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天色已经有些儿透亮,陈子明静静地躺在床上。他的身体虽然一动不动,然而 他的思绪却极其活跃,一个个新颖的假设不断在脑海中产生,又不断地被他自己所 否定。 其实,陈子明在半夜就醒来了,他开灯看了看钟,才两点多钟。他本想再睡一 会儿,可是关于丁山宝的案情却始终萦绕在他的脑际,挥之不去。这次的案情似乎 和以前他所插手的所有案件都有所不同,其中有些环节令他至今迷惑不解,可是, 究竟问题出在哪儿呢? 有一点是确定无疑的,那就是:丁山宝之死与钱茂昌之被杀有关联。可是,其 中究竟有什么因果关系呢?陈子明的心里有一种极其强烈的预感,实际的案情应该 比表面上看上去的表象要复杂得多,或许,丁山宝根本不曾实施了拦路抢劫,而杀 死钱茂昌的凶手也未必就是丁山宝的所谓同伙! 尤其令陈子明感到不解的是,司徒云芳为什么要撒谎?丁山宝之死极可能与她 有关。难道她有什么不为人知的隐情? 既然司徒云芳没有对警方说真话,那么,她所说的另一个小个子劫匪究竟是否 存在也就值得怀疑了。 既然丁山宝不曾持刀抢劫,钱茂昌为什么要将他杀死?杀人并非儿戏,总是需 要有充足的理由的,丁山宝10月16日上午刚刚由乡下来到临渝,而且他以前从来就 不曾来过临渝,因此,钱茂昌与司徒云芳理应不认识他,又为什么要残忍地置之于 死地呢? 陈子明转而又想道,每件杀人案都必须要有特定而明确的杀人理由吗?或许未 必!陈子明猛然想起了前些时发生在我国南方某市的一件案子。 据有关报道,某市富商刘老板因业务关系而来到另一个城市,谈妥了一笔生意, 料想又能赚取不菲的利润,心中甚是喜悦,于是晚上便与两个生意上的伙伴一起来 到某个夜总会,打算好好儿地潇洒一下。在他们的KTV 包房里,他认识了一名小姐, 她叫殷甜甜。那殷甜甜不但长得娇小可爱、妩媚动人,而且能歌善舞、善解人意。 她的容貌是甜美的,她的身姿也是甜美的,她的声音则更是甜美无比,真不愧称之 为甜甜!刘老板顿时心花怒放,不由得萌生了怜香惜玉之意。那殷甜甜是何等人物? 见来者是一名富商,料想必能榨出不少油水,便进一步使出浑身解数,直哄得那刘 老板心猿意马,浑身热血沸腾,恨不能立时将那小美人儿赤裸裸抱在怀中,行那云 雨之事。殷甜甜眼见得火候已到,便说是酒喝多了,感到有些儿头晕,娇滴滴地依 在刘老板怀中,噘着小嘴,柔声央求刘老板送她回去。刘老板闻得此言,早已心领 神会,哪里还能按捺得住自己的淫心色胆?于是便告别了那两个生意伙伴,急匆匆 出门叫了一辆出租车,扶着那柔若无骨的殷甜甜上了车。那出租车在殷甜甜的指令 下左拐右绕,终于来到一个巷口,无奈那巷子太狭窄,车子是根本开不进去的,刘 老板便扶那殷甜甜下车,又向前走了大约十分钟光景,来到一个破旧的院落前。殷 甜甜说,这便是她的租住地了。刘老板左右环顾,见周围并无一个人影,而附近也 大多是些破旧的空房,心中不由得有些儿疑虑。殷甜甜大约看出了他的心思,于是 安慰道,这附近的房屋近期要拆迁,她也正打算不久就搬走呢。殷甜甜掏出钥匙打 开院门,刘老板随着她走了进去。可是,令他始料未及的是,他刚刚跨进大门,脑 袋上便挨了重重的一击,当场倒在地上,不省人事。 原来,那殷甜甜有一个姘头叫侯大个儿,他已经预先接到甜甜的手机短信,早 已手持木棒,在那院内等候多时。那两个男女见刘老板已如烂泥一般躺在地上,于 是立即在他浑身上下及随身的手提包中搜索,须臾便搜出了一万多元现金、手机、 金饰品等物,然后便很麻利地将他捆绑起来,嘴上贴了封条,继而将他塞进院子角 落处的一个铁笼之中,将笼门锁好,上面盖了一大块破布。做完这一切,他们俩便 自顾自笑嘻嘻地进屋睡觉去了。 