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子与社会互动 了解现代华人社会中脸面的特性之后,我们便可以进一步讨论面子与社会互动 之间的关联。前文说过,在社会互动的情境里,个人之所以会努力想要在他者心目 中塑造出对自我有利的公共形象,主要是因为他想要在这个场域里争取某种资源, 获得某个目标,以满足个人的需要。在华人社会中还有一类面子语言,可以说明华 人社会交往的特色,必须放置在儒家关系主义的脉络中来加以理解。 在提出儒家关系主义的主张之前,我曾经先后建构出“人情与面子”的理论模 型(Hwang,1987),以及华人社会中的冲突化解模式(Hwang,1997-8)。在下一节 中,我将以这两个理论模型作为基础,来检视华人社会中与社会互动有关的面子语 言。 (一)“给面子/不给面子” 前文说过,在华人社会中,“道德脸面”和“社会脸面”的最大不同之处,在 于前者是个人固有的,它由个人是否实践道德原则所决定,在社会互动的情境中, 不能用来作为交易的筹码;“社会脸面”则不然,它不仅可增可减,而且可以转借, 可以交换,可以成为社会交易的筹码。华人语言中,“给面子/不给面子”的用法, 便充分反映出“社会脸面”的这种特殊性格。用“人情与面子”的理论模型来看 (见图三),所谓给面子,是占有较高地位的资源支配者A ,在其他人面前,将他 所掌控的某种社会资源给予请托者P ,以增加或维系P 的声望。用Foa 和Foa (1976) 所提出的“社会交换资源论”(resourcetheoryofsocialexchange)来看,给面子 的方法有许多种,包括在大众面前称赞P 的才能或成就,借以提高其地位;对P 表 示关爱;接受P 的建议,对P 的意见表示尊重;接受P 的请求,将某种具体的资源 给予P 等等。 相反的,如果A 在大众面前拒绝P 的请求,指出P 所犯的道德错误,贬抑其地 位,甚至加以斥责,都可以说是不给P 面子,而可能让P 觉得失面子或丢脸。 (二)“增面子/损面子” 与此相关的一个概念是“增面子/损面子”。“增面子”是指,A 在其关系网 络中的P 有某种成就时,再公开地给予某种象征性的资源,以增加P 的声誉。“损 面子”和“不给面子”的意义有重叠之处,但其范围却较为狭窄,通常是指故意在 众人面前暴露他人在道德或能力上的缺失,让他受到大众的耻笑。 (三)“借面子/看面子” 面子既然是可以“给/不给”之物,它当然也是可以“借”的。然而,面子的 采借并不只是P 与A 互动双方之事,而是和“看面子”一样,往往涉及双方“心理 社会图”中某位有地位的第三者O 。所谓“借面子”,是请托者P 在请求资源支配 者A ,将其所掌握的资源作有利于自身的分配时,往往会提及他和社会上某位有声 望者O 之间的关系。如果P 能够出示O 支持他的证据(如推荐信、名片,或者说电 话等等),A 便可能看O 的面子,而接受P 的请托。 有时候,O 也可能亲自介入双方的互动,帮助P 向A 进行游说。此时,他可能 会向A 说:“请看我的面子”,或者更直接地说:“请给我个面子”。如果O 的请 求为A 所接受,他可能感到“有面子”,同时也欠了A 的人情。 (四)“顾面子/不顾面子” A 在考虑要不要给P 面子的时候,往往还必须考量彼此之间的“关系”。首先, 我们要谈的是纵向内团体之间的关系。 在讲究“尊尊法则”的儒家社会里,如果占有优势地位的A 给或增添P 的面子, P很可能会感受到“有面子”的正面情绪;如果他不给或减损P的面子,P 虽然可能 体会到“没面子”的负面情绪,但通常却只能采取忍耐,不敢将负面情绪表达出来。 有时,位于较劣势地位者可能掌握有某种特殊资源,并扮演资源支配者A 的角 色。如果占有优势地位的P 要求他,将他掌握的资源作有利于P 的安排,通常A 不 敢不顾及P 的面子,而很难拒绝P 的要求。如果位于劣势地位的A 胆敢损及优势地 位者P 的面子,则P 的反应可能是“愤怒”的负面情绪,甚至是攻击行为。 在讲究人际和谐的华人社会里,有所谓“扬善于公堂,规过于暗室”的原则, 不论是在上对下或下对上的关系里,一个善于“做人”的人,通常都是善于顾及他 人面子的人,他会在公开场合给别人添加面子,如果他对别人有意见,他也会作私 底下的沟通,尽量避免损及对方的面子。