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孩子父母不在身边,爷爷奶奶管教不了他们,养成了不顾社会、不顾他人、自
己想怎么做就怎么做的个性。留守孩子小一点的,读一二年级时,可能管得了,读
五六年级就管不了了。许多学生周末不回家,在“三室两厅”把钱花光了就去偷。
而在外父母通常只给他们生活费用而忽视其心理变化,等到孩子受外界不良影响沦
为少年犯时,父母才会后悔不迭。据笔者对78所学校、看守所3500名留守孩子相关
调查表明,行为习惯较差的多达1353人。不少留守孩子沾染上不良习惯,有的花钱
大手大脚,或好吃懒做或小偷小摸;有的经常不回家,拉帮结派、打架斗殴;有的
抽烟喝酒,甚至染上毒品;有的被涉黑团伙利用,成为危害社会、称霸一方的黑恶
势力帮凶……
涉毒女孩“四进宫”
在芳芳被管教干部叫进来跟我说话前,她正在冬阳下为同监的女犯剪发。看着
她在太阳下专注的眼神和一双麻利的手,我不敢相信,就是这个外表柔弱的她,从
十岁开始就出门闯“世界”———偷盗、抢劫、吸毒、卖淫、贩毒、协助强奸等无
恶不作。两个多小时的谈话,芳芳向我毫无保留地说出了自己逐步走向犯罪的心路
历程。
芳芳的出走,首先源自母亲的外出务工。
小时候的芳芳,本是一个又聪明、又好强的女孩,读小学一二年级时,成绩每
次都排在班上的前三名。芳芳9 岁那年,母亲开始出外务工,留下父亲在小镇上开
了一家小饭馆。父亲忙于招揽生意,常常就疏忽了小芳芳。没有母亲在家,看到同
学的妈妈雨天送伞、冬天送衣,芳芳常常感到孤单,与同学相处也变得自卑、敏感
起来。读到四年级时,看饭馆生意清淡,父亲关了家门也出门打工,留下了芳芳到
奶奶家寄养。有一次芳芳听到了两个同学议论,内容说的是芳芳母亲在外找了人,
跟一个走南闯北做生意的男人跑掉了。母亲联系不上,芳芳便打电话问父亲,从来
只知道宠自己的父亲这次给了她一顿狠狠的骂。芳芳本来自母亲出门后就无心学习,
同学关系也相处得不是太好,便觉得再继续留在学校里读书是一件十分丢人的事情,
遂离家出走。第一次出走到了益阳市,没有钱,就睡在车站候车室,没有吃的,就
乘人不备到小摊小店“拿”,但只有三天,就被收容所的人捉到,返送回乡。
父亲得到消息后,第二天便辞工返乡,接回了芳芳,要回了田土,准备留守家
中靠两亩薄田谋生,好好管住女儿。令芳芳没有想到的是,因忍受不了女儿小小年
纪便外出“打流”的残酷事实,加上母亲不在家,父亲温和的个性逐渐变得暴躁起
来。一点不顺,便对芳芳两姐弟非打即骂。在父亲的拳头下,对家已经深深绝望的
芳芳便再次出走。几经辗转,跑到岳阳,结识了一个叫红哥的女孩,红哥父母也在
外打工。说起家事,两人同病相怜,遂结成姐妹,开始在岳阳靠偷窃为生。没有钱
只能睡屋角,有钱就可以睡旅店。为了满足自己的生存欲望,她们胃口开始变大,
1994年,她们开始在别人家里偷钱,只要见到门没有关的就进去偷,且屡屡得手。
后来又被人引诱吸毒,发展到贩毒,先后三次被送进少管所。
芳芳说,被抓住还强些,有人管吃管住。在外面,真的很惨,自己无法把握自
己,只能跟着社会上一些人顺水流舟,生活也变得乱七八糟:“1998年,我交了一
个正式男朋友,有一次他带我到他们家,拿出一包粉末吹,并告诉我吹,跟吸烟一
样———我12岁就吸烟。开始吸毒的时候,感觉很好,醉生梦死,舒服!成瘾后,
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一身散架,骨头里面怪疼,像有千百只蚂蚁在咬。强制戒毒
也搞过两次,但出来又复吸了。”1996年她因有协助强奸之嫌,被再次抓进少管所。
这一次,是因与她有同居关系的男友强奸了她上门来找工作的表妹。在看守所里,
她对我说她真的冤枉,但已经没有一个人相信她,包括她的所有亲人。案发当时,
她吸了毒,男友和妹妹在床的另一头干了些什么,她并不知道。在得知真相后,她
痛打了一顿男友,还拿出所有的积蓄用于补偿表妹,跪下来跟姑母说情,乞求平息
这件事,结果还是被姑母告了。在亲人唾向她的口水面前,她明白自己已是十恶不
赦的坏女孩,没有人再会相信她的无辜。在谈话结束之前,她还给我看了她刻在胳
膊上的一个阴森森“恨”字,说是最后一次被抓进来时刻下的。我问她,你恨什么?
