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手遮天,销毁“防扩散”材料 鲁迅笔下的阿Q,因为头上长了几处癞疮疤,便“讳说 ‘癞’以及一切近于‘癞’的音,后来扩而广之,‘光’也讳, ‘亮’也讳,再后来,连‘灯’、‘烛’都讳了”。 对于姚蓬子来说,他那段不光彩的历史,如同头上的癞疤。 对于成了“中央首长”的姚文元来说,父亲的癞疤,成了他的 一块心病。 本来,父是父、子是子。父亲的癞疤,与儿子何干?偏偏 在“文革”中,流行“血统论”——“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 反动儿混蛋”。这是红卫兵们叫得震天响的口号。显然,照此推 理,姚蓬子反动,姚文元混蛋了。于是,姚文元千方百计要为 父亲遮丑——其实,也就是为了维护自己的“中央首长”的 “光辉形象”。 上海人笑称:“江青的‘蓝苹’,张春桥的‘狄克’,姚文元 的‘蓬子’,是三块揭不得的癞疤!江、张、姚这伙“上海帮” 的三块癞疤,都与上海滩紧相连。 江、张、姚既成一帮,也就互遮“癞疤”。为了包庇姚蓬子, 江青下过“指示”,张春桥写过“批示”,马天水、徐景贤、王 秀珍、王少庸出过力气。 一九七二年二月四日上午九点十五分,上海师院的武保组 里火光闪耀,有人清点,有人监视,有人点火,一举烧毁了九 份关于姚蓬子的“防扩散材料”。这是遵照当时上海市革命委员 会文教组(亦即“第一办公室”,简称“一办”)头目徐海涛的 “指示”办理的。 一九七五年三月一日,又是一把火,烧毁了关于姚蓬子的 “防扩散材料”十七份。 原上海师大清队复查人员何家余,曾这样谈及销毁姚蓬子 “防扩散材料”的经过: “大约在一九七二年五校合并前不久,原师院工宣队政委张 某某送来一张已销毁的材料清单,是双线格纸一张,最后有张 某某和军宣队负责人刘某某的签名。销毁的是原‘一打三反’和 ‘清查五·一六’对象审查材料中剪下来的涉及姚蓬子的材料。 通过原清队办公室负责人洪某某告诉我们,在清队复查中也要 注意把涉及到姚蓬子的材料,都要剪下来。说这些材料虽不属 ‘防扩散’,但‘不宜扩散’,‘有损’于‘无产阶级司令部’。并 说,这是一办徐海涛来师院时个别作的‘指示’。在清队复查中 也照此办理。在一九七五年清队复查告一段落,我离开武保组 时,由洪某某主持销毁了第二批。包庇姚蓬子,就是为了包庇 姚文元。” 在这两批销毁的“防扩散材料”中,有姚蓬子在“文革”中 写的检查、大字报底稿,也有别人揭发姚蓬子的材料。此外,在 别人的交代、检查中,凡涉及姚蓬子的,也一概销毁。 于是,在上海师院,再也没有“整”姚蓬于的“黑材料”了。 我追寻着当年的“姚蓬子专案组”的材料。 一纸公文,道明了这批材料的去向。那公文上方,印着一 行鲜红的字:“中国人民解放军上海市公检法军事管制委员会”。 公文的右下方,盖着这个委员会的红色大印。 公文全文如下: 春桥同志: 十一月九日静安区公检法军管组,送来有关姚蓬子的材料 一袋共两本。现送上请查收。 致以 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敬礼 上海市公检法军管会(章) 1968·11·9 公文的右上方,写着张春桥的亲笔“批示”:“何秀文同志 存,勿扩散。 春桥 十一月十日。” 何秀文,即张春桥秘书。张春桥在收到这一袋姚蓬子材料 之后,迅即“批示”“勿扩散”,何秀文遵嘱把材料锁进了保险 箱。 如今,这锁进保险箱的姚蓬子专案材料,又到哪里去了呢? 甚费周折,在一个重要的档案部门,我总算在一堆“文 革”的“核心”材料中,找到牛皮纸封皮的卷宗,上面有着 “上海市革命委员会”、“姚蓬子专案”字样。