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的“五·五”劫机事件,因中国的机组人员和乘客都回到 了中国而使故事转移到下一个章节——国际社会睁大眼睛在关注着南朝鲜方面如何 处理关押在汉城的六名劫机犯。 然而,有N 个理由让六名劫机犯不折不扣地成了南朝鲜方面的烫手山芋。 南朝鲜是三个国际反劫机条约的签字国之一,有执行公法的义务,他们心知肚 明,不对劫机者进行惩处,当然是不行的,国际社会是无论如何不会饶恕的。而且, 劫机谈判备忘录的墨迹未干,南朝鲜及国际的舆论都要求他们信守诺言,许多有关 的国际组织、人士和主持正义的评论家都在提醒他们:任何一个国家和地区都不能 保证自己不发生这样的事件,何况他们不能不考虑自身的特殊的政治地理因素。如 果对劫机者不予惩处,实际上是对这种犯罪的纵容,将无法向国际社会交代,有损 自身的形象,以至留下后患。 自从事件发生后,台湾方面或明或暗向汉城施加压力,一再声称,卓长仁虽然 劫机了,但不同于一般劫机犯,他们不满共产社会,是向往和投奔自由社会的“反 共英雄”,应作例外的个案处理。 南朝鲜和台湾有着“外交关系”,是“友好邻邦”,是“好兄弟”,南朝鲜不 能不照顾“老朋友”的面子。 根据六犯的情节,严格按汉城的法律惩处,六犯中的主犯判十年八年不算长。 如果那样的话,长时间留在汉城的监狱里服刑,很有可能会弄出节外生枝的事情来。 台湾的官方喉舌《中央日报》又专门发表了长篇社论,不加掩饰地为卓长仁等 人的暴力劫机行为进行辩护,咄咄逼人地催促南朝鲜:“在一般情况下,劫机诚然 是国际间不容许的行为,《海牙公约》之制订,即是为了防止这种行为。但卓长仁 等人是不得已而为之,绝非单纯的劫机,此处境、此心态,应博得世人的谅解…… 我们深切盼望南朝鲜当局以中华民国和南朝鲜两地悠久的友好关系为重,以双方同 是亚太国家中的反共堡垒的共同立场为重,以维护自由人权的道义为重,使卓长仁 等六人重获自由,以完成他们回到台湾的最后一段旅程……” 还有一点让汉城方面不得不考虑的是:当时南朝鲜与台湾的进出口外贸额,占 南朝鲜整个进出口的三分之一。如果得罪了台湾,在经济上肯定要受到台湾方面的 报复。 因此,汉城方面急于寻找一个办法,将这个烫手山芋赶紧出手。 1983年五至七月,南朝鲜对劫机犯进行了调查、审理,之后进行了象征性的宣 判,以履行“就地惩处”的诺言,安抚一下国际舆论。 1983年5 月24日,也就是296 号航班和最后一批中方人员返回中国一周后,韩 国汉城地方法院以涉嫌违反《航空器运输安全法》为由,将卓长仁等六人正式收押。 六月一日,汉城地方检察院以违反韩国《航空安全法》《移民管制法》和《武器及 爆炸物品管制法》等罪名对六人提起诉讼。七月十八日,汉城地方刑事法院正式开 庭审理,八月十八日,该法院以违反《航空器运输安全法》《武器及爆炸物品管制 法》及《出入国境管理法》,判处卓长仁、姜洪军有期徒刑六年,判处安卫建、王 彦大有期徒刑四年,判处吴云飞、高东平有期徒刑二年。六人不服判决,向韩国高 等法院及最高法院上诉,均被驳回。 虽然国际社会特别是中国对南朝鲜方面对六名劫机犯的惩处强烈不满,特别是 对首恶卓长仁仅仅判处六年刑罚,更是不能容忍。