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导游 “社会导游”,由按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 的要求,在旅游城市成立专门的导游服务管理机构实施管理,承担对“社会导游” 的日常管理、教育培训和奖罚清退管理责任的,是分布在个旅游城市和地区的导 游服务公司(中心)。 深圳的社会导游,每年必须向导游服务公司交纳800 元的管理费,才能有机 会得到公司的工作安排。而所谓的社会导游,在导游服务公司里还要分为专职及 兼职。专职者就是以旅游业为基本生活来源的导游,占了总数的四分之一左右; 兼职者则是有证但不是靠旅游业生存的导游。只有专职者才能得到服务公司安排 的团,而且还常常处于吃不饱的状态。导游服务公司里有数以百计的专职导游, 你若想在其中分一杯羹,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首先要经过公司多次培训和跟 团学习,经考试确认合格之后才可以上团。按常理来说,这也是必须的,为了导 游更好的工作,也为了保证服务质量。 从挂靠的那一天到实际开始有团带,几乎要半年的时间,即使是表现好的, 一个月也没有几个小团,还都是那些老导游不愿意带的团,行话称之为“垃圾团”。 什么是“垃圾团”呢?就是明摆着没钱赚的团,用导游的话说就是“低素质”的 团。 这里的“低素质”可不是指文化修养素质低,恰恰相反,有时候偏偏是指那 种游客文化素质高的旅游团。一般由受过高等教育的人组成的旅游团,团员见多 识广,按道理他们应该是最理解低价团的操作方式,最应该理解导游的难处,但 事实完全不是这样。他们对讲解的要求高、对服务的要求也高,虽然这是正常的, 但是他们却从来不考虑那么低的团费给导游带来的压力。难伺候也罢了,算不了 什么,主要是不容易上当受骗,不爱买东西爱看风景,不喜欢听废话爱听讲解, 问东问西,一个不满意就要投诉。虽然文化素质高的团队有时候购物也不错,但 对导游来说,情愿带另外一种“低素质”团,也不愿意带他们,为什么呢?当今 的旅游购物,充满了欺骗,团队走了后遗症随时会发作,而文化素质高的团就最 容易出事。他们购买了东西后还会去找地方鉴定,一旦发现问题就不依不饶,他 们知道如何去维护自己的权益,但从不会去分析一下低价的原因,考虑一下导游 的难处。导游在社会上名声不好,都是这种有文化的人给弄出来的,带这种团赚 到了钱也不敢那么快花。 笔者曾经带过一个台湾团,在某定点购物的店里,买了珠宝玉器、还有水晶 啊、鸡血石啊一大堆,九万六千港币,按我们的行话这个团就是“爆”了,买 “爆”了。当时我们的回扣标准是10% ,还是现金,9600港币,多么爽啊!换成 人民币那不就一万多啊!这万元户也太容易当了。难得的一次我成了众人瞩目的 目标。倒不是我的导购能力有多强,购物店的讲解员有多厉害,更主要的是这些 人有钱,爱买东西,碰上爱买的团我总不能挡着他们吧?谁也不会嫌钱烫手啊! 尽管我有时有点良心,对于购物店里的东西都不会去怎么介绍,但我总得要在这 个世上活下去吧!干别的我好像也没别的特长,只好硬着头皮先昧着良心干着吧。 送走团的第二天我就去疯狂购物了,把心怡已久的东西赶紧搬回家,当然不 会去那种旅游定点商店了。这时候的心态跟打麻将赢了钱差不多,来的容易去的 快,这些不义之财花起来特别爽,比起当年刚参加工作时一百来块钱的工资爽多 了,这也是当今导游行业那么吸引人的主要原因之一了。其实我们这一行跟卖毒 品的差不多,那些东西只卖给别人,自己就敬而远之了。 一个星期后,当我还沉浸在发了一笔小小横财的喜悦中的时候,一个电话打 了进来,是那个上一团的台湾领队,他说已经来到深圳了。我觉得有些奇怪,因 为他说过大概一个月后会再来,还要指定我呢。怎么这么快就到了?怎么旅行社 没通知我呢?原来他是专程来退货的。团队中的游客回到台湾,一时兴起买了几 十万台币的东西,越想越不放心,连个正式的发票也没有。结果就这么怀疑了一 下,鉴定后真相大白,居然有一半的东西是假的。怎么办呢?退货呗,于是领队 专门来了。这种退货的事时有发生,一般都是同一领队或旅行社的同事带团来的 时候顺便就把货给退了,这专门要跑一趟要花多少钱啊。但听说这次的客人是立 法院的委员,得罪不起的。购物店二话不说,退!顾客就是我们的上帝嘛!不管 他是不是立法委员,绝对一视同仁,只要你想退,绝对无条件。 倒霉的不止购物店,我也得退钱。4800元港币,又从口袋里溜走了,这时候 我终于明白“煮熟了的鸭子又飞了”是什么感受了。不过我很快振作起来,比起 旅行社老总的感受,我不是幸福多了吗?我才退多少?不就是4800吗?他要退19200 呢?因为他拿购物的40% 啊。后来我也觉得自己未免太小肚鸡肠了点,能开这么 大的旅行社,心不硬能行吗?这点小钱对他来说算什么?人家几年就赚到了上千 万的身家呢!再者说,退货的人毕竟是少数,不知有多少人已经稀里糊涂地做了 刀下之鬼,更有不知多少还在排着队来引颈就戮呢! 