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下午三点整
帕克·金凯德坐在他惯常坐着的灰色转椅上,这把椅子是他多年前亲自向总务
管理局申请来的。他正针对问题文件,进行着一项只有极少数文件鉴定师才会去做
的工作。
阅读文件内容。
他又阅读了一遍,接着又念了六七次。
帕克坚信,文件的字里行间能揭示出执笔者的心声。有一次,他接了一个案子,
鉴定一封据说是亚伯拉罕·林肯写给南方总统戴维斯「注」的信。在这封信中,林
肯提议,如果南方联盟投降,他可以批准某些州独立。
「注」杰弗逊·戴维斯(Jefferson Davis ,1808-1889 ),一八六一年至一
八六五年任美国南部邦联总统。
美国历史学家协会的会长拿到此信后大为震惊,如果这封信是真迹,那么它将
改写美国的历史。于是他将这封信交给帕克。在帕克接手前另一位检验师已经确认,
信纸生产于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墨水是镓化铁,与当时使用的墨水原料相符,墨水
渗入纸纤维的程度也与至今的年代吻合,而笔迹也显然出自林肯之手。
然而帕克却连手持式放大镜都没有取出,也没有先检查下笔与收笔等细节。他
只是把这封信阅读了一遍,便在分析报告上写下“本文件出处存疑”。
在刑事文件鉴定的专业圈子里,这句话相当于喝倒彩。
原因是什么?这封信署名为“亚伯·林肯”。美国第十六任总统林肯厌恶“亚
伯”这个昵称,绝不会这样称呼自己,更不可能用昵称签署重要文件。后来伪造信
件的人被逮捕,也被定了罪,然后被判处缓刑——这是伪造文书者常见的下场。
帕克反复阅读勒索信,细心留意主谋使用的句型和语法,注意观察主谋的写作
结构。
执笔者的心思渐渐浮出水面——此刻,此人正浑身冰冷地躺在六层楼底下的FBI
停尸房里。
托比·盖勒高喊一声:“来了。”他靠向前去,“匡提科传来语言心理分析报
告了。”
帕克看了一下屏幕。他以前做文件组主管时,经常使用这种电脑分析工具。恐
吓信的全文,包括句子、段落、标点符号,全扫进电脑,由电脑来分析内容,同时
对照庞大的“恐吓词库”。恐吓词库里收藏的单词超过二十五万个。最后电脑再与
标准字典里的数百万个单词作比对,接着会由专家利用电脑来比对资料库里的其他
文件,查出是否有相符的执笔者。执笔者的部分特点也可由这种程序判别出来。
托比朗读着分析报告:“语言心理学分析,‘铁射案’主谋,代号12-31A(已
身亡)。数据显示该人出生于海外,在美国居住期为两至三年,教育程度较低,不
超过相当于美国中学二年级学生的文化水平。智商约为一百,上下浮动不超过十一
个数值。经查,文件中的恐吓语句与目前资料库不符合,却与图利与恐怖犯罪的心
态吻合。”
他打印了一份交给帕克。
“海外,”卢卡斯说,“我想也是如此。”她将警方在卡车肇事现场拍摄的主
谋丧命的相片照片举起来,“我觉得他像中欧人。塞尔维亚人、捷克人或是斯洛伐
克人。”
“他打过电话给市政厅的安全人员,”哈迪说,“难道市政厅的安全人员没有
录音吗?如果有的话,我们可以比对口音。”
帕克说:“我敢打赌,他用的是电脑合成的声音,对吧?”
“没错,”卢卡斯说,“和电子邮箱中的‘您有一封新邮件’是一个意思。”
托比说:“我们应该打电话给IH. ”
IH指的是FBI 的国际凶杀案与恐怖主义部。
帕克却将语言心理分析报告揉成一团,扔进垃圾桶。
“怎么——”卢卡斯正要问。
C.P.肥厚的喉咙里发出一种只能称为傻笑的声音。
帕克说:“这种语言心理分析只说对了一件事,就是这个歹徒是玩儿真的。不
过我们早就知道这一点了,对不对?”