但以军人出身的全斗焕为首的南 朝鲜政府,毕竟难以脱离其反共军人政府的本性,1984年8 月13日,即仅仅在六名 劫机犯被投入监狱一年三个月后,南朝鲜政府宣布:对1983年劫持中国民航296 号 客机的卓长仁等六名罪犯停止服刑,强行驱逐出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发言人在八月十四日发表声明,对南朝鲜当局提前释放 卓长仁等六名劫机罪犯表示严正的抗议,声明说:“南朝鲜当局八月十三日宣布对 1983年劫持中国民航296 号客机的卓长仁等六名劫机罪犯‘停止服刑' 、’驱逐出 境' ,并于当天将他们送往台湾。众所周知,劫机是一种危害国际民航安全的严重 刑事罪行,南朝鲜政府理应按照国际公约的规定严厉惩处。但他们不仅没有这样做, 反而进一步屈从台湾当局的压力,提前释放六名罪犯,使他们逍遥法外。中国政府 和人民对于南朝鲜当局这种违背有关国际规定、纵容损害国际民航安全的行为极为 不满和愤慨,并表示严正的抗议!” 八月十三日,台湾便派专机专人专程护送卓长仁等六名劫机犯,悄悄地离开汉 城。直到专机到达台北新竹空军基地后,才发布消息。 于是,在台湾岛上,一场轰轰烈烈的政治闹剧开始上演。 当局在台北举行了隆重的欢迎仪式,蒋经国先生以“总统”的身份接见,与六 犯合影留念。当局接着又安排了声势浩大的记者招待会。台北各大新闻机构纷纷出 动,当天的国民党喉舌《中央日报》以及其他各大报纸都以套彩标题作了显著报道。 卓长仁等人到达台湾以后,台湾当局有关部门煞费心机,又是赠礼,又是奖励, 仅向他们发放的奖金及所谓的安家费就高达台币五百万元以上,按当时的外汇牌价, 折合十二万美元之多。 受宠若惊的卓长仁等人,也恬不知耻地自以为成了什么“英雄”,又是到处出 席各种会议,又是高呼反共口号,对台湾的报纸、电台、电视台频频发表谈话,追 忆劫机过程。他们大言不惭地叙述,如何将手枪藏在工业用温度仪的里面,混过了 机场的安全检查;还自我吹嘘说,他们每个人在上飞机之前都带了剧毒药物,准备 劫机失败就服毒自尽。 接着,卓长仁便以“反共英雄”的名义,到处去作报告,并公开发下誓言:要 凭个人努力发奋,竞选台北市议员,“愿毕生为三民主义统一中国而效力”。 一时间,小小台湾岛上,好不热闹煞人。 卓长仁等“喧闹”了一阵之后,台湾的一些人又关心备至地辅导六人分别就学、 就业。对卓长仁这位“反共英雄”,台湾当局把他安排在《龙旗杂志》社任副社长。 怎奈,这个扶不起来的“阿斗”,腹无诗书,难于胜任,辜负了主子的一片苦 心。于是,干了不多长时间,又将他安排在“大陆问题研究中心”当副研究员。干 了没几天,又发现他“志大才疏”,于是又特别批准他离职带薪到台湾政战学校就 读。念了一年,卓长仁又转到文学大学念劳工系。但一年之后,卓长仁什么文凭也 没混到手,又休学了。 慢慢地,“反共义士”卓长仁这颗不顶用的“小棋子”,在一些人的眼中不那 么“吃香”了。1988年8 月,卓长仁又不得不回到台湾“大陆问题研究中心”。 这个机构是当年国民党梦想反攻大陆的时候设立的,主要是为当局收集和提供 大陆的情报资料。工作倒是轻松,每天例行公事地看看《人民日报》以及我新华社 的一些资料。 卓长仁已失去了逃台时的那种荣耀,备感失落,流露出一些不满情绪:“看这 些东西大陆有的是,还用到台湾来!” 1986年5 月,发生“华航事件”,卓长仁又受到一次不轻的折腾。这天,王锡 爵驾驶一架台湾中华航空公司的波音747 大型货机,降落在广州白云机场。王锡爵 驾机回归大陆,台湾当局为之震惊,高层人士接连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对策。台北 街谈巷议中出现了一则传闻,说是中共需要一个人作为对等交换的条件,才肯放回 人机。 