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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与荒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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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W 递交于2003-10-23    Edit/Delete
开章第一段就让人难明:中国古代并不实
行专偶制,恩格斯的话引用得没道理。若
要引用,也只说明中国古代不必用娼妓来
“补充”。
第二段:淫人妻女之不被允许,是因为侵
犯了他人(夫、父)的所有权。中国古代
并不重视女子本身的权利,妻、女可卖就
是明证,甚无必要扯上儒家。
这书还能让人有耐性读下去吗?
题外话 递交于2003-8-23    Edit/Delete
我奇怪我们共和国的制度,在我现在工作
的浙江绍兴某地,现在遍地是色情服务,
10万人口的小镇,从此业的小姐至少有几
千人,公安明着是根据法律禁止卖淫嫖娼
的,实际上是保护他们的“非法”权益
的,一个显著的例子是:某地痞前去某色
情表演场所索取保护费,鸡头报警,警察
把地痞带走处理,但对鸡头不作任何处
理。为什么?因为鸡头门纳税为国家作贡
献,招工解决一部分人的就业,提供服务
解决了一部分人的生理需要,综合来讲,
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他们在没有影响第三
者的情况下,体现了地方政府对人性的尊
重。
但是我不明白的是,在以前和这几
年,一方面我们的政法机关默许甚至保护
着色情事业,另一方面却不时有人因此被
判重刑。甚至死刑!调阅他们的档案可以
发现他们其实并没有古代那种逼良为娼的
恶行,没有那个必要嘛!有这么多的后来
者。我有一个朋友叫吕国良,前几年也是
这事,不过他的女友移情派出所的一位年
轻的副所长,作为那个情敌的所长为了巩
固自己的爱情成果,果断地以组织卖淫罪
将他抓了,结果被判无期徒刑。现在他在
省二监三大队,吕国良说他不要上诉,因
为他只想刑满后将此仇雪耻!!!
触目惊心吧!
共和国的法律就这样演变成为某些财狼公
安的个人打击工具!
其实我们生活中也有许多同类事情:规定
上讲是禁止的,但是明着许多人在违反,
管理者一般不管,出于某种需要才去管,
而这时的“管”往往含有某种卑鄙无耻的
目的,结果是一些身份卑微的小人物被他
们玩弄于掌股之间。(如我市区限速
40KM,许多司机就成了交警同志门随手可
抓的午餐)
公正何在!!
anders_wu 递交于2003-8-19    Edit/Delete
这里居然还有人认为这是本淫书. 见淫字
则淫之. 真是臭文人. 亏你还读书. 居然
还写评论.
风一代 递交于2003-6-21    Edit/Delete
做妓其实没事的,只要能过日子或只要有
感觉或感觉很好。。。也许是因为有人没
钱,而有人却有钱吧,才长久有这回事。
我们看到的一定会是更多是有钱人有权人
在支撑这行业吧,因为他或她们是需求
者,而供给者们却是。。。。。。
文痞 递交于2003-6-10    Edit/Delete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
“性”的发展应该作为一种产业来看
待,并且应该把它规范化、职业化。我
们不能再“只须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了”。这个产业的发展还是从中共高层
领导人开始出现的、普及的。试问共产
党人能够做到像西方国家领导人那样
么?他们嫖娼是要受到法律惩罚的,受
到道德谴责的!!!
支持 递交于2003-5-29    Edit/Delete
潘教授的书写得真好。从文字里可以看出,
潘教授不但博学(已经不限于他的社会学
了),而且看待问题分析问题透彻犀利。潘
教授的精神状态还十分强大,谈笑自若,对
那些假道学文字上毫不客气。文字也十分耐
读,真是一本奇书,我这个社会学的门外汉
看得十分入迷,深深为潘教授折服。希望能
见到潘教授更多的作品问世。至于一些依然
带着有色眼光看问题人,甚至攻击潘教授本
人的人则是介于人兽之间,不值一驳
to be 递交于2002-3-18    Edit/Delete
荒谬和存在并存。
不能因为荒谬忽视存在,正因为荒谬地存
在才更显现作者和文章的价值。
boton 递交于2002-1-21    Edit/Delete
评论必须客观,即使大多数人无法做到公
正,我相信潘教授是客观且实际的。鲁迅先
生说过:中国人的想象力,唯有在性方面是
丰富的,从手想到胳臂,想到肩膀,想到躯
干……,以淫秽的眼光来看这本书的人当然
也无法避免,连《红楼梦》都淫者见淫,这
种猥琐的人除了鄙视我无法说什么,但我坚
决支持潘教授,希望还能看到他的其他作
品,同时感谢各位网友对人民大学的信任!
changning 递交于2001-11-14    Edit/Delete
我在买淫场所呆了好长的时间,我知道了好
多的本来我不知道的事情。我真的为那些所
谓的“鸡”们赶到惋惜,可是我却不能帮助
她们。我被好多鸡们爱过,在交往中我 知
道了好多,我好想帮助她们的,真的。我时
常问自己为什么这个世界会这么的 黑暗!
阿兔 递交于2001-8-1    Edit/Delete
这样一篇富于争议性的作品,受到市井之
流的非议不足为奇。但是作为一个严肃的
社会科学家,潘教授的辛勤工作应该得到
我们大家的支持和鼓励。
还有,文化流氓和阿猫阿狗是混不进人民
大学的。
冷眼 递交于2001-7-13    Edit/Delete
如果,连这样的书也出版的话。那麽我们的
社会,也就失去了起码的道德。我鄙视那
些,以客观、详实来做掩护的文人墨客,他
们是,具有知识的文化流氓。
阿成 递交于2001-7-4    Edit/Delete
潘教授,我们支持您,我们理解您!您
辛苦的劳动最终也必然会赢得大伙儿的尊
重,谢谢您,谢谢您辛勤的劳动。
本书是一部难得的纪实类佳作,她严肃
`客观而不失机敏风趣;认真严谨而不失辛
辣幽默 ,这,决不是楼下俩匹夫所能理解
的对此等之流只能是不予理睬!你们这些狗
东西!中国因你们而愚昧。
气怒 递交于2001-6-18    Edit/Delete
问一问法律效力是否还在有效期
问一问潘老头他的女儿是否是妓女
问一问潘老头是否是妓女的常客
闲云 递交于2001-6-18    Edit/Delete
这作者以前一定是做鸡头的。不知他如何混
进了人民大学。他现在不是叫中国性交易非
罪化吗?那他就是说现在中国的法制要改
了,不改不行,少女少妇们不去做妓女就是
不懂得经济价值。我不知道为什么有这种书
出版。
良心 递交于2001-6-9    Edit/Delete
不忍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