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节 让我的牺牲给人警醒(3)
问:侯从什么时候开始打你姐姐?
荣英:他俩结婚不久就打。那一年,他和我姐在家吵打。他俩在家打完了,到
我妈家,一下把玻璃砸碎了。他刚把玻璃砸了,他爹和他四哥就跟过去,我爹问他
亲家怎么回事,话刚说完,他四哥就把我爹推一跟头。去年7 月15日,他家老四去
我妈家吵,说我姐长年住娘家,根本没影的事。(2000年)8 月17日这一天晚上,
他家老四又去打,把我娘家门闯开,把我爹鼻子都碰出血。我妈说,这样欺负不能
过了,我们去告。去派出所也报了(案),也打过“110 ”,“110 ”告诉说让当
地解决。8 月18日,村上保安也去了。他老四因为我姐告他了,就从他奶家一直骂
到我妈家。这事我遇上了,我姐夫欺负我姐,他兄弟也来欺负。我知道他没喝酒,
但我还是问他:“怎么,他四叔,是喝多酒了?”他也不回答,还是骂。我妈怕他
打我,我不怕。接着他就骂我姐了,连我妈一起骂。我说:“没有法律了?!”他
说:“法律算个鸡,我看谁敢登我门,谁敢登我门我就干断谁的腿。”我姐夫把我
姐领走,刚走到三岔路口,他家老四跟上,一下把我姐打倒。
我姐想与我姐夫离婚。我姐夫说:“你要跟我离,我就干死你!”他还上我妈
家点过一次火。把我妈家的麦秸垛烧得一点都没有了。我姐胆小,想等孩子大了跟
孩子过。一天天凑合,谁知道出了这种事。我姐就是怕,忍气吞声到现在。你说就
是打死,也是你俩的事,可现在,毁了孩子一生,毁了一家人,我妈因为有脑血栓
没让她进去,有我们家这么惨的吗,三代人都牵扯进去,我姐、我爹,他们三个人
都在里面。
抓春树的当天晚上,派出所打电话让我回家,我问是怎么回事,他们说:“你
回来就知道了。”我第二天就去了。三点钟拘留的,六点钟就招供了。他大脑糊涂
了,吓得怎么大怎么说。
第二天,带他来拍摄(现场),刑警队的人让我把我妈带走,怕她受不了。我
站在雪地里等了两个小时,想见他们一面。他看见我,把手铐藏着,怕我看见。拍
摄现场那天我姐没回去。孩子那辆车停下来了,他没穿黄马夹,给他留点面子。车
停下来,我跟孩子说了两句话,他还想着他姥姥,说:“姨,好好照顾我姥姥。”
我说:“你不用操心姥姥。”我爹那辆车没停下,我看见他穿的黄马夹。我想跟我
爹说两句话,因我老妈有脑血栓,我怕他挂念,想告诉他不用挂念。但没让我说。
我真没想到我爹73岁去遭这个罪!
他们被抓之后,派出所的人找我说:我妈就得靠我照顾。姐夫家处理我姐夫的
尸体,派出所的人说:“你姐还有几个月的工资,让你姐夫家的人领了。”他家也
有老人,我说:“领就领了吧。”他四叔过来,我对他说:“这边就要靠你了。”
他摆着手说:“不管,不管,一切靠法律。”
(2001年)2 月14日的下午,派出所来电话,让我去拿逮捕通知书。那时,春
树他二大爷、他姑都在我家商量归拢(处理)我姐夫的事,我姐去年6 个月的工资
都让他们领走。他们也说要挽救孩子,说是侯家的骨血,然后还要挽救他妈。把钱
骗去了。到现在不见救的踪影。
现在,春树真是生不如死,市里开公判会,他们也带着牌子在旁边看,执行犯
人的刑场他们也去了,但是没靠近。他们心里的压力绝对大。
问:你刚才说,春树的爷爷锁了你妈家的门,为什么?
荣英:他们说:是我爸帮着一块打的,让赔偿损失。他二大爷和他姑找过我两
次,一次归置我姐夫尸体的事,我把我姐的工资给他们了。第二次是让我们一家拿
2000元钱,我光管我家这三人就够我受的了,没办法,我和我妹一人拿了100 元,
就算给我姐夫的烧纸钱。
我给春树请了律师了。我对他二大爷说:“我知道你们的情况都不太好,请律
师不需要你们拿钱。如果需要你们写证明材料,你们就写,不需要就算。如果需要
你们到场去保孩子的话,车费我负担。”他二大爷说:“他流的是老侯家的血,我
说救就是救。”
可是他说是说,门还是锁着,我妈也回不了家,原本好好的一家人,现在家破
人亡,还不知道春树最后是个什么结果。
后记:2003年5 月初,我又一次给春树的姨妈打电话,问询春树的情况,他姨
妈说,案子去年8 月已经判了,春树判了死缓,他妈妈无罪释放,都回单位上班了,
姥爷判了三年。姨妈说,“他们挺好的,挺好的”。
这个消息让我的心情一天都是轻松愉快的。
点评:
不该由他们付出代价
陈敏读完对侯春树的访谈录,掩卷沉思,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侯春树及其家人的受暴经历,在我们这个社会里,其实很具有代表性。那就是
:当家庭暴力受害人不堪忍受长期的暴力侵害,要求执法机关干预时,执法机关往
往会以“夫妻打架是家庭私事”为由拒绝介入。而一旦家庭暴力受害人在自己或家
人的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时,奋起反抗,不得不杀死原加害人时,原先拒绝介入
的执法机关便会迅速介入并严惩原受害人。
侯春树之所以杀父,在很大的程度上,是因为当地派出所屡次接报警后拒绝出
警的失职行为造成的。执法机关对家庭暴力的冷漠态度,大大地鼓励了侯春树的父
亲,使他有恃无恐,将暴力控制家人的手段应用的得心应手,从而使侯春树及其家
人对寻求司法救助感到极度的绝望。侯春树就是在自己、母亲和姥姥、姥爷的生命
安全无法获得国家的公力保障时,不得已而采取私力救助。这样的后果,让长期深
受家庭暴力侵害的侯春树及其家人承担,实在是不公平,这也不符合司法公正的原
则。因为,不管暴力来自家庭成员还是非家庭成员,保护公民的人身权益不受侵害,
都是执法机关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期望我们的社会能更多地关注家庭暴力的犯罪性质和家庭暴力受害人的危难处
境,期望我们的立法早日做有利于家庭暴力受害人权利保障的修改,我们的执法机
关改变观念,不再将人身侵害的主体是家庭成员还是非家庭成员作为是否追究其刑
事责任的分界线,严格依法办事,使许许多多的家庭暴力受害人及他/ 她们的家人
不再仅仅为了想要过上没有暴力、没有恐惧的正常人生活而被迫铤而走险,付出不
该由他或她们承担的惨重代价。
亦凡公益图书馆(shuku.net)
下一章 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