消息传到卓长仁的耳朵里,他寻思,如果真是要人换的话,排来排去自己是最 合适的人选,要是当局真的那样做,那他就彻底地完蛋了! 惶惶然若丧家之犬的卓长仁,由于极度的恐惧,整夜失眠,终于支撑不住,住 进了医院。直至二十多天后“华航事件”经过台湾当局与我在香港四次会谈得到解 决,卓长仁才长长地“嘘”了口气,悬着的心才落了下来。这次折腾,使他留下了 严重的神经衰弱症。 1987年4 月11日,卓长仁在工作不太顺利的境况下,与同机过去的姘头高东平 过了长时间的姘居生活后,象征性地举行了婚礼。 可是,让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婚礼刚刚结束。台湾“国大代表”吴哲朗就到 台北地方法院告他重婚罪,又折腾了他一阵子。而又让卓长仁万万没有想到的是, 台湾的“重婚罪之波”刚刚平息,在大陆的原配妻子又起诉他重婚罪,台湾的各大 报纸又一轮的连篇报道,又折腾了他好一阵子。有位记者采访他时,曾递上了刊有 他原妻及孩子照片的台湾报纸《时代周刊》、《中国晚报》,他看了许久都没有做 声。也许他的良心还没有完全丧尽,也许是在妻子面有罪责感,便自言自语地说: “她老了,女儿没怎么变,儿子长大了,身上穿的还是我当年的衣服,这些年她也 真是辛苦了……” 1988年6 月,几次折腾之后,“大陆问题研究会”不再供养卓长仁,停发了他 的薪水。 已走投无路的卓长仁,实实在在没有什么真本事干其他什么事情,便幻想在政 治上再搞点名堂,以博台湾当局的欢心,再续他的黄粱美梦。他想筹建一个“反共 义士联合会”而后发展成一个“革命性政党”。怎奈人们都看出了他丧家之犬的境 况,没有几个人去响应,只得不了了之。 1988年12月,一位美国记者去采访他,他已由原先地处闹市区的豪华别墅搬进 了淡水的一栋三层小楼。他此地无银地对记者说:“我之所以搬家是想找个僻静的 地方,不是别的原因,只是想安度晚年。” 这位美国记者听了,感到好生滑稽,评论说:此时的卓长仁只有四十三岁, “安度”难掩他不安的心境。 在这之后,卓长仁的消息就听不到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大陆与台湾的关系进入了一个比较理智的阶段,经济贸易来 往扩大,人员互访增加,卓长仁深知自己的利用价值已经不大了,更是惶惶不可终 日了。 对其他几名罪犯,台湾当局起先都给他们安排了一份工作,经济上略好一点, 但与台湾的生活比,都是很拮据的。其中的姜红军不会写繁体字,开始干个收收发 发的工作,后来干不下去了,成了六人中第一个吃救济的人;四十岁的吴云飞,收 入不多,在台湾找个老婆不容易,还是单身一人,生活难免悲凉。 “五·五”劫机案之后,国际间政治斗争的格局发生了出乎人们意料的变化。 和平与发展已成为主旋律,大陆与台湾的关系在这种大气候中进一步缓和。台湾当 局也逐渐认识到,逆世界潮流而动,鼓励大陆犯罪分子劫机到台湾,不是明智之举, 它一方面受到世界舆论的谴责,有损于自身的利益和形象;另一方面凡是劫机犯罪 的歹徒,都是社会渣子,台湾当局把他们捧为“英雄”“义士”,而他们又都不争 气,总是要干出一些鸡鸣狗盗之类的事情,引起当地人民的不满。1990年9 月两岸 红十字会通过长时间的协商终于达成《金门协议》,作出了相互遣返劫机犯的承诺。 台湾的劫机犯罪嫌疑人刘善忠,将一驾台湾民航客机劫持到大陆,我方当即送回飞 机,又按《金门协议》遣返了歹徒。