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不知从哪朝哪代开始,就提出“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我想提出这个口号的
背景,是针对在“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出现的法律不平等。达官贵人、公子
王孙犯了法,或以权枉法,或以钱买法,或以情徇法,都可不受法律的制裁。而庶
民百姓犯了法,则要杀一儆百,以律行事。这样就出现了庶民百姓要求“法律公平”、
“法律公正”的呼喊。口号中为啥特别提出“王子”呢?因为王子不怕犯法,倚仗
其父的权势、凭借其父的钱财,犯了法也治不了罪。他们就目无法律,无视法律,
可以任意犯罪。既然犯了法治不了罪,谁还怕犯法呢?这是说的过去,说的封建社
会。在当今的共和国里,社会主义制度下,当然应该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
应出现“王子”与庶民犯法不同罪的事情。即使有也是“极个别的现象”,“十个
指头和一个指头”的问题,无损大局。真要如此,就该谢天谢地了。
我说的事情可不是古代,也不是现在,它是发生在公元1983年全国第一次“严
打”的时候。
“严打”中为了“从严从快”,避免公检法的相互扯皮,拖延办案时日,县里
成立了“严打总指挥部”。党委领导,一把手带头,一个战役接一个战役往下打。
在洪洞县工作时,我是三把手,坚持日常工作,不曾介入严打。战役还未结束,调
汾西县主持工作,自然成了总指挥。上任伊始了解和掌握战役发展情况,即成了重
中之重的事了。
据副总指挥──公检法三长汇报,汾西县的严打战役进展顺利。该杀的杀了,
该判刑的判刑了,已经胜利结束。正在总结经验,休整队伍,听候第二战役命令下
达。我听了很是高兴,这一块能够暂时放下手,可以集中精力抓别的工作了。
谁料汇报会刚结束,当晚就有人反映,还有一个团伙案未判,在那里拖着。罪
犯是原人武部部长、县委书记的儿子,人大主任的儿子,检察院副检察长的儿子,
法院副院长的儿子,法院办公室副主任的儿子,畜牧局副局长的儿子。据反映者称,
这是一个流氓团伙,长期横行县城无人敢惹。偷鸡摸狗,强奸良家女子,无恶不作,
没人敢惹。这几个“衙内”,看中那个女子,晚上哄骗到他们父母的办公室里,施
行强奸、轮奸。反映者给我讲了两件事:一次在电影院看中城边村里的一个女子,
诱骗到一个“衙内”父亲的办公室。威逼着给他们洗衣服,他们在一旁打麻将。等
这女子把衣服洗完了,经他们检查确实洗干净了,才施行轮奸。末了还得答应过三
天再来,不然爷们炸了你全家。又一次把一个女子骗到经委办公楼上,“衙内”们
发现是个处女,在谁先奸谁后奸的问题上发生了争执。有人提议先打架,按照打架
的胜负排顺序;有人提议打扑克“坐皇上”,谁当了“皇上”谁先干,谁当了奴隶
谁最后。经过争论同意了后一个办法。于是就逼着这个女子脱光了衣服睡在床上,
“衙内”就在此女的肚子上打开了扑克。等决出“皇上”和“奴隶”,才依次轮奸
了这个女子。
真是“天高皇帝远,深山出怪事。”这样的奇闻,我还从未听过。听了咋能叫
人不气愤呢?我问这样的坏蛋抓了没有?他说“严打”开始,势头威猛,倒是抓起
来了,就是至今判不了。我问为啥不判?他说人家的老子都是头头,早就吃透了共
产党的政策。什么事也是开始紧,后来慢慢就松了。像这样的强奸轮奸团伙,严打
开始是要杀头的,现在不至于了吧。再拖一拖,不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啦。说不
定还拖得没事了呢?