那刘老板不久就醒了过来,发现自己竟被结结实实地捆绑在一个铁笼之中,那 铁笼又小又矮,他只能屈身躺在那湿漉漉的地面之上。他感觉地上满是稀烂稀烂的 泥土,并且散发出臊烘烘的恶臭,心中思量道,这笼子大约是一个狗笼吧?此时他 才恍然大悟,原来自己是中了美人计,才落得如此下场,如今只能像狗一般地被关 在这里,生死未卜,然而后悔晚矣! 翌日早晨,侯大个儿对刘老板进行百般折磨和威逼,要他打电话给异地的妻子, 索要50万元赎金,可是却遭到刘老板的愤然拒绝。刘老板认为,这出租房虽然附近 无人,然而却位于这繁华的城市里,难道还怕你杀了我不成? 可是,随后发生的事情却是他万万所不曾预料到的。 那殷甜甜见他抵死不肯打电话索要赎金,与侯某附耳低语了一阵,便独自出门 而去。须臾,只见她领着一个瘦小的年轻人回到这院子里,那年轻人手中拿着一些 诸如刨子、锯子之类的木工工具。原来,那年轻人是一个沿街寻找活计的小木匠, 殷甜甜说是自家有活计,便将他带了进来。那小木匠刚刚进门,躲在门背后的侯大 个儿就给了他重重的当头一棒,于是立时昏倒在地。 那侯大个儿继而拿绳子将那小木匠捆了个结结实实,然后他手持一把利刃对刘 老板扬了扬,冷笑着说道: “你不是认为我不敢杀人吗?我现在就杀个人给你看看!” 他取了一个瓦盆,放在小木匠的身边,然后他又将小木匠一只手的手腕搁到那 瓦盆之上,对准挠动脉一刀下去,只见血流如注,小木匠的鲜血静静地流入那瓦盆 之中。约摸20分钟之后,那瓦盆里的血已有半盆之多了,小木匠的面色也渐渐地变 成灰白色。可怜那小木匠连哼都不曾哼一声,就呜呼哀哉,直奔那黄泉路而去了! 刘老板何曾见到过如此情景?早已吓得屁滚尿流,哪里还敢有半点儿抗拒?只 得乖乖地打电话通知妻子准备50万元赎金,还一再叮嘱说不得拖延。 刘老板的妻子总算头脑清楚,立即报了警。在警方的周密安排下,侯大个儿在 前往指定地点取那50万元赎金时被警方抓获,但他顽抗到底,拒不交待绑架地点, 那殷甜甜才得以逃脱法网。而至于那位贪图女色的刘老板,他却未能生还,因为等 警方设法寻找到那小院落时,他已经被殷甜甜在逃亡前及时处死了。 这个案子说明了一点:并非是所有的杀人案都必须要有明确而特定的理由。比 如,上述案件中的小木匠,他的被杀有确切而特定的理由吗?他为什么会被杀呢? 他的被杀纯粹是巧合,他在错误的时间来到了错误的地点!侯大个儿之所以杀死他, 仅仅是为了向刘老板证明,自己敢于杀人! 倘若刘老板的绑票案后来不曾被成功侦破,单单就小木匠的死而言,谁又能够 合理地解释他被杀的理由呢? 小木匠的被杀,仅仅是作案者所设计的整个作案计划中的一个环节,而那个小 木匠并非是特定的选择,而是随机性的。如果那小木匠那天早晨不曾出现在那儿, 被杀死的恐怕就会是另外一个不幸者了! 陈子明立即将自己的思路回到丁山宝的案子里来。 难道,丁山宝的死也是随机性的吗?他的死也仅仅是整个作案计划的一个环节? 倘若不是丁山宝被杀,那就是另外一个类似的人物被杀! 陈子明越来越相信丁山宝是清白的了。 因此,现在基本上可以推测,杀死丁山宝的目的仅仅是为了谋杀钱茂昌进行某 种程序上的铺垫。 那么,究竟是何种铺垫呢?其目的又是什么呢? 陈子明继续以他那特有的睿智将他的逻辑推理一步步进行下去。 倘若根本就没有丁山宝命案,情况将会是怎样的呢? 如果仅仅是钱茂昌被杀,警方将可能做出什么样的判断?根据警方至今为止的 调查,钱茂昌既没有特别的仇人,经济上也不存在任何重大问题,而桂花园住宅小 区停车场的案发现场的具体情况也排除了抢劫杀人或是其它激情杀人的可能性,因 此,剩下的便大概是情杀了。根据目前的已知线索,与钱茂昌有关的女人有两个, 其一是他的前妻李翠兰,其二便是他的现任未婚妻司徒云芳,倘若将钱茂昌之死定 性为情杀,她们二人理应成为警方怀疑的重要目标。 