与之相对应,台湾方面也将劫持南方航空公司 客机到台湾的犯罪嫌疑人黄树刚以及劫持四川航空公司客机的歹徒遣返回大陆。 其实,兔死狐悲的卓长仁,早就无心“正业”,他发现上班挣钱不多,便开始 做起了房地产生意。恰逢那年台湾房地产的行情“狂飙猛涨”,卓长仁出手顺利, 真还赚到一笔大钱。他尝到了甜头,就把大笔赢利转投到朋友的公司里,跟着去做 “地下投资”生意,并因此结识了一些台湾的“黑道兄弟”和偷税漏税的不法厂商。 过了不多久,台湾当局全力清剿取缔地下投资,卓长仁又跌了一个大跤。稍后, 卓长仁和几名朋友合伙开设了“洪龙房地产公司”。 可惜,卓长仁又被“朋友”戏耍,公司开张不久即倒闭,而卓长仁的血本也赔 得光光。 卓长仁真有点走投无路了,他把自己的一座位于台北淡水的三层小楼,也抵押 了出去,陷入了“举债难还”的困难境地。 就在卓长仁开始倒霉时,他和姘妇高东平,又被台北法院重重地打了一闷棍。 卓长仁是早有妻室的人,但高东平在大陆的时候就是卓长仁的“情妇”。初到 台湾时,高东平也曾被安排到“政府机关”工作,并被“保送”到一所商业专科学 校学习。但同样为一块“朽木”的高东平,读了不长时间,即主动提出休学。1988 年元旦,高东平与卓长仁在台北结婚。这一结合,虽被台湾的某些“政府官员”称 为是“才子娶佳人”的美满婚姻,但时隔不久,即被以“重婚罪”告到台北地方法 院。而在台北地方法院经过审理之后,竟然也在1991年7 月宣告:鉴于卓长仁在大 陆的确结过婚而未办离婚手续,认定高东平、卓长仁二人犯有重婚罪,各判处有期 徒刑一年,缓刑三年! 卓长仁气极了,他一抱怨法院判他重婚罪不妥,坚持要上诉;二抱怨“政府” 对他照顾不够“完善”,他警告说,如果台湾有人再处处和他过不去,他将“回归” 中国大陆。 姜洪军在台湾的经历和卓长仁、高东平差不多。1990年5 月,他因为无故连续 旷工,被聘用他的台北市公共汽车管理处给予记过停职处分。从此以后,他就追随 卓长仁做房地产生意。 接下来,卓长仁最终成为枪下孽鬼的故事开始了。 1991年8 月20日,台湾桃园埔子派出所接到报案,称一建筑工地前停放的一辆 白色小轿车内,散发出恶臭。 警员前往查看,打开轿车的行李箱,发现一具男尸。据建筑工地工人回忆,该 轿车在此停放已达四天。 案情的初步查证毫不费力。白色小轿车的主人叫王俊杰,是台湾台北国泰医院 副院长王欲明的小儿子,二十五岁,未婚,与父亲住在一起。王欲明爱子心切,为 鼓励小儿子考上大学,特地给王俊杰买了一部白色流线型的新轿车。 王欲明被召来认尸,他一看死者依稀可辨的面容,就证实是王俊杰。 歹徒为什么要杀害王俊杰?王欲明含泪向警方陈述了如下情况:八月十六日上 午,王俊杰离家外出,一切正常。十七日晚九时,王欲明的夫人忽然接到一匿名电 话:对方自称是“石医师”,声明“王俊杰在我们手中”,要王家“准备五千万元 赎人”,对方还警告:“不准报警!”王夫人正欲进一步追问,对方已将电话挂断。 王欲明起初以为这是有人开他家的玩笑,因为歹徒真要绑票勒索钱财,通常会 再来电话说交出“赎金”的方式和地点,但“石医师”的电话,只打了这一次。不 过,王家的心仍然放不下,左等右等,不见儿子归来,只得向台北警方报案。王欲 明悲愤地对记者说:小儿子王俊杰平日安分守己,我家里也没有与别人发生过大的 纠纷,不知歹徒为什么找到我们头上,而且只打了一次电话,就撕票杀人! 鉴于案情重大,台湾警方联合组成专案小组进行侦破。 从八月二十一日起,检察官即指挥检察、刑侦等各路警员,合力追查凶手。 