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安全、应对恐怖袭击(5)
保护公民的自由
我们的许多建议都要求政府在我们的生活中增强其影响,例如,规定发放身份
证明表格的各种标准、更好地维护我国边境的安全、共享许多不同的机构所收集的
信息。我们还建议,要强化现有的组成情报部门的机构的权力。《美国爱国法案》
赋予联邦政府相当大的权力。我们还发现,在政府的反恐努力中,把有关移民的法
律当做一种工具。即使没有我们所建议的那些变化,美国公众也会赋予政府相当大
的权力。
在2003年3 月31日的第一次公开听证会上,我们注意到,政府对恐怖袭击所带
来的真正的、持续的威胁所作出的种种反应需要保持均衡。恐怖分子利用我们的开
放社会来反对我们。在战时,政府需要有更大的权力,然而在战争结束后,对权力
的需要程度就降低了。反恐斗争仍将继续,因而,当保卫我们的家园时,美国公民
应警惕反恐行动对至关重要的公民的自由所带来的种种威胁。平衡绝非易事,但是
我们必须不断地努力使平衡得以实现。
对政府来说,在权力扩大、权威提高的同时,要求一种强有力的制约与平衡制
度,以维护对于我们的生活方式至关重要的宝贵自由。因而,我们在此提三点建议。
首先,就正如我们要在第十三章讨论的,为了促进众多机构以及私营部门共享
信息,政府应该负责确定什么样的信息可以由什么机构在何种条件下共享。在此,保
护个人的隐私权利是一个关键因素。
建议:既然总统为政府机构之间或者政府机构与私营部门之间共享信息确定指
导方针,那么它就应该维护那些信息被共享的个人的隐私。
其次,就在“9 ·11”灾难发生后,国会就以《美国爱国法案》的通过作出了
反应。该法赋予政府的调查机构相当大的新的权力。《美国爱国法案》一些最具争
议性的条款将在2005年底“失效”。该法的许多条款修正了美国的监视法,这反映
了数字时代的技术发展,因而相对而言没有引起争议。一些受到指责的执行行动与
《美国爱国法案》无关。在该法中存在促进情报部门之间、情报部门与执法部门之
间信息共享的条款。总的说来,这些条款大有裨益。由于存在着对权力向政府倾斜
的担忧,我们认为,对《美国爱国法案》进行一次深入全面的讨论是有益的。
建议:保留特定的政府权力的举证责任应由政府部门承担,它需要解释:(1 )
这项权力实际上极大地强化了安全,并且(2 )对政府部门行使这些权力能够进行
充分的监督,以确保公民的自由。如果要授予这项权力,必须有完善的方针和监督,
以恰当地限制其行使。
再次,在询问过程中,有人告诉我们,在政府内部没有人专门负责审查在政府
采取防卫行动时是否能够保证对保障公民自由的问题进行适当考虑。诚如我们所建
议的,如果我们收集和共享情报的方式发生相当大的变化,在行政部门内部就应该
有一种声音来表达对保障公民自由问题的关切。许多机构都有保密办公室,尽管其保
密的范围有限。过去,总统外国情报顾问委员会中的监督委员会负有监督情报部门
一定活动的职责。
建议:当政府的权力得到巩固和加强时,在行政部门内部应当设立一个委员会,
以监督我们所建议的方针是否得到遵守,政府的维护公民自由的承诺是否得到落实。
我们必须寻求使安全与自由得以调和的各种方式,因为任何一方的胜利都有助
于保护另一方。在安全和自由之间作出的抉择是一个虚假的选择,因为没有任何事
情比恐怖分子在我们家里袭击得逞更有可能危及美国人的自由。我们的历史向我们
表明,失去了安全,就会危及公民的自由。然而,如果我们的自由缩减,我们努力
维护的价值就会失落。
为国家的应对安排优先考虑的事项
在“9 ·11”事件之前,没有任何行政部门将保护美国使其免受国内袭击作为
首要职责。随着2002年国土安全部的设立,情况发生了变化。现在,国土安全部最
重要的职责是解决在“9 ·11”袭击中表现得最为突出的问题,如维护边境的安全,
确保交通以及其他关键的基础设施的安全,组织紧急援助,与私营部门一道对“软
肋”进行评估。
在整个政府,对于执法或者立法的官员来说,再也没有什么事情比安排优先考
虑的事项更为艰难,因为他们在配置有限的资源时要作出艰难的选择。由于受到许
多来自国会监督的影响,这些困难肯定会使国土安全部备感苦恼。在对州和地方政
府进行援助时,我们听说,尤其是在纽约,在分配资金时存在着许多不均衡的现象。
争论集中在两个问题上。
首先,为那些并不直接与危险相关的标准应该预留多少资金?目前,作为州和
地方援助的几十亿美元的大部分都被拨出,以至于每一个州都得到了一定的数量的
资金,或者得到了以人口(不论住在何处)为基准的配给。
建议:本土安全援助应当建立在对风险和“软肋”进行严格评估的基础上。2004
年,华盛顿和纽约当然应该排在评估名单的顶部。有人争辩说,每一州和城市都需
要一些最起码的供紧急应对的基础设施。对此,我们表示理解。但是,联邦本土安
全援助不应当是一种一般的国家收入分成项目。应当根据对州和地方的风险和“软
肋”进行的评估,确定需要额外资助的数额,并由此将联邦本土安全援助补充到州
和地方的财力中。国会不应该将这笔资金当做一种议员为选民所争取到的地方建设
经费。
第二个问题是,是否可以设计出评价风险和“软肋”并且能将众多变量估算进
去的实用标准?资金的分配应当根据对威胁和“软肋”的评估而进行。这一评估应
该考虑这样的因素:人口、人口密度、“软肋”以及每个州是否有关键的基础设施。
此外,联邦政府也应该要求每一个接受联邦紧急应对资金的州,根据相同的标准作
出一个分析报告,以证明为这个州分配资金是正当的。
在分配国家安全援助这样的没有代价的资金时,议员们努力维护其家乡所在的
州或者地区的利益,是可以理解的。然而对于政治而言,像往常一样,这一问题极
其重要。资源必须依据“软肋”来分配。我们建议召集安全专家设计出评估社区需
要的书面基准。我们进一步建议,联邦本土安全基金必须根据那些基准分配,而且
获得安全基金的州在支付基金时必须遵守这些基准的要求。基准不会十全十美,而
且还具有主观性,因而需要不断的发展。但是我们必须作出艰难的选择。那种主张
另一套分配资金方案的人,其观点也应当以维护整个国家利益为理由。
亦凡公益图书馆(shuku.net)
下一章 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