他看着勒索信,头也不抬地说:“我不是说IH不应该介入,不过我敢说,主谋
绝不是外国人,而且头脑非常好。我认为他的智商超过一百六十。”
“你是怎么知道的?”凯奇边问边扬了扬勒索信,“语法这么糟糕,连我孙子
写得都比他好。”
“我也希望他是个笨蛋,”帕克说,“这样我们的处境就没这么糟了。”他指
指主谋陈尸的相片。“他的确具有欧洲血统,不过大概四代以前,也就是曾祖父那
一代就移民到美国来了。主谋聪明绝顶,教育程度很高,很可能上过贵族学校,我
认为他花在互联网上的时间也不少。他的户籍地址可能不在这一带。他在这里只是
租房子住。哦,对了,他具有典型的反社会人格。”
玛格丽特·卢卡斯颇具嘲讽意味地笑了一声:“你又凭什么推断出这一点?”
“是它告诉我的。”帕克简单地回答,拍了拍面前的勒索信。
作为一名刑事语言学家,多年来帕克分析文件时从不借助语言心理分析软件,
因为这种软件依据的是歹徒选用的短语和句式。而事实上,侦办刑事案件时,往往
单凭词汇的使用就可以判断嫌疑人犯罪与否。几年前帕克接手过一个案子,一名年
轻人因谋杀罪被捕。起因是他和朋友一起去便利店买东西,顺手牵羊地偷了点啤酒。
店员发现后,抄起球棒去对付他们。朋友把球棒抢过来,反过来威吓店员。这名年
轻人大叫:“给他(Give it to him)!”结果友人一听,挥棒打死了店员,年轻
人因此被控谋杀而被捕。帕克曾经为此出庭作了说明。
检察官声称“给他”是“打他”的意思。辩方则认为是“把球棒还给他”之义。
帕克出庭作证时解释,在美国俚语的演变过程中,“给他”曾经意味着伤害对方,
例如开枪射击、刺杀或出拳打人,但这种意味已经越来越少见,与“漂亮”(swell
)、“时髦”(hid)一样属于过时词汇。帕克认为,疑犯是想让朋友把球棒还给店
员。陪审团采信了帕克的证词。疑犯最后虽因抢劫被判刑,却免于被控谋杀。
“可是,这个人使用的语句真的很像外国人,”凯奇说,“‘我现在知道’、
‘付钱给我’。记得林白之子绑架案「注」吗?学校里讲过的那个。”
「注」查尔斯·林德伯格三世(Charles Lindbergh Ⅲ),又译查尔斯·林白
三世。美国飞行英雄查尔斯·林白之子,记者称他为“小鹰”,俗称“林白小鹰”。
一九三二年,仅二十个月大的“小鹰”被绑架,歹徒要求五万元赎金,两个月后警
方在林白的住宅附近发现了小孩的尸体,嫌疑犯德国移民霍普曼直至被送上电椅都
坚称自己是无辜的,此案是美国历史上最著名的绑架案。
凡是在匡提科接受过FBI 训练的新手,上刑事课时都听过林白之子绑架案的经
过。歹徒霍普曼之所以被逮捕并以绑架杀人罪被起诉,是因为FBI 的文件鉴定师从
勒索信的遣词用句推测,歹徒是德国移民,在美国居住两三年,据此正确判断出了
霍普曼的背景。语言分析缩小了嫌疑犯的范围,FBI 取得嫌疑犯的笔迹并比对过勒
索信后,证实两者相符,歹徒因此被判有罪。
“好吧,我们一起来从头看一遍。”帕克一边说一边将勒索信放在老式投影仪
上。
“扫描后通过电视屏幕放出来看,不是更好吗?”托比问。
“不好,”帕克倨傲地回答,“我不喜欢数码影像,越接近正本越好。”他抬
起头飞快地笑了笑,“恨不得跟它同床共枕。”
勒索信被投影在办公室的一面墙上,灰白的纸面就像一名嫌疑犯,站在大家面
前接受审讯。帕克走向墙壁,凝视着眼前放大的字体。
肯尼迪市长:结局是今晚。掘墓者已经行动,无从阻止。如果你不能如期付款,
他将会再度开始杀戮,时间是:四点、八点和午夜时分。
我的要求是现金$ 两千万美元。请将其装进袋子里,留它在环城快速路西侧六
十六号公路以南两英里处。放在空地正中间。务必在十二点〇〇之前付钱给我。只
有我现在知道如何阻止掘墓者。如果逮捕我,他会继续杀人。如果杀了我,他也会
继续杀人。
如果你认为我不是玩真的,那么,掘墓者的有些子弹涂成了黑色。这一点只有
