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警犬基地食堂的“昆明厅”包间中,人声鼎沸,热闹非凡。 约翰. 克林上校带着几个身穿灰色美军制服的参谋坐在红木桌子的一侧,另 外半边是穿着橄榄绿军装的武警总部和警犬基地的领导,陈志海代表武警总部, 白正林代表警犬基地,两人商量半天,挑了几个能喝的参谋干事,狼一样的围住 美军K9大队灌酒。 K9大队的军官们也不含糊,个个来着不拒,一个劲伸着大拇指,连声说“GOOD! GOOD!”,说中国的茅台酒比我们的“XO”好喝! 白正林在接风宴会上才有时间细细打量约翰. 克林,这是一个典型的美国西 部男人,身上流淌着奔放豪迈的游牧血液,大口喝酒大块吃肉,一斤茅台下肚后 神采飞扬,大笑着用美国式的礼仪和中国警官们碰杯,丝毫未显露醉态。英文翻 译说,约翰. 克林在美军中享有“白狼”的称号,带犬参加过几次重大的国际局 部战争,实战经验相当丰富。 还有一个人引起了白正林的注意。在约翰. 克林的左手边坐着一名不太爱讲 话的中年人,身材强壮,比其他军官看上去都结实,一头棕色卷发下,深陷的眼 窝里面两只灰色眸子炯炯有神,闪烁着冷酷的光芒,棱角分明的美利坚人种脸颊 上有一道长长的刀疤,贯穿了左眼,一直延伸到额发间才消失,显得极为狰狞。 白正林还注意到一个细节,这家伙左手小拇指不见了,只剩下四个手指。他 右手端着酒杯,低头一口一口喝着酒,除非是有人来敬酒,他才会下意识地抬抬 头,很长时间中,由于过度低调和沉默,他被频频敬酒的中国警官们忽视了。 白正林总以为,非常人会有非常人的举动,这位老兄怎么看都不像是常人, 约翰. 克林在介绍他的时候只是淡淡的说了句K9大队参谋乔. 诺曼,并无过多介 绍。别看这位参谋不说话,约翰. 克林却经常和他用眼神交流,时不时还“过过 电”,这一切哪瞒得住侦察兵出身的白正林。 白正林的心中隐隐涌现出一种不安的感觉。这个美国军官冷静沉默得令人恐 惧,从他身上散出一种无形的力量,很多年前白正林在战场上曾感到过这种力量 的存在。 这种力量的名字叫杀气。 他的存在,让白正林有了威胁感,尽管这是一次友好的国际访问,但是他不 敢掉以轻心,他深知知己知彼,百胜不殆的古训。 利用宴会的空挡,白正林悄悄把还在和美军拼酒的机要科赵参谋拉到一边说, 去查查那个脸上有疤的军官底细。赵参谋心领神会,得令后立刻借口去洗手间的 机会从宴会上消失了。 等赵参谋回到“昆明厅”时宴会已经散了,他又马不停蹄地跑向办公大楼, 结果在林荫路上遇到了正在打电话的白正林。 白正林刚刚安顿好陈志海和K9大队的住处,刚接到儿子的电话,他摆摆手, 示意赵参谋先回办公室。看到赵参谋渐渐远去的身影,他问白歌,“你详细说说 经过吧?” 白歌将战歌的变化一五一十告诉了父亲。 白正林的眉毛越皱越紧,问,“你有没有打过犬?” “没有打它啊。” “没打它?你只是骂它它也听不懂啊?”白正林有些恼怒,“我听说你们执 行任务那次的事了,特警基地的邱鹰是不是还在医院躺着呢?那小伙子以前是我 的学生,就这么躺下了?” 白歌沉默了,出于对父亲的畏惧,他一直没有敢把这件事说出来。 “你不说我就不知道了吗?”白正林越说越来气,“养犬的把犬给养跑了, 还迷迷糊糊地撞到战场上,犬看见手雷以为是骨头!你是干什么吃的?” “连条犬都带不好,你还能干好什么事?”白正林从兜里掏出烟来点燃。 “爸。”白歌小心翼翼地回答,“我想起来了,我踹过它一脚,当邱中队长 受伤后,我心中着急就踹了它一脚。” 白正林猛吸一口烟,“你啊!你犯了原则性错误了!‘战歌’会有这么大的 变化,起因就是你那一脚!” -------- 梦远书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