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五颗“重磅炸弹” 1978年11月12日,陈云在东北组作了第一次发言。陈云说:华主席说, 对于那些在揭批“四人帮”运动中遗留的问题,应由有关机关进行细致的工作,妥 善解决。我认为这是很对的。但是,对有些遗留的问题,影响大或者涉及面很广的 问题,是需要由中央考虑和作出决定的。对此,中央应该给以考虑和决定。 陈云首先指出,“文化大革命”中震动全国的“六十一人叛徒集团”一案应予 平反。陈云此言,一下子引起全会关注。 陈云说:薄一波同志等六十一人所谓叛徒集团一案。他们出反省院是党组织和 中央决定的,不是叛徒。 1937年7月7日中央组织部关于所谓自首分子的决定这个文件,是我在延 安任中央组织部长(1937年11月)以前作出的,与处理薄一波同志等问题的 精神是一致的。我当时还不知道有这个文件,后来根据当时审查干部中遇到的问题, 在1941年也写过一个关于从反省院出来履行过出狱手续,但继续干革命的那些 同志,经过审查可给以恢复党籍的决定。这个决定与“七七决定”的精神是一致的。 这个决定也是中央批准的。我认为,中央应该承认“七七决定”和1941年的决 定是党的决定。对于那些在“文化大革命”中被错误定为叛徒的同志应给以复查, 如果并未发现有新的真凭实据的叛党行为,应该恢复他们的党籍…… 对他们作出实事求是的经得起历史检验的结论,这对党内党外都有极大的影响, 不解决这些同志的问题,是很不得人心的。这些同志大体都已是六七十岁的人了, 现在应该解决他们的问题。 陈云提出要把“六十一人叛徒集团”翻过来,是因为他在延安担任中共中央组 织部部长七年,深知这一案件内情。 1937年7月7日,在陈云担任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前夕,中共中央组织部 曾作出《关于所谓自首分子的决定》,其中第三条规定:凡在狱中表示坚定坐满刑 期,送到反省院的同志,照例要办自首手续,或填一般反共自愿书,才能出狱。如 他们曾经组织允许填写这类文件后出狱的,得恢复其组织。如具有上述情形,但未 经组织允许者,经过工作中考察后,亦得恢复其组织。 另外,在陈云担任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期间,1941年7月22日,中共中 央通过了《关于过去履行出狱手续者(填写悔过书声明脱党反共)暂行处理办法》。 1945年召开中共七大时,陈云负责审查七大代表资格工作。曾有人提出, 这六十一人之中,能不能当选代表?陈云对此作了深入了解,知道这是在抗战前夕, 刘少奇给中共中央写信,提出这六十一人可以做个假手续,把他们从国民党监狱中 营救出来。刘少奇给毛泽东、中共中央的信,是经原中共中央北方局和河北省委秘 书长王林从天津带到延安,交给了张闻天,再由张闻天交给毛泽东的。此后,刘少 奇来到延安时,又当面向毛泽东作了汇报。中共中央经过研究,同意了刘少奇的意 见……正因为这样,陈云在当时就指出,这六十一人可以入选中共七大代表。 由于陈云对“六十一人”案件有着亲自的调查,所以他非常坚决地提出为他们 所谓的“叛徒”问题进行平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