这个反映对我震动较大,随后又得到了来信和匿名信。引起我的重视。一个只
有12万人口的山区小县,县委书记、人大主任可谓大官也。副检察长、副院长亦可
谓实权人物也。他们在这里工作多年影响也不能算小。他们的儿子这样的胡作非为,
难道他们就一点也不知道吗?这是绝对不可能的。既然他们知道儿子的恶行,为什
么就不管管呢?要不是开展“严打”,这伙流氓要横行到什么时候?发展到何种地
步呢?是不管呢?还是故作不知,或者默许呢?故作不知就是放纵。默许就是支持。
他们是绝对地逃脱不了这个责任的。同时我新来乍到,山区人口少,关系自然相当
交杂,谁和谁曲里拐弯都可拉成亲戚。这么多领导干部和实权人物有问题,处理儿
子伤害老子。伤害他们几个人就会牵动一大片。一上任就让我碰上这么个咬手的问
题,可也真算“时运不顺,风云来得骤”了。这样的一个小县。“放一个屁臭半城”,
出了这个案子可以说是“家喻户晓,人人关注”。假如我视而不见,也拖着不判,
广大人民群众会如何看我呢?如何看共产党呢?今后的工作又如何开展呢?在这个
面前无所作为,那简直就是同流合污。如果我在群众眼里成了“同流合污”之辈,
我有何脸面再见河东父老呢?
我下决心要抓这个案子,又告诫自己要慎重行事。
找来公安局长询问案情。公安局长说案件已侦察终结,事实清楚,证据齐全,
早已移送检察院。
找来检察长询问起诉情况,检察公证已经起诉法院,等候开庭。
看来问题的关键是在县法院了。法院为啥不开庭审理,这里边有什么原因,一
定得弄清楚。
法院院长是本地人,刚来接触过一次。他年纪大了,脑子不太清楚。一个问题
颠来倒去连他自己也不知说的是啥。一个副院长因儿子在案不能问,便叫来另一个
副院长。此人系洪洞人,前几年部队转业,叫他比较合适。问到此案时,他无可奈
何地说:“本来这个案子早该判了,县委领导的意见让往后放放,现在原告撤诉了,
被告翻了供,按照法律程序无法判决。”
“原告为啥撤诉?”
“不知道。”
“被告什么时候翻供的。”
“原告撤诉后,差不了几天。”
“监所内和监所外有无串通?”
“这就很难说了。罪犯的父亲都是领导干部,这里关系错踪复杂。现在尚无串
供事实,但又不能排除串供。对原告一撤诉,被告就立即翻供。我也有怀疑。”
“原告现在什么地方?”
“她们是附近村里的农民。原来按流氓团伙把她们也拘审了。后来把问题交待
清了。领导说她们是受害者,就放回去了。”
这就日怪了。两个农村女孩子,遭受了流氓的欺凌,应该说是受害者。案卷里
明明写着她们多次被强奸、轮奸,这又是咋会事呢?农民的女儿惹不起当官的儿子,
平民百姓不敢得罪无恶不作的流氓,这倒情有可通。但惹不起总怕得起呀,惹不起
总躲得起呀。咋就能让人家强奸、轮奸多次呢?而且有材料表明,叫啥时来就啥时
来,还主动送上门呢?这样简单地把她们定为受害者,看来是不大合适的。那么既
然不是受害者,就是同流者,合污者,鬼混者。拘审她们又是应该的。为什么拘审
后交代了犯罪事实,又作为受害者释放了呢?既然是受害者,揭发了流氓的罪行,
应希望法律严办流氓,为啥又撤诉了呢?而且说原来交待的材料是逼出来的,根本
就没有那回事。她们对其中的一些流氓连认识都不认识。这些问题明摆着的不能自
圆其说。看来问题就出在释放“受害者”身上。
“解铃还需系铃人”,必须弄清“受害者”的真相。
