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翌日早晨8 点刚过,陈子明与李毅然就来到了南郊公安分局刑警大队。 南郊公安分局的刑警大队长赵铁柱是一位转业军人,12年前由特种兵部队转业 来本市担任刑警工作,也是一名老刑警了。虽然他不是警察学院的毕业生,但是三 年前曾在警院进修过两个月,因此也能算是子明老师的学生。对于子明老师,他当 然是极其敬服与仰慕的。昨天下午他接到陈子明的电话,知道老师今日要来,于是 早早地在分局的大门口迎候。 首先,赵铁柱向子明老师汇报了本案的调查经过。 三天前,也就是6 月14日的清晨,碧水溪镇的居民许大爷出门沿着碧水溪旁的 鹅卵石小道慢跑,突然发现那溪水之中有个什么东西在漂浮着。他停下脚步,走到 近前一看,原来是一个人!但由于那人是脸朝下的,也看不清是谁,不过看样子早 已死了。他急忙回到家里打电话报警。碧水溪镇派出所的警员很快就来到现场,七 手八脚地将那尸体打捞上来,这才知道是附近的居民周志远,早已气绝身亡。派出 所的警员们向周围邻居大致了解了周志远的一些情况后,就立刻打电话向南郊公安 分局刑警大队报告案情,另外又分别打电话通知正在城里第一人民医院外科病房住 院的保姆林桂英,以及死者的唯一亲属周慧兰。周慧兰是死者的养女,在市第二中 学担任数学教师。 一个多小时后,林桂英与周慧兰先后赶到现场。见到周老爷子意外死亡,她二 人不免大哭了一场。林桂英今年52岁,她服侍周老爷子已经六年,据邻居们说,她 对待老爷子就像对待自己的父亲一样,各方面的照料都非常周到。两天前,也就是 6 月12号,林桂英由于身体不适,进城去看病,医生建议她住院。这才离开两天, 没想到就出了这事!据林桂英说,她那天进城看病,还是老爷子的养女婿吴纪平开 车送她去的呢。 赵铁柱到达现场后,让法医对尸体进行了初步检查,只见死者皮肤呈苍白色, 口、鼻腔外有少量蕈型泡沫出现,手掌及足蹠部的表皮角质层已经发白、膨胀,也 就是法医们所称呼的‘洗衣妇手’。在他指甲缝里发现有少量泥污,可能是落水后 挣扎、双手乱抓所至。然而全身上下未发现明显的生前伤迹象。法医用手指拨开眼 皮,死者角膜呈轻度混浊,两眼睑球结膜有出血点,眼球水肿明显。颈浅静脉怒张, 尸斑呈淡红色。根据以上情况,初步估计周志远的死亡时间为昨晚7 时至8 时。当 然,这只是初步结论,最后结论还要等到进行尸体解剖之后才能做出。 赵铁柱又带领几名刑警对周志远的别墅进行了细致的勘查。结果表明,别墅中 并无偷盗迹象,客厅中的古瓷及抽屉中的钱物皆安然无恙。在周志远的二楼卧室中 有一个较大的保险箱。为了判断该保险箱是否曾经被盗,赵铁柱决定打开检查。赵 铁柱询问林桂英及周慧兰是否知道那保险箱的钥匙和密码,林桂英回答说,保险箱 的钥匙在老爷子的床头柜抽屉里,而周慧兰知道保险箱的密码,于是赵铁柱在她们 二人都在场的情况下打开了保险箱。 保险箱共有两层。下层摆放着三件瓷器,也就是方玉林所说的那三件珍品。上 层有四本笔记本被摆成一摞,旁边还有一个文件夹。另外,文件夹上还有一个信封 ;赵铁柱看了一下,里面装了一摞钱,大约有几千元。赵铁柱心想,那三件瓷器必 定异常珍贵,所以就不曾动它,只将上层的四本笔记本及那文件夹拿了出来。打开 一看,那四本笔记本原来是周老爷子若干年前写的关于古瓷方面的笔记,而那个文 件夹中夹着的是一份遗嘱。大家大致看了一下,根据那遗嘱,周老爷子已将这别墅 以及所有的古董全部遗赠给保姆林桂英。赵铁柱暗地里观察了一下林桂英与周慧兰 的神色,发现她们俩对遗嘱内容都感到无比惊异。 