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记者:据报道。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人数逾140 万,继2009年以来连续 三次超过百万,竞争最激烈的前6 个职位考录比例超过3000:1.从以前的“一江春 水向东流”到现在的“年轻人,到‘体制内’去”,您认为“体制内”的诱惑体现 在哪里? 李强:“体制内”和“体制外”的差异,笼统讲的话没有什么太大意义,所有 不同单位都会有差异,即使是“体制内”的单位其内部也有差异。现在的问题,实 际上是如何来看待公务员等几个特殊群体。最近这几年考公务员变得很热,原因有 很多种,但是有一点,老百姓的眼睛是雪亮的,那就是公务员能带来的好处很多。 换句话说,在目前的制度设计中,公务员相对来说虽然收入不算很高,但是福 利会好一些,比如能够得到低价位的房子呀等等,像在北京这样的大城市,差距一 下子就显现出来了。 记者:这种“差距”体现在哪些环节,能否细化? 李强:大致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属于纯粹工资性质、收益性质方面的差异, 这方面不是很明显;第二类是社会福利保障方面的差异,也就是“体制内”能享受 到特殊的医疗、就业、养老、子女教育等方面的便利;第三类是因为工作性质、工 作特点所带来的,甚至包括社会声望、社会地位、社会关系,这一类比较特殊,但 是这一类也是事实,不能否认。比如说公务员处在这个特殊位置上,别人办事都要 求着他。 记者:曾有一份报告中指出,户籍和出身是拉大收入差距的重要推手。是否在 “体制内”生存,也在成为拉大收入差距的重要推手? 李强:其实,我在上个世纪90年代做数据分析的时候,就发现同样的结论,就 是在影响中国人收入的因素中,出生地特别重要,就是你在哪儿出生直接影响你未 来的收入。 在这里,需要提出两个概念,一个叫做先天因素,一个叫后天因素。人们往往 把因先天因素而获得资源的这种现象视为不公平,把因后天自己努力因素而获得资 源的现象看作是公平。实际上,在一个公平的社会里,应该让那些积极努力、贡献 大的人,获得更多的资源;让那些不积极、不努力、没贡献或小贡献的人获得的资 源少一些。 如果一个社会让那些不积极、不努力、没贡献的人,获得更大的资源,那就是 不公平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一个人不能决定自己的出生地,按出生地定户籍的 制度具有不公平的特点。 记者:户籍和“体制内”往往是纠结在一起的,互为条件,互为结果。 李强:但是为了理清思路,最好不要把二者放在一起,不然容易搞糊涂。户籍 制是一个单独的问题。 当然,户籍和“体制内”在本质上是相似的,就是说它是利用这套制度来决定 谁能得到资源,和谁不能得到资源,体制内、体制外也是这样。 所以,问题的核心还是资源占有,如果户籍不跟资源占有结合的话,户籍就失 去意义了。包括这次买车摇号,必须得是北京户籍,外地人就有纳税时间限制。 “体制内”同样如此。 记者:大量的年轻人都奔向“体制内”,尽管对个人来说是一种“理性选择”, 但有媒体称这是中国人才的巨大浪费。 李强:我曾经在文章中引用法国思想家圣西门的一段名言:“假如法国突然损 失了50名优秀的物理学家、50名优秀的化学家、50名优秀的数学家、50名优秀的音 乐家、50名优秀的作家、50名优秀的工程师,将使法国变成一具没有灵魂的僵尸; 假如突然失去的是没有用自己的劳动促进科学、艺术、工业进步的王公、议员、省 长、主教等,这并不会给国家带来政治上的不幸。”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也有这个涵义,一个社会如果在择业上引导人们用自 己的劳动去创造价值,那么将会增进整个社会的福祉。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政 府机关人员膨胀过快,增加了全社会负担,如果“挤入公门”的就业选择继续推波 助澜,是不利于社会整体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