我知道。
帕克指着勒索信上的语句说:“I am knowing「注」”和“pay to me 「注」”
语法的确用得很奇怪。be动词加上现在分词,是典型的斯拉夫或德系印欧语系的语
法,可能是德国人、捷克人或波兰人。不过在me前面加上介词to的说法,却在这些
语系里均不常见。这些语系的人跟我们一样,都说“pay me”。这种语法倒是在亚
洲语言里比较常见。我认为主谋故意随便写几个听起来像外国人的说法,是个陷阱,
让我们误以为他是移民。“
「注」此处译文为:我现在知道。
「注」此处译文为:付钱给我。
“我可不这么觉得。”凯奇开口道。
“别这么快就下结论,”帕克坚持,“看看主谋是怎么做的。模仿外来移民口
吻的部分集中在一起,似乎他布下这个陷阱以后就不再故布疑阵了。如果他的母语
真的不是英文,这里应该满篇都是语法错误。看看最后这句话,他又回到典型的英
文句型上:”Only I know that「注」。‘不过,通过这一点我可以判断出他经常
上网。我也经常上网,浏览罕见文件商的网站和新闻讨论群,其中虽然有很多是国
外网站,但里面的人大都用英文留言,因此我很熟悉这种混杂的英文。“
「注」此处译文为:只有我知道。
“关于他经常上网的这点,我很赞同,”卢卡斯对帕克说,“虽然目前我们尚
未证实,但他很有可能是从网络上学到安装消音器、改装乌兹枪的方法。最近大家
想学什么都上网去找资料。”
“可是,二十四小时制的说法呢?”哈迪问,“他要求在‘十二点〇〇之前’
交钱,这是欧洲人的语言习惯。”
“也是障眼法。他前面提到掘墓者会再攻击的时间时,并没有用二十四小时制。
他写的是,‘在四点、八点和午夜时分’。”
“好吧,”C.P.说,“就算他不是外国人,至少很愚蠢。看看这信里全是错字。”
他转向卢卡斯说道,“看起来就像我们在马纳萨斯公园逮捕的那些乡巴佬。”
帕克回应:“全是烟幕弹。”
“不过,”卢卡斯抗议道,“第一句话:”结局是今晚‘,其实他想说的应该
是’结局即将揭晓‘「注」他——“
「注」在英文中,夜晚(night )与将近(nigh)只差一个字母。
“哦,”帕克继续说,“但这并不是个常见的错字。‘偶尔’应该是‘Once in
a while ’,但大家经常错讲成‘Once and a while’,因为错把介词in讲成连接
词,其中不无道理。但是错写成‘结局是今晚’却没有什么道理,这跟教育程度无
关。”
“拼错字的地方又作何解释?”哈迪问,“大小写和标点符号用错的地方呢?”
他迅速浏览着勒索信。
帕克说:“哦,错的地方可不止这些。看这里,他用了美元记号,后面又注明
美元,画蛇添足。提到交钱的地点时,他用错了宾格。”帕克触摸屏幕,一指在文
句上移动:I am wanting $20 million dollars in cash, which you will put
into a bag and leave it two miles south of Rt 66 on the West Side of the
Beltway.「注」
「注」此处译文为:我的要求是现金$ 两千万美元。请将其装进袋子里,留它
在环城快速路西侧六十六号公路以南两英里处。
“看到没有?他写‘留它’,而‘它’这个宾格根本没必要。只是这种错法并
不合理。绝大多数语法错误来自语病。我们的日常口语中,不会在句子里加上不必
要的直接宾语。如果真有语病的话,我们通常是精简口语,省略该用的字。”
“拼写错误是怎么回事呢?”帕克继续说。他在投影前方缓步走动,勒索信的
内容像黑色的小虫子一般划过他的脸和肩膀。“看看这句话,‘their is no way
to stop him 「注」’。‘their ’是‘there ’的同音字,只是拼法不同,不过