她说恨母亲,也恨这种人不人鬼不鬼的生活。恨母亲生了她,却遗弃她,不管教她
;恨自己陷入这种生活不能自拔的境地。她还对我说,她很悔自己小时候太争强好
胜,她应该体谅父亲的难处,好好读书好好做人。因为吸毒,她现在落下了难以诊
治的骨髓炎。现在她在看守所里每天都得打点滴,但效果甚微,很有可能会成为残
疾。但她也庆幸自己没有传染上其他绝症,她说她一同共过患难的朋友中,有两个
已经得了艾滋病,死了。
“母亲来看过你吗?”我问女孩。“迟了,”女孩艰难地吐出两个字,回答我
的是止不住的痛哭流涕。“我小时候成绩本来就好,如果我娘在家,我完全可以读
书,有了好的家庭环境,我肯定不会走到这一步。”
懵懂少年误入“黑”“恶”
坐在我面前的小健,16岁,初中,在学校打过架,逃过学,后休学。系重大犯
罪集团成员。初见他时,他刚刚挨过管教干部的训。问管教干部原因,原来这孩子
乘人不备已将一把牙刷柄削尖,准备自杀。听到这个消息,我禁不住打了一个寒战。
我看了他手中的案件资料:“羁押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126 条之规定,经XX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决定延长侦查羁押期限两
个月。”下面是他对我的相关提问的回答。
“父母外出打工后,反正家里没有人照顾,生活也没有人管,就和同样没父母
在家的两个同学经常一道到网吧玩,玩网络游戏,玩传奇盛大的网络游戏。还上QQ
聊天。有时候得到的装备比别人好,就觉得刺激!装备好,就可以对更多的人产生
威胁。就有快感。
“有一天,一个请我们吃过两餐饭的‘朋友’打手机,问我在哪里。我们三个
回答在网吧,他就过来了。他说,有点事找我们帮忙,要我们过去,我们想都没有
想,就坐上他租来的车。40分钟后,我们来到一户人家,按‘朋友’的意思,把叫
大瞎子的家搜了一遍。回到客厅时,我看见‘朋友’嗖地从腰间掏出了一把寒闪闪
的砍刀,逼着‘大瞎子’交出东西,吓了一大跳。后来才知道,那个东西就是毒品,
是黑吃黑。他不愿交,我们便在‘朋友’的暗示下,罚他跪、打他,拧他,踢他,
踩他,直差没有砍死他了。看我们人多,后来,毒品就交出来了,一个塑料小包。
手机也交给我们了。‘朋友’要我们把搜到的手机卡粉碎丢进厕所,用水冲。‘朋
友’说,大瞎子经常黑别人的毒,得狠狠教训他。
“后来父亲从邻居的电话里知道我总是跟外人在一起夜不归宿,怕我出事,就
带我出门打工。父亲帮我办了假身份证,我没什么技术,父亲先是帮我在超市找事,
受不了劳动强度,我又帮卖场看场子,但太阳太火,辞了。后来进了厂子,工作是
接纱头,一天挺累人。刚好我们班长总是喜欢挑我的刺,一次,我火冒三丈,想都
没想,拿了把水果刀就扎他,但没刺着。从此我不再做工。一个人闲逛,后来又认
识了一个‘朋友’。有一天,‘朋友’接我到惠州养生堂洗脚按摩,吃夜宵,后来,
我就常常跟他一起。这个‘朋友’对我也很好,回来后,经常请我们玩,蹦迪,喝
酒,唱歌。
“第二次帮人忙,是这个‘朋友’打我手机,约我们一起吃饭。我去了。谁知
道他也是要‘解决’一个毒贩,黑吃黑,找我们好帮着他长‘士气’。我们来到城
关镇政府门前僻静的地方,将那个人狠狠地用脚踢,踢得他大叫救命,可能肋骨都
被我们踢断了几根。刚好有一个路人经过,便打了110 ,不然,可能这个人就被我
们打死了。”
“没有看清是谁,你们就打?”我问。
“是的。”
“没有想到这是犯法?”