可是,这宗残忍的撕票杀人案,从清查一开始就断了“线索”——王俊杰,似 乎是转眼间就失踪被害了。 案发前后的细节是这样的:被害人王俊杰八月十六日晚先与姐姐、姐夫在台北 某餐厅共进晚餐;晚八时三十分,王俊杰开车去女友刘某家中;晚九时三十分,王 俊杰告诉女友说要开车外出加油,再到卓长仁、姜洪军处去谈一笔土地买卖,随后 便一去不复返。 既然王俊杰生前说过要去找卓长仁、姜洪军二人谈土地买卖生意,警方当然要 找卓长仁和姜洪军查询。 查询的结果是:卓长仁、姜洪军在台北确实开了一家土地投资公司,并声称有 一大片土地正待出售。姜洪军认识王俊杰,遂请王俊杰帮助寻找买主。卓长仁、姜 洪军二人答应,如果王俊杰能找到一位合适的“大财东”买下这片土地,可以付给 王俊杰一千二百万元的“介绍佣金”。当警方登门造访时,卓长仁和姜洪军二人异 口同声:原来是准备约见王俊杰的,但王俊杰中午即打电话给姜,说要取消约会, 并称晚饭时再最后“敲定”。到了晚上,王俊杰又打来电话,说是确实不能赴约。 警方进一步追查,案情更加扑朔迷离。 原来,王俊杰从台湾军队退伍后,并不遵从父命,也不“安分守己”,他无意 求学,却有意经商。王俊杰除了认识卓长仁、姜洪军,试图参与土地买卖领取佣金 外,还曾参与过古董生意。在买卖过程中,由于经验不足,竟将一批货卖给了自称 是“古董商”的一位“黑道人物”。王俊杰虽然被人“坑骗”,但又颇不甘心,准 备找对方去“要账”。找黑社会人物“要账”,结局会如何?警方因此将这一位 “黑道人物”也列为重点清查对象。 另外据了解,王俊杰生前有一位姓刘的女友,他们虽然只认识三四个月,但关 系发展很快。而刘某系台北卡拉OK歌舞厅“公关”小姐,结识的朋友自然很多,王 俊杰会否遭到追求刘小姐的“情敌”暗算?警方亦有怀疑。 另外,王俊杰死后,警方从他的白色轿车内发现一部“大哥大”,电话内发现 十六个“记忆”电话号码…… 杀人凶手究竟是谁?王俊杰遭杀害弃尸案疑云密布,扑朔迷离。但是,台湾警 方从一开始就确认了这样一点:八月十六日晚杀人并弃尸,十七日才打勒索赎金的 电话,凶手必是故作“绑票”之假象,企图把警方的侦察引入歧途。而这一切过程 中,卓长仁等人疑点最大,因为据各种线索综合分析,卓长仁等人是王俊杰生前最 后有联系的人。 警方专案组经过反复调查侦办,又发现了新的线索。 其一,王俊杰的姐姐、姐夫证明,1991年8 月16日晚,王俊杰与他们共进晚餐 时曾明确表白:当晚要去卓长仁的淡水住宅取土地资料;王俊杰的女友刘某也证明, 王俊杰离开她家时,不仅讲了要去找卓,还说明了卓长仁答应介绍土地买卖成功后, 可获佣金一千多万,王俊杰表示,事成之后将携刘某同赴欧洲旅游。稍后,警方又 查出,王俊杰是通过一位理发、美容小姐陈某找到买地“大财东”的。八月十六日 下午,王打电话告陈某,当晚将去卓长仁处取土地资料,而陈小姐也表示,她已答 应买主,明天会去送土地资料,故请王俊杰八月十七日上午务必把资料送到。 警方认为:其一,为这笔大额佣金,王俊杰当晚一定会直赴卓长仁的住宅。尽 管卓长仁等人矢口否认见到王俊杰,但警方彻底查了电信局通话资料后证实:八月 十六日晚,卓长仁、姜洪军打过电话给王俊杰,而王俊杰却没有打电话给卓,所以 王俊杰不可能主动取消当晚的约会。 其二,卓长仁先对警方说明,八月十六日晚他与高东平均在家,未出门;事隔 两月,卓长仁又改口称:他可以提出不在现场的证明。他说,八月十六日晚他曾开 车出门,准备将自己的车子借给朋友吴某,因为吴某未到接车现场,到翌日凌晨一 时许他才回家。