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徐萍被舅舅杀害一年后,徐家的倒霉事又接踵而至。2005年7 月下旬,徐伟被
逮捕。
这时的徐伟,虽然因妹妹的被害和海洛因折磨得完全失去了以往的凶悍,可是,
还倚仗着徐凤山的权势,气焰依然十分嚣张,对警方的审讯置之不理,甚至谩骂看
守人员。多年来仰仗父亲权势无所不敢为的徐伟,这次仍然以为,用不了几天,他
那神通广大的父亲还会如同过去的无数次一样,很快就把他弄出去。
可是,这一次,却让徐伟万万没有想到,自己被拘留仅仅七天,他那位在当地
“呼风唤雨”的老爸,因涉嫌职务犯罪,被吉林省纪委“双规”并随即被长春市检
察院批准逮捕。
至此,在榆树为害一方十余年的徐氏父子“白加黑”的“权”“枪”联盟,轰
然倒塌。
2007年9 月28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徐凤山父子案。
这天一早,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外,路边停满了轿车。从大门到审判庭
的台阶上,八名特警持枪站在两侧,另有几名特警在院里巡逻。大门口,法院的工
作人员逐一核对,进入法庭人员均需持有法院发放的旁听证,记者也要出示旁听证
和记者证。这次宣判,引起了内地和香港十几家媒体的关注,纷纷派员前来采访。
厚度达九十九页的判决书细数着徐氏父子的累累罪行,记录着榆树乌云翻滚的
那四千多个日日夜夜里的民不聊生。
法庭宣判:徐凤山犯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贪污罪、受贿罪、非法倒卖土地
使用权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徐伟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
害罪、绑架罪、敲诈勒索罪、扰乱法庭秩序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判处死刑,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二十万元;徐鹏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其
他二十名被告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不等。
宣判后,徐氏父子等二十三人提出上诉。
2008年7 月24日,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日子。可是,对于徐凤山来说,注定是他
一生中最值得记忆的而且也许终身不会忘记的日子。三年前的这天,他终结了罪恶
的政治仕途,被“双规”。如今的这一天,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吉林省高级人民
法院委托,公开宣判徐凤山、徐伟等二十三名被告人贪污、受贿、故意杀人、故意
伤害、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一案。
九时整,审判长宣布开庭,法警按次序带上二十三名被告人。
走在最前面的,依然是徐凤山。他满头白发,比第一次宣判时苍老了很多。他
的大儿子徐伟,臃肿的脸上,毫无表情。因宣判时间较长,审判长示意二十三名被
告坐下听判,与一审宣判时的镇定和漠然不同,徐凤山、徐伟在法官宣读裁定时,
都是满头冒汗。
庭审结束,当法官宣判:此案一审程序合法,证据确凿,量刑适当,全案维持
原判时,这对曾横行称霸一时的父子,头上豆大的汗珠,滚滚而落。
天作孽,犹可谅。人作孽,不可活。2010年春节前,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徐
伟被执行枪决。
那天,榆树市的大街上,响起了鞭炮声。
十余年黑云翻滚的榆树,又现朗朗丽日,湛湛青天。
黑社会是社会历史发展进程中出现的一种丑恶现象。黑社会的产生,需要一定
的社会土壤,它的发展,也有其特有的规律。当它具有一定规模之后,寻租权力,
便是一个共有的特征。因为,它需要权力的保护。因此,位高权重的人物便是他们
寻求的目标。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文强,为陈明亮、岳村、龚镪模、黎强、王天伦、
樊奇志等黑社会充当保护伞,就是最好的例证。
然而,就这一点而言,榆树的黑社会案,又有着它独有的特点。重庆的黑社会
乃至已见诸媒体的所有关于黑社会的报道中,所涉黑社会在权力寻租中,都是以金
钱、美色为炮弹,将高官击中,成为他们的保护伞。而榆树则不同,黑社会的保护
伞不需要去寻租,而是“自产”的。这样的“权”“枪”为奸,其对社会的危害性
更大。因此,此种现象,绝不是个别或偶发,它为反腐败打击黑恶势力,提供了新
的研究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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