相反的,如果一个人不懂得“顾面子”的 艺术,常常不给别人面子,甚至损人面子,他便很可能被看做一个不会“做人”的 人。 (五)面子与回报 除此之外,涉及面子的社会互动也可能发生在平行的横向社会关系之中。不论 是在纵向的上下关系或是横向的平行关系,由于“给面子/不给面子”蕴涵有社会 交换的意义,它和儒家传统中的“报之规范”有十分紧密的关联。A 给P 面子,也 可以说是A “做人情”给P ,而且有恩于P 。P 欠了A 的恩情,便要承担道德上的 义务,将来要找机会回报。相反的,如果A 不给P 面子,或故意损P 面子,P 也可 能找机会报仇。在《人情与面子》一文中,我说过:华人社会中讲究的“有恩报恩, 有仇报仇”,主要适用于亲密社会或运作社会中的混合性关系范畴(文崇一,1995)。 混合性的关系,既不像血缘关系那样不可分割,又不像工具性关系那样可以“合则 来,不合则去”。假使个人不顾人情法则而开罪他人,则双方在心理上都会陷入尴 尬的境地。因此,在混合性的关系网内,交往双方平时必须互相“给面子”或照顾 对方的面子,以维系彼此间的情感关系。其中一方一旦在生活上遭遇到重大困难, 开口向拥有资源支配权的A 请求帮忙,A 往往会考虑对方可能作的各种回报,给予 特别的帮助。在这种情况下,受恩者便欠下A 一份人情,必须在将来俟机回报。这 时,他们之间的情感关系便发挥了工具性的作用。反过来说,如果A 不给P 面子, 不愿意伸出援手,双方的关系便可能弄僵,甚至彼此“反目成仇”。 在传统中国社会里,一元式的政治势力渗透并主宰了各种不同的社会场域,一 个人要想获得社会地位,必须向政治中枢靠拢,设法在政治系统中取得一定的位置。 当时所谓的资源支配者A 通常是掌握某种政治资源的人,而请托者P 往往是资源极 有限的升斗小民。他们在生活遇到困难时,通常只能以个人的身份向A 求情,而极 少有和A 发生公开冲突的可能。传统社会中所谓“穷不与富斗,民不同官闹”, “饿死不上当,气死不告状”的说法,便是出自这样的社会背景。 现代社会则不然。在东亚社会现代化的过程中,人们从其生活世界中分化出各 种不同的社会系统,结合成形形色色的社会组织,个人可能掌握的资源趋向多元化, 他们可能代表自己所属的群体,用自己所掌控的资源和代表其他群体的他者进行交 换。在这样的社会条件下,P 如果要请求A 帮忙,他可能展示自己所拥有的社会关 系,炫耀自己所掌控的社会资源,暗示自己将来可能给予的回报,以增加A 接受请 托的可能性。如果P 想要获得某种资源,A 又坚决不肯帮忙,他们之间的冲突也可 能演变成为群体跟群体之间的对抗。 (六)“大家有面子/没面子” 华人发生冲突时,并没有“公平决斗”的观念,卷入冲突事件的双方很容易陷 入情绪性的意气之争(BondandWang,1981)。这时,他们“心理社会图”中的第三 者O 便很可能挺身介入,充当其冲突事件的调解人(Cohen,1967;Ma,1992)。这位 调解人通常是社会地位较高的长者,当双方争执不下时,他会要求他们“看我的面 子”,停止争吵。如果他们接受了他的调解,而获得一种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他可能会说:“这样最好,大家都有面子。” (七)“撕破脸/留面子” “大家都有面子”的反面是“大家都没面子”。在前述O 出面替P 向A 请托的 场合,如果O 跟P 有相当亲密的情感性关系,一再请求A “看我的面子”,A 最好 是接受他的请托,替他“留面子”。如果A 不为所动,不愿意接受他的请托,这时, O可能变成请托事件的当事人,认为A“太不给面子”。如果O 因此而和A 撕破脸, 甚至因此而发生冲突,其最后结果很可能是“大家都没面子”。 (八)“留面子/敷衍面子” 为了避免发生这种不愉快的后果,A 虽然不愿意全盘接受P 或O 的请托,却往 往必须做出某种程度的让步,给P 或O 留面子。有时,A 可能并不是真正的尊敬O , 也不愿意对P 或O 做出实质上的让步,而只是表现出某种象征性的敬意,恰好不会 使对方感到不快。这便是在“敷衍面子”,其目的在于息事宁人,保持人际关系的 和谐,以维持当事者的心理社会均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