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 4月15日领袖关于被分割的德国北部和南部地区指挥关系的命令
领袖在4 月15日签署了下面的原则性命令:
“鉴于德国中部地区的陆上联系业已中断,我命令:
一、在我不能亲自前往的被分割地区,整个军事行动由我指定的总司令实施指
挥。国防军三军种、各种阵线、后备军、武装党卫队、警察和其他组织在该地区的
一切力量,均归该总司令指挥。
二、如果我在与外界中断了联系的南部地区,那么将指定邓尼茨他在二次大战
中曾任德国潜艇部队司令、海军总司令、帝国总统等要职,是潜艇战的专家,著有
《二次大战中的德国潜艇》等书。海军元帅作为北部地区总司令。届时将给他设立
一个尽可能小型精干的陆军总参谋部( 参谋长金策尔中将) ,作为他的指挥参谋部。
归他指挥的有:
1 、负责东线指挥事务的魏克塞尔集团军群总司令;
2 、负责西线指挥事务的西北线总司令;
3 、驻丹麦国防军司令;
4 、驻挪威国防军司令;
5 、‘帝国’航空队总司令。他负责指挥该地区使用的空军兵力。
三、如果我在与外界中断了联系的北部地区,那么,将指定凯塞林元帅作为南
部地区总司令。归他指挥的有:
1 、负责东线作战的南方集团军群总司令和中央集团军群总司令;
2 、负责整个西线指挥的G 集团军群总司令;
3 、东南线总司令;
4 、西南线总司令;
5 、第6 航空队总司令。他负责指挥该地区使用的空军兵力。
四、在第二和第三条中为被分割的地区指定的总司令即北部地区总司令和南部
地区总司令。、在我的命令和决定由于通信方面的原因,通过无线电也无法及时传
达到他们那里时,可独立处理其地区内的整个防御事务。他们亲自对我负责:在被
分割地区的帝国最高防务特派员的密切配合下,彻底地挖掘出全部战争潜力。另外,
一俟通信联络状况允许,就仍然由我以迄今所使用的方法统一指挥作战行动,仍然
有责任经常向我报告情况。
空军总司令部和作为武装党卫队部队勤务长官的党卫队帝国司令,应在通信技
术允许的情况下及时参与作出各种决定。
五、此外,暂时被分割地区的总司令还可使用1945年4 月11日命令中规定的补
给、运输、通信、装备部门的下属机构( 参见国防军统帅部/国防军指挥参谋部/
组织处、军务处1945年第003511号机密文件) 。
六、应根据国防军统帅部参谋长945 年4 月12日关于建立下属机构的规定(1945
年第88801 号绝密文件说明II) ,与国防军通信勤务主任普劳恩通信兵上将进行协
商,尽快为被分割
地区的预定的总司令筹建司令部。
七、被分别地区的总司令只有在接到我的特别命令后才可开始工作。在特别命
令中,还将确定各个集团军与各集团军群的隶属关系。
八、我将为被分割地区任命1 位帝国最高防务特派员,统一领导党和国家的所
有办事机关。帝国最高防务特派员应与被分割地区的总司令密切合作。
九、实施细则由国防军统帅部参谋长颁发。”
海军总司令接到了下面的补充命令:
我委托海军总司令,德国中部的陆上联系一旦中断,就立即准备竭尽一切人力、
物力防守北部地区。我授权于他:为了实现此目的,可以给该地区的国家、党和国
防军的所有部门下达必要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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