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重而道远的索赔历程(3) 1995年6 月28日,以耿谆为首的11名花冈事件受害者及受难家属代表,委托15 名日本律师代理诉讼,状告鹿岛建设公司残酷虐待中国劳工的罪行,要求被告向原 告各付550 万日元,并承担诉讼费。然而东京地方法院并没有正视历史问题,从1995 年12月10日起,先后经过8 次开庭,到1997年12月10日东京地方法院在突然中断审 理后,以原告的诉讼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为由,作出了驳回中国原告一切诉求的一审 判决。1997年12月12日,耿谆等11名中国原告向东京高等法院重新提起上诉。1998 年7 月15日,日本高等法院正式开庭受理耿谆等原告的申诉。1999年9 月10日,东 京高等法院审理此案的三名法官意识到以和解的方式解决花冈案件的重大意义,于 是对当事人双方正式下达了“和解劝告”。经过一年多共20余次协商谈判,双方于 2000年11月29日达成《和解条款》。这个《和解条款》再次确认了1990年7 月5 日 发表的《共同声明》,要求鹿岛公司在12月11日之前,通过“鹿岛公司出资5 亿日 元作为基金,委托中国红十字会托管”,“该基金专用于花冈事件的中国受害者 (986 人)”,同时设立“华工和平友好基金运营委员会”,负责基金的管理发放 和使用工作。 花冈事件《和解条款》达成之后,在海内外引起强烈反响。日本有些媒体称之 为“这是中国人在战后民间诉讼索赔首次的解决并以和解的方式为结局,这一模式 将为今后同类案件的解决树立典范。”甚至长期以来对华工受害人所要求日本政府 以及企业谢罪赔偿的正义斗争一直采取攻击态度的一些日本右翼媒体,也对这次的 “和解协议”破例给予赞赏的评价,认为这是一个避开无谓之争的现实的解决方法。 在中国方面,一些媒体和学者对“和解协议”表达了赞赏。新华社在和解达成的次 日强调了“奴役劳工的鹿岛建设公司已经承认当年的历史事实,并对劳工幸存者及 遇难者家属表示深切的谢罪。”一些新闻工作者也认为我们终于打赢了这场官司, 为所有华工受害者讨还了公道。 但也有不同看法,有的专家、学者认为应当慎重审视“和解协议”。“和解协 议”规定:“控诉人以及其他受难者及其遗属承认:有关花冈事件的所有悬而未决 的问题已经全部解决,包括放弃今后在日本国内以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一切请求权 ;利害关系人及控诉人等保证,今后控诉人(11人)等以外的人向被告要求补偿等 情况发生时,利害关系人及控诉人等负有出面阻止的责任,不给被告造成任何负担。” 有法律专家认为:这些条款的内容严重侵犯了除11名控诉人以外的其他花冈事件受 害者的合法权益。理由是,上述11名花冈事件受害者或其代理律师并没有得到其余 975 名受害者的全权委托。事实上,花冈事件大多数受害者或其遗属至今下落不明, 仍有不少于500 人的身份或与其遗属的关系有待确定。日本的《每日新闻》在2000 年11月29日的晚刊上所发表的社论中也一语道破天机:“东京高等法院促成了和解, 可是对原告以外的被告人是不具有法律的拘束力的。不过,作为隶属于政府机关的 红十字会确认了一揽子的解决模式,今后,花冈事件其他的受害者提起新的诉讼的 可能性则极低。”就在“和解”达成公布的当天,鹿岛公司即单方面发表声明,完 全否认自己奴役虐待中国劳工的罪行,否认自己奴役中国劳工的法律责任,并强调 这一“基金”不含有补偿、赔偿的意思,是捐出。日本的众多媒体说是“救济”, 这无疑是对中国、对中国人民的极大侮辱,引起花冈事件受害者及其遗属和各界有 识之士的强烈反对和不满。他们联名发表声明,与日本《花冈和解声明》相对抗, 准备再次起诉,为讨回公道继续斗争。有的受害者也拒绝接受这笔“救济金”,并 已准备在美国加州继续起诉鹿岛公司,要求赔偿。 花冈诉讼案是中国民间对日索赔惟一一个算是“有结果”的案例,开中国民间 对日索赔之先河。 刘连仁诉讼案2001年7 月12日,日本东京地方法院审判厅内座无虚席。法庭正 在审理一起特殊案件——中国公民刘连仁状告日本政府案。 刘连仁本是山东省高密县井沟镇草泊村的农民,在日本侵华期间被掠为劳工, 后逃跑穴居13年才得以重见天日,回到祖国,并对日本政府提起索赔诉讼。刘连仁 在后来回忆往事时,那一切仍像发生在昨天,清楚地印在脑海里。 1944年农历八月二十七日,正值农民忙着播种小麦的季节,31岁的刘连仁刚下 地种完麦子回家,同村人吴天富前去叫他吃午饭,商量请他去帮忙料理丧事。刘连 仁推辞不过,手里拿了块熟地瓜吃着便向外走,谁知一出门就遇到了一伙抓夫的, 他们中有汉奸,也有鬼子,不由分说就把刘连仁绑了起来。当天村里被抓的人有20 个左右,但没走出村头,各家人都凑钱把人赎了回去。只有刘连仁家里穷得一块钱 也拿不出来,弟兄5 人就有4 人在做长工,家人无力用钱助他消灾,他被当做无业 游民抓走了,没想到这一走就是14年。 刘连仁被押到了高密县城,和他关在一起的有80多人,都是高密、诸城、胶州 一带的贫苦百姓,他们曾经两次集体逃跑都没有成功。在高密火车站,他寻机逃跑, 可刚跑出几步,就有一颗子弹追过来,擦着头皮而过,差点要了他的命。他亲眼看 到和他一样逃跑的人中有六七个被日军开枪打死在火车站。他头部受伤,血流满面 地被带走了,心中却还牵挂着有孕在身的妻子。之后,他们被带到了青岛。 在青岛,他们被关押在伪劳工协会,换上旧军装,照了相,逼着按了手印。10 月11日,刘连仁同800 名同胞一起在青岛大港码头被逼上日本“普鲁特”号轮船, 装入运货舱,运往日本。船在海上航行了6 天6 夜,他们在日本一个叫门司的地方 下了船,而后到达北海道空知支厅诏田町,分配到一个叫“明治矿业股份公司昭和 矿业所”的矿山做苦工。这一天是1944年11月3 日。 11月的北海道已是冰天雪地,连树木也冻裂了皮。200 名劳工每天只发一袋半 粗面粉,连喝碗面糊糊都不够,只好掺些野菜、果渣、橡子面甚至木屑,煮成稀糊 喝。另外还有3 个比鸡蛋大不了多少的小窝头,成分为橡子面、锯末和星星点点的 小米或玉米,吃下去很难拉出来。然而在这种生活条件下,劳工们每人每天必须挖 出20吨煤来,完不成定量,日本人不但不让吃饭,还用皮鞭抽、皮靴踢,经常把人 打得皮开肉绽。矿井里没有安全设备,塌方煤块将人砸死、砸伤是常事,受了伤不 准休息更不给治,许多人就这样被折磨死了。有时,刘连仁被叫去挖埋在煤下的死 尸,挖出的尸首脸胀得发紫,龇牙咧嘴,眼珠子都鼓了出来,看了让人毛骨悚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