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刑警们把从死者的衣服上、她家的屋门上、拖鞋上、家具上、书本上以及钢琴
上采集到指纹经过好一番对照、比较和认定,终于确定出了案发那天下午到过她家
并与她有过接触的人。还算好,并不是太多,一共只有三位。
听刑警们聊起过,一般一宗案件所涉及到的嫌疑人都比较多,有时多达几十人
甚至上百人。然而,谁都没有一眼就能拎出凶犯的本领更不敢马虎从事,只有一个
一个认认真真地挨着过,去搜索、去判断、去排除、去捕捉,而且还少不了查证,
最终找出一个或几个要找的人。运气好的时候,没过几个就可达到目的,但这种情
况并不多。有一次,嫌疑人共有一百零七人,直到刑警们过到第一百零五个人头时,
才把凶手找出来,破了案。而这次只有三个嫌疑人,所以,江队长以及他的部下都
觉得十分幸运。
凤仙阁的两位值班员讲,出事那天的下午的确有几个人到过死者的家。一个是
家庭音乐教师,一个是家庭外语教师,还有一个是学校校长。江队长问他俩,是怎
么知道出事的。他们回答说,是听到楼外有人呼喊着“摔死人啦!”、“有人跳楼
啦!”,跑出值班室到达出事地点的时候才知道的。再问他们,有没有看到什么人
在这个时候从楼里出来走掉。他们说,一看出人命了,当时慌慌张张的,只想着给
公安报警,也就没有注意到其它的情况。至于去她家的最后一个人什么时候走掉的,
实在记不清楚,也许在出事前,也许在出事后,反正都乱哄哄的。这两天,一闭眼
就是那个小姑娘还有一大滩血,什么都记不住了。
一切出乎预料地顺利,我们取回了五个人的指纹,一对照,立刻排除了两位值
班员,剩下的就是那三位教育工作者的了。他们三位的指纹与我们原来认定的三个
嫌疑人的指纹完全吻合。只可惜小客厅柚木地板上的足迹过于凌乱,没能采到一只
有价值的脚印。
小姑娘的家庭音乐教师是一个长得十分苗条的女性,而且衣着打扮很入时,属
于是非常开放的那种。据调查,她教那位小姑娘钢琴已经十多年,并且对小姑娘的
天赋和勤奋很欣赏。来到审讯室,她就像是被邀请来参观什么展览或编排什么文艺
节目似的,看看这儿,看看那儿,尤其对审讯室的消音墙多扫了两眼,最后还冲着
我们每一个人的脸看了看,好像在琢磨着,就现有的场地和人员,节目该怎么排,
是分两个声部呢还是分四个声部更好一些。也许这只是她的习惯动作,并不能说她
对这件命案无所谓,更不能说她来到这间刑警队的审讯室不在乎。因为她的双眼正
散发着一些忧伤。看得出来,她是一个重感情而且十分浪漫的人,并且可以肯定,
她的忧伤正是来自于她的得意门生的突然遇害死亡。当她按照刑警的指点走到指定
的凳子跟前往下坐的一瞬间,双腿有些发软,几乎是“嗵”的一声屁股重重地夯在
板凳上的,与她刚进门时自然流露出来的优美的艺术气质极不协调。
江队长盯着她的眼神在告诉我,她不是罪犯。果然,审讯不到半小时便结束了。
这其中,还包括她被审讯时由于紧张而出现的临时性口吃,十几个字的一句话要说
上半分多钟,和经过反复询问才能说清某一个细节所费去的时间。如果按照平时的
口齿和正常的讲话速度,可能这场审讯还用不上十分钟。她是那天下午两点半到的
死者的家里,按原定授课时间上完课,三点半钟准时离开的。临出楼门时,听到一
个五音不全的值班员在高兴地唱着一首流行歌曲,跑了调,她忍不住给纠正了一下。
这一证明案发的时候她不在现场的细节,在两位值班员那儿都分别得到了证实:当
时他们其中的一个听着袖珍式收录机,等了好半天的一场足球赛的实况转播终于开
始了,便情不自禁地唱了起来。当时唱的啥、怎么唱的,他也记不起来,反正,是
那个音乐老师上前拽掉了他的耳塞,给他纠正了一下。因为经常来,他们很熟。那
场足球的实况转播的确是三点半钟开始的。开始的时候,插播了几则广告。这几则
广告的时间,就正好是音乐教师下楼所用去的时间。人证物证俱全,时间也正好吻
合。第一位嫌疑人不是罪犯,应当排除。
被提审的第二位嫌疑人是小姑娘的家庭英语教师。女性,某大学英语讲师,口
齿伶俐,爱像西方人那样嚼口香糖,进入审讯室的时候也没有耽误她的这一洋习惯,
直到刑警向她做出严肃的提示,她才把嘴里的东西吐在了她的纸手帕上。
整个审讯好像是预先演练过一般,有问必答,语句清楚,对于不在出事现场的
自我证明叙述得环环相扣,无一纰漏。不但她回答问题迅速准确,而且不论反过去
问正过来问或者绕着弯子问,她都能做到完全一致而且清清楚楚。所以审讯只用了
五分钟便告结束。她说,那天她应该是三点半给小姑娘上英语课,但临时有了点儿
事儿,去晚了七八分钟。往常都是小姑娘的音乐课刚一结束,接着就上英语课。有
时她去得早了一点儿,就坐在琴房的沙发上听一听小姑娘的弹奏。出事那天,英语
课上到一半的时候,也就是四点钟左右,她男朋友打来电话,说一位同事,也是英
语老师,要开生日party ,非要他们俩参加不可,并告诉她马上下楼,他打“的”
过来,接上她一齐奔那同事家。她记得她刚钻进出租车的时候,记程器下边的电子
表正显示着四点十四分十四秒。因为这串数字一个四后面连着两个十四,她觉得挺
有趣,所以就有些印象,事后一提便能想起来。另外,在去那位同事家的半道上,
他们让司机停了一次车,到一家商场里买了一个电子宠物作生日礼物。买东西的时
候,商场里的电视机正播着一场足球赛,柜台前围了好几个正在逛商场的球迷,她
男朋友也凑过去趁机看了一看。到同事家的时候,大约是四点半。
案发的时候,也就是那天下午的五点钟左右,她根本不在现场而在那位搞生日
舞会的她的同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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