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2006年从人大新闻系研究生毕业后,在导师的推荐下,我进了北京一家事业单 位。老师们很多在国外做过访问学者,但在学生找工作问题上,却更支持我们找体 制内的工作。 不进体制,就没有编制;没有编制,就没有北京市户口;没有北京市户口,孩 子将来考北大清华怎么办?现在没北京户口,连房子都不让买了。 国考肯定是参加了的,我们班90% 的同学都报了,除了独立还特行的一小撮, “若为自由故,户口皆可抛”的那种。 那几个进了发改委、人民日报和中粮的同学,最让人羡慕妒忌恨。而像南方报 业集团的offer ,坦白说,性价比实在不高,招人条件高,但工作地点不在北京, 即使在北京,也不能解决北京市户口。 在北京念过书的孩子,基本都想留在北京。谁让这座城市集中了全国各领域最 优质的资源、财富、人才与机遇昵? 虽然没考取公务员,但好歹在那家事业单位混到了北京户口。我的工作很清闲, 闲得危机感越来越强烈地压来。 我们单位后面是个菜市场,办公室的大叔大妈一下班就去买菜,虽然不会夸张 到带菜上办公室择,但又有什么区别呢?看看周围同一批进单位的小年轻,北大的、 清华的、复旦的,所有人每天都在重复着不念大学都能做的活…… 我当时感觉自己就在深潭里腐烂了,连一个泡都不会冒。 随之而来的打击是听说单位要改制,这个再不济都可以心安理得混日子的“体 制”也快要没了。 作为一个“体制内”人,辞职的风险实在太大,和长期生活在温室中,一下子 无法适应外面的台风同理。犹豫再三,男友说的一句话最终打动了我,“我们热爱 婴儿是因为他们的未来是未知数”。 当年坚决不考国考的一男同学收留了我,他就职于北京一家体制外杂志。原想 着可以重新拾起新闻理想了,反正户口也解决了,哪知出差费用苛刻不算,工资还 经常拖欠,稿费也少得离谱。 雪上加霜的是,一位继续留在那家事业单位的前同事工作第二年就拿到了6 万 元年终奖,比我在这本破杂志一年的收入还多。 半年后,我跳到了另一家市场化报纸,生活没规律,全国各地出差,接触的大 多是些弱势群体。一次采访过程中我和基层的干部发生了冲突,换句话说就是因为 他阻止我采访,我们扭打起来了。 整天想去为别人伸张正义,其实我自己就是个弱势群体啊!工作奔波,还被人 打;工作六年了也买不起房;因房东要涨租金被迫搬了几次家 我在体制内时,我师姐当记者,她说,她去各部委采访,一眼望去长长走廊两 侧都是门,推开任何一扇沉重的门,里面都有几个年轻人。体制啊,就是人肉金字 塔啊,升一层就要挤掉好多人。 从“体制内”出来前,我还喜欢去水木worklife版抱怨工作无聊,一下可以看 到三十年后的自己什么的。 但现在,我开始去劝阻那些抱有我当年想法的人千万别跳出来。“体制外”的 一年经历,我总算彻底明白清闲和稳定的价值了。 我开始重新考公务员,每年都报,有时出差错过了考试,那就下一年。我只挑 最高院、发改委这样的单位报,国考每年题目大同小异,万一哪次撞了大运,被发 改委的offer 砸中,立马分到一套房子昵? 受访者: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院院长、教授李强 采访者:《新京报》记者高明勇 记者:最近,比较热门的一个话题是“年轻人倾向于选择‘体制内’就业”。 “体制内”这个概念我们平时也经常使用,但是这个“体制”究竟指什么? 李强:所谓“体制”,实际上是指传统体制。具体而言,这个“传统体制”是 从1949年以后逐渐形成的一套制度、机制。比如说当时把国有、集体作为社会主体, 就每一个人的生活而言,都叫做工作单位。所以一般说“体制内”、“体制外”, 实际上就是说这个人有没有工作单位。 记者:当时的“单位”这个概念和今天相比。肯定也不一样。 李强:对,这个“单位”已经不是一个简单概念的单位了,它实际上指的是一 种制度,这个制度从学理研究上叫做“单位制”,这个“单位制”很有名,国内、 国际很多著作论文都是研究中国“单位制”的。 记者:能否给“体制内”下个定义? 李强:实际上,这个体制大体上是以国有、集体企业和政府机关等为主体的职 工的终身就业制。它包括:政府、企业单位、事业单位、研究机构、机关、学校、 医院、场馆等,它们在所有制性质上都是“公有的”,而不是私有的,所以与个体、 私营、民间完全不同。 记者:从历史的眼光看,这个“单位制”式的体制的最大特征是什么? 李强:这个体制它有一系列的特点,比如说它是大包干性质的,就是说如果一 个人有一个单位,那就几乎一切都归单位包了,包括他的医疗、住房、保障、养老、 子女入学等,就是过去常说的“单位办社会”。简而言之,就是说他从吃喝拉撒睡, 一直到开追悼会,等于说几乎把这个人的一生全都包了。 当然了,既然单位对一个人承担了全部的责任,那么反过来,这个人也就向他 的单位让渡了相当多的权利。 记者:也就是说,当时的社会结构是单位和个人“捆绑”在一起的? 李强:实际上,你仔细想想,你要是去申请个驾照需要单位批准,你结婚需要 单位开证明,你要是出了什么事需要单位“领人”,可以说就是把个人和单位“捆 绑”在一起了,形成一个牢固的依赖关系。从就业角度看,单位基本上没有办法来 开除一个人,是不能解雇的,所以传统体制基本上就叫做“终身就业制”。 