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钰莹的第一份“三年”合约
杨钰莹的第一份“三年”合约吴颂今自述:
1990年8 月,我出差路过南昌。杨岗丽的母亲熊永红不知从哪里得到了消息,
一定要请我去她家吃饭。
两年来,我给杨岗丽介绍的演唱有了几笔收入,总数是2350元。这个数字如果
是以今天的币值来计算,是一笔小钱。可在90年代初,这笔钱却不是个小数目。我
从这几笔钱中提成了30% ,总数是735 元。连支付她第一次来广州的路费,以及三
个人吃住都不够。尽管我费力又倒贴,毕竟拿了提成。如果没有一个文字的约定,
这钱我就拿得不明不白。而且,如果要继续帮助杨岗丽,仅仅只是一个口头协定是
不行的,许多事说不清楚。
正因为有这一考虑,我便在电话中对熊永红说,如果岗岗继续跟着我的话,我
觉得我们之间,应该签一个正式的合约,这样才名正言顺。熊永红一口答应说,吴
老师,这是应该的。你帮了岗岗那么多,别说拿30% ,就是拿50% 或60% ,我也没
话说。
那天下午,我特意拉上了江西文化音像出版社发行公司吴经理,请他这位有商
业头脑的老朋友帮忙参考,顺便作个见证。
这是多年后我再一次去杨家。我们进去后,发现屋里有一个胖胖的中年男人,
看上去相貌堂堂,很壮实,但脸色不太好。熊永红向我介绍那个男人说,这是老方。
后来杨岗丽又介绍了一次,说是方伯伯。她们俩都没有特别介绍老方和这个家庭的
关系,我有些诧异,不知道这个老方是何许人也。直到后来闲聊的时候,我才渐渐
弄明白,熊永红再婚了,他是杨岗丽的后父。
熊永红为我们倒上茶,客气了几句,然后提着篮子出门买菜去了。按照熊永红
的意思,上次拜师只是口头上说说。这次置了酒菜,请了中间人,是正式拜师了。
餐桌上,吴经理和老方还半是玩笑半是认真地要杨岗丽向我敬拜师酒。拜师酒喝过,
我顿时觉得自己肩上的担子比以前重了很多。我说,岗岗既然跟着我去发展,有些
话,我就得说在前面。岗岗的天资不错,只要好好培养,一定可以成才。不过,她
身上也有不少缺点甚至是毛病,比如不太听话,怕吃苦,任性等,跟了我以后,这
些毛病,一定要改。她后父对她说,你快向吴老师保证,以后一定跟吴老师好好学,
改正所有的毛病缺点。我说,仅仅保证还不行,我觉得我们应该签一个合约,在上
面写清楚“加强思想品德修养,不因生活等问题影响演唱录音”。老方说这个好,
她如果再不听话,你就拿合约给她看。我说,按照国外的惯例,我就属于岗岗的经
纪人,需要对岗岗进行一些投资。这笔钱先由我垫付,待岗岗将来赚了钱,我从岗
岗今后的演艺收入中提取30% ,作为我为岗岗推荐、包装、宣传以及提供其他工作
条件的费用和酬劳。30% 这个数字,也不是我个人的创造发明,港台以及国外的经
纪人,最低大致都有这样一个比例。
熊永红说,吴老师,这个没有问题,只要为岗岗好,我们都没有意见,全力支
持。我说既然你们没有意见,那我们吃完饭后,就弄一个书面的东西,大家在上面
签个字。
吃完饭,我和杨岗丽一起进了她的房间,她从抽屉里翻出一张南昌市光华印刷
厂印的信笺纸。有关条款,我们在餐桌上基本都已经商量过了,我稍稍斟酌文字,
就在纸上写起来:
师生合约
一、为帮助杨岗丽在我国歌坛早日成材,经双方协议,特定立如下合约:
二、吴颂今全力为杨的提高而努力。
(1 )辅导提高杨的演唱水平和技巧。(2 )根据杨的演唱特点,为杨创作歌
曲。(3 )帮助杨确立演唱风格,选择曲目。(4 )作为经纪人,与音像单位签约,
安排和联系录音、录像事宜。
三、杨岗丽应与吴通力合作。
(1 )刻苦锻炼,不断提高演唱水平。(2 )认真参加完成好吴安排的录音、
录像演唱。(3 )加强思想品德修养,不因生活等问题影响演唱录音。
四、吴颂今努力为杨争取最佳工作条件与演唱酬劳,维护杨的肖像版权等合法
权益。录音演唱酬劳双方三七分成(杨70%,吴30%)。
五、此合约有效期五年。
六、吴全力为杨争取成为公司合约演员及进音院深造努力。
末尾签约人的姓名和时间空着等定下来再签。
我很清楚,这是一份经济合同。最初,我确实想直接写上合同两个字,或者写
上经纪人合同。可再三斟酌,觉得这样有些太商业化了。她的母亲不是弄了这个拜
师仪式吗?我就写《师生合约》好了。
写好后,我将合约交给杨岗丽,让她拿去给她妈妈看。熊永红在厨房洗碗,只
是随便地扫了一眼,说,我不太懂得这些,你让方伯伯看看吧。杨岗丽拿出来,交
给老方。老方看了一遍,还给杨岗丽,然后对我说,吴老师,你晓得我们中国人向
来是这样的。我是她的后父,这个后父不容易当。这件事我如果管好了就没事,如
果我管得不好,她会恨我一辈子,我就不插手这件事了,你和她妈妈谈好就行。再
说,岗岗已经年满18岁了,从法律意义上说,她已经不需要监护人替她签字了。
听了这一番话,我觉得这个老方挺通情达理的。见他们都这样说,我只好面对
杨岗丽。我说岗岗,这是合同,有法律效力的。你好好看清楚,如果觉得有什么不
妥,提出来,我们可以商量。我起草合约的时候,她一直在我身边,看着我一个字
一个字写完。听我这样说后,又仔细看了一遍,然后说:“吴老师,五年是不是长
了点?”
我在合约上写五年,是因为考虑到包装一个歌手,从策划、培养、制作,到出
成果,需要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就现在来说,一般公司如果和歌手签约,都希望在
十年八年,甚至更长。时间少于五年,肯定不会干。她既然提出五年时间太长了,
我说,那好,改成三年好了。她也表示同意,说那就改成三年吧。我拿出笔,从她
手里接过合约,直接将上面的“五”改成了“三”。现在留下来的合同中,这是唯
一改过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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