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法庭书记站起来,把案牍放到坎贝尔桌面,容齐风检察官到法官把档案翻了几 翻,点点头,就站起来宣读检控内容。 “被告丰伊健,33岁,国际投资交易银行贷款部总经理。被控在1999年12月至 2000年6 月间,串同第二被告艾袁淑讹骗国际投资交易银行二亿五千万元。被告利 用职权和银行的信任,与其他在逃疑犯,以空壳公司伪造文件,虚报不存在的商业 交易,在半年内指示第二被告把二亿五千万元分三次拨入在逃人士户口。本案罪行 严重,严重地损害了本地银行的国际声誉和运作。被告手法缜密,深谋远虑,影响 重大。律政司认为案件影响到香港这个国际都会的声誉,为了维护香港得来不易的 商业地位,为了公众利益和公平原则,引用律政司酌情权力,对第二被告施以特赦, 转为污点证人,指证被告策划指挥犯罪经过。 律政司代表香港政府控告被告以下罪行:“一、以不诚实行为连同其他在逃人 士,非法盗取国际投资交易银行二亿五千万元。二、串同劳动保险人士,伪造文件, 以不存在的商业交易欺骗上述机构。三、收取一千二百万贿款,作为协助在逃人士 申请二亿五千万元信贷的报酬。四、教唆、诱惑其他人士犯罪,妨碍司法公正。五、 以虚假资料成立公司,有计划地进行商韭犯罪行为。六、制造虚假账册,欺骗香港 银行监察联会。七、涉嫌散布谣言,刑事恐吓诽谤社会知名人士……” 制造虚假账册,企图欺骗香港银行监察联会?涉嫌散布谣言,刑事恐吓诽谤社 会知名人士?这是怎样想出来的搞七捻三控罪!怎样指证?如何证实?石勒不由自 主地摇头苦笑。这些检察官永远摆脱不了律师这一行的爱贪便宜。喜钻空子的通性。 不管是否架床叠屋、违背常理,只要能惹人注目、哗众取宠,就会挖空心思舞 弄文字游戏,玩弄嘴皮子的功夫。 高级督察斜瞥被告席上的丰伊健一眼,这家伙木然地坐在椅子上,嘴唇抿得紧 紧的,心无旁惊地盯着坎贝尔法官脸7L,仿佛听不见检察官正在高声宣读足以叫他 终老监牢的六宗罪内容。 石勒记得,当他带领部属,在深夜零时去到高级住宅区拘捕被告的时候,这家 伙像那些经验丰富的犯罪专家,在这种情况下还能冷静地安慰家人,聆听督察宣读 搜查令。一直去到了警局,接受盘问录口供的整个过程里,那双炯炯生光的眼睛一 直没有离开督察的脸孔。 督察曾经因为这对眼睛里的那股诚恳,正直目光而怀疑手里的证据;曾经一次 又一次说服自己相信被告的自辩。也许这家伙真的对所有的指控一无所知。也许有 人在设局陷害他。 可是,单凭这对眼睛,被告没办法挽救自己,没办法解释那一系列的文件、签 名和他与污点证人的暖昧关系。 证明确凿!当督察完成结案报告的时候,他想起这一行里对犯罪老手的描述: 这些坏蛋达到炉火纯青的境界,连眼睛都会做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