通常只有在写得太快的时候才会拼错,往往是在电脑前打字的时候,因为打字时大
脑想的是发音而不是字形。第二个误用同音字常见的情况是使用打字机。不过手写
的时候很少犯这种错误。”
「注」此处译文为:无从阻止。
“还有大小写混淆的问题又该怎么解释呢?”他瞟了哈迪一眼:“该小写的时
候写成大写,一定有逻辑的根据,例如说作者指的是某种艺术或表达强烈的爱恨。
有时候是跟职业或头衔有关。他犯这些错误时,只是想让我们误认为他很笨。其实
他一点都不笨。”
“这封信告诉了你这么多事?”卢卡斯瞪大眼睛问,她觉得自己眼中的勒索信
仿佛与帕克研究的那封截然不同。
“没错,”这名文件鉴定专家回答,接着笑了起来,“他犯的另一项错误,是
该写错的地方没有写错。举例来说,他在状语从句里面用对了逗号。看这个以‘如
果’开头的从句,中间应该加逗号。”帕克边说边指指墙上的文字。
If you kill me, he will keep killing.「注」
「注」此处译文为:如果杀了我,他也会继续杀人。
“这个状语从句若是放在句末,就不需要加逗号了。比如这句。”
He will kill again-at four, eight and Midnight if you don't pay. 「
注」
「注」此处译文为;如果你不能如期付款,他将会再度开始杀戮,时间是:四
点、八点和午夜时分。
“此外,主谋还在which 前面加了逗号。”
I am wanting $20 million dollars in cash, which you will put into a
bag ……「注」
「注」此处译文为:我的要求是现金$ 两千万美元,请将其装进袋子里……
“在非限定性的‘which ’前面加逗号,在限定性的‘that’前面不加逗号,
这是标准的英语语法,不过通常只有专业人士和受过良好教育的人才会这样写。”
“which 前面应该加逗号吗?”C.P.嘀咕道,“谁管那么多。”
帕克在心里默默回答:我们非管不可。因为这种细微之处往往能带领我们通往
真相。
哈迪说:“主谋好像想拼‘逮捕’却拼不出来。你又怎么解释?”
“的确,貌似拼不出来,”帕克说,“不过他删掉的是什么,你们知道吗?我
用红外线扫描过。”
“是什么?”
“涂鸦。”
“涂鸦?”卢卡斯问。
“是一句美术用语,”帕克语带讽刺地说,“他什么也没写错,只是想让我们
‘认为’他拼不出这个字。”
“他干吗费这么大力气,误导我们,让我们觉得他很笨?”哈迪问。
“他想让我们找错对象,专找傻乎乎的美国人或是不算太笨的外国人。这又是
一枚烟幕弹。”帕克接着说,“也是想让我们低估他。他当然很聪明。看看交钱的
地点就知道了。”
“交钱的地点?”卢卡斯问。
C.P.问:“你指的是绞架路?怎么个聪明法?”
“这个嘛……”帕克抬起头逐个看着在场的探员,“直升机。”
“什么直升机?”哈迪问。
帕克皱起眉头:“你们难道没有查过直升机租赁公司?”
“没有,”卢卡斯说,“为什么要查?”
帕克回想起以前在FBI 工作期间一直奉行的一条原则:永远不要孤立地看问题。
“他跟我们约定的交钱地点,附近有一家医院对不对?”
托比点头:“费尔法克斯医院。”
“该死,”卢卡斯脱口而出,“那家医院有一个直升机起降坪。”
“那又怎样?”哈迪问。
卢卡斯摇摇头,生自己的闷气:“歹徒看上那个地方,是希望我们派去的监视
人员对飞过来的直升机视若无睹。他会租一架直升机,降落在医院旁边,拿走钱后
再起飞,然后可能只升到树梢的高度,飞到逃逸用的车辆附近。”
“我怎么没想到这一点。”哈迪愤愤不平地说。
“我们全都没想到。”C.P.说。
凯奇接口道:“我在联邦航空局有个朋友,我去请他查一下。”
帕克瞟了一下时钟:“肯尼迪召开记者会后,没有收到什么回音吗?”
