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驳所谓熊十力“既贪且吝” 翟志成对于熊先生的“人伦日用”“庸言庸行”完全缺乏全面了解,而只有单 面的、浮面的了解,刻意揭露、撕开所谓熊先生“言不顾行、行不顾言”的“阴私”, 而在这种“揭露”之中就加进了他自己发挥的任意性。我在本节中要指出的是,翟 志成对熊十力的道德审判是平面化的、抽象的、缺乏生活的真实的。 翟志成说:“熊氏在‘立德’方面殊不足观。他为人既骄且吝,好名好胜而又 目主四海,时时贪、痴、咳三毒习气横发而又不知自检。间中虽亦偶会天机诱发而 无限惭惶,但最终却仪止于‘智及之而仁不能守之’之域。”又说他“处处表现出 自矜、自伐、自私、自利、反复无常以及以怨报德,却又与他要弘扬的道统完全相 反。构成熊十力思想与行为之间存在如许巨大的断裂和如许深刻的矛盾的基本原因, 在于他以圣贤自居、以道统的化身自命、迸而视自己的自然生命(身体)与道统合 二而一,又完全抛弃了修身。”“熊氏一切稀奇古怪、不近人情的举止言行以及他 精神上的种种狂妄偏执的病累,都是直接由此引起的。”“这对毕生自以为是致力 于弘道救世的熊十力而言,不仅是一最大的悲剧,而且还是一最大的反讽。”首先, 我要回应的是“智及之而仁不能守之”这句话。《论语》中的这句话,熊十力常用 来自省,而且面对辛亥革命时的志友何自新烈士的亡灵,面对他的一些老弟子,他 如是自责。他有时也面对林宰平、梁漱俱等诤友、畏友或其他老弟子,检讨自己 “三毒与生俱未”、“好名好胜”、“习气横发而不自检”。熊先生说自己“不自 检”的话,恰恰是在“自检”。这本身就反映了他修身的自觉性。但把他面对内在 自我、面对老友相知所说的自责的话加以引申夸张,用来形成一种似乎是对他铁定 不移的价值判断,则大成问题了!老黑格尔说过,一位饱经风霜的老人与一位毫无 生活经验的青年说出的同一句话,可能有着完全不同的意蕴,同样,率真的老人熊 十力的自我批评的话,翟氏这位以道德法庭审判长自居的中年人其实是理解不了的, 但他经过有色眼镜过滤,反用来作为置熊氏于死地的材料。这不禁又使我想起“文 革”中运用人家的自我批评。检讨、他与他的朋友们的日记来整人的情景。我又想, 那些审判别人道德的人,对自己敢于说出“暂及之而仁不能守之”“三毒与生俱来” “好名好胜”“习气横发而不自检”的话来么?!他有这种道德勇气么!?他在批 评别人的“我执”“我慢”时,是否省察到自家的“我执”“我慢”?! 我要就熊先生对金钱的态度作出说明,以驳斥翟文渲染得够多的所谓熊氏“贪” “吝”“自私自利”的谎言。这里要说明的是“十两黄金案”、“兼薪案”、“资 助案”、“生息案”、“吃鸡案”等等。虽然我从不愿意说这些琐碎之事,但这次 非说不可,乃翟氏逼上梁山也。 徐复观先生曾从《学原》生息用的基金中抽出十两黄金给熊先生用来生息,补 贴生活,以熊徐师弟之交,这本来不算什么大事。即使1949 年9 月熊徐一度交恶, 徐也绝不会计较。对此事,翟却不放过,抓来大加发挥。首先他对熊氏1949 年9 月19 日致唐、钱、徐、胡、牟、张函,请胡秋原将他寄给徐氏《学原》的《十力 语要初续》和《韩非于评论》稿子寄还给他,并要徐复观取回《学原》的十两金子 事发挥道:“书不要出了,金子也要退回了,这似乎表示熊氏有意要和他在香港的 那群反共的友好门人一刀两断,划清界线了。”