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初期的经济建设(4) “现在所说的改造,还不是取消资本家私人所有制,使之变为社会主义企业的 最后改造步骤,而是指在承认资本家的受限制的不完全的私人所有制条件下,使资 本主义企业逐步变为国家资本主义企业,即在人民政府管理下的、用各种方式同国 营社会主义经济联系着和合作的、受工人监督的国家资本主义企业。这种资本主义, 已经不是普通意义上的资本主义,而是特殊的、新式的资本主义,即在工人阶级领 导下的资本主义,它带有若干社会主义的性质,有几种程度不同的情况。必须指出, 目前不是一切或大多数的资本主义企业已做到了这一步,还需要经过几年努力才可 以做到这一步,但是一定可以做到这一步。在国家资本主义中,公私合营是有社会 主义成分的,它是半社会主义性质的。但是把一切国家资本主义,比如接受加工订 货,都叫做半社会主义是不妥当的,应该说它是带有若干社会主义的性质。 “国家资本主义转变为社会主义靠什么条件? 第一,社会主义的几千个大工厂 ;第二,农业合作化,要有计划地、稳步地、积极地、自愿地搞互助合作;第三, 国家资本主义企业内部的条件,包括党组织和工会,加上我们的领导,可以保证企 业转到社会主义,取消资本家的所有权,同时把他们安排好。在这里,头一步是变 资本主义为国家资本主义,把独立的、不受限制的、有自由市场的资本主义,变为 不独立、受限制、没有自由市场的资本主义,即国家资本主义。第二步由国家资本 主义变为社会主义,消灭阶级。” 这篇讲话,不仅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问题讲得比较完备,同时也涉及了国家 工业化、农业合作化与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关系问题。这些,都是从新中国成立 后三年的实践经验中总结出来的。整篇讲话体现了“反‘左’反右,逐步过渡”的 思想。 全国财经会议,由于高岗发难,节外生枝,致使会议一延再延,开了两个月。 最后,终于排除了高岗的严重干扰,确定了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并在党的高层 领导中间取得了一致的认识。这是全国财经会议所取得的主要成绩。会议即将结束 时,8 月11日,周恩来作总结报告。这个报告是经毛泽东修改定稿的,它载入了毛 泽东关于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比较完整的表述。会议结束以后,中共各省市自治区党 委立即进行传达,在高中级领导干部中普遍开展了总路线的教育。 9 月8 日至11日,全国政协常务委员会举行第49次扩大会议,专题讨论过渡时 期总路线和经济建设问题。 会议的前一天,9 月7 日,毛泽东邀请陈叔通、黄炎培、李济深、李烛尘、章 伯钧、盛丕华、程潜、张治中、傅作义、章乃器在颐年堂开会,向他们详细说明中 国共产党在过渡时期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方针政策。 毛泽东说:“有了三年多的经验,已经可以肯定:经过国家资本主义完成对私 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较健全的方针和办法。” “《共同纲领》第三十一 条的方针,现在应明确起来和逐步地具体化。所谓‘明确起来’,是说在中央及地 方的领导人物的头脑中,首先肯定国家资本主义是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和逐步完成 社会主义过渡的必经之路。这一点无论在共产党和民主人士方面,都还没做到,此 次会议的目的,应当做到这一点。”“实行国家资本主义,不但要根据需要和可能 (《共同纲领》),而且要出于资本家自愿,因为这是合作的事业,既是合作就不能 强迫,这和对地主不同。” 他还谈了对社会主义改造的大致设想:“稳步前进,不能太急。将全国私营工 商业基本上( 不是一切) 引上国家资本主义轨道,至少需要三年至五年的时间,因 此不应该发生震动和不安。”“至于完成整个过渡时期,即包括基本上完成国家工 业化,基本上完成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则不是 三五年所能办到的,而需要几个五年计划的时间。在这个问题上,既要反对遥遥无 期的思想,又要反对急躁冒进的思想。” 他批评了两种偏向,说:“有些资本家对国家保持一个很大的距离,他们仍没 有改变唯利是图的思想;有些工人前进得太快了,他们不允许资本家有利可得。我 们应向这两方面的人们进行教育,使他们逐步地( 争取尽可能快些) 适合国家的方 针政策,即使中国的私营工商业基本上是为国计民生服务的、部分地是为资本家谋 利的——这样就走上国家资本主义的轨道了。”他还提出:“需要继续在资本家中 间进行爱国主义教育,为此需要有计划地培养一部分眼光远大的、愿意和共产党和 人民政府靠近的、先进的资本家,以便经过他们去说服大部分资本家。” 在谈到私营商业问题时,他明确表示:“私营商业亦可以实行国家资本主义, 不可能以‘排除’二字了之。这方面经验较少,尚须研究。” 应邀参加这次会议的都是民主党派和工商界的著名人士。在大规模社会变革的 前夕,毛泽东的一席讲话,给他们疏通了思想,消除了顾虑,这为推进社会主义改 造事业作了重要思想准备。 9 月25日,人民政协全国委员会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四周年的口号里, 向全国人民正式发布了过渡时期总路线。 过渡时期总路线从毛泽东1952年9 月24日提出初步设想到正式公布,整整一年 时间。过渡时期总路线有一个酝酿和形成的过程,总路线的传达和宣传也有一个逐 步扩大范围的过程。中间经过了全国财经会议、全国政协常务委员会扩大会议、中 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中共中央组织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的充分讨论。由此可见,毛 泽东和中共中央对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制定和公布采取了谨慎的态度和稳妥的步骤, 尽可能地避免不必要的误解和社会震动。 随着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公布,全国开展了大张旗鼓的宣传活动。为了适应学习 和宣传的需要,毛泽东要中央宣传部起草一个关于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和宣 传提纲。提纲的起草几易其稿,开头毛泽东不太满意,看了第七稿才比较满意,并 作了重要修改和增补。最后定名为《为动员一切力量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 会主义国家而斗争》。 经毛泽东审阅修改的提纲,对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完整表述,最后确定了下来: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 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 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 造。这条总路线是照耀我们各项工作的灯塔,各项工作离开它,就要犯右倾或‘左 ’倾的错误。” 根据这个表述,中华人民共和国一成立,中国革命就进入了第二阶段,即社会 主义革命阶段。这是一个全新的提法,为此,毛泽东特地作了一个说明,加以解释 :“我们说标志着革命性质的转变、标志着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的基本结束和社会 主义革命阶段的开始的东西是政权的转变,是国民党反革命政权的灭亡和中华人民 共和国的成立,并不是说社会主义改造这样一个伟大的任务,在人民共和国成立以 后就可以立即在全国一切方面着手施行了。不是的,那时,我们还须在广大的农村 中解决封建主义与民主主义即地主与农民之间的矛盾,那时在农村中的主要矛盾是 封建主义与民主主义之间的矛盾,而不是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之间的矛盾,因此需 要有两年至三年时间在农村实行土地改革。那时我们一方面在农村实行民主主义的 土地改革,一方面在城市立即着手接收官僚资本主义企业使之变为社会主义的企业, 建立社会主义的国家银行,同时在全国范围内着手建立社会主义的国营商业和合作 社商业,并已在过去几年中对私人资本主义企业开始实行了国家资本主义的措施。 所有这些显示着我国过渡时期头几年中的错综复杂的形象。” 这段分析,同毛泽东提出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基本思路是一致的。所谓社会主义 革命阶段的开始,也就是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开始,并不是说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了。 过渡时期就是新民主主义时期,或者说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的时期。周恩 来对这个问题也讲过同样意思的话,只是还没有用“社会主义革命”这个概念就是 了。他说:“我国从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即逐 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的新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