卢卡斯打了一个电话,讲了几句话后便挂断了。
“共有六通电话,全是骗子。他们都不知道子弹上了色,所以都是假的。这六
个检举人的姓名和电话全被登记下来了。以后再以干扰执法的罪名处理。”
“你认为主谋不是这一带的人?”哈迪问帕克。
“对。如果他认为我们可以找民众档案来比对他的笔迹,他就会假冒字迹,或
者用利用报纸的字母来剪贴勒索信。他却没有这样做。所以他不是特区的人,也不
是附近弗吉尼亚或马里兰州的人。”
有人打开门,进来的是刚才送勒索信来的警员蒂莫西。“卢卡斯探员在吗?验
尸官要我把报告送过来。”
帕克心想,早该送来了。
她接过报告看了起来。凯奇问:“帕克,你说他具有反社会人格,是怎么判断
出来的?”
“因为,”帕克看着卢卡斯,心不在焉地说,“这种事除了具有反社会人格的
人,还有谁做得出来?”
卢卡斯看完报告后递给哈迪。他问:“要念给大家听听吗?”
“念吧。”她回答。
帕克注意到原本谨小慎微的哈迪此时放松了心情,也许是因为他在这短暂的片
刻间成了小组中的一员。
年轻的哈迪警探清了清嗓子:“男性,白种人,年约四十五岁,身高六英尺二
英寸,体重一百八十七磅,无明显特征。除了戴着一块卡西欧手表之外没有佩戴任
何饰物,这块手表具有多重闹铃功能。”哈迪抬起头,“听听这个。设定铃响的时
间分别是四点、八点和午夜时分。”他继续念报告,“死者身穿无标牌蓝色牛仔裤,
较为老旧。一件尼龙防风夹克。内穿一件J.C.佩尼百货公司「注」的工装衬衫,也
已经褪色。骑师牌内裤。棉袜。沃尔玛超市卖的慢跑鞋。现金一百一十二美元,另
有零钱。”
「注」J.C.佩尼百货公司(J.C.Penny ),美国知名中高档连锁百货商店。
帕克盯着前方的屏幕,仿佛哈迪朗读的文字不是在描述身份不明的死者,而是
在描述勒索信的内容。
“还有细微物质。头发上有砖灰,指甲里有黏土灰。胃脏残留物包括咖啡、牛
奶、面包和牛肉。可能是廉价牛排,在死前八小时内食用。就这些。”验尸报告后
面另附“铁射案”的备忘录,哈迪也读了出来:“肇事的货车尚未查出其他线索。”
哈迪向帕克瞟了一眼,“真令人泄气——我们的疑犯就躺在楼下,却什么线索也透
露不了了。”
帕克又看了一眼另一份重大刑案通报,是他先前看过的那份,描述摩斯家惨遭
纵火的过程。字里行间对摩斯两个孩子死里逃生的过程叙述得十分冷漠,令帕克读
来十分憋闷。看着这份通报,他几乎产生了掉头离开研究室的冲动。
帕克关掉投影仪,将勒索信放回鉴定桌。
凯奇看看手表,穿上外套:“我们只剩下四十五分钟,必须有所行动了。”
“什么意思?”卢卡斯问。
资深探员凯奇向她递来防风夹克,也对帕克递上皮夹克。他连想也不想就接过
来。
“到外面去。”他朝门口扬了扬头,“帮忙贝克的小组查访旅馆。”
帕克摇摇头:“不行。我们要待在这里继续奋战。”他看向哈迪,“伦,你说
得没错。这个身份不明者什么也不肯透露,不过勒索信却可以。勒索信告诉了我们
不少事情。”
“可是,贝克的小组需要更多人手啊。”凯奇也坚持己见。
大家沉默了一会儿。
帕克低头站在卢卡斯对面,靠在明亮耀眼的鉴定桌旁,勒索信就在两人中间。
然后,他抬起头,笃定地说:“我并不认为我们能在歹徒下一次开枪之前抓到他。
我们只有四十五分钟了,这不可能做到。我很不愿意这样讲,可惜资源有限,现在
的安排再合适不过了。我们必须待在这里,继续研究这封勒索信。”
C.P.说:“你的意思是,我们只能眼睁睁看着信上写的事情发生了?那些受害
者难逃一劫?”
帕克迟疑一下,然后说:“我想大概就是这个意思。没错。”
凯奇问卢卡斯:“你呢?你有什么看法?”
她看了一眼帕克。两人四目相对。她对凯奇说:“我赞成帕克的看法。我们待
在这里,继续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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