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容与嫉恶如仇
近年来学术界颇有人提倡宽容,与此相同,也有青年朋友提出拒绝宽容。对此,
我的看法如下:
要提倡的宽容是指文化政策层面上,对于文化工作的领导层面上,学术与文艺
上不同的思想、观点、风格、流派共存而又相争的层面上,一般宜宽容而不宜苛刻
压制。简单地说,为了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对待不同的思想观点
流派,在宪法与法律的基础上,应该抱宽容的态度,以保障与学术文化命运攸关的
合法的学术自由与创作自由。
宽容的提出是针对多年以来的连年政治运动,是针对意识形态领域里“左”的
残酷斗争无情打击,是指“文革”中的万马齐喑的局面,是针对动不动给不同的学
术观点或者艺术追求扣帽子打棍子抓辫子的错误做法,它是有感而发的有的之矢。
宽容的基本依据是基于如下的认识:即在学术文化的一系列问题上,人们是不
可能一次完成对于真理的认识的,考虑到学术文化问题上见仁见智、多元互补的规
律,考虑到对于学术文化的建设与发展是一个长期的、全人类的、历史的、曲折的
与逐渐积累的过程,考虑到世界各国特别是我们中国在发展学术昌明文化的正反两
方面或多方面的经验,人们愈益认识到,在对待不同的学术文化思潮观点流派的时
候,还是宽容一点民主一点为好。
宽容的对立面是文化专制主义、宗派主义、“意识形态领域里的无产阶级专政”
等等,而不是嫉恶如仇的原则性与坚定性。
当然,不能离开了学术、艺术思想层面,离开了对于文化工作的领导与政策掌
握层面泛谈宽容。例如,严打刑事犯罪,不能宽容;立法执法,不能宽容;反腐倡
廉,不能宽容;检验商品质量,不能宽容;运动员训练,也不能太宽容;国防、外
交、海关,一系列涉及国家主权与利益的事宜,更不能随便宽容。这些都是常识范
围以内的不言自明的道理。
有时人们也把宽容引申到为人处世与个人涵养境界方面。作为私德,宽容也是
褒词。“大肚能容容天下难容之事”、“宰相肚子里撑大船”、“有气量”,这都
是好话。小肚鸡肠,睚眦必报,则不足取。这里有气量、宽容云云,指的是要有容
人、容言、容事的雅量——这是对于古书里所说的“大人”“先生”即对于政治家
或比较高层次的人物的要求。不能用这个标尺来要求一切人。小人物本来就心比天
高而怀才不遇,伸不开胳膊蹬不直腿,再要求他宽容,太不宽容了!
个人修养上的宽容与做事情的严格并不矛盾。做事应该严格,待人应该宽容。
律己应该严格而待人应该宽容,这大致是不错的。至于具体事宜,何者宜宽,何者
宜严,因人因事因时因地而异。对于挑拨是非、两面三刀、落井下石、陷人于罪、
背信弃义的宵小,对于违法乱纪、胡作非为、兴风作浪、不知悔改的恶人,一般不
宜讲什么宽容。对于一般人可能有的弱点,如好出风头、抬高自己、维护私利乃至
趣味与境界不高等,则不妨宽容一点。毛主席不是也讲“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
无徒”的道理的吗?为人处世是一门大学问,这里仅仅谈一个宽容或者不够宽容,
都是太不够用了。不要幻想用一两个词就可以一抓就灵。
一个纯粹的个人,特别是一个情绪色彩比较浓厚的文人,他强调自己为人处世
方面嫉恶如仇绝不宽容一面,是他的权利也是他的个性选择。一个领导者、有影响
的大人物,在强调稳定与建设的今天,就不宜讲得太峻急,正如不宜讲得太宽大无
边。愈是正常情势下,愈是要多讲一点宽容。而在突发事件的情势下,如外敌入侵、
自然灾害等等,则应该强调事物的严峻方面,不能一味宽容下去。就是说,在宽容
不宽容的问题上有常例也有变体,运用合宜,全在经验、修养、境界与智慧。用不
着绝对化。
即使在应该宽容的层面上,宽容也不是绝对的与万能的,正像在坚持原则的问
题上,在尖锐对立的问题上,坚持斗争与眼牙必还也不是绝对的。对敌斗争中也不
无妥协,争鸣讨论也可能搞得十分尖锐,这又是问题的常识性层面了。该宽容则宽
容,该严则严,这才是正确的,虽然这样讲像是说废话。“文革”之后,知识界有
人讲了一点宽容,绝对没有叫大家都变成老好人、市侩、窝囊废、软骨症患者的意
思,更不是为虎作伥之意。为了社会稳定、学术昌明、人尽其才,为了一个更好的
人文环境,人啊,在明明可以宽容的层面上,还是不要那么不肯宽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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