既然未发现任何偷盗痕迹,赵铁柱决定,将别墅暂时贴上封条,以备将来必要 时进行进一步勘查。将周志远的尸体运回警局进行尸检,并将那四本笔记本及一份 遗嘱带回警局以便进一步调查。 翌日上午,法医报告了尸检结果,其要点如下: 死者呼吸道内有大量细小泡沫,乃是在吸气性呼吸困难期和终末呼吸期吸入大 量溺液,再与空气及粘膜分泌液的搅拌而形成的。肺脏极度膨大,充满胸腔,表面 遗留有肋骨痕迹。肺脏基本上无弹性,指压后可遗留凹痕。肺表面呈现出黄豆大小 的淡红色斑痕,即所谓的溺死斑。胃及十二指肠内有溺液。脑膜及脑髓发现充血, 但脾脏贫血。根据以上各项特征,已经有足够理由断定,周志远应为生前溺水死亡, 而非死后被抛尸入水。 既然已经确定周志远是溺水而死,下一个问题就是:究竟他是在此处溺水而亡 的呢?还是在别处溺水,而后又被移尸于此呢?因为,倘若是被别人谋害而溺水, 查明溺水第一现场将有助于判断可能的犯罪嫌疑人。现在国内外有一个通用的方法 可以作为判断溺水第一现场的有力依据,那就是检测死者体内肝、肾、以及心肌内 的浮游生物。 生前溺水而死者,由肺吸入的溺液中含有大量的浮游生物,经肺循环进入左心, 再随血液流经全身,故肝、肾、心肌等组织中都能检见浮游生物。浮游生物的种类 甚多,如硅藻、绿藻、蓝藻等皆是,而以硅藻为最多。硅藻是一种单细胞的浮游生 物,具有抗腐败、抗腐蚀的细胞壁。硅藻的细胞壁由大量的硅质组成,分为上下两 部分,上面的盖叫上壳,下面的底叫下壳,上壳套住下壳,并且上下壳面上纹饰图 案非常精美,各种不同的硅藻都具有各自的特征性。正是由于硅藻的种类多、特征 性强,而各处水域中所含的硅藻又有所不同,所以根据尸体各内脏所含硅藻的特征, 就可以判断死者生前溺水的具体地点。 市公安局的刑侦实验室对死者肝、肾以及心肌中是否含有特征性的硅藻进行了 测定。在使用了“友永得郎法”进行适当的处理后,在显微镜下可见特征性的硅藻, 与警方从碧水溪中所取样本水的硅藻完全一致。这就说明,碧水溪应为周志远溺水 之处,而不是在其他地方溺死后再抛尸于此。 因此,至今为止,基本上可以肯定,周志远是在碧水溪溺水而死。 但是,他究竟是自己不小心失足落水而死呢?还是死于谋杀? 由于在死者的尸体上并未发现生前伤的痕迹,而在其血液中又检出少量酒精成 分,所以他有可能是饮酒之后不小心、失足落水而死。况且,他的别墅并未遭偷盗, 这就基本上排除了抢劫杀人的可能性。根据邻居们的一致看法,周志远平素深居简 出,与邻近的几家人家也只是见面时打个招呼,并无深交,更无什么仇家。因此, 仇杀的可能性也不大。考虑到他在遗嘱中将所有财产赠给保姆林桂英,那么,林桂 英母子会不会为了早些拿到财产而动了杀机呢? 林桂英的慢性阑尾炎已经好转,并于6 月15日出院。由于周志远的别墅已经被 警方封存,所以林桂英只能暂时住在她儿子刘得财在城内租住的公寓里。那公寓位 于临渝市邵阳路78号的安乐园小区里。赵铁柱于6 月15日晚上曾专程前往安乐园小 区刘得财的公寓,对林桂英母子进行了例行询问。 由于周志远的死亡时间是6 月13日下午7 时至8 时,而死亡第一现场又位于离 城65公里的碧水溪,因此,调查的重点就是林氏母子在那段时间内究竟在哪儿?又 在干什么? 根据林桂英自己的陈述,林桂英于6 月12日上午因腹痛前往临渝市第一人民医 院就诊,是周志远的养女婿吴纪平开车陪她去的。初步诊断为慢性阑尾炎,由于她 不肯动手术,所以被安排住院,进行保守治疗。直到6 月14日上午接到老爷子死亡 的消息之前,她一直住在医院病房里。