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11月15日下午,湖西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召开了刘历文命案的第一次案情讨论 会。由于该案发生于玉湖路327 号公寓楼,所以就命名为玉湖路杀人案。 首先,由法医及刑侦实验室的工作人员介绍了他们的检查结果。 死者血液及尸斑均呈鲜红色,内脏器官表现窒息现象,如内脏淤血,肺水肿皆 可见,但胃内壁底部未见丝毫的粘膜肿胀与腐蚀。血液中已检出氰化物,然而胃内 容物中氰化物含量极低。此外,血液中未查出任何种类的安眠药及麻醉药,也未检 出酒精成分。 胃肠道内容物的分析表明,死者死亡时间在饭后两个半小时左右。也就是说, 死者应该是在下午6 点至7 点用了晚膳,8 点半至9 点半之间死亡。 死者家中出现的大量指纹经查验均属于死者及其妻子司马玉茹,未见其他人的 指纹。即使是在用来捆绑死者手脚的胶带上也未发现任何指纹。因此,可以判断凶 手一定是戴着手套作案,或者是在作案后将其指纹抹去。 司马玉茹所述从死者口腔里掏出的一团湿漉漉的棉布里已查出较高浓度的氰化 钾。 对银行方面的调查显示,死者家中丢失的存折上的18万元至今未被取走。由此 可见,倘若凶犯不是司马玉茹,则该凶犯可能并不知道存折的密码。 有关人员将基本情况介绍完毕后,大家进行了充分的讨论,最后形成以下几点 共识。 首先是关于杀人方式。 刘历文死于氰化钾中毒已经不容置疑。但是根据法医检验的结果,死者的胃内 壁底部并没有见到丝毫的粘膜肿胀与腐蚀,而在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口服氰化钾, 理应出现某种程度的胃粘膜肿胀与腐蚀。况且,虽然死者血液中已检出氰化物,然 而在其胃内容物中氰化物含量极低。以上情况表明,死者并非是死于口服氰化钾。 根据死者妻子的供述,当她第一个进入第一现场时,发现死者口腔内塞满了湿漉漉 的棉布,以至于死者的嘴巴张得很大。而根据刑侦实验室的检验,那棉布中含有较 高浓度的氰化钾。因此,基本上可以推定,凶手是用浸透了氰化钾溶液的棉布塞入 死者口腔,以至于氰化钾通过口腔粘膜吸收的方式进入死者血液从而致死。 至于凶手为什么将受害人结结实实地捆绑在床上,这一点还是可以加以合理解 释的。倘若凶手想要知道银行存折的密码,就必须对受害人进行威胁与拷问,而将 受害人捆绑起来是比较便于拷问的。可是,凶手为什么要用浸透氰化钾溶液的棉布 塞入口中这种奇特的方式杀人呢?如果用刀割断受害人的动脉或者是用绳索将受害 人勒死岂不是更加省事?难道是凶手不想见到血,或者是其他什么不为人知的原由? 第二个问题就是关于犯罪嫌疑人。 根据死者妻子的供述以及近日向死者同事、朋友及邻居们了解的情况,死者的 唯一缺点就是好色,而对待周围人一向都是很友好的,从未听说过有什么仇人。因 此,仇杀的可能性似乎可以排除。 那么,谋财害命的可能性呢?由于死者平时不太节俭,因此家中仅仅有18万元 的存款,而且又是都存在银行里。据司马玉茹说,家里的现金不多,大概也只有一 千余元。另外,家里也从来没有什么诸如古董、字画之类值钱的东西。在这种情况 下,理应不会发生有预谋的抢劫。因为,既然没有大量的现金以及任何值钱的东西, 而银行存折又未必能提现,劫贼为什么要冒着杀人的风险去抢那区区一千多元现金 呢? 倘若不是有预谋的抢劫,会不会是偶发性的抢劫呢?比如说,由于门户不紧, 某个流窜犯随机性地进入作案。但是,既然刘历文懂得些拳脚,又怎么会束手就擒 呢?可是,倘若那流窜犯手中有枪,就算刘历文懂得些拳脚又有什么用呢?所以, 至今尚不能完全排除流窜抢劫的可能性。 警方亦曾向邻居们询问过,当晚是否看到过或是听到什么陌生人进出刘历文的 公寓,但没有获得任何有价值的信息。据邻居们说,该公寓楼虽然也有几个物业管 理人员,但是其管理非常松懈。每日白天还有两个保安装模作样地在楼下溜达溜达, 而晚上就只有一个老头住在门房里,但大多数时候他也只是看看电视而已,至于有 什么人进出大楼,他根本就不管。