警方传唤了吴某,吴却发誓说:他是想借车,当晚十一时许,他曾 打电话到卓长仁宅,第一次电话拨通,但无人答话即被挂断;此后再拨,就再也拨 不进去了。吴在接车地点也等到凌晨一时。警方追问卓长仁:为什么前后说词不一? 案发当晚究竟在何处?卓长仁无言以对。 其三,警方调出加油站的摄像机录像带,证明当晚王俊杰确实是加油后离去。 警方又查出,王俊杰在加油后有将里程表拨回至零的习惯,而王俊杰死后白色轿车 的里程数码显示是六十二点四公里,这恰好是从加油站到姜洪军住宅、到卓长仁住 宅、再到桃园弃尸地点的路程——里程表显示与实际路程相差只有几百米。 其四,警方十一月中旬在卓长仁住处发现神符若干,询问其故。卓长仁回答, 因父母相继去世,故请道士遥寄哀思。警方按这一说法查询了道士,道士却答:卓 长仁请他“驱鬼”,并指出在场的有卓长仁、姜洪军、施小宁、高东平等。警方拿 神符再向其他道士查询,皆答:驱鬼神符与祭祖神符不同,卓长仁住宅用的是驱鬼 符。 警方查出:驱鬼日期系九月十六日,恰巧是王俊杰遇害整整一个月。 其五,卓长仁于1991年11月21日搬出淡水原宅,警方立即在二十七日重新彻底 搜查,结果在客厅墙壁上发现一枚奇特的袜纹脚印。警方查出,卓长仁一家有一习 惯:客人入室,均需脱鞋。 警方一边采下袜纹模型送刑侦技术部鉴定,一面就此询问卓长仁。卓长仁先答 是自己打麻将时踢的,后又改说是搬家工人踢的。十二月八日,技术鉴定报告出来, 证实脚印与王俊杰右脚袜纹完全一样。由于测得该脚印离地九十四厘米,技术部门 同时鉴定,应该是身高一点七○米左右男人在生气时用力踢墙留下的,这恰与王俊 杰身高相符。可是,当警方带王俊杰的父母于九日去卓长仁的住宅再查看时,忽然 发现墙上的脚印“不翼而飞”。而知道此一“重要线索”的,除了警方就是卓长仁。 其六,八月二十三日,有一名林女士指证,在案发现场,看见白色轿车附近停 有一辆红色丰田牌轿车,并有二高一矮共三名男子在车旁交谈。警方为此曾查遍了 台北、桃园附近的全部红色丰田车,结果却毫无进展。1991年11月7 日,警方忽然 接到卓长仁报案,声称姜洪军被人绑架。警员前往卓长仁宅查询,才发现有一部红 褐色丰田车,而红褐色轿车在晚间看起来,与红色车相差不多。 1991年12月2 日,卓长仁等第一次被传唤,警方安排女目击者在透明墙壁后指 认,女士指卓长仁、姜洪军、施小宁等人称:“极像”! 警方再赴弃尸现场,发现那里灯光够亮,再查询林女士之男友,也说当晚曾看 到车与人。 1992年3 月3 日,警方安排林女士再度指认,林女士答:“就是他们!” 至此,人证物证俱全——卓长仁住宅墙上有王俊杰袜印、林女士指认卓长仁。 1992年3 月3 日下午,卓长仁、姜洪军、施小宁三个嫌犯被收押。 被收押三人中的施小宁,原来是福建省平潭县武装部弹药库的管理员,1990年 携军械到台湾“投诚”,也被当局封为“反共义士”。 卓长仁、姜洪军、施小宁三人被收押之后,为防止他们互相串供,警方给予特 别“照顾”,每人一间单独囚室。知道卓长仁等人不简单,为防止将来“反咬”警 方“刑讯逼供”,他们被带到“秘密审查”地点后,侦讯采取全程录像、录音方式 进行。 审讯首先从姜洪军开始。谈话不久,姜洪军与警方侦讯人员闲聊,无意中说出 自己“涉案”。警方再追问,姜洪军又说:“涉案不等于作案。” 如要制作笔录证据,必须与卓长仁、施小宁再见面对质。由于姜洪军承认“涉 案”,警方即以此追审施小宁。而施小宁在案发之后,身上曾有打斗伤痕,因此拗 不过警方的再三诘问,到晚上九时,施小宁也承认“涉案”。 