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宋淑杰认为,关于王某甲的“真假法医”问题已经列入省人大监督程序,那么,
“冯连文案件”真相大白的日子就为时不远了。这一回,宋淑杰看错了。
“冯连文案件”明明是司法腐败所造成的冤假错案,可这些腐败分子们却在大
张旗鼓地玩弄着法律,你推我,我推你,谁都不沾边。
2002年7 月1 日,吉林市人大副主任刘树林再一次对宋淑杰的申诉作出批示:
请抓紧依法处理。经过一年的努力,省人大信访办内司委做了大量的工作,并依法
行使了监督权力。可是,就在省人大信函(2003)17号函依法监督省公安厅“查明
王某甲法医资格问题并报结果”时,2003年5 月16日,吉林省公安厅刑科所根据长
岭县公安局出具的调查,函报省人大调查结果:我们主观认为王某甲具备法医资格,
但是又承认客观事实,1998年以前我省从事刑事技术工作的基层公安机关刑事技术
人员均无法医资格。
这种模棱两可的答复,令省人大非常气愤,他们当即根据省人大1994年《吉林
省司法医学鉴定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获得省级以上司法机关颁发的鉴定资格,可
以成为司法机关有鉴定权的法医”的规定,再一次以省人大吉人办36号函告公安厅
:王某甲有无法医资格问题由宋淑杰向公安厅申诉。
6 月25日,宋淑杰实事求是地向省公安厅、省人大内司委以及信访办书写了第
10次申诉书:王某甲系非公安专业毕业,刚刚调入,连起码的技术员身份都不具备。
同时,王某甲公开庭审时承认自己不具备法医资格。根据调查证明,王某甲是在白
城卫校中专毕业,在县医院工作二年,从事法医工作一年零五个月。从这里完全可
以看出,王某甲根本不具备法医鉴定资格。
时间到了7 月30日,宋淑杰追根溯源地利用省人大接待信访量激增这一“洪峰
信访”的时机,将自己对“王某甲究竟是真法医,还是假法医”的申诉再一次推到
了省政法委。这时,省政法委又给省公安厅发一信函:要求调查王某甲法医资格。
到了8 月5 日,吉林省公安厅刑科所法制处函报省政法委,还在含糊不清地解
释:承认客观事实,1982年以后至1998年12月以前从事刑事技术工作的基层公安机
关刑事技术人员均无技术职称。可他们又主观地认为,王某甲在“冯连文案件”时
1997年11月12日具有法医资格。公安厅只承认往届执法不严的事实,对本届却执意
不愿意纠正。
无奈,宋淑杰想到了司法援助,她于8 月18日,面见了获得全国首届律师辩论
赛最佳辩论奖获得者青年律师陆新华。陆新华无偿为宋淑杰撰写了法律意见书,提
出王某甲依法不具有独立鉴定权等一系列法律观点,指出:省公安厅的答复,从主
观认为和客观事实都是自相矛盾,要求依法办事。
就在9 月10日,吉林省公安厅再一次函报省人大:法院判完的案子,不归公安
负责法医资格及鉴定结论问题。
听到这一消息以后,宋淑杰被迫继续上访,她将自己的申诉信递交到中纪委驻
南湖巡视组。巡视组用电话回答说:“我们已经批示‘请依法公正处理’,你的申
诉材料已转到省委、省政府信访局。”
这时的宋淑杰,立即来到吉林省信访局接待处。接待人员告诉她:“你的申诉
材料已经分别批给省政法委和省纪检委了。”
宋淑杰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答复,可这位接待员长叹了一声:“上访告状的人,
全都是没钱没势的。否则,谁也不会来上访告状,我深表同情啊!”
想起这些年的风风雨雨,想起这些年的迫害打击,想起这些年“万里长征”般
的奔波,想起这些年无数次的来来往往,宋淑杰第一次在这位接待员面前掉下了两
颗硕大的泪珠。
2003年年底,宋淑杰含冤上访整整六个年头了。长期的奔波劳累,她的头发不
但花白,而且开始一缕缕脱落,牙齿一颗接一颗地松动,一颗接一颗地拔掉,眼睛
也逐渐模糊深度近视。患有的高血压,不停地威胁着她的生命。此时,她真正地觉
得,就是最后一根稻草,也会压死老骆驼的。正义的代价太沉重了!她想要安静下
来调养一下自己的身体,她想要躲过喧嚣的闹市去宁静的山村,好好地睡上一个月
的觉,她想要带着女儿和外甥,享受一下仅有的一点“天伦之乐”呀!
可是,她不能。宋淑杰那“强烈要求无罪释放冯连文”的激情已经达到了极致。
她再次带着控告申诉信,来到北京,走进全国人大信访局,走进公安部,走进最高
人民法院,走进最高人民检察院。她说,吉林省监狱关押冯连文六年了,这是吉林
省法院的耻辱,这是弱势群体的悲哀,这是政治权力的腐败!
就在宋淑杰四处上访申诉之际,《人民公安报》2003年8 月7 日,向社会发布
新闻:全国公安机关将全面清理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人员,纯洁公安队伍规范执法
行为。12月13日头版头条刊登报道:公安部全面清理整顿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人员,
三万余人调离执法岗位。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人员,“严禁参与刑事技术鉴定”。
得到这一消息以后,宋淑杰在2004年全国“两会”召开之前,向省人大提出请
求,尽快依法拿出法律监督意见书。事隔不久,吉林省人大下达了法律监督意见书
:王某甲不具备法医资格,他的鉴定结论是违法的,无效的,本案不成立。
宋淑杰手捧着这一法律监督意见书,站在省人大的门外,情不自禁地放声大哭
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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