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序的家庭(2) 德:我不想陷入自然主义/ 后天主义的辩论中。这都是些假设和臆想,缺乏法 律依据和实际意义。我既不是自然主义者,也不是后天主义者—如果后天主义指的 是与生物和遗传毫无关系的人为因素的话。在这两种意见之间,还应该把同性恋看 成是一种心理现象。首先应弄明白心理现象的概念。您知道,弗洛伊德从来没有谈 过心理现象和生物现象之间的关系,他宁愿把这个问题留给后人去研究,因为这个 问题太复杂。 所有这些重要的观点我都不愿否定。我只是想从遗传和生物的角度来探讨问题, 而不是仅从自然的角度来看待此事。从生物学和遗传学的角度看,生物体有其基本 结构、组合成分及其规律。也就是说生物体内有其自己的“文化”,甚至“技术”, 这使得各种排列组合都成为可能。我不否认生物和遗传领域的科研成果,并相信在 这些领域会有新的发现和进展。 然而,心理现象,或者说是文化现象,也不可忽视。它与遗传—生理现象是相 对应的。有时两者相互对立,有时又相互联系。 再回到家庭问题上来吧。家庭关系总与生孩子有关。作为家庭,生孩子是不可 避免的事。既然要生孩子,就涉及到遗传基因问题。但“出生”又意味着什么呢? “出生”并不仅是生命的开始,同时也预示着未来,这是个新问题。哲学家注重研 究事物的开始与终结,人的出生与死亡。但在这些之外的事情,哲学家们(以及科 学家们和精神分析专家们)却考虑得不够。 您肯定听说过这样的假设,每个人都知道自己的母亲是谁,但却不见得知道自 己的父亲是谁。父亲的名分是通过判断来确定的,而母亲的身份则是通过亲身感受 来确定的。对于这种明显的事实(可以肯定的母亲身份和不能肯定的父亲身份), 弗洛伊德进行了研究,并写了一篇关于题为《男人的作用》的论文,在此文中,他 还引用了利希滕贝格的话。由此,他推论出父系社会是人类理智与判断能力提高的 标志,这比直觉和感受又进了一步。 然而,我觉得弗洛伊德的这种判断越来越站不住脚。今天,人们对真正的母亲 是谁也越来越拿不准,很可能分娩的人并不是孩子的真正母亲。母亲的含义很丰富, 并不仅限于直接生育。如同精神分析专家和其他领域的科学家所指出的那样,其他 的人已经或者将来会是孩子的母亲,而直接分娩的母亲只是几个母亲中的一个。但 一个孩子同时有几个母亲是让人很难想像和接受的,有人把这种现象视为荒诞离奇 的事。几个母亲同时共存,母亲由单数变成了复数。当前,代孕母亲和抚养孩子的 母亲完全是两个人,这还没把其他含有母亲因素的人计算在内。可以说母亲的身份 不能经过直接的感觉来确定,而需要通过综合判断、推理分析才能得到确认,如同 只有经过判断分析才能确定父亲的身份一样。 科学技术的进步(人工授精、借腹分娩,克隆技术等)必将加快父亲/ 母亲关 系的转变。这种加速的转变将引出一种戏剧性的可怕的结果,即“母亲”也同父亲 一样成了象征性的,母亲的功能也可由别人替代,而以往那种生孩子的人就是孩子 母亲的传统意识将成为一种错觉,当然这种错觉是美好的和令人向往的,但它毕竟 是错觉,而这种错觉将来会越来越多,并永远持续下去。 卢:您能说得具体一些吗? 德:有另外一个明显的事实:在代孕母亲的现象出现之前,在某些社会阶层中, 已经有实行“养母”的做法,即母亲生孩子,但由另外一个女人—奶妈—抚养孩子。 这样父亲能成为真正的父亲,奶妈成了“象征”性的母亲,虽然她不是孩子“真正” 的母亲,但比真母亲还“真”。母亲的作用从来不局限于生育。卢梭说,有许多母 亲(生孩子的)并不是“妈妈”(养孩子的),而有些妈妈从来不是母亲。 卢:尤其在18世纪。 