可是,由于丁山宝命案的出现,钱茂昌的被杀便有了一个更为合理的解释。根 据司徒云芳所供述的情况,既然丁山宝与另一个小个子劫匪于10月16日晚在环城公 园的望湖亭附近对钱茂昌及司徒云芳实施了抢劫,而由于钱茂昌的反抗,致使丁山 宝当场被杀身亡,那么,那名不知名的小个子劫匪日后为丁山宝报仇而杀害钱茂昌 就成为理所当然的事情了。基于这样的供述,警方自然会集中全力去寻找那个所谓 的小个子劫匪,谁还会再去怀疑司徒云芳呢? 因此,丁山宝命案的发生只有一个理由,那就是为钱茂昌的被杀制造一个合理 的动机,从而掩盖了真正的杀人动机。 既然丁山宝命案的发生仅仅是一种程序上的铺垫,是为了下一步杀死钱茂昌而 特意安排的,那么,杀死丁山宝的人就可能并非钱茂昌,而是另有其人,只不过在 用来杀死丁山宝的那把弹簧刀上印有钱茂昌的指纹罢了。 陈子明想道,即使是真正的杀人真凶另有其人,但所有这一切计划的主使人, 应该就是钱茂昌的未婚妻司徒云芳! 可是,既然她已经与钱茂昌订婚,为什么还要残忍地杀死他呢?难道她根本就 不喜欢对方?甚至于是非常厌恶他?而既然不喜欢,为什么又要答应嫁给他呢?难 道她有什么致命的把柄握在钱茂昌的手中? 陈子明继续在案卷中寻找着蛛丝马迹。 案发至今,警方曾对司徒云芳与钱茂昌的关系进行了详细的调查: 司徒云芳的丈夫因颅脑肿瘤于三年前去世,自那以后,钱茂昌就一直希望有朝 一日能够与司徒云芳结成秦晋之好,并且于两年前毅然与妻子离婚,以表示自己向 司徒云芳求爱的决心。可是,他的离婚举动并未能打动司徒云芳,她始终是采取了 一种若即若离的暧昧态度。 陈子明估计,她之所以采取这种若即若离的态度,是因为她大概根本就不喜欢 钱茂昌,然而她对自己公司目前的处境非常清楚,公司现在根本就离不开钱茂昌, 如果钱茂昌断然离去,甚至于加入同行业的其它某个公司,司徒云芳的景泰公司势 必将蒙受巨大损失。因此,她虽说是从心底里不愿意嫁给他,但也不敢断然拒绝他。 可是,就在两个月前,情况发生了跳跃性的变化,司徒云芳突然答应了钱茂昌 的求婚,并且已经约定,婚礼将于元旦举行。 难道在两个月前,曾经发生过什么重要的事件,从而使得形势有了根本性的变 化? 倘若果然如此,真的发生了出乎司徒云芳意料的某种事件,使得她改变初衷而 突然接受了钱茂昌,那么,她的接受就应该带有某种程度被迫的性质。而如果她从 心底里一直非常厌恶钱茂昌,她就很可能铤而走险,伺机设法杀死他! 可是,即使她能够采取某种手段顺利地杀死钱茂昌,警方也必定会将她纳入可 能的犯罪嫌疑人范围。此时,对于她而言,最最稳妥的办法就是,为钱茂昌的被杀 寻找另一个更为令人信服的杀人动机。 她非常聪明,设计并导演了环城公园望湖亭命案,丁山宝只不过是她所设计的 全盘计划中的一个不幸的牺牲品而已。而具体执行她的命令的,应该还有一名同伙, 那同伙大概是男性,也可能是她的某个秘密情人。按照她的周密设计,警方理应将 死者丁山宝的同伴、那名所谓的小个子劫匪锁定为杀害钱茂昌的凶手!谁还会怀疑 钱茂昌那可怜的未婚遗孀呢? 至于那名小个子劫匪,恐怕根本就不存在,警方即使是在全世界范围内进行通 缉,恐怕也将是一无所获呢! 至于丁山宝是如何被选中为可怜的牺牲品,又是如何到达望湖亭附近的,这比 较容易解释。根据丁传香的供述,其父来到临渝的目的是打工挣钱,根据他离家前 的想法,他首先要前往西郊外的滨湖别墅小区建筑工地寻找一位老乡刘满多。可是, 在丁山宝到那儿之前,那工地的工程早已结束,而刘满多也已经不知去向。既然如 此,丁山宝可能会采取什么行动呢?按照常理,既然他的目的是出门打工,就不大 会轻易回去,他可能会到本市的某个劳务市场寻找一项合适的工作,而司徒云芳的 同伙大概就是在劳务市场上相中他的。