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命第400号指示(1) 为了防止事件扩大,应避免进一步行使武力。 杉山元对闲院宫的这项命令不以为然,于7 月8 日下午与武藤章、永津佐比重 两个课长密商,就紧急派出以3 个师团和18个航空中队为骨干的兵力前往中国参战, 取得了一致意见。接着,杉山元又收到关东军司令官植田谦吉和日本朝鲜驻屯军司 令官小矶国昭两个大将的请战报告,连声夸奖这两个大将请战电报来得正是时候。 原来,关东军司令官植田谦吉8 日早晨一接到发生“七·七事变”的报告,就 情不自禁地拍案叫好。植田在关东军作战会议上分析形势时,认为“目前北方是安 全的,所以乘此时机应对冀察给予一击”。植田命令“独立混成第1 、第11旅团主 力及空军部队一部做好立即出动准备”,随时准备听令开赴华北作战。植田谦吉又 以关东军司令官名义发表对华北局势的声明,表示对“卢沟桥事件”“保持极大关 心和坚定决心,严密注视着事态的发展”。植田还派关东军高级参谋田中隆吉和 NFDF9 政信到天津会见日本在天津部队“中国驻屯军”司令田代皖一郎,要求关 东军和“中国驻屯军”联合向日本当局提出扩大侵华战争的意见。NFDF9 政信 还专门来到卢沟桥会见牟田口廉也,煽动说:“关东军支持你们,彻底地扩大下去 ( 干) 吧! ”关东军司令官植田向侵略华北的日本军队煽动一番后,又向日军参谋 总长闲院宫载仁亲王发出要求扩大侵华战争的电报。植田于7 月8 日晚8 时10分就 华北事件发表声明说:“兹因暴戾之中国第29军挑战,华北发生事端,关东军正以 极大关心及重大决心,密切注视本事件之发展。”植田还不放心,又派关东军副参 谋长今村均少将和富永恭次大佐、田中隆吉中佐乘飞机到东京,向参谋总长闲院宫、 陆军大臣杉山元陈述意见,促使日本中央当局早下决断。杉山元刚接见完关东军副 参谋长今村均,又接到日本驻朝鲜军队司令官小矶国昭的电报。小矶声称,“由于 华北事件之爆发,已令第20师团之一部采取随时出动的态势”,强调应该“利用这 一事件推行治理中国的雄图”。杉山元得到关东军和日本驻朝鲜军队司令官的支持, 便在7 月8 日深夜下令,让京都以西各师团将于7 月10日退伍的步兵部队两年兵延 期退伍,仅此一举,就使4 万名经验丰富的老兵留在日本陆军里,他们几乎全部被 派往中国战场作战。杉山元为尽快扩大侵华战争,指示作战课拟定了充满欺骗之辞 的时局处理方案: 力求事变限定于平津地区并迅速确保该地区。这是以此谋求其安定的方针。为 此,应根据事变不扩大方针行事。中国方面若对我军采取挑衅态度,则应向中国驻 屯军增派必要之兵力,将与我敌对之中国军队逐出平津一带。外交交涉亦以此方针 为准则。即使抗日战争波及华中、华南,陆军仍以不向华中、华南派兵为原则,但 必要时可出兵青岛,保护我侨民及权益。 7 月9 日清晨,陆军省开会讨论“华北时局处理方案”时,军事课课长田中新 一大佐提出“彻底”的解决问题意见说:“此时,为了彻底铲除祸根,是否以《梅 津—何应钦协定》援用于第29军,或使中国军队撤退到离永定河20华里以外的地区 ?”作战课课长武藤章也同意田中新一的意见,按照已设置冀察、冀东政权的同一想 法,再设置邻接伪满洲国的缓冲地带。杉山元带着这些意见出席7 月9 日上午8 时 50分开始的临时重要阁僚会议,他提出强硬意见,要求正式派兵:“要继续交涉, 但目前中国军队的真意不明,而且自事件发生以来,不法射击不断,是一种无信不 逊的态度,尤其从第29军的兵力和抗日态度来看,不如在此时派出适当的兵力,亦 即从国内抽调3 个师团派遣到现地。”日本首相近卫文提出疑问说:“假若因为日 本增兵引起支那全面抵抗,又怎么办? ”杉山元不屑地说:“支那人向来一盘散沙, 南京国民政府势力只能达到沿岸几省,华北、西北、西南各省皆不服中央政府指挥。 这批地方政府长官,只求保护自己的地盘,只会口头上空喊,真的打起来,他 们才不干呢!”内务大臣马场瑛一抖着花白胡子质问:“既然如此,宋哲元何以不 肯与我们合作,偏要向皇军挑衅呢? ”杉山元一下子被问住了,随即以无赖手段胡 说道:“不是宋哲元不同我们合作,而是我们不要他!”马场瑛一连连摇头追问说 : “如果支那人全面起来抵抗,又会怎么样呢? ”杉山元大言不惭地吹牛道: “支那人真的敢打,最多三个月就全部解决了!”大部分阁僚都认为杉山元说话水 分太大,现在就从国内派兵的时机还不到。恰在此时,得到北平特务机关长松井太 久郎和秦德纯达成协议的消息,杉山元的派兵方案就被暂时搁置起来了。杉山元并 不死心,又在紧接着于11时举行的五相( 首相、外相、陆相、海相、藏相) 会议上 大肆活动,使会议通过了所谓“不扩大方针”,提出“日本政府的解决方针是:中 国军队撤退,处罚事件负责人,中国方面道歉以及对今后做出保证”。于是,日军 参谋次长今井清根据内阁会议精神,7 月9 日夜将《关于卢沟桥事件的对华交涉方 针》电示华北驻屯军: 关于解决卢沟桥事件的对华交涉方针昭和12年(1937 年)7月9 日次长致天津军 参谋长为解决卢沟桥事件,此时应避免触及政治问题,大致提出以下要求,使冀察 方面在最短时间内予以承认并付诸实施。一、停止中国军队在卢沟桥附近、永定河 左岸之驻扎。二、对将来做出必要之保证。三、处罚直接责任者。四、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