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大巴掌” 刘友德 “一把手”这个词,使用频率极高,我却想不出它的出处。我只知道,门或抽 屉上装的拉手叫“把手”,板车有两个供拉或扶的“把手”,李玉和夸女儿铁梅能 干是“里里外外一把手”,西洋乐队有“第一小提琴手”,绿林好汉排座次有“第 一把交椅”,就是不知道“一把手”取喻何事何物。以上全是闲话。反正大家都明 白,“一把手”即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第一号领导人。 在有些地方、部门和单位,“一把手”成了独臂擎天的巨人,或者是一掌遮天 的超级大佬。后者可仿粤语“大耳窿”称之为“大巴掌”。一些心术不正、权迷心 窍的干部急欲成为一把手、大巴掌。所以,副职雇凶谋害正职已不再是新闻。“一 把手”为何有那么大吸引力,使一些人不惜铤而走险?只因为在“一把手”成为 “大巴掌”的地方,其位其人可以从心所欲不惧矩,独断专行,结党营私,财源广 进。 如何管好“一把手”,防止他们变成“大巴掌”,已成为反腐败斗争中的紧迫 课题。对于这一点,湛江特大走私受贿案为我们敲响了最沉重的警钟。湛江市委原 书记陈同庆一掌遮天的表现,不仅是“什么人都敢用”。一个包工头行了贿摇身一 变就成了市建委主任;一个初中文化的农民硬是被他封作中美合资大公司的董事长 (此人使公司负债7.2亿而倒闭,不知跑到哪里去了)。湛江海关原关长曹秀康一掌 遮天,竟由他的情妇与走私犯们拟定人事安排计划,交党组会照计行事。湛江此次 涉案的罪犯还有边防、商检、港务等部门一串“一把手”。没有这么多“一把手” 互相配合并诱逼下属干部与他们“保持一致”,怎么可能导致国门洞开?新华社6月 7日所发此案通稿《权钱交易法不容》及次日所发海关总署汲取此案教训的报道,都 郑重提出了如何对“一把手”实施有效监督的问题。有权威的材料表明,当今震动 全国的腐败大案,绝大多数系一把手所为。这种普遍性、规律性明白无误地告诉我 们,其中必有某些制度性的阔失在起腐蚀、陷落之类坏作用。 我们天天在讲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为什么“一把手”专权 的老毛病不仅没有革除没有收敛,反而在发展在蔓延呈“扩大化”之势,以致“一 把手”卖官鬻爵之类极端丑恶案件一例接一例? “大巴掌”专权无非集权、越权、揽权、擅权。在党内,某些领导干部成了特 殊党员,谁敢平起平坐对他们提意见?在党委会上,某些一把手成了特殊委员,惯 于一锤定音,一票顶一百票,俨然“龙头大哥”。党内民主都谈不上,逞论其他民 主制度的约束作用?政企分开、党政分开讲了许多年,某些一把手却管得越来越宽, 连项目开发、工程发包这类本应由专家论证、评审的经济事务,也要撇开大伙“亲 自抓”、“定盘子”。这样一些“大巴掌”借口的是加强党的领导,但加强党的领 导,肯定不是加强党委(党组卜把手个人的“领导”,肯定不应违背依法治国的原 则,将个人凌驾于组织与法律之上。 在“大巴掌”当道的地方,必然搞顺昌逆亡,必然吏治腐败,鼠辈得志。用什 么制约他们,降服他们?最有效办法之一是坚持群众公认的原则和制度。如果说一 把手可以在会议规则、办事程序等方面玩同级组织各部门于股掌,却不可能“摆平” 所有的群众;如果说群众不一定能认同出类拔萃的新人和勇于开拓前进的改革者, 但他们一定会抵制那些劣迹斑斑的贪官污吏。事实上,“大巴掌”们能够卖官鬻爵, 就是因为那里选拔干部没有真正实行群众公认的原则,所谓民主推荐、民主评议不 过是哄人的把戏,事实上,陈同庆、曹秀康及王新康(最近判刑的独揽干部任免大 权广收贿赂的河南滑县原县委书记)们的败露,正是群众纷纷向上边举报的结果。 坚持“群众公认”,谁也不可能一掌遮天。怕的是,“九众公认”只是说说而 已。而要把“群众公认”的原则落到实处,贯彻于干部考察、任命、评议、鸳黜的 全过程,我们还有大量工作要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