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肉的苦与乐(下) 养猪的离不开杀猪的,杀猪的又离不得卖肉的。我们之间是鱼和水的关系,又 是矛和盾的关系。长安就这么丁点儿的地方,又同为行道人,以后与老王见面,双 方都不好意思,有时我还故意绕道走,好像真欠他银子似的。为此老王曾专门向我 解释:回去问了司机,又对过账,是他自己记忆有误,不能怪我,遂郑重向我道歉。 我亦非得理不饶人之辈。人常说:“事莫做绝,话莫说尽。”、“不走的路也 要走三回”,况且“多个朋友多条路,多个对头多堵墙” .遂向老王要过几次货, 以示友好,逐渐发现老王在周围口碑不错,其人丁是丁,卯是卯,说一不二。与老 王真是不打不相识,从此冰释前嫌,成为朋友。 对于屠宰场而言,面对的仅仅是屈指可数的几家肉食经营户,即使欠账,也不 必过虑——走了和尚背不走庙。而肉店的情形则完全不同,客源来自四面八方,与 成千上万的客户打交道,“人数过百,形形色色。”什么人都有,你知道谁安的什 么心? 茬师在开店之初,为了扩大影响,低价批发。一位自称在引镇街道摆摊卖肉的 “毛胡子”在茬师的肉店进货,每日近千元。茬师想拉拢大客户,法外施恩,允许 对方以“蛇退皮”的方式结算。忽一日,“毛胡子”不来了,茬师以为其家里有事, 未正常营业,也就没有太在意,心想:“我照本钱给你,不赚你的钱,又允许你欠 账,价格再不能接受,你在别处试试,看谁还能给你。”茬师对自己充满了信心。 可是久等不见踪迹,打手机又关机,茬师心里才发了毛,一千块钱,并非小数目, 外甥整日嘟囔,茬师无奈,先后几次亲自前往引镇寻找,哪里还能找得着? 有位郑老板,改革开放之初就在韦曲开肉店,可谓业界元老。他一直给某饭店 供货,饭店接待会议,公款吃喝,资金不能及时回笼,自然也无法给郑老板按时结 账。然而饭店是国营的,只要与领导、操办人员搞好关系,欠账绝不会赖掉,这点 郑老板很放心。不料几年下来,竟欠下十多万元。郑老板做梦也没有想到,后来饭 店改革,国有资产重组,实行股份制改造,承包给私人经营,新人不理旧事,欠账 便挂了起来。郑老板很无奈,一气之下转让了肉店,转行投资浴足堂、美容美发, 招募了几个小姐,干起了卖笑的勾当。同行问起,他也直言不讳地调侃:“猪肉是 肉,人肉也是肉,终究难脱卖肉的行当。”西京大学建校时,一家外地施工队在我 店里买肉,每次一百余元,现金交易,付款很干爽,半年多一直如此,逐渐确立了 信任关系。一日一反常态,称楼房封顶,老板犒劳民工,一下子买了五百多元的肉, 一摸口袋,忘了带钱。我不忍失却老关系,便让其写了一张欠条,将肉带走,约好 明日一并清账。可是一连几日不见踪影,待我找到工地,工程已经交工,施工队早 已金蝉脱壳,走得无影无踪。 开店做生意,卖的多为回头客,不赊账显得不近人情,容易得罪老关系,路愈 走愈窄;倘若赊账,每年总有几笔死账呆账难以收回,要做几次冤大头。反过来又 想,恶意透支者毕竟不多,绝大多数顾客重承诺,守信用。一年到头,除去费用与 日常花销,总有些许赚头。世间的生意可能大抵如此。 人生是一个大卖场,只是各人所售的商品不同而已,比如政治家出售权术,教 授卖弄知识,作家出卖文字……我靠卖肉维持生计。相比之下,我以为卖肉是一种 牛仔般的生活,虽然苦累,但自由自在,不受约束,不必揣摩别人的心理,看他人 的眼色行事,也不必鬼鬼祟祟,做贼似的难堪。心情愉悦时,多进一些货,为的是 在店里多呆一些时间,听南来北往的宾客讲述他们的生活,每个人生故事都很精采, 有时令人捧腹,有时又黯然伤神;心情烦闷时,可把猪肉作为假想敌,猛戳几刀子, 狠揍几巴掌,不必触犯王法而消闷解气;也可早早打烊,点着烟,满上酒,几杯酒 下肚,晕晕乎乎,忘乎所以,烦恼随风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