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爱上一个人也许只要一秒钟的时间,忘掉一个人可能却要尽一生的努力,情颠 大圣如是说。 那时他才十八岁,正是青春痘永驻的年龄,像只开屏的孔雀,整天浑身是劲, 骚气蓬勃。一次课间休息时,为了争一张郭富城的不沾胶(那时流行把影星的头像 贴在文具盒之类的地方,不像现在的女生那么自恋,都是贴自己的大头贴),他的 手不小心把胡苄的手压在了课桌上。天知道开朗的胡苄怎么会紧张的小手发抖,花 容泛红,吓得秦思行的手像触电一样弹了回来,闹了个大红脸。 就从那一秒钟起,秦思行无可救药地爱上了胡苄。那时胡苄才十五岁,青春在 她的身上写下了无限的美丽。她的马尾发是美丽的,她的小眼睛是美丽的,她的小 鼻子小嘴巴小手,无一不是美丽的。她的声音,一百只百灵鸟也没有那么动听;她 的笑容,十个太阳也没有那么温暖。白天偷偷地看她,晚上痴痴地想她。她在时, 她是一切;她不在时,一切是她。他开始变得沉默,常常一个人傻笑;他开始有了 烦恼,时常一个人发呆。“此情无计可消遣,才下眉稍,却上心头”。他开始看情 诗,哼情歌。一天热衷于唐诗宋词,屠格列夫的《初恋》、契可夫的《少年维特之 烦恼》就是那时读的,时常对号入座,想入非非。每天哼着“你那美丽的麻花辫, 缠呀缠在我心间”……终于哼得他老爸火冒三丈,狠狠地K 了他一顿。 -------- 流行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