记者:曾有学者说“体制意味着一切,体制外什么也不是”。 李强:在当时社会上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几乎动员所有的劳动力都去工作了, 那个时候等于说社会分配工作,当时找工作不用个人去做,从学校毕业就包分配, 街道也管给你分配工作,反正每个人都有工作,那就意味着每一个人都在体制内, 那个时候没有体制外的人。 一句话,这个体制在当时是一个总体的、全方位的体制。 改革以后,多种经营出现了,允许私营、个体私营,人们就把传统体制中那些 具有传统体制特征的单位称作“体制内”,把后来这些新生机构都称之为“体制外”。 范畴:改革越深入,“体制内”越小 记者:什么时候开始出现与“体制内”相对应的“体制外”? 李强:“体制外”的发生,是在改革开放以后才出现,逐渐才有这个概念。 改革前,所有人都在“体制内”的时候,人们也没有太意识到“体制内”的作 用,所以改革以前没有“体制内”,“体制外”这概念,是改革以后创造了一些和 原体制不太一样的制度,这些就被叫做“体制外”了。 记者:哪些和原体制不一样的制度呢? 李强:首先就是改革以后,多种经营出现了,允许私营,个体私营就开始慢慢 多起来了,股份制、外资、外企等多种经营方式逐步实现多元化。尤其是1994年施 行《公司法》以后,公司变成很普通的现象了,人人可以建公司,这些都不在原体 制之内。 这样一来,人们就把传统体制中那些具有传统体制特征的单位称作“体制内”, 把后来这些新生机构都称之为“体制外”。 记者:目前的社会结构中,“体制内”和“体制外”的比例怎样? 李强:从职工的人数来看,改革以前城镇就业者几乎全都是传统体制,后来它 就下降了,慢慢降成60% 、50% 、40% 、30%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目前真正 在国有和集体传统体制内工作的就业者占城镇全体就业者的比例明显低于25% ,换 句话说,75% 以上的人都不在传统体制里面了,所以这个时候,“体制内”才开始 被社会高度关注。 当然,如果包括农民、农民工的话,现在中国全部就业者大概有8 亿人,其中 在“体制内”就业的比例就更是低得多了。 记者:我们不妨梳理一下,目前还有哪些单位属于“体制内”生存? 李强:最典型的“体制内”就是两种,一种叫做政府机关,各级政府的国家公 务员;还有一种叫做事业单位,这个比较复杂,比如说现在很多的研究机构:中科 院、社科院、医院、学校等,我们一般管它叫做事业单位,它很大程度上保留了传 统体制。 比如说你去大学看看,大学还继续有幼儿园、附小、附中,职工形式上是合同 制了,但多数基本上还是铁饭碗,有些单位提出了一些改革,但是实际上很大程度 上还在传承体制,至于机关就更传承了。 至于国有企业,则呈现为过渡状态,一方面,企业现在是解雇员工不留情面的, 但是,国企还保有传统体制的某些因素。 记者:数据显示,自1996年实行辞退制度以来至2003年8 年间,全国公务员辞 退率仅0.05% ,人员流动率为1.25% ,是中国“最稳定的群体”。 李强:对,因为它是最典型的“体制内”,实行的是“终身就业制”。 假如说把“体制内”画一个大圆圈的话,里面分三个层次,政府保留传统特征 最突出,是最典型的“体制内”,处于最核心圈;处在中间状态的就是事业单位; 国有企业相对保留传统特征明显比政府少多了,处于最外围。这三种目前还可以称 之为“体制内”。 记者:企业处于最外围,和上世纪90年代以来的国企改革有关吧。 李强:在经济层面,新生的“体制外”实际上是越来越大,特别是国企改革以 后,当时叫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按照跟国际接轨的思路做体制变革的,那么这 样的话就有一个大的转型,传统上都是由国企、集体企业包下来的职工就大大分化 了。 当然,有一点重大变化,就是我们已经开始建立社会保障体制,传统体制是把 社保放在体制内,人们整个的医疗、看病都是单位来包的。从改革以后,新体制特 别是企业,已经将职工的保障推向社会保障了,也就是说它这个保障是社会的而不 是企业的,由企业和职工支付一定比例的钱,购买了社会福利、社会保障,兑现保 障的时候是由社会机构来发放的。 记者:也就是说,一旦走向社会,“体制内”的范围越来越小,这种步伐是与 这个领域改革的步伐相对应的。 李强:所以要理解中国的改革,从方向来说,中国改革的方向应该是建设中国 的社会保障体制、社会福利体制,而不是单位保障体制。 我刚才解释那些最典型的单位,大包干、铁饭碗,虽然改制把企业的铁饭碗基 本上改掉了,但是其他单位还基本上没有动。所以中央一直在推动事业单位的体制 改革,但难度很大。 体制内外的待遇差异,大致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属于纯粹工资性质、收益性 质方面的差异;第二类是社会福利保障方面的差异;第三类包括社会声望、社会地 位、社会关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