德:今天雇奶妈的现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少见。(但现在必须弄清生母和养母 的区别,生母指的是什么,养母指的是什么。我在另一篇文章中论述了这个问题。) 今后,借腹生子的现象会越来越普遍,也就是说,把受精卵放入另一个女人的体内, 由此人代为生育。在意大利,这种做法叫做“租肚子”,在法国叫“代孕母亲”。 孩子的母亲并不直接怀孕和分娩。从自然与理性关系的角度看,法定母亲与分娩母 亲的位置应颠倒过来。但是,孩子是维系家庭关系的纽带,孩子与谁生活,谁就是 孩子的法定母亲,这个原则不会改变。然而法定母亲与分娩母亲的关系应更灵活一 些。以往,这种现象对任何“生物”(不管是“人”还是“动物”)都是不正常的, 但现在似乎变得越来越自然了。既然孩子是家庭关系的基础,也是社会认可的象征, 那么就应该明确一方是孩子生身的、生物的和“自然”的母亲,而另一方是象征的 和“文化”的母亲,因为从科学的角度讲,生身母亲是最先与孩子建立母子关系的, 这是谁也无法否定的(尽管这种母子关系注定要分离)。 虽然孩子出生后,代孕母亲的使命就完成了,与孩子表面上似乎就没有什么感 情关系了,但母与子的血缘关系仍然存在,母亲的遗传基因仍对孩子的精神生活有 着影响,她与孩子的联系并没有割断。对此我们应给予充分的重视。我不赞同把先 天的血缘关系与后天的家庭关系相脱节的做法。有些事情是不能人为阻断的,不应 该厚此薄彼。每个生物(动物或人)都是有分辨和分析能力的,应该区分不同母亲 对孩子带来的贡献和影响。 卢:我同意您的观点。按照传统观念,母亲的身份可以确定,但现在随着新技 术的发展,父亲的身份也可以通过遗传检测的方法加以确定。我觉得这是一个具有 重要意义的变化。 德:通过遗传检测只能确定孩子是谁的,但这并不能说明他就是孩子的父亲。 父亲的含义是一个承认孩子的男人,而母亲的含义则是一个承认孩子的女人。“承 认孩子”是问题的关键。至于是否是孩子的合法父母,那会有各种各样的复杂情况。 父母与孩子的法定关系可能稳定,也可能不稳定,抑或会发生变化,总之是不能确保 永远不变的。这样的结果就是生身父母可能不是法定的,而法定的又不是生身的, 也就是说,父母与孩子的关系(不管是否稳定,都不是确定不变的)有时可能是 “生身”的,有时可能是“法定”的。因此“承认孩子”的意义并不局限在法定的 范围之内,也不是“父亲”或“母亲”的身份哪个能更容易测定的问题。如果把类 似的现象看成仅仅是人类“家庭”发生的问题的话,那就有些幼稚了,因为在不少 被人类愚蠢地称为“动物”的群体中,也有由“继父”、“继母”和叔叔等“代替” 父母作用的现象,这些现象表现得很细腻、很具体,这不仅仅局限于猿猴和哺乳动 物。 卢:您不认为能够明确地确定某人具体身份(如父亲、罪犯等)的现代技术手 段会给社会和家庭带来影响吗? 德:会的,但主要表现在司法领域,如在继承人和罪犯的确定等方面,这是法 院和警方最需要的。但这些技术不会在我们刚才所谈到的家庭关系问题上起太大的 作用,因为这些问题超越了司法甚至政治概念。在家庭关系中,感情的投入是至关 重要的(而法律的作用则是有限的,并且经常受到质疑)。例如,在产科医院里出 现过掉换孩子的现象。在感情方面,父母肯定要的是自己的孩子。但如果有人将孩 子调了包,而父母又不知道,如果能够把秘密一直保守到底,或者这种调包是无意 识的,任何人都没发现,那么父母会一直把这个孩子当成自己的亲骨肉一样看待。 这就是感情的作用。 当父亲或做母亲、想要孩子的欲望和感情,这些都不完全是血缘关系的问题, 其中加进了传宗接代的幻想:“这是我的骨血,”“我喜欢孩子,因为他是我的血 肉,是我自己的一部分。”