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两点三十五分,我每半小时查一次房,发现死者时我特意看了一下表。” “你是否看见了死者身上的匕首?” “是。” “那么,现在我给你看这件东西,你是否认得?” “这正是尸体上的匕首。” 李勤看向林飞,林飞道:“没有问题。” 李勤一楞,又说道:“现在我请求讯问被告。” “法庭允许。”身审判长道。 李勤清了清嗓子,说:“7 月27日下午七点半,你是否见过死者?” “是,他乘坐我的车。” “你们是否相识?” “他是我大学的老师。” 据说你和他曾因某事产生矛盾,以至你没找到工作?“ 林飞插嘴道:“反对!检方使用传闻证据,试图把不相关之事与本案联系在一 起来。” “反对有效!被告可以拒绝回答。”审判长道。 李勤皱了一下眉,心里暗骂林飞,嘴上却道:“那么我换一种问法,十九年前, 你毕业时是死者看写的毕业鉴定材料?” “是。” “你那时学习很好,是专业第三?” “是。” “你当时没找到工作?” “是。” “而你那个专业有许多人都找到了工作,独你没找到,你是否对死者不满意?” “不错,我那时的确很生气。” “你现在生活很不好?” “可以这么说。” “于是你认为这一切都是死者造成的,于是你怀恨在心,当有机会杀掉死者时, 你便动了手,当然车祸可能的偶然。” “人不是我杀的!我没有杀人!”程军大声叫道。 李勤也提高了嗓门:“8 月1 日凌晨两点左右,你在什么地方?” “我……我在友谊医院的病房里一步也没离开。” 李勤转向正中央道:“审判长,为了使本案案情更清楚,我希望能够同时讯问 我方下一名证人。 “法庭准许。” 证人席上站着一位四十多岁的妇女,很胖但个头不高,属于长宽差不多的那种 人。 “8 月1 日凌晨两点左右,你在哪儿,在干什么?” “我在我店里睡觉,后来被说话声吵醒了。” “当时是几点?” “我看了一下表,是两点差五分。” “你看清说话人了么?” “当时天很暗,不过我能看出他穿着灰衣,头上戴着帽子,是个中年男人。” 旁听席上有人不安地动了下。 “他当时在干什么?” “我估计他在打电话或者接电话,最后他说:”就这样,再见。“ “那么,那个人是被告吗”? “是。” “你凭什么确认?” “公安局的人已经让我指认过凶手了,我认出了他。” 程军抓住了栏杆吼道:“我没有杀人!我根本就没有离开医院!你诬陷我!” 他踢打着栏杆,满脸通红。 林飞咳了一声,小声道:“别闹,请相信我。”他走上前去,看着那名妇女, 开始时一言不发。 那妇女被他看得浑身不自在,也禁不住看看自己哪不得体。 “你是卖水果、饮料的?” “是,我还卖报纸、烟、杂志、酒等东西。” “生意挺好吧?” “还不错。” “反对!辩方的讯问与本案不相关且不重要。” “重复一次,辩方只是在就与本案相关的事情作一下调查。”林飞充满自信地 看着审判长说。 “反对驳回!”审判长看了一眼李勤,眼中是责备的神情。 “7 月31日,也就是案发前一天,你的生意也很好吧?” “是的。” “你忙到很晚吧?” “是,去医院的人前半夜总是断不了的。” “有多晚?” “大概十二点左右吧” “你是不是很累,觉得不行了,太困了。” “是的,我几乎一碰枕头就睡着了。 “你醒后是否还很困?” “是的。” “睡眼朦胧?” “可以这么形容。” “你看见那个人的衣服和身高,胖瘦等外形,而没有看清那人的面貌?” “是的,当时很黑,我看不清他的面貌,不过我确认是他。” “你怎么确认?是不是一大群人站在黑暗中,穿着一样的衣服,让你指认?” “是的。” “你认出他,是凭身高呢,还是凭相貌?” “我说过了我没看清面貌,当然凭身高和胖瘦了。” “如果换作一排身高,胖瘦差不多的人你能指认出吗?” “……不能。” “如果被告不在公安让你指认的那排人之中,换上一个与他差不多的人,你会 指证此人就是你见的那人吗?” “这……,我不敢确信,我只是凭借身高认人的。” 林飞微微一笑,面向陪审团道:“审判长,各位陪审员,这名所谓的检方证人 在睡意中指认一个与我的当时事人差不多的人为他,我认为这也未免太牵强了。” 审判长与陪审团成员的眼神交换后,便道:“鉴于辩方所指出的情况,本庭宣 布检方的在这名证人的证词无效,取消其证人资格。” 林飞对着温冰微微一笑,温冰用手做了个胜利的手势,旁观席上的苏玮立即按 了下快门。而此刻的李勤却是满脸尴尬与无奈,还有心头的一股怒火。 李勤转向程军道:“8 月1 日凌晨两点,你到底在哪儿?”他的话中已透出一 股威严之势,但更多的并非给程军以压力,而是掩饰他的尴尬。 “我再说一遍,我在睡觉。” “那你有什么证据?” “我睡个觉难道还需要什么证据吗?那请问你又有何不在现场的证明?” 审判长道:“请被告注意,现在是你在接受讯问,请正面回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