后一种“低素质”团是指那种年龄偏大的老人团,看起来没有购物能力,或 者是指学生团、工厂团等,总之就是没多少钱,不会买很多东西的团队。奔驰在 中华大地上的夕阳红专列让每个导游都胆颤心惊,他们大部分都是退休工人和街 道妇女,就算蒙也蒙不出多少钱啊。购物不行吧,人头费还一个不少。但这种团 没那么多的毛病,特别好糊弄,象世界之窗、锦绣中华、民俗文化村那么大的景 点一个小时就可以收工了,还不用带着走,扔进去就可以不管了。我才不理你懂 不懂参观,看不看表演,我才赚多少钱啊。就靠这种团一天几十元的补助,一个 月的收入能有多少?导游吃西北风啊!钱赚不到没有关系,至少不用受那么多的 气,我们导游的工作也有价值,导游也有尊严啊! 多年的媳妇熬成婆,每个导游都要有这样的经历。开始的一两年想赚钱是不 太可能的,能解决温饱已经是不错的了。想成为一个让导游服务公司感觉可以的 导游,需要时间的考验,在漫漫的等待过程中,这些新导游们要靠什么来生活呢? 在这种情况下,新导游的流失特别多。有的导游在导游服务公司挂靠了一年多, 团没带几个,培训费倒交了好几回。不去还不行,你不积极参加导游服务公司的 培训安排,你就无法通过公司的考核,就不会有团带。 笔者曾收到某导游服务公司邀请,希望我加入共创美好未来。该公司的老总 同时又是一家大旅行社的董事长,我也曾在他麾下效力。当年除了我的导购能力 一般之外,相信给他留下的印象还是不错的。当我踌躇满志前往该公司与其面谈 时,他对我的建议大加赞赏,但他另外提出的另外一套管理方式却让我失去了信 心。他说导游服务公司也要赚钱,那赚谁的钱呢?就是赚导游的,管理费当然要 收,但那是死的,最主要的就是不断地组织培训,赚导游的钱。当我提出异议, 这样会造成导游的流失的时候,他不屑一顾。他说自己旅行社里的导游月入上万 是很正常的事(这是事实),他会通过各种各样的宣传方式,吸引来自社会各个 行业的人加入到导游行列中来,加入到他的导游服务公司里来,经过培训再上岗。 优胜劣汰是很正常的事,导游流动的越厉害,钱不就赚的越多了吗?对此雄心壮 志我不敢苟同,所以就没有机会“二进宫”了。 多数的旅行社不愿意从导游服务公司索要导游,因为按照规定,要向导游服 务公司交纳一定的管理费。而旅游法规是明确规定不准旅行社私请导游的,这也 是为了加强对社会导游的管理。而旅游管理部门只知道收钱,对于各旅行社私请 导游,甚至滥用无证导游的事实视而不见,充耳不闻。遇到上级有检查时,甚至 还会提前跟某些旅行社打招呼,检查当天尽量不要使用无证导游。使到导游服务 公司里也是僧多粥少,一间挂靠有近5 、600 人的导游服务公司靠公司吃饭的人 也就十分之一左右。无奈之下,导游要生存下去,就得通过自己的交际去寻找带 团的机会,而这种情况又是导游服务公司和旅游管理部门所不允许的,称之为带 “私团”。一旦发现有此类事情发生,轻则扣分罚款,重则清除出导游队伍。当 然只要你能跟公司提前打个招呼,能把管理费交一下,一切好商量。于是,渐渐 的,本应是旅行社向导游服务公司交纳的导游管理费,也成了导游身上的负担。 好在不多了,每天10元“而已”。 成立导游服务公司的初衷,是针对社会导游人员已成为我国导游队伍主体的 新情况,对现有的全国导游队伍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加强对社会导游人员的管理 作用。根据《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明确了导游服务公司(中心)的性质: 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注册登记,对外以公司(中心)名义独立开展人事代理活动并 承担法律责任。导游服务公司(中心)只收取人事代理管理费,不得以营利为目 的。可是现在居然有旅行社自己申请成立导游服务公司,只是在工商局注册,没 有得到旅游局的批准。那成立不得以赢利为目的的导游服务公司是为了什么呢? 这就让人费解了。而管理部门大概是因为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是充耳不闻, 不管不问。 简单来说,成立导游服务公司,就是要加强对社会导游的管理。而事实上, 管理没有加强,社会导游的负担却比以前更加重了。殃及池鱼的还有专职导游, 这一点上旅行社就跟进的很快,绝对有利可图!一家挂靠近百位专职导游的公司, 一年的管理费就达6 万元。当时在宣布实行这个管理费政策的时候,导游们一片 哗然,因为这些导游完全是属于这个公司的专职导游。会议的主持者微笑着对导 游们解释说:“为什么要收管理费呢?是因为公司要安排专人要对你们进行管理 啊。而且这笔钱还是会体现到你们的福利上来。有什么福利?比如说,你们要结 婚公司为你们开个证明啊!还有,你们离婚又开个证明什么的。” 这不是笔者的杜撰,我当时就在那家旅行社。我们无可奈何地接受,因为我 们真的无可奈何! -------- 梦远书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