警方紧追不舍,姜洪军、施小宁二人的“心防”终于在三月七日晚被突破。姜 洪军说:杀害王俊杰的是卓长仁与施小宁,是卓长仁用棒子打死了王俊杰;施小宁 则说:真正动手打死王俊杰的是卓长仁与姜洪军。警方再对二人的陈述进行追问, 姜洪军、施小宁终于供认。 去年的八月十六日晚,卓长仁约王俊杰到位于淡水的卓长仁住宅看土地资料时, 王俊杰发现这块土地已被售出,大呼上当,认为被卓长仁耍了,双方闹得很不愉快。 此时,王俊杰又拿出姜洪军给的五万元支票,要向高东平换成现金。卓长仁拒绝, 双方又争执,竟至动手打起来。姜洪军、施小宁帮助卓长仁凶猛地殴打王俊杰,不 一会儿就发现王俊杰已被打死。卓长仁见状,乃设计布成绑票勒索案,将王俊杰的 尸体并车开至桃园丢弃。隔日,又由姜洪军以“石医师”之名,打了一个索要赎金 的电话,试图迷惑警方办案方向。 取得重大突破后,警方三月八日再审姜洪军、施小宁。 姜洪军突然坦率承认:因为良心发现,愿将实际作案经过重新供认,实情不吐, 无法安心入睡。 他供称:卓长仁因经营不善,欠债甚多,因而提出绑架人质、勒索赎金。三人 分头去寻找作案对象时,姜洪军说认识王俊杰,而卓长仁又提出,王俊杰的父亲为 国泰医院副院长,家中肯定有钱。姜洪军说,对此提议,他和施小宁一开始都反对, 但因为卓长仁实在负债太多并一再恳求他们两人配合,姜洪军、施小宁才同意帮助 “大哥”一把。 姜洪军说,当晚卓长仁以一千万元介绍佣金引王俊杰上钩,然后由卓长仁、施 小宁先制服王俊杰,再由姜洪军以健身弹簧棒猛击王俊杰的后脑,将其击昏。卓长 仁等见王俊杰已奄奄一息,正准备用麻绳捆绑,不料他忽又醒来,拼死反抗。卓长 仁害怕他负伤逃脱或惊动他人,遂以一摞卫生纸蘸水弄湿,捂住他的口鼻,使王俊 杰窒息而死。弃尸以及串供的“设计”,均为卓长仁主谋,至于勒索赎金的电话为 什么只打了一遍,姜洪军称:怕王家报警后反被警方录音。 警方趁热打铁,以此诘问施小宁。结果,施小宁亦认罪,而供认细节与姜洪军 相同。三月九日下午,警方开始提审卓长仁。 警方问:王俊杰被杀一案是不是你干的? 卓长仁犹豫了一会儿:不是。 警方再问,卓长仁竟不再开口,只以怒目相视。警方也干脆,二话不说,送卓 长仁返回囚室。 晚九时,警方再度提审卓长仁,先将姜洪军、施小宁二人供认“涉案”的那部 分录音放给卓长仁听,然后问:“姜洪军、施小宁都已承认了,你为何还不说呢?” 在铁证面前,卓长仁终于承认:王俊杰到我家,因发生争执,与姜洪军、施小 宁二人动手打斗,我劝阻无效,但一直并未参与殴打,王俊杰是被姜洪军、施小宁 打死的。 警方喜出望外,因为卓长仁是全案的关键人物,现在,他承认案发时在现场, 又承认自己的住宅是该案的第一现场,而三名犯案人员又在互相乱咬,这对审讯侦 破,无疑大有益处。 三月十日凌晨零时三十分,办案人员将姜洪军、施小宁二人带到卓长仁面前。 姜洪军一见卓长仁,顿时瘫坐在椅子上;施小宁则面露惧色,一直不敢正视卓长仁。 停了一会儿,警方先问施小宁:卓长仁是否涉案?施小宁缓缓点头。警方不依不饶, 非要让他开口,施小宁只好答:“是。”转而问姜洪军,姜洪军倒爽快,当面说出 卓长仁涉案。 此时再看卓长仁,恰似一只斗败的公鸡,低头叹气道:“认了!” 卓长仁供认,因为土地买卖不顺手,赔进去二百万元;而自己的淡水住宅又被 抵押出去,如果八月底筹不到二千五百万元,淡水住宅将被拍卖。筹款事急,只得 设局绑票。 三曹对质,卓长仁不得不认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