这又是瞎发挥。通读此函,只是对 徐的批评的辩护,赌气索稿还金,根本就没有一刀两断的意思,这从日后几十通书 信中也可以看出。翟氏又说: “这黄金本是他赖以活命的资生的老本,发脾气时说要还,但那只是一种姿态, 好在徐复观也没有真的要他还。故熊氏又把责任推给了老实人黄良庸,他在11 月 18 日给唐君毅和胡秋原的信中说‘良庸处小款,早令交还,他总踌躇,吾亦无法 自辩。’一句‘无法自辩’,即表明十两金子不还了。”这就造成了熊氏有意赖账 的印象。 事实上,我至少看到过十凡通书信中,熊氏要还徐氏十两黄金,而且决非只是 一种姿态。熊氏1949 年9 月30 日致函唐君毅说:“复观上年付良庸代收之十两 金,吾实未用。此金决意还他,总望你托人或亲自有事来广州便取去。始吾以彼为 乡里后进(里居实不远),在川时相过,放不能疏处之。”“然在我乃良心上之事。 良心挨之于义,无可受也。亭林行已有耻之训,吾不可不守。此意屡与艮庸言之, 恐他不肯代付,而吾又无法自付。吾子当为老夫了此事。”同日,熊又有致胡秋原 一函,前有“丕介先生可一看此信,烦交秋原”。日:“《语要》恳与君毅耐烦详 校并加速,想不过十三万多字,望为老人早了此事,印价及徐先生所送之十两金均 存良庸手,望你与君毅能有便取去。此为人格问题。吾口人吃苦度日决无饿死之虞。 君子之爱人也以德,细人之爱人也以财。吾平生本不苟取予,以徐先生为乡里后进, 川中以来颇相亲厚,故忘形而不相外也。……余自信不至无良心、无廉耻,甘为狗 马不若者。”我手头还有此时期熊先生的另一信函的影印件,未具日期,亦是致张 丕介、唐君毅、胡秋原的,其中说:“十何金,原复观本说交昆庸代生一点月息。 本言明还复观交《学原》。后复观云不还,遂未还。今决还。 此非还不可也,不容苟且。”同年12 月16 日,熊十力再致函庸、张、胡, 情他们把已印好的《十力语要初续》送给黄良庸所托的在九龙开一小酒家的黄君, 让他把书带到广州。 此信又提到黄金事,用隐语说,“上年艮庸处所存复君书十部,吾不需,久嘱 良还复,良顷决还之于君毅,代收转,望照办。”又用殊笔加上“盼复”二字。这 一封信显然也是经黄良庸由广州寄发给张丕介的,寄发时黄已收到对方托人带到广 州的十本书,故黄在信上批有:“张先生:书十部已收到,另什部及稿本未到,此 信照发。良庸。”这里所说的“书十部”是实指“初续”,而上面熊说的“书十部” 指“金十两”。黄良庸显然已与徐、唐等达成默契,不管熊老如何叫还,这十两金 不必还了,留给老人养老用、出书用。 同日又请唐君毅转徐复观一函,两信想是装在一个信封中的。“君毅转复君: 别来常在念中。吾候路通即回鄂。树干之家如何,晤时致念。上年存良庸处之书十 部,吾现不必要,已嘱良庸想法寄君毅代收转。此间秩序甚好,人心安定。宗、乔 均好为念。曾烦宗代达拳拳。漆园老人十二月十六日”。 此外,熊还在此期间致函万幼噗、柯树干,请他们来广州或托可靠人来广州, 将十两金带交徐氏。可见熊对此事是认真的。所以,翟氏说熊想赖账,摆摆姿态而 已,又说熊把不还金的责任推给黄良庸,如此等等,都不是事实。