在“严打总指挥部”会议上,摆了“严打”的成绩,总结了“严打”经验。在
成绩讲够,经验说透之后,轮到讲存在问题的时候,都没有一个人说话。沉默了好
半天,法院院长才说:“还有一个未判,原告撤诉不告了,被告翻供了,说原来就
没有那回事。按照法律这种案子不能判。现在已超过法律规定的时限,不放人就违
法,违了法谁负责。要放人得领导签字,今天定一下这个问题。”
围绕这个问题展开了一场激烈争论,大体有这样三种意见:第一。一部分人认
为两个女人是流氓,那些干部子弟都是她们给勾引坏的。干部子弟是受害者,应该
处理这两个女人。
第二。一部分人认为两个女人不正经,干部子弟也有问题,流氓对流氓,在一
起鬼混,说不上谁是受害者,谁是害人者。定强奸、轮奸不准确,属一般社会问题,
只能作一般处理。
第三。还有一部分人认为这种男女之事,既然女的不告了,男的不承认了,就
没那么回事了,我们却因超过时限违了法,干脆放人算了。
争过来吵过去,谁也说服不了谁。我把话题引到两个女人身上,她们到底是受
害者,还是害人者,还是同伙。这话一说仿佛使不少人看出了我的“倾向性”。争
论立即出现了“一边倒”,说她们是害人者的意见逐渐多起来。最后统一意见定这
两个女人不是受害者,也不是同伙,而是害人者。既然是害人者,就该重新拘审,
从重处理。当即决定由公安局执行。
第二天上午10点钟,局长来说,两个女人都跑了,一个也没抓住。我问啥时去
抓的,他说今天8 点上班以后派人,到村里是9 点多了。
这又是一件怪事,昨天下午定的抓人,作为局长不是接到命令火速出击,而是
等到今天上班以后才派人。天下哪有这种事,哪有这样的公安局。她们不跑才怪哩。
我这样想,当时并没有这样指责他们,只是以总指挥的身份下达命令:“限期追捕
归案”。
原来会议之后当晚要抓捕两个女人的消息即传遍县城。有人连夜给她们通了信,
还有人送了粮票,送了钱。并说翻过来了,抓住了可不得了。她们哪有不跑之理。
当然这是后来才知道的。
听说要抓捕两个女子,“翻过来了”的舆论越造越大。这时我收到的信件就更
多了,而且内容几乎是“一边倒‘。指责的,臭骂的,讽刺的一下全来了。有的说
原来听你讲的还像个共产党,原来你也是个”错官“。更有的说:”听说你小时候
家里很穷,卖过红薯,你这样不为民作主,还是回家干你的老本行去吧!“反正是
什么难听的话都来了。
人大主任同我是老熟人,大跃进时汾西县同洪洞赵县合并大县时,他是团县委
书记,同我在一个大锅里吃过南瓜。因为他有病,来汾西后我第一个到家里看望了
他。这时他来找我,说他的儿子是同其中一个女人订了婚,这属于恋爱中间发生的
问题,不触犯法律,要我考虑这个情节。我感到很奇怪,问他啥时订的婚,他说给
别人说是早订了的,给你说就是最近。我说你怎么老糊涂了,咋能干这事。他说就
是为了孩子没事,只要孩子过了这一关,咱就把她扔了,哪能要这样的烂女人做媳
妇。说实话这样做也是替你找个台阶下。让你有话可说。因为我们是老关系,怕别
人说你包庇我的儿子。他这话噎得我半天喘不过气来。人都在变啊,没想到当年英
俊潇洒的团县委书记、如今的县人大主任,正县级,人格人法却堕落到如此地步。
临出门他不阴不阳撂下了一句话:“书记老弟,你大权在握,就看你的了。这