林桂英的上述陈述得到了医院方面的证实。 林桂英的病房共有四位病人,据警方向该病房其他三位病人的调查,6 月13日 晚上7 点至8 点,林桂英一直躺在病房的床上,而且当时还有两位访客来看望她。 据林桂英本人供述,那两位访客不是别人,正是周慧兰夫妇二人。警方又向周慧兰 夫妇求证,事实果然如林桂英所述。因此,可以肯定,林桂英并不具备作案时间。 而至于林桂英之子刘得财,警方也进行了初步调查。当警方问及6 月13日晚上 7 点至8 点他在何处时,他起先说是与一个客户在一起谈生意,但是支支吾吾,语 焉不详。后来在警方的一再追问下,他又改口说,那日晚上本来是打算见一个客户, 但是不知怎么的,竟然没有见到。据他说,6 月13日下午,他接到一个陌生电话, 据电话那头一位自称姓蔡的人说,他因为要搬家,有一批旧家具打算卖出,希望刘 得财于晚上7 点钟左右去看货。同时,那姓蔡的告诉刘得财一个地址:南郊望江路 867 号。估计这是一笔不错的生意,所以当天下午6 点,刘得财就骑着脚踏三轮车 出发了。当他到达望江路时,还不到7 点。他踩着三轮车沿着那望江路寻找 867号。 那条路位于城外,几乎没有什么住家和商店,路两边大多是一些工厂和仓库之类的 房屋,而此时因为早已过了下班时间,那些大门都紧锁着。当时,天已经完全黑了, 路灯又非常昏暗,刘得财只好用手电照着,仔细察看一个个门牌。可是,令他感到 奇怪的是,他跑到了那条路的尽头,也只有565 号,哪儿来的 867号呢?难道是自 己听错了电话号码?刘得财拿出手机,按照对方打过来的号码打了过去,可是没人 接。他又在那儿附近转悠了一阵,想找个人问一下,可是周围一个人也没有。无奈 之下,他只好回家了。等他回到安乐园小区的家中,已经是九点多了。第二天上午 他也曾打电话问过114 咨询台,这才知道昨天那姓蔡的打电话过来的那个号码是一 个公用电话。 刘得财的话究竟是否真实,尚有待进一步调查。刘得财不会开汽车,倘若他骑 着脚踏三轮车去碧水溪,6 点钟从城内出发,由于路况不好,且又天黑,至少要8 点才能到达,可是周志远的死亡时间是7 点至8 点。但是,倘若他乘出租车去,或 是搭了什么顺风车呢?所以,也不能排除他害死周志远的可能性。无论如何,有一 点已经明确:根据刘得财自己的供述,根本没有任何证人能够证明他6 月13日晚上 7 点至8 点不曾到过碧水溪,但是警方目前也没有任何确切的证据来证明刘得财于 当天晚上曾到过碧水溪,而且从碧水溪现场也未查出对刘得财不利的任何证据。因 此,虽然刘得财既有作案动机,也有作案时间,但周志远究竟是不是刘得财所害, 仍然无法确定。至于下一步的计划,赵铁柱打算重点针对刘得财6 月13日晚在望江 路的具体活动进行进一步核查,并对碧水溪当地居民进行广范围的走访,希望能找 出一些相关的蛛丝马迹,来确证他当晚是否曾去过碧水溪现场。 而根据从邻居们那儿了解的情况,林桂英诚实、勤劳,为人友善,对待老爷子 忠心耿耿,应当不至于做出谋财害命之事。而对于安乐园小区周围邻居及旧家具行 业内有关人士的调查表明,刘得财在生意上虽然非常精明、能干,然而一贯为人还 不失诚信之道。因此,尽管周老爷子将所有财产全部赠与保姆这件事情有点儿匪夷 所思,可是在目前尚无任何证据的情况下,还不能妄下定论,一切将有待于进一步 调查。 赵铁柱将上述案情介绍完之后,他自己却有些儿心神不定,心中就好像是15个 吊桶打水,七上八下的。虽说是自己对这个案子已经深思熟虑,自认为自己的思路 理应没什么问题,但他又想道,既然子明老师亲自出马,必定是本案尚有其他不为 人知的疑点,甚至于是整个儿弄错了。