此事确因徐、黄 等考虑老人晚年生活,不让还的,又由于后来穗港阻隔,还金事未能实现。只要不 是别有用心,不会就此事大做文章。把熊氏描写成为一个嗜金钱如命的俚吝小丑, 葛郎台式的人物,实在是不确当的。 “兼薪事”亦是翟氏审查的又一“要案”。翟氏对此事奚落再三。其实在那个 时代,在高等学校、书局、报馆、图书馆等处挂一个名义,照领薪水,可去干也可 不去干洁,亦可在他处再支薪干事,都不是什么大惊小怪的事。 这就叫“养士”。1949 年以前在大陆,很多知识分子及其家人都是靠这种方 式养起来的。1949 年以后,养士的一部分职能由各级参政室、政协兼起来了,安 置一些人,挂上一个名义,按月领薪。 熊先生对兼职兼薪事也是严肃的。例如,1943 年9 月,他曾数函教育部柯树 平、吴俊升(士选),指出“联大米代金,一切均领”,因此,武大名册中,“吾 之名字注销”。对柯树平强调再三:“因穷老无法赴嘉,不能应聘,亦决不受其薪 津”。他领了联大的米代金,就不拿武大的薪。(武汉大学当时在嘉州即乐山。) 1946 年10 月31 日,熊十力致丁实存、卢南乔函指出:“吾此间薪不多。 吾不欲多受,他们均不多也。北大云照联大例,仍送吾薪月四十万元。吾受否 未定。如此间明年迁平,吾即受北大薪,而不受此问薪,以便多招一二学人。”此 时熊先生在乐山五通桥黄海化学工业社附属哲学研究部。他非常体谅别人,不愿多 受薪,避免拿双薪。当时黄海社也很困难。 熊先生不单在兼职问题上,即使对其他报酬也很审慎。1943 年10 月,教育 部请熊先生审查余某著《唯识哲学之研究》一部书稿,熊先生提出了很多批评意见, 但因李证刚先生极力推尊其稿,熊无法签评,只用信表达了意见。事后教育部寄来 酬金二百元。熊当即写信柯树平,询问收下妥否。 关于翟文所说1949 年柯树平、吴俊升为熊先生谋教育部特约编纂名义事。1949 年9 月12 日熊先生已致函柯树平,通知他:“吾在此尚可吃苦度日,编纂名义之 薪,细思之,以不领为是。”翟氏指责北平“和平解放”之后,北大由任继愈先生 把薪金寄给熊先生是所谓“为了统战”。“这次中共的款项是用北京大学的名义送 来的,熊十力也就受之无愧了。但问题的要害在于,仅变换了一个名义,难道就会 引起任何实质上的改变吗?北大送来的钱,难道就不姓‘共’?”这都是十分无聊 的话。北京大学给熊先生支薪并由他的学生任继愈领寄,又不是自1949年才开始的。 (当然,这绝不是说自20 年代至50 年代,熊先生人不在北京大学时,每月都能 拿薪。)至若颇为翟君垢病的,1949 年1 —3 月熊先生在广州领了教育部流亡教 授的工资,北大又寄来了薪水,两边相重了几个月之事,这都是当时政局造成的。 熊先生住在乡下,他怎么可能事先知道会收到两边的薪津呢?翟文顺带一句:“熊 十力本人受了国民政府直接和间接的那么多额外援助”。这又是无根之谈! 1946 年6 月,熊十力退回蒋中正资助他办学的法币二百万圆。此事是徐复观 向蒋赠送《读经示要》一部,请蒋馈赠的。熊痛责徐之鲁莽,不愿为政治势力所利 用,后将钱转赠内学院。其实,同年还有一次退蒋馈赠事。1946年春,熊在武汉时, 蒋曾让陶希圣打电话给湖北省主席万耀煌,要万亲送一百万圆给熊办哲学研究所。 这一件事是陶促成的。熊以“对抗战无功,愧不敢当”为由婉谢。