓“治安肃正 工作”来修建的。警备公路大体分为三种:①联系县城及日伪军警驻地的公路,主 要是为了便于日伪警备机关的联系;②由省、县或日伪军警驻地通向抗日武装根据 地或抗日武装活动频繁地区的公路,主要是为了便于“讨伐”;③联系警防所(设 于由集团部落接近抗日武装根据地及其通路的无人区,由50~200 名伪警组成) 及 防卫(集团)部落的公路,主要为了便于警防所及防卫部落之间与警备本部之间互 相联系,互相支援。 “治安肃正三年计划”制订之后,鉴于抗日武装基本上活动在交通不便的地区, 为了便于“讨伐”,急需整备警备公路。因此,与“治安肃正三年计划”相适应, 制订了“警备公路三年计划”,工程预算总额为18724 万元,1936年新建公路35665 公里,1937年新建56825 公里,1938年新建25223 公里,三年合计新建警备公路117713 公里。 第四, 建设警备通信网。日伪军警的通信设备有三种:有线通信、无线通信和 信鸽。 有线通信(警备电话), 线路分为干线和支线。干线为中央机关与省、省与县 和县与县之间互相联系的线路;支线为县与警察署与分驻所之间互相联系的线路。 三年计划期间,先后由民政部警务司拨款总额为1663397 元,新建线路10121 公里。 无线通信,1935 年以前,伪满共有无线电台68台,报务员75名。1936~1939年 新增电台114 台,报务员184 名。电台多数为固定电台,也在讨伐部队中配备有少 数随身携带的移动电台。固定电台,除配备在伪中央机关、省政府、县政府外,有 些国境警察队、海边警察队,森林警察队和一些“治安肃正”办事处、警察署,也 逐步配备了无线电台。 信鸽,1935 年开始使用,当年从日本购进信鸽300 只。1936年增加1440只,1937 年增加960 只,1938年增加1200只。主要配备国境警察队、森林警察队和警防所。 第五, 收缴民间枪支。这一措施主要目的是防止枪支、弹药流入抗日武装手中, 同时还可以用来武装日伪的群众性武装团体。例如1937年拨给三江省1 万支洋炮。 用来装备集团部落的自卫团。后来又拨给日本开拓团步枪2 万支。短枪发给伪警察 和部分伪军,总数不下3 万支。 收缴民间枪支,从1933年即已开始,到1935年末已收缴98万支。1936~1938年 又收缴了79万支。到1940年共收缴205 万支,包括各种枪支。以1938年为例,在收 缴的22万多枪支中,步枪16386 支,短枪6583支,自动短枪53支,轻机枪27挺,重 机枪5 挺,猎枪96支,洋炮198089支。 第六, 铁路、公路两侧禁止种植高棵作物。日伪为了防止抗日武装利用铁路两 侧高粮、包米等高棵作物,袭击火车,1933年开始禁止在铁路两侧各500 米之内种 植高棵作物。后来又鉴于抗日武装经常在公路上袭击日伪汽车,1935年又规定在 “国道”和警备公路两侧各200 米内禁止种植高棵作物。由于农民的强烈反对,不 得已于1937年将公路两侧的禁种范围由200 米减到100 ~50米;1938年将铁路两侧 的禁种范围由500 米减到400 ~200 米。 治本工作的其他有关措施如保甲制度,自卫团等,在集团部落中都有所涉及, 不再详述。 所谓宣抚工作,就是由宣抚小委员会, 通过广播、电影、讲演等手段,进行 “建国精神”、“王道乐土”、“日满亲善”、“一德一心”, 以及“通匪”、 “纵匪”、“窝匪”、“济匪”、“反满抗日者要受到严厉制裁”等反动宣传和恐 吓活动,并通过医疗、救助等手段,施以小惠,恩威并用,妄图笼络民心,控制群 众,从思想上切断群众与抗日武装的联系。从这个意义上看,也是一种“治本工作”。 但日伪一般不把它包括在“治本工作”之内、而是单列一项。 所谓思想工作,主要是镇压共产党和一切反满抗日的“不法思想团体”及个人。 这项工作在关东宪兵队的统一指挥下,由日伪宪兵和警察进行侦察、逮捕、刑讯、 审判和处置。 三东边道“独立大讨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