打开一看,却是个 空心汤圆,里面放着的,只是几份销毁姚蓬子专案材料的请示 报告、销毁材料目录、销毁经办人的签名之类。卷宗中原有的 数十份外调材料以及姚蓬子写的自传,全部销毁! 其中的一份请示报告如下: 市委: 最近,我室十四组在清理防扩散材料过程中,发现一份姚 蓬子于(一九)六七年八月十八日写的材料。这份材料是这样 形成的:在(一九)六七年七、八月份,红卫兵小将配合刘少 文(引者注:刘少文在解放前曾任中共上海市委书记)专案组 调查刘少文历史问题过程中,通过姚蓬子了介(解)刘少文的 有关方面问题,做了笔录,姚蓬子亲手写了这份材料(详见附 件)。现请示这份材料如何处理。 附:材料共拾壹页。 (上海)市革委会专案办公室(章) 一九七三年五月十五日 天头上,写着“绝密”、“急”字样。姚蓬子在一九六七年 写的一份材料,到了一九七三年有什么可“急”的呢? “四人帮”在上海的余党们,也确实“急”。就在翌日—— 五月十六日,王少庸便在这一请示报告上“批示”道:“天水、 景贤、秀珍同志,此件拟销毁,妥否?是否需报洪文同志并请 阅示?” 按照当年的习惯,马天水、徐景贤、王秀珍分别在自己的 名字上画了一个圈圈,这叫“圈阅”。一旦“圈阅”了,也就表 示同意。 于是,姚蓬子亲笔所写的长达十一页的材料,被销毁了。 又一份请示报告如下: 关于处理姚蓬子有关材料的请示报告 市委: 原上海师范学院姚蓬子专案组在结束专案审查时曾将姚蓬 子的有关材料移交给我室文艺专案组(即当时的三十年代文艺 黑线专案组),最近该组在全面清理专案材料时,对这部分材料 提出要求处理,鉴于去年我室十四组清理出有关姚的材料己报 请市委领导同志批示同意销毁,因此对这批材料,我们意见也 予以销毁。 当否,请审批。 (附材料目录一份) 市革委会专案办公室(章) 一九七四年七月二十六日 王少庸于七月二十八日作了“批示”:“拟同意。请天水、秀 珍同志阅批。” 在马天水,王秀珍画了圈圈之后,这批总共三十二份,一 百零八页的重要材料,付之一炬。 这批重要材料中,包括姚蓬子在“文革”中所写的三份交 代。周修文写的一份材料,此外还有知道姚蓬子三十年代情况 的文艺界人士和原国民党中统特务写的材料。特别是姚蓬子所 写《我所知道的叛徒》,长达二十二页,内中详细谈及姚蓬子自 己叛变的经过,被化为一团纸灰! 我来到姚蓬子家所在地的派出所和公安分局。令人震惊的 是:仅仅因为户口档案上有着姚蓬子在一九五五年被公安部逮 捕的记录,竟然也被抽走、销毁!本来,按照公安部门的规定, 户籍资料是永久保存的档案。姚文元凭借手中的权力,生怕父 亲被捕那一行记录有损于他的“光辉形象”,就来了个销毁! 最令人震惊的是,我来到上海市公安局档案室,那里保存 的姚蓬子档案,即《沪公侦二叁(54)第7315》和《沪公侦二 秘(55)第38140》,只剩下档案卡片,而档案不知去向……须 知,这是在一九五四年和一九五五年上海市公安局审查姚蓬子 时的档案材料,居然也因属“防扩散材料”而被抽走…… 然而,火焰只能吞没档案,无法改变历史。每一个人留在 历史上的足迹,如铁铸刀刻一般,无法任意涂抹。 何况众多的历史见证人犹在,何况当年的公安办案人员犹 在,何况印在《中央日报》上的《姚蓬子脱离共产党宣言》犹 在,更何况姚文元无法一手遮天——他可以在上海为所欲为,尚 不能把手伸进公安部,公安部档案室所保存的姚蓬子的档案犹 在,姚蓬子在一九五五年所写下的《我在南京狱中叛党经过》, 仍然完好无缺地锁在那儿的档案柜里。 姚蓬子究竟走过了怎样的人生道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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