难道是子明老师已经掌握了刘得财谋财害命 的铁证?昨天下午接到老师的电话后,夜里他彻夜未眠,几乎是想了整整一夜,对 各方面的可能性全都又重新考虑了一遍,还是没发现自己的思路有什么问题。 汇报完毕,赵铁柱双手递上法医的尸检报告原件,那报告上写得非常详细,比 如,死者各内脏的特征、以及胃内容物含有哪几类食物,消化程度等等,皆一一进 行了鉴定。陈子明拿过那尸检报告,逐页仔细阅读,同时将其中的要点记在他自己 的笔记本上。然后,赵铁柱从文件柜里拿出了四本笔记本和一个文件夹,那都是从 碧水溪畔周志远家里的保险箱中取来的。 陈子明首先看了看那几本笔记本。笔记本相当陈旧,纸张也已经发黄。打开笔 记本,首页上印有毛主席语录,可见是上个世纪60年代文化大革命时期的产品。陈 子明大体翻了翻,其中记录的都是些有关古瓷方面的内容。比如,某年某月某日, 在某地购得某件古瓷,价格几何,品相如何,特征如何以及他自己的鉴定意见云云。 四本笔记本的纪录是按照时间顺序的,共记录了周志远收集的112 件古瓷,其中最 早的是1978年,最晚的是1990年。 陈子明又翻开那文件夹,其中夹着两张纸。其一是周志远的遗嘱,那遗嘱是写 在一张信纸上的,信纸上端印有‘临渝市收藏协会信笺’。遗嘱的大体内容是将他 的所有财产,包括碧水溪畔的别墅和112 件古瓷,全部遗赠给保姆林桂英,遗嘱下 端以繁体大写方式书写着立遗嘱日期:贰零零叁年陆月拾壹日。现在是2005年6 月, 因此,那遗嘱是两年之前书写的。陈子明注意观察了遗嘱上的笔迹,与那四本笔记 本的笔迹极其相似,无论是书写习惯与运笔特征都如出一辙,笔迹流畅而遒劲,基 本上看不出伪造的痕迹。而周志远作为市收藏协会的一名会员,他使用协会的信笺 写遗嘱也是不足为奇的事。 陈子明还注意到,那信笺下端右侧还印刷了一行小字,那是收藏协会的地址与 电话号码:地址:临渝市明光路82号,电话:6567342 。 看完遗嘱,陈子明眯缝着眼睛沉思了一会儿。 文件夹中的另一张纸是市公安局刑侦实验室的笔迹鉴定专家高文岳的鉴定意见, 大意如下: 根据遗嘱书写运动的熟练程度,运笔动作的轻重徐疾、提压顿收,以及笔画线 条的流畅自如,与周志远的四本笔记本中的书写特征基本相似,理应认定为由同一 个人所书写。 然而,高文岳也提出了一点怀疑:由于四本笔记本所提供的都是周志远十几年 前乃至于二十几年前的笔迹,而每个人的笔迹都是在不断变化着的,尤其是当进入 老年之后,由于年龄及体力的关系,运笔动作往往会发生许多微妙的变化,比如: 书写中的长线条会减少,书写过程中会出现颤抖,原先的连笔处可能会出现中断等 等。然而,周志远遗嘱中的书写特征与他多年前的特征几乎毫无变化,特别是某些 较长的线条以及连笔处,仍旧流畅有力,这一点似乎不太寻常。 虽然高文岳提出了以上质疑,但他也同时指出,也不能排除有少数老年人仍能 够保持以往年轻时书写习惯的可能性。因此,此一疑点并不能作为推翻遗嘱可信性 的依据。因此,高文岳建议有关警方继续查找其他证据,特别是周志远在最近几年 的笔迹,以便进一步进行比对。倘若找不到其他相反的证据,似可认为此遗嘱为真。 看到这儿,陈子明的脸上出现了一丝不易觉察的微笑。他看了一下手表,已经 是上午十点半。他与赵铁柱商量了一下,上午的讨论到此为止,决定今日下午前往 碧水溪镇重新对现场进行勘查。 -------- 虹桥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