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我在自己的书店给机动车辆管理局打电话,告诉他们我是卡麦隆警官,需要一 个谋杀案被害者的详细报告。 冒充警察是违法的,而且严格来说,这么做毫无必要。 也们的档案向所有人开放,不过有警察的介入,能让进度快点。在丹佛,有两 个叫彼得·布奈玛的人得到了驾照。一个住在樱桃山,那是豪华的乡村俱乐部,另 一个住在一间公寓里。作出选择并不困难,十分钟之后我已把车停在一幢大而无当 的老式砖屋前了。我从后备箱拿出一袋工具,塞进外套,然后走进那栋房子。这里 没有防盗门,大厅散发着腐臭味儿,信箱上似乎从来没写过名字。彼得的信箱里有 一封信。我撬开信箱,把那个薄薄的信封捡了出来。信封是手写的,邮戳表明来自 俄勒冈的波特兰市。寄信人是“彼得·布奈玛太太,12335SW 123 ,波特兰市。” 我想也没想,就把它插进了外套口袋,彼得门上的锁和信箱上的一样简陋。住在这 儿的家队没都被谋杀,简直是个奇迹,进门时我就是这么想的。 我长出了一口气,跟这儿比起来,波比的公寓简直就是总统套房。这里有股阴 冷潮湿的味道,就像过期的牛奶。 一张折叠床,上面只有一层长年累月积下的污垢,没有迹象显示床上曾经铺过 床单。地板上有些空罐子,角落里全是老鼠屎,当然,到处也都满是书籍。这儿有 两个小房间和一个厕所,所有的犄角旮旯都堆着书。两扇窗户的窗台上都摆满了书, 地板中央也高高地堆着一摞。 我知道时间不多,卡麦隆和汉尼斯下班前就会来这儿。 我戴上手套开始工作,小心翼翼地处理它们,尽量不破坏任何指纹,这些书和 先前的一样——百分之百是垃圾。 这里的情况跟波比那里太相似了,以至当我在壁橱里层翻出两尺高一摞好书时, 丝毫不觉惊讶。 非常棒的书。 这些书跟波比那儿的旗鼓相当,都是著名作品,都是现代文学,第一版,品相 上佳,不同流派搭配合理。 这次我没再费神列清单,因为我知道,待会儿离开时是不会丢下它们的。那些 侦探小说那么好,真让我直想流始逐一评估它们,但我不打算让它们留在这儿。你 知道,耗子会把书啃坏的。 其他的一切都毫无价值。作为一个书虫,我的任务已经完成了,现在开始恢复 了警察的眼光。主要房间毫无遮蔽,一览无余,活脱脱就是都市边缘人生活方式的 凄凉写照。整个屋里没有能放一张纸的平整地方,没有柜子,没有桌子。只有点不 值钱的小玩意儿。在床底下,我发现了一捆用橡皮筋扎起来的信。我一封封翻检着, 发现了它们的共同点,所有信都署名老妈,每一封都以同一句话开头:“你那一大 箱书今天已经到了。”最近三个月,每两周就有一封信。老妈写信惜字如金,总是 直奔主题。信上没写地址,彼得肯定知道。信封上倒是写了地址,这样即使寄不到, 也还能退回原处。彼得没有留下那些信封,我从信箱捡到的,大概是现存惟一一个 老妈的信封了,很可能是今天早上才刚送到。 我回家之后把这封信打开。跟其他信一样,“你那一大箱书今天已经到了,我 把它跟别的放在一起。”没有废话。“今天去了老爹的墓地,你的朋友朱尼。斯克 斯又怀孕了,她已经跟五个男人怀了六次孕了。我当年就说过,现在我还要说,你 摆脱她是件好事。你不能永远为她心碎……你为什么不回家呢?”一个崭新的彼得 形象浮了出来,在这间半明半暗的屋子里,我逐渐看清了他选择的孤苦凄凉人生路。 一个不善言辞的年轻人被爱伤透了心。 朱尼·斯克斯活生生吃掉了他,并把他放逐到了这座荒岛。他靠五毛钱的书和 讨来的香烟勉强煳口,却总抱着一丝微弱的希望,希望有天能花六块钱,在救世军 的商店里买到一张价值千万的老地图。他想像着,总有一天他会开一辆金碧辉煌的 凯迪拉克,回到波特兰的家中,把朱尼·斯克斯从所有的一切中带走。他会像是在 电影中一样出现,玉树临风,不发一言,准备宽恕这一切。在这个梦里,生活是那 么美好,而这美梦却总是他妈的一步之遥。只要某个蠢材摆出宝贝时,他能及时出 现就够了。然后,他就会衣锦还乡,证明给所有人看,他是图书大王! 我拉开窗帘,把所有的信又读了一遍。这些信都是一个腔调,老妈总是说收到 那些书,提上两笔老爹,或者老爹的墓地,或者老爹对今日世道会作何感想,然后 话题一转,插入对朱尼·斯克斯的恶评。