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节:要争气,不要生气(2)
一九四九年我初来台湾时,善导寺一张八人座的圆形饭桌,却围坐了十五六
个人,我常常知趣地默然离去。
在走投无路之下,我想到或许可以去基隆某寺找我过去的同学。当我们一行
三人拖着疲惫冰冷的身躯,冒着寒风细雨走了半天的路程,好不容易到达山门时,
已是下午一点多钟。寺里的同学听说我们粒米未进,已经一天,赶紧请我们去厨
房吃饭。可是就在这时,另外一个人说话了:“某老法师交代,我们自身难保,
还是请他们另外设法好了!”当我正想离开之际,同学叫我等一等,他自己拿钱
出来买了两斤米,煮了一锅稀饭给我们吃。记忆中最深刻的是,当时捧着饭碗的
双手已经饿得不停颤抖。吃完稀饭,向同学道谢以后,在凄风苦雨之中,我们又
踏上另一段不知所止的路程。
由于这段刻骨铭心的经历,我立下誓愿:日后我一定要普门大开,广接来者。
结果,二十年以后我实现了愿望,先后在台北设立普门精舍、普门寺。我教导所
有的徒众都必须善待信徒香客,直到现在,佛光山的每个分院都有一个不成文的
规定,那就是每一餐必须多设两桌流水席,方便来者用斋。对于前来挂单的出家
人,则一律供养五百元车资。在现代社会里,虽然清茶淡饭、杯水车薪也许不算
什么,但是自信诚挚的心意却是无价的。
后来,我在佛光山开办中学、幼稚园,乃至佛教杂志,也都以“普门”为名,
凡此都是取其“普门示现”之意,希望徒众都能效法普门大士的精神,接引广大
的众生。
我常常在静夜里回忆往事,想到当年的一些同道们在生活的压力和人情的难
堪之下,愤而另作打算,如今不少人潦倒落魄,心中真是不胜感慨!
至此我坚信,所谓的“争气”,并不是争一时的情绪,而是争千秋大业;所
谓的“争气”,更不是求一己之私利,而是求众生之福祉。
也就因为这一份为教为众的认知,时时在心湖里激荡起澎湃的浪花,我一生
从来不因眼前的挫折阻挠而怨天尤人,或失望退缩。
过了两年,我受聘担任第一届台湾佛教讲习会的教务主任。当时民风保守,
一些人又担心我的观念太新,会把学生“带坏”,讲习会从新竹搬到台北后,就
不再请我教书。甚至后来圆融尼师创办东山佛学院时请我教书,也终因道源长老
的反对而作罢。
我想到与其和他们争论,倒不如自己到别处去争气,所以,我决定暂时放下
文教工作,勇敢地面对大众,走上社会弘法的道路。
我并不为个人的荣辱得失感到生气,只是目睹教界的短视近利,不免感到遗
憾。为了佛教的发展,为了众生的福祉,我只有另辟天地,自我争气。
“路遥知马力”,“疾风知劲草”。当年大家嗤之以鼻的“人间佛教”理念,
如今已成为教界一致认同的目标。这十年来,我马不停蹄地应各地信众请求,在
五大洲巡回弘法,甚至世界各地的佛教团体也经常邀请我参加相关的活动。
我以自己的坚持与努力证明了:当我们遭逢横逆时,既不需要哀求怜悯,更
不需要愤怒抗争。以愿心为动能,我们一样可以逆流而上;化悲愤为力量,我们
依然能够拨云见日。
只要自己肯争气,我们尽可以不卑不亢,择善固执,因为自助而后人助,辛
苦的血汗不会白流,大众的肯定终将为我们的努力作最佳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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