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荷兰首相访华与“潜艇事件”(上) 国家间高层领导人互访是两国关系发展的重要标志。我在荷兰期间,促成了荷 兰首相范阿赫特访华,这是近代史上荷兰在任首相第一次访问中国。1980年9 月23 日,我在使馆为首相访华举行了饯别宴会,那天晚上,气氛轻松而友好。范阿赫特 在即席讲话中,特别向我提到本届内阁的一个特点,就是16名阁员全部热切希望访 华。他还说他准备就国际形势与我国最高领导人交换意见,争取在共同利益的领域 内相互配合,推进双边合作,为荷兰经济开拓长远的国外市场。 对范阿赫特首相的来访,我国政府给予了热情友好的接待,总理和他会谈,邓 小平副主席接见了他。最后,还签署了两国《经济技术合作协定》和《文化协定》, 双方对此都表示相当满意。我参加了上述一系列的会谈、宴请和接见。记得小平同 志接见他时,谈话相当融洽,小平同志向客人介绍了我国对国际形势的看法,提到 两国合作的前景很好。他称赞荷兰人民在围海造田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表示荷兰 有许多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地方。但是小平同志也讲到,我们前进的步子不能迈 得太大,要考虑到我们自己的条件。荷兰首相也提到,他们已意识到我国采取了不 那么快的经济发展政策,但是他说:“我要强调,我们对这个趋向并没有失望,而 且我们很理解中国目前的经济情况,我们应该考虑中荷之间中期和长期的合作计划, 即便在贵国调整经济计划的时候,还是有机会同我国合作。” 送走了荷兰首相,我留在国内休假。没想到就在这期间,发生荷兰向台湾出售 潜艇的事件,使中荷关系出现变故,导致两国关系一度从大使级降为代办级。 “潜艇事件”发生的经过,简单地说,就是1980年下半年台湾当局向荷兰RSV 企业集团提出价值5 亿美元的购货订单,其中有一个先决条件,就是要为他们建造 价值2 亿美元的两艘潜艇,不造潜艇就取消全部订单。台湾当局企图以此为诱饵, 达到制造“两个中国”的目的。事关我国的主权,我国当然坚决反对。我驻荷使馆 和外交部几次向荷兰政府提出严正交涉,指出向台湾出售武器,已经超越了民间贸 易的性质,是干涉中国内政、损害中国主权的严重行为,要求荷政府不要批准这笔 售台武器交易,直到向他们发出此举将会导致中荷外交关系降级的警告。但台湾5 亿美元的购货订单对荷兰很有诱惑力,荷兰政府强调这是经济行为,因当时整个西 欧经济不景气,荷兰失业严重,这笔生意可以解决不少人的失业问题。荷兰内阁经 过激烈争论最后还是批准了这笔交易。这使我国不得不在1981年作出中荷外交关系 从大使级降为代办级的决定。为了表明中国在台湾问题上的严正立场,在“潜艇事 件”发生和交涉的过程中,外交部领导决定我暂不返馆,留在国内待命,直到使馆 降格以后,我才被正式召回。 出现“潜艇事件”的原因比较复杂,但根本一条,荷兰是一个贸易立国的国家, 他的外交政策在很大程度上是为外贸服务的,急功近利的特点十分突出。他们有一 句谚语说,“天上飞着十只鸟,不如手里抓住一只”。为了眼前的经济利益,他们 不惜违背政治原则,当然也有一些客观原因。就这样,我中断了在荷兰的工作。中 荷之间正在酝酿的一些合作项目,也因此搁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