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节:三民主义的创立(7) 节制资本,即限制私人资本,“一面图国家富强,一面当防资本家垄断之流 弊”。孙中山指出:“要解决民生问题,一定要发达资本,振兴实业”,但是 “任由中国私人或者外国商人来经营,将来的结果,也不过是私人的资本发达, 也要生出大富阶级的不平均”。孙中山在欧美考察时看到西方国家垄断资本控制 国计民生的严重,“如欲救其弊,只有将一切大公司组织归诸通国人民公有之一 法”。孙中山认为中国在大资本家还没有形成之前,由国家发展、管理资本,所 得利益归人民公有,“是很容易做得到的”。孙中山认为“节制私人资本”与 “发达国家资本”,实现大企业国有,是达到国家富强人民共享的社会革命的目 的。1924年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重新解释的三民主义民生主义部 分中指出:“凡本国人及外国人之企业,或有独占的性质,或规模过大为私人之 力所不能办者,如银行、铁道、航路之属,由国家经营管理之,使私有资本制度 不能操纵国民之生计,此则节制资本之要旨也。”[61] 孙中山认为:“民生主义就是共产主义,就是社会主义。”他是这样赞扬社 会主义制度的:“鄙人对于社会主义,实欢迎其为利国福民之神圣,本社会之真 理,集种种生产之物产,归为公有,而收其利。实行社会主义之日,即我民幼有 所教,老有所养,分业操作,各得其所。我中华民国之国家,一变为社会主义国 家矣。予言至此,极抱乐观。”还说:“社会主义为人类谋幸福,普遍普及,地 尽五洲,时历万世,蒸蒸芸芸,莫不被其泽惠。”[62] 他对将来用民生主义进行社会革命后的中国发展前景“极抱乐观”。他在1912 年4 月辞去临时总统后说:“中华民国成立,民族、民权两主义俱达到,惟有民 生主义尚未着手。今后吾人所当致力的,即在此事。”他先后在南京、上海、武 昌、北京、广州、桂林等地,广泛地宣传他的民生主义。他在1912年至1913年所 作的58次演讲中,专讲或涉及民生主义的占33次之多。他1912年4 月3 日在上海 南京路同盟会机关的演讲中说:“共和政体已成,民族、民权之二大纲已达目的, 今后吾人之所急宜进行者,即民生主义。”他要用民生主义“排斥少数资本家, 使人民共享生产上之自由”,“以造成中国之社会主义”。[63]他认为这样就能 “使少数富人把持垄断的弊窦自当永绝”,使中国变成一个“家给人足,四海之 内,无一夫不获其所”的社会主义乐园了。 在伦敦一年多的政治研究和社会考察,使孙中山在政治思想上得到巨大的收 获。他说:“两年之中,所见所闻,殊多心得,始知徒致国家富强民权发达如欧 洲列强者犹未能登斯民于极乐之乡也,是以欧洲志士犹有社会革命之运动也,予 欲为一劳永逸之计,乃采取民生主义以与民族民权问题,同时解决,此三民主义 之主张,所由完成也。”[64] 孙中山说他“生平所志,以革命为唯一之天职,故不欲久处欧洲,旷废革命 之时日”。[65]而且“欧洲尚无留学生,又鲜华侨”,他决定回到与中国相近的 日本去活动。1897年7 月2 日,他离开伦敦赴加拿大。11日,到蒙特利尔,又经 过温哥华、南尼亚木、维多利亚等地,在华侨中进行了一个月的宣传活动。8 月 2 日,乘“皇后号”轮船,离加拿大赴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