“你的朋友朱尼斯克斯”,这几个字总是 写得如同控诉。老妈的围裙带子似乎穿州过省蜿蜒而来,把她儿子封锁在这穷困潦 倒的生活之中。 老妈可能还不知道噩耗。警方才刚刚展开对彼得亲属的调查,没有这些信,他 们没那么容易找到彼得的老妈。我拿起电话打给联合航空公司,用信用卡在飞往波 特兰的下班飞机上订好座位。我又致电赫兹租车公司在目的地预订了一辆车。 如果杰奇想要我的钱,他得赶快了。这样一路花下去,恐怕剩不下几个子儿了。 离出发还有五个小时,而这段时间我也过得颇有收获。 我从没失去对搬家公司这条线索的信心。一辆两吨重的货车,不会凭空从麦迪 逊街的石头里蹦出来。肯定有某人在某处租了它、买了它,或者从什么地方偷了一 辆。我摊开电话号码本,开始逐个拨号。当你知道一个名字时,这就花不了太久了。 彼得·布奈玛在六月十号晚上,从东高尔菲斯街加油站租了一辆卡车。我打了六七 个电话就找到了,我告诉他这是丹佛市警察局的卡麦隆,过会儿会去查看他的纪录。 然后我洗了个澡躺下休息,这是三十六个小时以来,我头一次睡觉。 八十分钟以后,闹钟把我叫醒了。起床时,我觉得从没这么糟糕过。我简单收 拾了一下旅行箱,锁好门,然后离开。我没带任何正式的套装或领带,又不是去给 全美丢脸警察联谊会发表主题演讲。 到达加油站时,离起飞只有一个小时了。把车租给彼得的家伙已经辞职了。经 理保证说,反正那家伙也记不得。我心想,要指望那辆车还在停车场里,可能有点 异想天开。事实也是如此,“那辆车早没了,”那个人说,“八月初有人租它开往 佛罗里达,是单程。”这辆车被彼得·布奈玛租了不下十八次,即使在最好情况下, 任何物证也老早就消失干净了。不过我还是问了一句。“你们会保存那些车上丢的 东西吗?像纸呀,笔记本什么的?”那家伙说会,如果看起来值钱或者重要的话。 接着,他拿了一箱废物给我。全是这个,废物。我查了一遍,什么也没有。我问他 要彼得的合同原件,原件已经交给公司了,这里只有副本。“瞧,这辆车没办齐手 续就租出去了,”那个家伙说,“这就是为什么杰瑞不能继续在这儿工作,那个畜 生什么都不懂。所有车都该用信用卡租赁,就算是耶稣他老人家亲自从十字架走下 来,我也不会破例,只要想租我这儿的宝贝,他就得有信用卡。我跟杰瑞说了十五 次,可他是怎么做的呢?他收了现金,就把该死的东西租出去了,除了记一下那家 伙的驾照号码,我们什么凭据也没有。要是他把车撞坏了,我们又能怎么办呢?” 我看了那张粉红色的复印件。彼得是六月十号下午四点十八分把车提走的。第 二天下午两点五十六分,车子被完好地送了回来。最起码,有人把车还了,记录没 提还车和租车是不是同一个人,想来即便不是,值班的也认不出来。这辆货车被租 了二十二个小时还加了油就在离这儿几条街外,彼得把车停在那儿。波比接过方向 盘,彼得消失在夜幕之中。这些事在复印件上都为商载。波比接手,把货车开进了 永恒。五点钟他已到了巴克利的店里,独自一人而自信满满。七点钟时他已到了巴 拉德那儿,仍旧一个人。他独自忙活了一宿,清晨离开。请彼得帮忙似乎是很方便 的办法,可波比没这么干,宁愿自己一个人把所有累活揽下,也不愿让彼得知道内 幕详情。 还有一件重要的事。那张复印件上有一栏要写里程数。那辆车被租走时,里程 表的数是39523 英里,还回来是39597.74英里,这74英里可以有很多用法,没有个 可以确定。波比可以先去巴克利那儿,然后直奔目的地。或者,他也可以在整个傍 晚开车游荡。那七十英里可能都用到了漫无目的的游荡中了。可不知为什么,我有 别的想法。波比没驾照,这意味着,他开着车的每一分钟都是冒险。如果有个警察 把他截停,麻烦就来了他去巴克利那儿是为了打发时间,等巴克利打烊,他就到一 个咖啡馆里要了杯咖啡,一直在等时间过去。这是我的猜测,一旦属实,就意味着 他把斯坦利·巴拉德的书,运到了一个可以粗略估算出的地点。离这儿二十五到三 十五英里,来回就是五十到七十英里。 举例来说,丽塔·麦金利的住处,离我现在站的地方,刚好三十英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