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常委中的明智之士奋起抗争,但他们屈居少数,未能挽回狂澜
要求立即判处死刑的报告,被送到了江西省委。省委常委会讨论是否作同样批
复时,发生了一场争论。省委常委、秘书长王泽民、省军区政委张力雄等同志认为,
对李九莲的本质及其思想言论,应作唯物主义的分析。应该说,这位女青年的本质
是很好的,是忧国忧民、勤于思考、要求上进的。这样的青年不是太多,而是太少。
当然,她很不成熟,在探求真理的过程中,对一些问题的看法难免有失偏颇,或对
同一事物的认识有所反复。这是很自然的,应该予以谅解宽容。我们这些革命几十
年的人,在这方面还有过摇摇摆摆,何况像她这样的年轻人,在思想认识上产生这
样那样的错误,怎能过于苛求呢! 再说,1969年她给恋爱对象写的那封信,以及她
写的那些日记,根本不算犯罪,可是她受到了拘禁,定性又错了。人家事后要求平
反,本不为过,又把人家抓了起来判以重刑,谁能咽下这口气? 因此可以说,这个
案子从一开始,就是个错案。既然在粉碎了林彪、“四人帮”之后,“四个指向”
的定罪法已不存在了,又是在“年终评审鉴定”小组会上念了尚未写完的材料,怎
能叫做“反革命煽动”? 至于她对江青和整个“四人帮”的错误认识,只能归罪于
我们民主生活中的弊端。如果过去没有人把他们捧得那么高,把江青树为“战友”
与“旗手”,把他们的劣迹和野心包得紧紧的不让世人共知,李九莲和类似的年轻
人就不会对他们产生那种错误认识和幻想。再进一步说,如果李九莲没有被一捕再
捕,长期与世隔绝,促其产生严重自暴自弃的对立情绪,而让她一直生活在人民之
中,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吸取新的空气,她必会像迅速识破林彪真面目那样认清
“四人帮”本质的,同样也会正确理解邓小平代替周总理主持工作时“九大整顿”
内涵的。
因此,王泽民、张力雄等同志不同意判处李九莲死刑。
但是,讨论到最后,到会的常委中的多数人同意“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报
告,王泽民、张力雄们只有三票,无力挽狂澜之既倒。
消息传出,赣州地委为彻底肃清李九莲在赣州地区的影响,并进一步打击“李
九莲问题调查委员会”,要求省委将李九莲的死刑改到赣州执行。省委立即批复同
意。
李九莲被押解到赣州得到如此判决,却漠然待之。她既不上诉,也拒不签字。
和几度绝食求死时一样,她认为在这个天地里,很难做一个清白正直的人,“活不
如死”。她只在一小片粗劣的灰黄色手纸上,草草留下了一首题为“真理的花环”
的小诗:“谁准备用真理的花环武装自己,同时也是准备用粪土包裹自己纯洁的灵
魂! ”她又在另一小片同样的手纸上写道:“我只是像一只杜鹃似地啼出血来,又
有何用? 我向冰冷的铁墙咳一声,还能得到一声回音,而向活人呼喊千万遍,恰似
呼唤一个死人!!”
1977年12月14日,浮云蔽日。上午九时,赣州市宽大的体育场举行三万余人的
公审宣判大会。主席台下先站了一排都被戴着手铐的“李调会”主要成员。他们此
来是“陪绑”,最后押进会场的,是五花大绑的死囚犯李九莲。为避免她在广众之
前进行分辩或呼喊口号,她的下颚和舌头早被一根尖锐的竹签刺穿成一体,与沈阳
张志新之被割破喉管和长春史云峰之被缝起嘴唇两角,“异曲”同工。对她的“判
决书”一念完,就在她的胸前挂上“现行反革命分子李九莲”的大牌子,背后插上
打着红××的亡命牌,咽喉紧勒,口塞毛巾,架上死囚车游街示众,使她完全彻底
地失去了任何呼喊的能力,游街一周后,她被枪杀于赣州市西郊土红色丘陵地带的
一座小松林中。她的亲属不敢前往收尸。
一个月后,即1978年1 月,曾是“李调会”的广播车广播员,已有三岁女孩的
年轻女教师钟海源,在南昌郊区被处以极刑。
1978年6 月及10月,又有一批“李调会”人员被当做揭批查“四人帮”余党的
重点人物,而先后被抓进牢房。据不完全统计,连同宣判李九莲死罪的公审大会上
陪绑的十余人在内,前后被扣以“现行反革命”罪而被捕入狱的“李调会”成员达
百人左右,其中被判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达六十人。
在监狱之外,许多机关、学校、厂矿、科研部门声援过李九莲的干部群众,包
括原地委常委赣州市市长、原《赣南日报》总编辑、地区或赣州市的一些局长、赣
州四周的一些县委负责干部多人在内,被开除党籍或团籍、开除公职或留用察看、
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降职降薪或免职停职靠边站的,多达六百多人;挨批挨斗、
写检讨、坐“学习班”的,以及受到株连的同学、亲友、熟人等等,则数以千计,
其中有的人被迫自杀,终于形成了一个殃及广众的大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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