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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红灯区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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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uosn 递交于2010-4-23    Edit/Delete
走进风月——地下“性工作者”调查
http://vip.book.sina.com.cn/book/in
dex_38449.html
zhuosn 递交于2010-4-23    Edit/Delete
众所周知,广大网民既未开夜总会被
砸、又未当“三陪女郎”被赖掉小费,
应当得到道歉的显然不该是广大网民。
据说,当地夜场有个不成文的规定,或
说“潜规则”:有关部门人员一律白吃
白喝白玩,酒水、果盘、包间费全免
单,惟有小姐小费不能免。大家知道,
项城是民国大总统且当了八十三天皇帝
的袁世凯老家。此地民风淳朴,在外地
早已进化到小姐白陪官人的时候,这里
还坚守祖训:小姐的钱不能不给。给了
钱,她们会感谢你八辈祖宗;不给钱,
她们也会诅咒你八辈祖宗。因此,项城
不但小姐胆敢坚持要小费,老板也不够
识相,胆敢帮助小姐向公安干警要小
费,收不到小费还胆敢与公安动手,自
己受伤、夜店被砸讨不回来小费还不算
完,竟然胆敢让到夜总会来寻欢作乐的
公安人员受伤并遭到免职、禁闭处分。
倘若不是看在有一方是自己人的面子,
冲哪一条也要定你们一个流氓滋事,扰
乱社会治安,斗殴双方统统抓进拘留
所。抓进拘留所的严重后果,我就不赘
言了。

  平心而论,曹副书记等人不给小姐
钱,并非完全是仗势欺人,更不是“老
子在城里下馆子都不给钱,吃你个烂西
瓜还敢收钱”,而是严格执行国家有关
规定。大城市夜总会、桑拿的小姐月收
入在万元以上,国家税务部门从来不向
她们征税,就是因为有关规定不承认她
们的工作是合法的。按照“囚徒困境”
的理论或矛盾律的逻辑,给小费等于承
认小姐“三陪”工作合法,不给小费顶
多是无偿占有她们的尊严和身体却维护
了本部门法规的严肃性,也使自己逃避
了花钱找“三陪小姐”的涉嫌有偿陪侍
问题。给还是不给小费,比找还是不找
“三陪小姐”更让曹副书记等人难以决
断。既找小姐又不给小费,世界性难题
就这么被他们攻克了,实在是高。问题
是小姐也是人,也是爹妈父母养的,几
十年前我们还管她们叫阶级姐妹,有钱
人给多少钱我们也不让她们从事歌女舞
女这类工作。今天她们偷偷摸摸干起这
一行,并且像房地产业一样拉动50多个
相关产业,促进烟酒饮料、出租车、服
装、化妆品、餐饮、医药、珠宝首饰包
括房屋租赁等消费,她们愿意总是白陪
曹副书记们,甘心做一个“四陪小
姐”?不给小费也就罢了,道一声谢、
道一个歉总还是应当的吧。连这个都没
有,公平正义又怎么能够比太阳更有光
辉呢?(苏文洋)
zhuosn 递交于2010-4-23    Edit/Delete
事发后,项城市公安局党委会研究决
定,免去曹兴军、徐铭的职务,朱海峰
和龙鹏被关禁闭7天。周运杰在帖中郑重
承诺,只要项城公安发生了民警违法违
纪的问题,都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严
肃处理,无论牵扯到谁,决不姑息迁
就!

  此事被网民曝光,一干官员人等受
到有区别的处理,在今日社会,也就似
乎到此为止。周副市长发帖向广大网民
道歉,重述事情经过并承诺云云,反而
又让我们看到事情处理的有欠公正之
处。

  
zhuosn 递交于2010-4-23    Edit/Delete
夜总会和三陪小姐可能从来都是检查对
象,同时又为其中极少数极少数检查人
员提供服务。因此,她们即使被侮辱与
被损害,也不会得到赔偿与道歉。河南
项城发生的干警找三陪女拒付小费并群
殴怒砸夜总会事件,就是一个明证。

  据河南大河报报道,此事被网友曝
光后,一时间成为“热帖”。4月 18
日,记者从周口中华龙都网论坛上发
现,项城市副市长、公安局长周运杰在
严肃处理此事的同时,又实名发帖,向
广大网民表达歉意。

  周帖称:3月6日晚,项城市公安局
纪委副书记曹兴军、督察大队教导员徐
铭与交警大队两个副中队长朱海峰和龙
鹏等人,吃完饭来到该市翡翠明珠夜总
会,一行人开了两个包间。唱歌期间,
请了几名“三陪女郎”。凌晨时分,曹
兴军等4人准备离开时,因未付给“三陪
女郎”服务费,与之发生争执。随后,
又与闻讯赶来的夜总会工作人员发生
“激烈冲突”,双方各有损伤,在群殴
中,夜总会的玻璃门被砸烂。

  
zhuosn 递交于2010-4-23    Edit/Delete
http://www.huaxia.com/xw/gdxw/2010/
04/1856567.html 北京晚报:歉意
不应当表达给广大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