地方复杂呀!”笑了一下,突然又变得说不来的那种严肃,拉开门走了。
我了解他,此人在汾西县绝非等闲之辈。27岁当县委委员,29岁进常委班子,
在本县干部中官儿最大,曾被称当地“一代英杰”。“文革”中公开支持一派,另
一派把他列入“专政名单”,风言只要抓住就地惩罚。至今他们圈里人仍叫他“走
后台”。“文革”后第一次召开人民代表大会,人大主任候选人本来不是他,靠圈
里人的活动,硬硬地把他给选上了,他就堂而皇之地成了总代表。对外地干部来说,
他是本地干部的代言人。对本县人来说,他是圈内人的支持者。这个人厉害呀!他
对新任县委的威慑力,是显而易见的。我反复咀嚼他刚才的话,再三想他那说不来
的表情,其实要表达的意思是最清楚不过的。
夜已深了,又有人敲门,进来的是原人武部部长,“三支两军”时的县委书记。
他是河北人,操着满口京腔。高个子,大块头,一举一动表现出正统的军人作派。
他在两个县任过县委书记。现在已经退下来,按他的资格该去地区“军人干休所”
养老,因给家乡“倒煤”犯了事,暂时留下来审查问题。刚进门还未来得及招呼,
他就说开了:“书记同志哪,本不该深夜打扰,白天人多不太方便,没有办法呀。
你是洪洞人,我呢,河北的。老祖宗是大槐树底下迁过去的。脚上的小拇指甲还是
两半不是。五百年前咱也是老乡。我就是不言语,你也知道要说啥。外乡人在这地
方不好呆呀。我当县委书记时,也是白天黑夜被人围着。因家乡缺煤,发了两车,
现在又告我贩煤赚钱,这是啥事儿呢。那事儿就不说了,说了你也管不了。你知道
那里头有我的小子。我可不是找你求情的,只要实事求是,公正对待就行了。要欺
侮咱外地人,欺侮咱当兵的,那也不成。咱是下台干部,又受着审查。可咱人武部
孬好也是个部门呀。要是‘支左’那会儿,他小子们敢!”
起初我不知咋地对这位老军人产生了同情,觉得他现在的处境也确实不容易。
听着听着就发现他有点盛气凌人,不可一世。至于儿子的事情,这是个法律问题。
敢与不敢,由不得你,也由不得我呵!
我请他坐,他说已经说完了。军人出身,喜欢直来直去,干脆利落。临走时也
撂下句话:“这事儿全托你了,你看着办吧。只要不被那些狗日的胡弄了就行。”
这天我睡得很晚,躺下来也没睡着。刚睡了一下,就有人敲门了。
两个逃跑的女人,一星期后在临汾抓住了一个;十天后又在太原抓回了一个。
公安局长问我:“咱县小监所也小,没有女监,两个女子往哪里放。”话说得确实
使我恼火。监所不大是事实,但一个县从来就没押过女犯,鬼也不信。这么点小事
也要我这县委书记定夺,要你这公安局长干嘛哩,岂有此理。但这火我还是压住了,
没有发作出来。心想,此案所以到了这种地步,就是他动用各种关系内外串了供造
成的。我要是让你随便找个地方,不又给你们留下串供的机会了。你用没有女监刁
难我,我怕你们再串供,正中我的下怀。我没有回答他,却抓起电话摇通了洪洞县
公安局。郭局长满口答应帮这个忙。我对汾西公安局长说:立即送到洪洞看守所寄
押。我指名公安、检察、法院各抽一人,组成一个小组,连夜突审。审问时要三人
都在场,缺一人不能审问,寄押期间任何人不能单独会见。审问结果由三人签字后
直接送我。
审问笔录送来了,看了后真叫人大吃一惊。我原来只想到两个女子翻供肯定有
问题,但万万没有想到这些身居要职的官们,这些执掌法律大权的人物,为了袒护