这些更主要是精神需求。 卢:但不管怎样,系统地借助种种迹象和证据,也就是说借助各种绝对可靠的 档案资料,并不仅仅是为了“证明”当父亲的那种自我陶醉的情感吧? 德:其实,就是为了使这种“自我陶醉的情感”得到满足,因为这些方法都不 能肯定他的父亲身份。没有绝对可靠的档案资料,迹象也不是证据,是幻想在起作 用。当父亲或母亲“相信”孩子确实是自己的时候,幻想就产生了。必须深入、再 深入地研究“相信”这个词的含义。“相信”的意思就是一种信仰的增长,不管何 种情况,都是传宗接代的幻想:人们爱自己的孩子胜过别人的孩子,因为人们陶醉 于对自己孩子身份的信任:这是我的骨血,是我的。这种感觉与幻想的感觉很相近 或相似。 卢:但在当今社会,有些孩子无法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比如通过人工授精方 法出生的孩子。有些孩子希望知道,但有些不愿知道。我觉得还是让孩子知道为好。 如果孩子愿意的话,他应该知道自己的历史。另外我觉得父母也应该向孩子讲明实 际情况,不管是领养的,还是通过人工授精方法出生的。 德:如果一个朋友问我“父母是否应该向孩子讲明实际情况”,我该如何回答 呢?最好的办法是让孩子觉得知道了实情。比如,我觉得我了解我的父亲和母亲。 但再往远一点说,我不了解我父母出生的经过。我也不知道父亲和母亲如何使我降 生到人世。但我能比较肯定的是我的父亲是我的亲生父亲,母亲是我的亲生母亲, 这对我的心理平衡和“心理健康”很重要。哪怕我被欺骗了,如果这种欺骗能一直 维持到我生命的终结,那我也很幸福。这就是信仰的作用。 卢:直截了当地讲,我不这么想。我觉得,在这方面是不能欺骗到底的,真相 终会大白。如果不把孩子出生的事实告诉他,他总是会通过种种迹象无意识地发现 事实真相,但这些所谓真相都被他的想象所歪曲了。与拉康的观点相反,您不能肯 定一封信能寄到目的地,也就是说命运是无法完全掌握的。那您怎么能肯定谎言能 永远地欺骗孩子呢? 德:您举的例子很好,正因为一封信不能肯定寄达目的地,所以谎言(似是而 非、迷惑不解、无从查找、绝对误会等)能够消除所谓事实真相所带来的痛苦,而 那些我们坚信是事实的东西只能给我们带来痛苦。 最好的效果应该是顺其自然。如果人们有意地去表明什么东西,那效果反而不 好。但如果我无论如何都坚信,我的母亲是我的亲生母亲,我的父亲是我的亲生父 亲,那么一切都皆大欢喜。 卢:条件是这些都是事实,您的父母在您出生的问题上没向您隐瞒什么。 德:您说得对,如果他们想保守秘密,但又流露出一些可疑的迹象,那就行不 通了。如果他们能完全地保守秘密,那么“假的”也变成“真的”了。 卢:但如果要想隐藏一个孩子的身世的话,父母是很难将事实完全地隐瞒住的。 当然,如果父母本人也不知道孩子的身世,那将另当别论。其实,秘密是不能完全 隐瞒得住的,总有露马脚的时候。 德:经常露马脚,但并不总是,也没有必要暴露真相。我刚才讲到了“实际效 果”问题,希望别人不要误解我。我并不是在厚颜无耻地鼓励说谎,尽管这样做的 效果并不坏(对这些问题的看法并不是我们的即席之作,因为事实、真诚和迹象早 就是精神分析的重要内容)。 我并不是鼓励说谎,我只是建议要重视这种特殊的因果关系(即心理方面的实 际效果),不要单纯地、刻意地去追寻孩子的身世,这并没有什么实际意义。我们 做个假设,比如瓦朗夫人让儿子让- 雅克相信,她是孩子的真正的“妈妈”。这并 不是一种谎言或一种掩饰。因为正如我们刚才谈过的关于父亲、母亲的含义一样, “妈妈”并不见得就是生身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