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引领”她们走向不归路?(3) 事后不久,当阿婷知道“老公”付出了这么大的代价“娶”她时,就去找表姐 讨个说法,表姐却笑着说:“这是行规呀,傻妹子。”阿婷气得掉头就走,此后, 她再也没有答理表姐。 也就是这时候,阿婷知道“老公”不愿也不可能跟她结婚。她不想做人家的小 老婆。事实上,“二奶”比小老婆的地位还要低贱。至少,小老婆,或者说姨太太、 小妾,用《红楼 梦》里凤姐儿的话说是“半个主子”,虽说只有半个,终究还是“主子”,在 一个大家庭里也还有个“名分”。“二奶”就不同了,不过是偷偷摸摸地同居,毫 无保障。想了想,她决意离开“老公”。 在内地老家的阿婷哥哥,知道妹妹要摆脱“二奶”的狼狈地位,打来长途电话 劝说她,教育她要懂得珍惜,现在找一个好人不容易。在他的眼中,阿婷遇上了好 人。因为,阿婷被包养的价格较高,每月可获得5000元家用,还不包括房租。这5000 元,实际上是阿婷的“纯利”。此外,逢年过节,“老公”还会给阿婷红包。有时 一个红包就是1万元。她要是“离婚”,家里就断了摇钱树,又要坠入贫困。在他 家所在的村里,有一些女孩在重庆、武汉、深圳做“二奶”,一些人在做“鸡”, 还有一些人在珠三角打工。村里有种嫌贫爱富的现象,凡是能够“嫁”给有钱人包 括香港人或沿海地区男人做小的,地位与身份都很高,那些在外地的打工妹,没有 钱寄回家的话,在村里说话的嗓音都不足。 阿婷执意要回到从前的打工生活,不愿伺候一个比自己父亲还要老的男人。哥 哥见妹妹不听话,搬来嫂子当救兵。嫂子来到深圳,这个穷怕了苦怕了的山里大嫂, 用她的价值判断反复“开导”阿婷:“女人有人养,不愁吃不愁穿,这才是天大的 福,可惜我没有这个好福气,换了是我,打死我我也不会离开。”嫂子说,他们全 家人一年到头,从春累到冬,田地里收下的苞米、稻谷、红苕统统加起来也卖不到 5000块钱,她一个月就拿人家5000块,不要说下田,连太阳都晒不到一下!“你要 知足,婷婷!” 阿婷打长途电话,向同乡女友倾诉心底的苦闷。女友却认为阿婷疯了,得了神 经病,过上这么好的日子还在抱怨,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她希望阿婷回老家来看 看,说:“你来看看就知道了,家乡有多穷啊!我还想叫你帮我介绍一个香港人呢! 不管有多老,只要有口饭吃,不用吃苦就行了!” 用阿婷父亲的话来说,就是:“做‘二奶’有什么怕的?好过在家乡挨苦受穷。” 就这样,动摇过一阵子的阿婷,重新回到“老公”的身边,开始安心地过起了 让男人包养下来养儿育女的日子。 在海湾村里,我听说过好几位“二奶”都是经同乡介绍,并得到父母与亲戚朋 友同意的。阿春告诉我,经常有些内地女孩子会到我居住的这个村里来,托熟人、 同乡帮助介绍港客,想把自己卖出去。甚至,介绍对象已经成为一个热门职业,还 有人以此为生。不过,我至今还没有接触到这类“皮条客”。 对于这类特殊女子来说,与其说她们生活在深圳,不如说她们生活在自己的人 际关系之中,她们的支持与束缚系统,都是同乡与亲友。她们中的大多数,都是获 得了足够的支持系统,尤其是令人难以置信的社会上广泛的宽容,她们才有勇气走 到现在。说到社会宽容,我不能不说一件让我难以启齿的事实。我在江西省樟树市 的五叔,找了一个能干的农村小妹做老婆。这个五婶知道我在深圳当记者,曾告诉 过我,她娘家的那个平原上的村庄有个“规矩”:凡是为该村女孩介绍到珠三角一 带找到一个香港对象的,当“二奶”或填房都可以,一律奉献酬金1万元。村里人 托她问我,我可不可帮这个忙?我感到一阵阵悲凉。社会真的到了“笑贫不笑娼” 的地步了吗?阿春说是的,她和我是同乡,也知道这种情况。这是一个值得社会反 思的问题:究竟是什么使得那些“支持系统”将她们引领上这条特殊之路?又是什 么样的理由让她们的家人或朋友都认为,这已经不再是一个“火坑”,而是一条缀 满音符的阳光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