既然丁山宝在本市举目无亲,他又是当天上 午刚刚由乡下来到本市,本市便没有任何人认识他,这一切全都符合司徒云芳所设 计的牺牲品条件。 司徒云芳的同伙在相中丁山宝之后,很可能告诉他,说是愿意雇用他,并且待 遇优厚,然后便带他到某个饭店吃饭,并有意劝他喝下大量高度白酒,其目的是不 言自明的:如果对方处于醉酒状态,在晚上动手杀害他时便可以更加容易一些。晚 饭后,凶犯便将丁山宝带到环城公园,此刻的丁山宝由于刚刚找到了工作,心中必 定喜悦,更不会对所谓的雇主存在着任何防备,因为自己只不过是一个一文不名的 打工仔,谁会加害于自己呢?正所谓,赤脚的不怕穿鞋的。 他们二人很快便到达望湖亭附近,那凶犯发现附近仍有零星游人,因而尚不便 立即下手,于是他们二人便在亭中或是附近的什么地方坐了许久。夜,渐渐地深了, 周围已经看不到任何游人,此刻正是下手杀人的好时机!但是不能在这亭子里杀人, 因为这儿说不定随时会有人过来,还是到一个稍隐秘的处所才好。于是那凶犯便扶 着丁山宝站起身来,沿着那鹅卵石铺成的小道踯躅前行。就在距离望湖亭大约几十 米的地方,凶犯瞅准了时机,拔出弹簧刀,对着丁山宝的胸口恶狠狠地扎了下去。 由于丁山宝仍然处于酒醉朦胧状态,还不明白是怎么回事情,就已经倒下了。 那么,警方所看到的在丁山宝胸前插着的那把弹簧刀究竟是怎么回事呢?那刀 把上竟然有钱茂昌的指纹!其实,这并不难,近一段时间司徒云芳既然与钱茂昌整 日里卿卿我我,只要她略施小计,比如,让钱茂昌为她削一个苹果,便不难让他在 无意间抓一下那把弹簧刀,从而将自己的指纹印了上去。不过,陈子明估计,那同 样的弹簧刀应该有两把。因为,丁山宝的死是一刀致命,那一刀扎下去不但准确, 而且有力,这就要求凶犯在行凶时将那刀抓得很紧。因此,倘若司徒云芳所指派的 那名凶手抓着那已经印有钱茂昌指纹的弹簧刀行凶,则很可能会破坏了那刀柄上的 指纹。凶手大概是采用了另一把一模一样的弹簧刀行凶,在丁山宝死后再拔出那第 一把弹簧刀,而将第二把弹簧刀顺着创口小心地插入死者胸口,在那第二把弹簧刀 上,印有钱茂昌的指纹。当凶手刺入第一把弹簧刀时,丁山宝是站着的,而当凶手 拔出那第一把弹簧刀之后再试图沿着原创口刺入第二把弹簧刀时,丁山宝的体位已 经由立位改变成卧位,其内脏器官的相应位置已经稍稍发生了变化,所以第二把弹 簧刀进入表皮及肌肉层后已无法再沿着原先的创口进入心脏。这就合理地解释了, 为什么死者胸部表皮及肌肉层的创口虽然非常整齐,理应是一刀所至,但胸腔内各 层组织以及心脏的创面却比较混乱,看上去有些儿血肉模糊。而至于那真正的杀人 凶器、那第一把弹簧刀理应被凶犯扔到某个秘密的地方去了。 而丁山宝死后手中所握的三角刀,也是那凶犯塞进他手中的,这样就可以制造 出他试图抢劫的假象。估计凶犯事前准备了两把一模一样的三角刀,其中第一把被 塞在丁山宝的手中,而第二把则扎在钱茂昌的背后。由于那两把三角刀一模一样, 警方就会自然地认为,杀死钱茂昌的凶手大概就是丁山宝的同伴,也就是司徒云芳 所说的那名小个子劫匪! 既然司徒云芳与她的同伙顺利地杀死了丁山宝,就为实施下一步的杀人计划打 下了基础。于是,钱茂昌的死就成为必然的了。 11月6 日晚11时左右,钱茂昌刚刚离开玉树花园第37号别墅,司徒云芳就立即 打电话通知她的同伙,让他预先在桂花园住宅小区停车场埋伏,随时准备动手。 由此可见,司徒云芳杀人计划的设计是多么周密而细致呀!陈子明从事刑事侦 查多年,像如此阴险狡诈的杀人伎俩也从来不曾遇到过,即使是在世界犯罪史上也 可以说是开创了新的一页。 -------- 虹桥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