犯法的儿子,竟然置党纪国法于不顾,真是胆大包天,能坏到如此地步。
据一个女子交待:她从公安局回到家里的当天晚上,副检察长派一个曾在法院
工作过的人去她家。对她父亲说,你女儿这回可给你惹下大乱子了。一下招出来那
么多人,都是县里有头有脸的人家的儿子。要知道说成强奸、轮奸,这是要掉脑袋
的事呵!如果人家儿子因为你的女儿招了,真的掉了脑袋,这就结下大仇了,日后
咋能放过你。儿子犯了法,老子该咋工作还工作。说不定还显要哩。就说某检察长
吧,老检察长年纪大了,眼看就要离休。副字马上就变成正字了。你呢?农民还是
农民。过去叫社员,现在叫村民。人生在世谁知道啥时候碰个什么事儿呢?一旦咱
家有了个事儿,还用作恶报复你,不替你说话就够你吃喝了。某检察长说了,那么
多孩子哩,只要说和他的孩子没有事儿,一切都好说。共产党这事还不是个这,别
看眼下风头这么紧,一阵风就过了。等过去了他要给你交朋友,还可给你兄弟找工
作。人家是什么人,咱是什么人,拔根汗毛也比你腰粗呵。你得好好想想这事儿,
动员动员你女儿。已经说了可以推翻。
那人走后他父母就要她翻供。她说已经在材料上签了字,她父亲就骂她打她,
并逼着让喝农药,还要用绳子勒死她。
第二天又来了个女干部,是她嫂子的拐弯亲戚,要单独给她坐坐。这个女干部
说,某检察长说了,只要把说他儿子的事推翻了,事情过去后保证给她张城市户口
还保证能给她安排个好工作。还说,你这是坏事变好事了,一个农村姑娘能转成城
市户口,安排个好工作,还愁找不下个好对象,这可是你一辈子的事儿。这事儿碰
到谁头上都会照人家说的去办,除非是个傻子,你可要能掂出哪轻哪重。
女干部走后,她就产生了要翻供的念头。后来又来了几个人,有人大主任儿子
说的,有法院副院长儿子说的,反正话不一样,内容都差不多,都是让推翻自己儿
子的事。她想来想去干脆全推翻了,看他们怎么办。
另一个女子交代说:她回到家里没几天,人大主任托他父亲认识的一个干部来
家提亲。说孩子们年轻不懂事,弄下了这事,闹得两家的大人脸上都不好看。现在
既然生米已做成熟饭,某主任的意思干脆叫两个孩子订了亲。把日子说得靠前点。
这不就成了恋爱中发生的事吗?这事也不说对,但至少不犯法。他父亲正为这事生
气,不吃不喝成天睡不起来,听这人一说,觉得这还是条路。她呢?问题交代了,
当了个受害者,放回来了。但这种事情,受害不受害,以后谁还要你呢?现在人家
上门提亲,咱还有什么说头。就同意了。那个干部最后说得赶快给公安局写个材料,
明交代的材料中和某主任的儿子是恋爱关系。这样才能把他解脱。最后人家还放下
200 块钱,算是订婚礼,说等风不紧了再请客。
我不愿把此稿的篇幅搞得太长,两个女子的交代,就此打住。其实她们的交代
材料还长,打她们的人还有,我实在不想再说了。两个女子碰了下头,各自诉说了
情况,便统一口径,联名翻供,把原来交代的材料全推翻了。
当问到她们逃跑的情况时,她们说那天晚上有人给她们通信儿,说翻了,明天
早上要抓她们,要她们出去躲一阵。某主任让送信人捎来100 元钱和 60 斤粮票;
某检察长不仅通了信,给了钱,还提供了去处。
我让把审问笔录复制了一份锁入我的抽屉,原件存入卷中。安排三人小组保密,
不准外传。
