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实之罪 霍然 2001年10月10日,轰动全国的沈阳“幕(绥新)马(向东)案”落下了帷幕, 涉案人员皆受到了法律的公正裁决。其中,原沈阳市检察院检察长刘实格外引人注 目。他曾是手握法律天平的人,他是最应该懂得保密对于办案重要性的人;他是 “慕马案”中第一个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人,他的罪名之一是——故意泄露国家 秘密罪。 刘实,也许父母在给他取名“实”的时候,是希望他能成为一个正直、诚实的 人;而他从事了大半辈子的司法工作,似乎也正对上了这个名字。如果不是“慕马 案”,他或许还在“沈阳最廉洁干部”的名号下,风光地生活着。在江苏省宿迁市 中级人民法院(“慕马案‘’采取异地管辖措施)的判决书上这样写着:”被告人 刘实,男,1944年9 月17日生于黑龙江省海伦县,汉族,大学文化,原系辽宁省沈 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曾任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因涉嫌故意泄露国家秘 密罪,于2000年11月2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6 日被逮捕。“ 缘起章亚非“救夫”丑剧 1999年初,中纪委接到举报:“在澳门葡京酒店、东方酒店等处的赌场内,发 现有几名大陆高级官员多次出入其间参与豪赌。”经调查发现,这些官员是时任沈 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的马向东等人。7 月2 日,马向东等被“双规”,接着被 辽宁省检察机关立案调查……审查中发现他们除参与豪赌外,还涉嫌私分12万美元、 挪用40万美元。 马向东被“双规”,这对一向以市长夫人自居的马向东的妻子章亚非无疑是晴 天霹雳。她知道马向东的问题被查清后的严重后果,因为这些年来她早已融入了马 向东的圈子,最清楚马向东都干了些什么勾当。惊慌初定。章亚非凭着自己的活动 能力和大把金钱,开始了疯狂的“救夫”行动。她与和马向东有“金钱往来”的港 商订立攻守同盟;给中央各执法部门写信,为马向东“鸣冤”;串通还在看守所中 的马向帆,大肆翻供,拒不承认罪行…… 就在章亚非甩开手大干的时候,一个名叫于海洋的人出现在章亚非的面前。此 人系沈阳市浑河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虽身为副局级干部,但他一直为 遭到自己顶头上司的排挤而苦恼。他曾找马向东办过事,马向东很痛快地帮助了他, 这给他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便产生了向马向东靠近的念头。马向东被立案审查后, 他看到了向马向东的势力圈子靠近的大好时机,就主动找到章亚非,表示了对马向 东的关心。并与章亚非合谋,认为“只要找到关系,送足钱物,就一定能摆平此事”。 收了2 万元,刘实急速上阵 在进行了一系列“救援‘’行动后,于海洋又利用自己与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检 察长刘实在钱权交易中建立起的关系,为章亚非打通了刘实这条线。 一向自称是“沈阳最廉洁干部”的刘实,并不是马向东心腹级的人物,但他却 千方百计想往上靠。马向东被立案审查时,刘错误地估计了形势,以为马还有东山 再起的机会。所以当于海洋出面为章亚非游说,并行贿他2 万元时,他毫不犹豫地 出手“救援”。 从2000年4 月至8 月,熟悉案情的刘实不仅通过于海洋向章亚非通报案件办理 的情况,甚至连有关部门开会讨论案情的内容也悉数告诉章亚非。由于知道了马向 东案审理的核心内容,章亚非便有了充足的时间转移赃款赃物。在金钱的攻势下, 刘实不但为章亚非通风报信,还多次与章亚非直接通话,为她出谋划策。 他以检察长的身份告诉章亚非:私分美元的事情,关键在慕绥新,只要慕绥新 说知道此事,就可以了。哪承想慕绥新坚决否认自己知遭此事,章亚非碰了一鼻子 灰。 刘实又给章亚非出主意:目前最关键的证人不是外商,就在老慕身上。慕太坏, 钱要花在刀刃上,集中打慕,加把火。从此章亚非在沈阳上演了“打慕保马”的丑 剧。她四处寄发告状信,企图逼慕出来,保护马向东,但这一招也没有得逞。 2000年4 月,有关部门召开马向东涉嫌犯罪案件协调会,刘实也参加了会议。 在会议召开前,章亚非就得知了开会的消息。会后,刘实又多次将协调会的主要内 容、马向东案件的关键证人、所处的诉讼阶段以及对马向东的律师所写材料的意见 通过于海洋告知章亚非。 了解了案件的进展情况后,章亚非再次向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和沈阳市中级人民 法院的具体承办人员发起了进攻。她或请这些承办人员吃喝玩乐,或大肆行贿,暗 示这些承办人员“好好看着”,“关照”一下。 由于刘实的泄密,以及章亚非的大肆活动,使马向东案件的查处工作遇到了前 所未有的困难,案件处理进展缓慢。 突破——从章亚非的笔记本开始 其实,章亚非的“救夫”行动,早就引起了办案人员的注意。 为了保证案件查处工作的正常进行,有关部门决定对马向东等采取异地管辖的 法律措施;对章亚非干扰办案问题,由辽宁省纪委继续组织力量,彻底查清,对相 关人员严肃处理。 很快,嚣张的章亚非便被“双规”起来。随着马向东等人的认罪交待,特别是 通过章亚非从不离身的两个笔记本中的记录,案情一下子明朗起来。章亚非终于低 下了头。 两个笔记本上记录着章亚非“救夫”的过程,应该感谢这两个笔记本,没有它 们,一些曾经伸出的罪恶之手,也许永远不会被抓住。这其中就包括刘实。 2000年11月21日,正在北京参加检察长会议的刘实因“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被刑事拘留。 法庭认定刘实泄密 法庭上,刘安否认自己向于海洋泄露马向东案件的情况。但狡辩代替不了事实。 经查,章亚非的笔记本所记录的有关马向本案件的部分情况系通过于海洋从刘实处 得悉,于海洋的证词、章亚非的证词与章笔记本内容一致;且案件证据中从未出现 于海洋的笔记本这一书证。刘实的辩解不能成立。 刘安的辩护人又提出刘安参加的有关会议没有对保密问题提出明确要求,且有 冯向东的自毁之路》一文证实马向东案的情况已为外人所知,刘实没有泄密。经法 庭调查认为,刘安长期从事政法工作并担任领导职务,明知处于侦查阶段的案件情 况不能对外泄露,无须有关部门告知;经国家保密局进行密级鉴定后,认为依据份 家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现赳刘实泄露的案件情况属于机密级国家秘 密;且冯向东的自毁之路) 一文并未涉及马向东案件在侦查阶段的秘密内容。因此,辩护人的意见也不能 成立。 法网恢恢,疏而不偏 对见年10月9 日,经法院审理后裁定,刘安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 徒刑二年;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十万元;犯受贿罪, 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四十万元(刘实所犯贪污罪与受贿罪本 文不做具体交待)。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五十万元。 刘实不服,上诉至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高院认为:L 诉人刘实身为沈 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违反国家保密法规,故意泄露马向本案件的机密级内容, 严重干扰了案件的侦查,情节严重—。一审判决认定刘实的犯罪事实清楚,适用法 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