如此巨款不为所 动,充分显示了熊的凤骨。可是,翟志成完全理解不了这一点,却说:“熊氏并不 是不要当局的‘财力扶持’。他所争的不是实质问题,而只是名义问题……。如果 蒋中正的钱是用教育部或国立大学或中研院的名义送出,熊氏则是乐于接受的。” 读者诸公可以复按熊先生1946 年6 月7 日致徐复观函,退蒋、何款事,见本书第 三章第三节。实际上,这笔钱即使以其他名义,熊也不会收。 刘迷先教授驳斥翟君的这一点十分精彩:“翟君以讽刺的口吻说,熊先生不肯 拿老蒋的钱,怕破坏自己的名声,却愿意通过教育部的名义拿国民党的钱,十分加 以鄙薄。殊不知在这里还可以看到熊先生的分寸。老一辈的人拿部里的钱,教课并 没有一定的负荷,特别是逃难的时候照样支薪,甚至拿另外的津贴,这在他们看是 当然的,决不发生任何道德或良心的问题。但要接受老蒋个人的馈赠,那就是另一 口事了。熊先生既那么穷,决不是不需要这笔钱,但他坚决不接受,这就表示,他 的行为虽然主观率性,还是有一定的分寸。”刘先生对熊先生不苟取予、大节不亏 的认识是确当的。同时,我们还可以进一步看到,熊对国民党当局素无好感,心存 警惕,也是拒蒋馈赠、甚至不欲赴台的内在因素。30—40 年代熊氏曾多次公开骂 蒋。40 年代未在广州,熊先生曾有一函说:“士选处无须写信。他对吾总算有好 意,但吾亦有愿与官方生关系。且某主者非斯文中人,到亡时还是官派。吾既不与 人函札周旋,士选又如何说话,勿把难题与他作。”这就表明,熊先生待人处事在 根本上是立得住的,他再穷再昔,也绝不肯与官方周旋,与某些人同流合污。这正 是他独立不苟、大节不亏之处。作为一位正直的民间知识分子,他的良知使他自觉 地、不假思索地拒绝了蒋的馈赠,无论从哪种尺度作道德评判,这个行为都应该打 100 分,而唯有翟氏给他打0 分,反加冷嘲热讽。由此可知,这位“审判长”不是 在审判他的道德,而是在审判他的政治。如果熊先生当年拿老蒋的钱,到台湾去, 翟君的翻案文章就不会做了。用这种简单的国共二元对立的标尺,怎么可以去衡量 熊、梁、马、冯、贺先生这样复杂、深刻的人? “生息”的事情也是翟君大为垢病的。正像刘述先先生所说,翟君清算熊先生 想(仅仅是想)拿点钱生点息(以补贴家用),简直像当年大陆斗地主老财一样。 其实熊先生一老夫子,哪里是什么“放高利贷”“炒卖炒买金银外币取利”的老手? 翟君越说越离谱了。翟氏说熊抗战八年在四川“便已经营放款取息”,又是浮游无 根之谈。熊先生哪里有这种经营头脑和经营能力? 1943 年在四川,《新唯识论》语体本由中国哲学会纳入丛书出版,学会给了 熊先生二万元酬金。也是黄良庸提议,将钱放在鲜英(特生)先生家生点息。(鲜 先生是大户,或有钱庄之类。)如是而已。“哲学会要《新论》加入丛书。已照办。 会中已致送二万元。良庸代托鲜特生(川人,吾前冬印书住其家)生息,谓无论如 何莫用此款,以作者境之需。不知做得到杏?”因为熊先生手很松,一点钱都给了 亲朋中的困难者,故黄良庸在抗战时就提醒他,让他存点钱养老。熊先生之“生息” 之谈,与我们现在储蓄存银行是一回事,犯不着像翟文那样“上纲上线”,当做地 主老财加以声讨。 最后,翟君连熊先生爱吃鸡也不放过。