按说这些人的活动,已超出了法律范围,其本身已经触及了法律,构成了包庇
罪和袒护罪。将他们绳之以法,是完全够格的了。但我没有那样做,也不打算那样
做,考虑到亲生儿子犯罪,爹娘老子为其开脱、活动,是情理之中的事。常言道:
“孩子看见自己的好,庄稼看见别人的好。”这是人的天性。至于超出法律允许的
范围,权当他们没有掌握好或对法律不熟,先作错误看待。也考虑到处理了儿子,
再治老子的罪,一下就是一大片。而且一下处理这么多显要人物,对稳定大局,开
展工作绝对不利。但这有个限度,那就是儿子非判不行,看老子跳不跳出来。如果
不跳出来,事后批评、教育算了。如果谁敢跳出来,那就按律行事,绝不手软。打
定这个主意,我便召集了“严打”总指挥部会议。全体常委都参加。
两个女子一抓,而且寄押到洪洞县,审问的情况谁也摸不着壶把。会议开始一
片沉默,谁也不知该说啥了。我只得有分寸地通报了情况,说两个女子交代原诉材
料全部有效,撤诉事出有因,全部无效,请求收回。至于撤诉原因,与本案无关暂
时无需给大家讲,请按本案事实讨论,提出意见。又是一阵的沉默。原本想着会翻
过来,现在看样子是翻不过来了,确实不知该怎么说。
“被告翻供怎么办?”法院的人提出了问题。
“重证据重调查,不轻信口供。只要证据确凿,他不承认也能判。”这是公安
局的意见。
“原告撤诉在先,被告翻供在后,肯定是串了供。现在原告说撤诉无效,被告
是否还翻供?”政法委书记这样说。
“这案子翻来复去,越搞越复杂了。听说有几家在临汾请了律师,可得慎重点。”
说这话是妇联主任。
“我看这个案子材料充足,证据确凿,早就能判了,还不是拖出的麻烦。只要
原告不撤诉了,被告承认不承认都能判。”检察院参加三人小组的同志提出了自己
的看法。
都知道他是三人小组的成员,可能我说的暂时不便讲的事情,他都了解,此次
讨论的意见就集中在他这意见上,最后决定由法院做好准备,出示布告公开审理。
开庭前两天的晚上,县长老王电话里说,临汾来了两个律师,同他是熟人,让
给我传个话。他们看了案卷,调查了被告,说这案子开庭有问题。一旦开庭让律师
把检察院辩住了,怕不好下台。并说人家律师也是好心,怕我刚来不久,出了这样
的问题,以后不好工作。我让王县长代我谢谢那两位律师的关照。他们受人聘请,
应在法庭上依法辩护。并转告我对律师辩护的看法。律师在法庭上看来是为当事人
辩护,实际是为法律辩护。只有通过律师的辩护,才能使法律更加公正。请他们不
要受任何影响,尽可能施展他们的辩才。最后让他送走律师后,来我办公室一趟。
王县长比我还迟来两个月,一来就忙上了全县的经济工作。这些事情我没有怎
么打扰他,怕分散他的精力。等他来了,我让他看了锁在我抽屉里的材料。他大吃
一惊,这个从地区水利局下来的业务干部,平时内秀得像个大姑娘,这回竟然拍案
而起,说这伙王八蛋,坏透了,坏透了。怎么能干出这种卑鄙事来。王县长说他放
心了,还说该把这伙坏蛋好好整整,我讲出了我的本意,他也表示同意。而且说你
越不公开,他们心里越发毛,以后敢捣蛋,新老账一起算。我请他如有兴趣,同我
一起去听审,轻松一下脑子。他说有几件事正咬手着哩,他不去了。
开庭这天人来得很多,法庭里坐不下,外边还站了不少人,听着喇叭。我去了
坐在旁听席的后边。法庭调查时,几个罪犯全都对此犯罪行供认不讳,怪不怪呢?
