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节 没想到教授也施暴(4)
流浪在外
因为我老不去上班,6 月份单位就把我开除了,我就在外面流浪。晚上睡学校
的草坪,睡医院的长椅,有时候就走一晚上,因为一躺那儿就有男的过来,保安逮
住我,也怀疑我是坏人。我回去过六七次,晚上我得吃药,得洗,我的伤口还在化
脓,还在出血。于林把他父亲叫来,他躲起来了,他父亲不给我开门,骂我是坏女
人、杀人犯,他还打“110 ”说:“犯罪分子回来了。”对门住的王老师看我可怜,
留我在他家吃过两次饭。王老师说我每次喊救命他都听见了,但是他认为这是我们
家的私事,他不好管。恰巧我哥这时出差了,也联系不上,我在同学家住过两晚,
在另一学校的招待所住过两晚,没有钱了又出来流浪。那时候天气正热,可是我身
体不行,晚上坐在地上还是觉得冷。
为了安全,有几次我想坐在学校派出所过夜,那里面有沙发。派出所的人不让
我坐,我就在派出所门口坐一晚上。有一次,有个警察说:“你是怎么回事,你老
公打电话说你失踪找不着了,要跟你离婚,你又说他不让你进家,你们哪个人说的
是真实的?这样吧,明天我跟你去一趟,看看究竟怎么回事。”第二天,这个警察
跟我一块儿回家,他父亲还是不开门,还是骂:“你是婊子,你的户口在内蒙古。”
警察叫他开开门,我进去拿了几身换洗衣服。这个时候,单位也给我打电话,说于
林对单位说我跟别的男人跑了,让单位出证明,他好离婚。
8 月29日,我终于撑不住了,又一次巨大的疼,我自己抱着肚子住进了医院。
医院说我的身体太虚弱,已经无法用药,建议我用中医治疗。我又转到中西医结合
医院,在那儿又查出肾、肝都有病,医生还怀疑我是血癌,老天是要绝我呀!我发
了疯似的哭,医生说我肯定是受了刺激。每天都是喝中药、扎针、烤电、灌肠,医
生把大盐粒炒得特别烫,往肚子上敷,皮肤都烫起泡了,用这种方法消炎。医生还
给我扎火针,把长针烧得红红的,扎在肉上冒白烟,上午扎正面,下午扎背面,用
这些方法治疗了9 个月,后来我看见火针就哆嗦,看见中药就吐。
我住院的钱是我哥给我借的,于林两个月没有音讯。9 月4 日,学校开学了,
我穿着病号服从医院跑出来,到学校去找他。在系办公楼里遇上他,他一看见我,
撒腿就跑,他说:“这个女人是疯子,我不认识她。”当时围观了好多学生和老师,
后来他们的系主任也出来了,在楼梯的一个拐角处,他一脚把我踢倒,我从3 楼一
直滚到1 楼的地上,当时口吐白沫,昏了过去。围观的人里有人打了报警电话,等
我醒来时,是在“120 ”急救车上躺着。
那段时间,我整天在泪水中泡着,有一次我实在郁闷得受不了,用剪刀把我的
衣服剪得一条条的,我觉得我的心和这一样碎。
他原来是个骗子
我在医院治着病,三天两头接到法院的电话:“你爱人起诉你离婚。”我不想
提这个事,只想赶紧把病治好,越生气对病情越不利,可他就是等不及。2000年9
月、10月,他两次起诉离婚都被驳回。11月份,他又起诉。这一次,由原来的派出
所转到另一个派出所了。同时,我也起诉他抚养费案。
有一天,有一个法院的人到医院来看我,说来看看我的身体如何,临走时他让
我签字,我问他签什么字,他说就是表示他来看过我,回去好向领导交差。我就签
了。过了几天,我哥来训斥我:“你怎么能自愿离婚呢?”我说:“没有啊。”我
哥说:“法官说你都签了字了!”我赶快打车找到审判官,就是上医院看我的那个
人,质问他怎么回事,他说:“你写个申请吧,那个就不算数了。”我觉得法律怎
么这么不严肃呢?开庭这天我们明白了,于林和这个法官熟得很,直呼他“老二”,
在法庭上都不避讳我们。我起诉于林抚养案,也转到了这个法官手下,一个离婚案,
一个抚养案,两个案子半天就审理完了。
2000年12月28日,两个判决同时出来:由于女方的身体原因,驳回于林的离婚
请求。我的诉讼请求是要求于林支付我治病期间的各项费用3 万多元。但法庭只判
他支付5000元的住院押金,从2001年1 月起每个月给我300 元生活费。我们双方都
不服这个结果,向北京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
在我准备打官司之初,北京一家比较有名的律师事务所答应免费为我服务。我
的律师认为,我这个官司应该刑事是主体,附带民事。起诉刑事案件必须要有证据,
我手上有学校8 位教授的证词,他们亲眼看到过于林打我。但是学校派出所就是不
给我们出具他们出警的证明,律师多次交涉都不行。有的民警很好,愿意给我作证,
但他们领导不允许。所以刑事就立不了案。
于林在起诉我离婚时,说我以前流过4 次产,我欺骗了他。实际上,于林才是
个大骗子,他在我之前骗过好几个女学生。有一次我给他整理房间,发现一捆他和
别的女人来往的信件,其中还有别人向学校党委揭发他的原信。他曾对我说:“我
让4 个女孩子为我打过孩子。”“给别的人1 万块钱就了结了,给你8 万你都不要,
你非要爱情。”从那些信里面还可以看到他特别自私,和女孩子出去吃饭他都记上
账,过后让人家还。我从这些信中抽出来两封,偷偷带出来了,在法庭上,交给法
官,看看到底是谁在欺骗别人。
第一次是中院开庭,法官的态度很公正,这时候是2001年的4 月份。我说:
“哎呀,这一次可遇上了公正的法官了。”律师也说有希望。可是等到6 月份案子
判下来,法官和于林已经互相递烟,互拍肩膀了。二审的判决还不如一审,还是支
付5000元,但是连300 元的生活费都没有了。律师听了这个结果之后,劝我和我哥
:“你这个官司不好打了。”我想:算了,赶快把身体养好,找个工作,挣钱还外
债。
可是,于林并不就此罢休,他不断给我们家打恐吓电话:“你女儿回家了吗?
我是某某税务局的,她携巨款逃跑了,我们正在通缉她。”还给我哥单位打匿名电
话。他在医院当着众人对我破口大骂,说:“我要把你驱逐出北京,把你哥驱逐出
北京。”他还威胁我:“我弟弟是黑社会头子,我要让他杀你、杀你哥、杀你全家。”
于林通过这次婚姻完全达到了他的目的。2001年12月,他以已婚的条件分到了
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子。而我是一无所有,一身伤病,落下了终生不育的残疾。
后记:2002年6 月初,我接到如平的电话,他告诉我,棉棉为她的官司,经常
往法院跑,“一个月里去6 回。”可是,5 月份,棉棉突然接到了离婚判决书,法
院竟以找不到她为由,缺席判决了她的离婚案,棉棉没有得到任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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