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1992年6 月,卓长仁因犯“一级谋杀罪”,被台湾地方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卓 长仁等人不服,提出上诉。 1996年2 月14日,台湾高等法院二审宣判,仍依据掳人勒赎动机及故意杀人罪, 判处三人死刑。二审判决书说:台湾高等法院判决认定被告卓长仁、姜洪军因经济 拮据,以中介土地为幌子,诱骗王俊杰到淡水卓长仁住宅,并邀施小宁参与共同杀 害王俊杰,并弃尸于桃园,后共同向王家勒索台币五千万元,故依据掳人勒赎和故 意杀人罪,将三人判处死刑。卓长仁等人仍旧不服,再次提出上诉。 1997年9 月3 日,台湾高等法院做出三审宣判:驳回卓长仁等三名被告上诉, 维持一审判处死刑,剥夺公民权终生。卓长仁三人仍然不服,继续提出申诉。 1997年11月26日,“最高法院”第四次发回,理由是原审未详查卓长仁究竟是 勒赎时先要求赎款再杀人,或者杀人后再要求赎款,以及原审判决指出施小宁掐死 被害人后,被害人双手双脚被绑,双眼被贴胶布无法动弹等。若被害人已死,原审 又如何认为卓长仁等被告有剥夺被害人的行动自由?另外,这次发回的理由还指出, 姜洪军一直否认购买当时扣缴的作案的麻绳,可审理期间却没有提示物证。 2000年6 月22日,台“最高法院”五审改判,合议庭考量本案是卓长仁、姜洪 军提议犯案,施小宁只是附和者,犯案过程中,施小宁曾拒绝拨打恐吓电话,显示 天良未泯,没有处以极刑的必要,施小宁因此改判无期徒刑。而卓长仁、姜洪军五 审仍是死刑。 同年九月二十二日,“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卓长仁、姜洪军缠讼九年经过五 次更审后被驳回上诉,卓长仁、姜洪军被判死刑,施小宁无期徒刑。 十月,高东平为三人向台“最高检察署”提起非常上诉,声称案发当时,有人 看到卓长仁在车子里,案发后的中化电信通联记录显示卓长仁在案发几个小时后在 台北县的淡水,加上全案发生时,打勒赎电话的男子操台湾口音,而卓长仁等人当 时刚到台湾绝不可能操这种口音,因此卓长仁绝对没有犯案。 对此,“检察总长”卢仁发以提起上诉理由不充分驳回。此后台“监察院”接 受陈情,怀疑卓长仁等人被刑讯逼供,所以向“法务部”调案宗调查,结果没有提 出调查意见书,可见三人罪证确凿,核定死刑。 至此,这个“反共英雄”长达十年的马拉松杀人案审理,终于尘埃落定。 然而,从彩带加身的“反共英雄”到杀人越货挨枪子的罪犯,这个戏剧性的结 果太让台湾当局觉得没面子了。可能是面子的难堪激怒了台湾当局,让其下决心快 刀斩乱麻,尽快了结这桩闹心事,所以送达卓长仁和姜洪军执行枪决的公文速度奇 快,以至于被台湾媒体讽为“法界少见”:八月九日传出卓长仁和姜洪军将被处决 的消息,九日晚间“法务部长”陈定南便核准了执行令。“法务部”于十日凌晨立 即将死刑执行令送至“最高检察署”。“最高检察署”于傍晚指派专人将执行令送 至执行死刑的台湾“高检署”,而“高检署长”吴国爱于傍晚四时收到执行令后立 即召集“主任检察官”陈追和“书记官长”施良波开会密商,研究执行死刑的细节。 到会的人很快拍板决定当晚十时立即执行枪决,由“执行检察官”林占青执行枪决。 而最有讽刺意味的两幕情景,则发生在行刑场上两个罪犯毙命前后:一是直到 行刑的枪口顶在卓长仁的后脑上,亦即卓长仁伏法前最后一刻的时候,卓长仁还高 喊什么:“‘中华民国' 万岁”,执刑者和旁边的观察者听了,面面相觑,都感到 有些莫名其妙。二是伏法之后,早就守在一边的林口长庚医院的医生们立即把两人 的尸体拉上车跑掉。原来卓长仁和姜洪军在被台湾当局核定死刑的时候,表示“愿 意捐出器官”。由于卓长仁案本来就受台湾上下的瞩目,所以“法务部”对到底接 不接纳这两名罪犯的器官考虑再三,最后表示,在“人道考量”下,同意让两人 “如愿”! 然而,最出乎媒体意料的是,多年来为“丈夫”卓长仁鸣冤叫屈的高东平,十 日中午得知卓长仁当晚可能遭枪决的时候,当天并没有出现在台北看守所。执行枪 决的当晚,也没有如媒体所预料的那样,到看守所见卓长仁最后一面。而记者打电 话到高东平的家里时也没有人接听,就连卓长仁的律师也无法跟她取得联系。 十一日上午,高东平仍未如媒体以为的那样到林口长庚医院领出卓长仁的尸体, 直到十二日凌晨三点多,高东平才独自一人前往长庚医院领出卓长仁和姜洪军的尸 体,然后匆匆离开医院。医院方面的人士透露说,高东平没有特别说什么,脸上的 表情也很冷淡,只知道她是为了躲避媒体才选择凌晨领回尸体的。相关手续办完之 后,卓长仁和姜洪军的尸体也立刻被送到殡仪馆,由馆方人员协助处理后事。至于 高东平在台北市万大路的住处现在已经空无一人。 卓长仁被处决的消息得到证实后,受害人的父亲、前国泰医院副院长王欲明非 常激动地表示,正义终于得到了伸张。两年前,卓长仁被判死刑的时候,王欲明以 为终于替被撕票的儿子讨回公道了,但没想到这一等又等了两年死刑才得以执行。 王欲明强调,就算卓长仁死了,他也不会原谅他的!再过四天,王欲明的儿子遭绑 架撕票案就要满十年了,对此,王欲明表示,终于等到坏人伏法的这一天了! 卓长仁被处决的消息同样引起了台湾媒体极大的反响。台东森电视新闻等主流 媒体的口径出奇地一致:当年本来在大陆就有案底在身的卓长仁一伙六人劫机到台 本来就是一桩违法犯罪的行为,但却被台湾当局奉为“英雄”彩带加身的“座上宾”, 落到今天的地步,不啻于给台湾当局自己的脸上打了好几记耳光!更为可笑的则是, 卓长仁等三人的犯罪事实如此清楚,可台当局以各种借口拖了十年才做出最终的判 决,这种为了自己的脸面不顾正义的做法更是有损台湾当局的形象。还有,台湾有 关方面最后居然接纳卓长仁和姜洪军捐赠的器官,并且有媒体甚至大加造势,试图 把他们塑造成某种形象的做法同样可笑。实际上,这两个家伙在去年提出捐器官, 也只不过是试图博得台湾当局可怜的作秀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