一点也不怪,这是预料之中的事。律师前天去监所接触他们时,一个个对所犯罪行
为矢口否认。怎么今天就供认不讳了呢?这就是本县的县情嘛。“严打”指挥部开
会的消息,是通过他们的渠道传了进去,他们再要顽抗岂不成了怪事。那他们的老
子在汾西这么多年的官儿不白当了。
可怜的是那两位远道而来的律师,他们翻阅了案卷,调查了罪犯,查阅了法律
依据,辛辛苦苦写好的辩护词,被罪犯们问一声答一声“是”,搞得一句也没用了。
临到法庭辩论时,审判长宣布由被告的律师开始辩护。其中一位律师站起来说:
“被告×××等,对律师隐瞒案情,不讲真话,本律师拒绝为他们辩护。”说罢夹
起公文包,拂袖而去。另一位律师亦说:“律师辩护的依据是案情,是事实,是法
律。被告给律师说了假话,本律师无法对他辩护。”说完也退了席。两位律师的表
现,引起了阵阵掌声。他们路过我的座位时,看得出他们很不是滋味。我马上告诉
坐在身旁的通讯员,让他把两位律师护送到王县长家里,告诉王县长要注意他们的
安全。
宣判后,法庭内外掌声雷动,还有人带头呼了口号:“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不是我自吹料事如神,而是对这些人太了解了。果然不出所料,宣判后那位副
检察长大发雷霆之怒,痛骂两位律师:“老子花了一百多块钱,雇你们来辩护,你
们连个屁都没放就滚蛋了。老子的钱是好挣的。一定得叫你怎么吃进去,怎么吐出
来。”他打发人去车站找人,班车已经开走。亲自带人坐吉普车去追,追了二十里
地拦车检查,车上没有,又追到招待所去查。岂知王县长接到我的话,早用他的车
把两位律师送到临汾了。
案件宣判后,自然又是一番热闹。作家张平在《法撼汾西》第四章《两个女子
和六个干部子弟》里已写清楚了。他是作家注意细节,我是县委书记,哪能记得那
么细呢?倒是有他没有写的,我还得说说。
事后那几个罪犯的老子,都先后找过我,有的口头认错,有的交了书面检查,
表示痛改前非。人大主任提出换届时辞职,回村养病;再不插手县里的工作。要求
在生活上关照他,特别是药费报销上要给照顾。他真还说到做到,后来找过我几次,
都是一些生活小事,帮他解决了,还满意。那个法院副院长检查他教子不严,自食
苦果,近似哀求地说他工作四十年,熬了个副院长,恳求不要处分他。我答应不受
处分可以,副院长是不能当了。平行位移,当了个副院级调研员。特别是那个副检
察长,连交三次长长的书面检查,每次去了都痛哭流涕,泣不成声,说他一定接受
教训,他搞工作三十年,无论如何不要让他出了法律部门。我说出不出司法部门再
说,反正是检察院不能再干了。你的所作所为是不够当检察官的条件了。随后即调
出了检察院。
张平的小说发表于1988年,成书出版于1991年到1994年。二年后,县里一个大
干部“对号入座”,策动“汾西县最大的官”谋划告状。《法撼汾西》在北京丰台
法院吃了官司。坐在原告席上就有这位原副检察长。说张平在《两个女子和六个干
部子弟》中侵了他的名誉权。庭审中有这样一段对话:法官问:“你咋能说小说里
写的副检察长就是你?”
答:“他写的汾西县,写的刘郁瑞是县委书记。我就是那时候的副检察长。”
法官问:“还有什么依据呢?”
答:“他写副检察长的儿子是流氓,我儿子就是流氓,所以我认为他写的就是
我。”
法官问:“哪些方面写得不真实侵了你的权呢?”
答:“他写的我儿子强奸、轮奸妇女五六次。我儿子实际只强奸、轮奸妇女三
次。”
法官问:“还有呢?”
答:“他写的是在自己父母办公室里作案。我的办公室在检察院他不敢去。他
母亲在二轻局,是在他母亲的办公室,不真实。”
开庭那天因路上堵车,我去迟了。休庭时在门口等张平,几个原告看见了,立
即回座里,再没出来。回到县里,在汾西县电视台大放庭审录相,不见记者拍他的
镜头。有人问他女儿:“怎么不见你爸的个人镜头?”他女儿说:“上午他还可以,
听说刘书记去了,一下午口抖得连话也说不成,还往裤裆里尿了三次。”
看到此,大家就一目了然了。是作家侵了他的权呢?还是他自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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