翟君不涪1949 年以前社会上、知识界 的约定俗成,对熊先生在北大拿薪不上课(他一生勤奋著述,从未休息过)事、偶 尔兼职、拿点补助,有点钱存起来生息之事,均大作文章,扣上“自私自利”、 “斤斤计较”、“讨价还价”、“既贪且吝”等等帽子。后又连他爱吃鸡之事也大 作文章,一引申为已好吃”“独吃”,二引申为“人欲夹杂”,三引申为以道统自 命,惜身存道云云。翟还耸人听闻他说:“他事事锱铣必较,甚至小气得连寄二份 稿到香港给张丕介和徐复观,也要对方把,寄此上稿之邮票,望看封而贴多少·照 还来。’”其实一查熊氏原信才知道,因为这一大包稿子作信件寄,是托人带到广 州市内去寄的,不知邮资当时那样可怕。同信中还体谅《学原》社与徐复观的困难, 嘱不必给《韩非子评论》的稿费。难道熊先生就是那样不近人情吗? 翟君捕风捉影大谈熊先生如何敛财,如何悭吝,他知不知道熊先生如何散财, 如何大方呢?熊先生的几个小钱,除自己和家人日常生活,其余都给了他家乡的兄 弟子侄或朋友之辈。每逢发薪,熊先生总要一包一包分好,分赠乡下亲友(包括乡 下远房亲戚)、交厄运的好友、弟子,甚至弟子们的子女。抗战胜利后,学者邓高 镜先生生活困难,熊先生主动约请林宰平、汤用彤先生按月给邓寄钱。他们三人的 这种资助直到邓先生去世。我曾亲眼看到过熊先生的日用账簿,可怜几个钱月月都 花在朋友身上。例如1958 年8 月23 日所记:“付家中生活费六十元(按,因夫 人在儿子家住,他自己单独住在淮海中路寓所,专事写作),阿平二十元(按,阿 平即席廷铬,其父席朝杰为梁先生、熊先生的学生,1952 年初因受辱自杀,其子 无钱念书,熊先生曾两次寄钱接济,钟山二十元(按,钟钟山先生,即钟泰,著名 思想史家,晚年生活困难,熊先生曾予资助),预付一亭(按,程一亭,家乡人, 为帮工,当时为熊先生做饭,照料起居)、阳生(按,韩序主,老学生,在家乡邵 阳被打成地主,无业,后到熊先生处帮忙抄抄稿,其实是养他一阵子)九月份各三 十元,共六十元。又即日寄周朋初(按,熊先生老弟子,在四川)三十元。”熊先 生的用度,坯有一些就是印书赠书等。熊先生的一些著作,如《乾坤衍》等,均是 自费印行的。又如1958 年5 月4 日记:“《体用论》邮费二十八元六角六分,自 购十部十五元(每本一元五角整),共四十三元六角六分,明天交出版社,不人日 用。”以后韩庠生走了,封用拙来熊寓誊钞文稿,每月付四十元。总之,关于熊先 生的生活,他对金钱的态度,决不如翟文所描写的那样不堪。他生活中的光明圣洁 面大大超过了琐碎阴暗面。 他不是十全十美的完人,但也绝对不是像翟君所咒骂的那样肮脏苟且、卑鄙无 耻的小人。我与景海峰兄曾于1984 年4 月到上海与熊先生哲嗣世菩夫妇及孙女一 道,去长宁区新华房管所清理了熊老生前在淮寓的遗物,除一个用了几十年的破柳 藤箱、一个老式书桌和一些书籍手稿外,可以说是一贫如洗,看了叫人不禁潜然泪 下。对于像熊先生这样的一生清贫的人,还要来清他的经济账,还要扣上这样那样 的帽子,吾不知翟君是何心肠之人也?!关于熊先生为人处世的光明、亲切面,关 于他“人伦日用”“庸言庸行”上的平凡而崇高之处,我这里只能略为一提,当有 专文再谈。 -------- 泉石书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