既然如此,他又如何能知道有没有什么陌生人来 过呢? 最后的可能就是情杀了。 与刘历文有关联的共有三个女人。 第一个是鸿信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仓库保管员王潇萍。据调查,她于两年前曾 与刘历文有过一段风流史,但很快就断了。现在她早已嫁人生子,理应没有任何理 由作案。 第二个女人是胡玉明。据调查,胡玉明前年夏天毕业于河西大学化学系,应聘 到本市的鸿信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情报信息部工作。胡玉明漂亮,活泼,思维敏捷, 是个很讨人喜欢的女孩儿。在公司里,追求她的年轻男人很多,其中有两个硕士生、 还有一个博士生,但她全都不曾看上。不知怎么的,她近半个月来却似乎对刘历文 有些意思。据公司里的人说,近来,她一有空就和刘历文在一起交头接耳,似乎非 常亲密的样子;下班后也经常一起出去吃饭或是去酒吧之类的地方,那不是谈恋爱 又是什么呢?但是至今为止,他们俩究竟是否发展到两性关系,谁也说不清楚。刘 历文既没有大学学历,又没有什么财产,人长得也不好看,况且还是个有妇之夫。 对于此,公司里的人议论纷纷。大多数人认为,或许是由于刘历文特花心,因而有 一套过硬的泡妞功夫吧。也有人认为,虽然刘历文长相不怎么样,但说不定他的床 上功夫或有过人之处也未可知呢!总之,刘历文的花心以及他追女人的韧性是人所 尽知的。 根据刘历文与胡玉明双方条件的对比,女方已占绝对优势,况且追求她的优秀 男人比比皆是。因此,即使说他们俩之间有暧昧关系,那也必定是男方占绝对主动。 既然如此,胡玉明因三角恋爱而杀死刘历文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况且,她一个弱女 子,又怎么可能轻易地将一个大男人捆绑在床上呢? 警方也曾找胡玉明询问,她已经承认与刘历文的关系比较密切,但也只不过是 相互有好感、经常在一起聊天的好朋友而已,根本不存在两性之间的暧昧关系。她 还说,她是一个未婚的年轻女孩儿,而刘历文却是一个有妇之夫,她自己总不至于 如此糊涂、拿自己的声誉开玩笑吧。后来警方又问及11月13号晚上她的行踪,她表 现得很平静,她说,下班后她就回到位于淮河路香槟花园自己租住的公寓去了。由 于当天下午曾与两个女同事有约,晚上要在《金满屋》酒吧聚会,所以在家吃完晚 饭后又出门了。她记得,到达《金满屋》酒吧时大约还不到8 点,一直到晚上11点 左右才离开。 警方也曾找过那两位女同事,她们都异口同声地一致证实了胡玉明的说法。因 此,胡玉明根本就没有犯罪时间。 但是,是否会有什么其他男人因为追求胡玉明不曾得手,继而迁怒于刘历文而 将其杀害呢?这种可能性虽然不大,但也不是完全没有,一切将有待于进一步调查。 第三个女人就是死者的发妻司马玉茹了。刘历文一而再地拈花惹草,必定会激 怒妻子。那么,她会不会因爱成恨而狠下杀手呢?这种可能性当然是存在的,目前 的情杀案件之中,不是有许多例子都是这样的情况吗?况且,司马玉茹又无法提供 当晚8 点半至9 点半不在案发现场的证据!据她自己供述,她整个晚上都在她家马 路对面的路边木栅栏上坐着,眼巴巴地望着自家的窗户,可是她又无法提供任何证 人。况且,倘若她一时动了杀机,穿过马路入室行凶,不也是很容易的吗?可是, 倘若没有帮手,她也是无法将丈夫捆绑起来的。 综上所述,下一步的调查重点理应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对最近出现在附近地区的流窜犯进行广泛调查,寻找其他的类似作案线 索,可以倂案处理。 第二,围绕司马玉茹进行全面而详细的进一步调查。 第三,对死者最近的所有活动加以调查,寻找其他的可能线索。 -------- 虹桥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