“没有。只是讲‘朋友’义气,在我们那里,都是这样想的。”
“你家里人知道不知道你在这里?”
“不知道,他们在外打工。”
“家里还有谁?”
“爷爷一个人。”
该县公安局负责人说,这个涉黑团伙共有27人,除6 个成人外,全部是涉世不
深、无父母管束的流浪少年协同作案,还有5 个在逃,是这个县破获的历史上最大
的一个涉黑集团。留守孩子因为缺少家庭关爱,所以他们格外珍惜拥有的每一种情
感。由于涉世不深,对于外面经常能够给自己带来一些好处的“朋友”,更是生死
相托。社会上不法分子便利用他们这种心理,专门诱骗无知少年协同作案。该看守
所还有两个14岁少年被人买凶杀人。一条烟,两顿饭,无知少年就将一个人砍死。
没有不良的少年,只有不幸的少年。心理学研究发现,亲情之爱在儿童的成长
过程中,往往起着一种不可替代的作用,丧失父母亲情会出现许多始料不及的后果。
留守孩子更多地暴露在逐渐恶化的社会环境中,很容易造成孩子社会化过程的严重
扭曲。走进少管所,随便找出一个少年,就有可能是留守孩子。据笔者所调查的17
个看守所显示,农村留守孩子犯罪占到了当地少年犯罪的68% 以上。近些年来,留
守孩子违法犯罪越来越呈现出低龄化、多样化、集团化、手段成人化等特征。如2005
年8 月一个县批捕的顺子等8 人故意伤害案件,仅1 人因琐事与人发生矛盾后,即
结伙持刀持枪无故将4 名受害者砍成轻伤,参与者达十五六人,抓捕的8 人中年龄
最大的18岁,最小的16岁,其中留守孩子7 人。
2007年2 月我在一个村里小店歇脚时,小店老板告诉我说,有一段时间,每天
早晨都发现烟摊的烟少了几包,但总是抓不到人。最后通过到学校附近盘问,才知
道是三个父母都打工去了的孩子联手做的“手脚”:他们到附近几个烟摊偷到好烟
后,就卖给别人,用这个钱去上网。抓到了告到学校,也就是罚站,到派出所也管
不了,教育教育后,回来没人管,还是照样偷。笔者还在调查中发现,像那种犯事
一次就抓进派出所去接受教育,随后放出来又继续作案的留守孩子不胜枚举。久而
久之,有的还制造出惊天血案。网载:一天下午,中江县谭受乡山青村十社72岁的
冉从才被人发现死在自家的粪凼里,头部有伤,颈部有一根绳子。德阳、中江两级
警方经调查,确认这是一起由盗窃引发的杀人案。经摸排,系15岁的初二学生冉某
所为,其父长期在外打工,其母患精神病,冉父托亲戚平日代管冉某。
《解放日报》2004年8 月31日载:无论是有意识的仇视还是不自觉的误入歧途,
留守状态确实成了适宜繁殖“问题少年”和“不良少女”们的丰厚土壤,从而既使
中国近年来的犯罪浪潮愈加凶猛,也为今后的犯罪提供了庞大的预备军。对两项分
别来自法院系统和公安系统的数据进行简单对接,可以确信上述判断确实不是耸人
听闻———2000~2004年,全国法院判决生效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以14.18%的幅度
逐年上升,截至2005年7 月,未成年犯罪案件又比去年同期增加了23.96%. 《北京
晚报》2005年9 月16日刊载的公安部的调查显示两个“大多数”:全国未成年人受
侵害及自身犯罪的案例大多数在农村,其中大多数又是留守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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