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换及其背后的博弈 我们在第一章中已然提到,考察当前中国对多性伙伴行为者的非正式社会控制, 可以从分析单位、家庭、社区三个组织的控制力的变化入手。通过分析它们是否仍 然对多性伙伴行为者行使控制权力,以及如何行使权力,来解读多性伙伴行为者与 社会控制之间倒底存在着怎样的权力关系。 在第一章中,我已经提出了一些假设,如:传统的进行非正式控制的三种组织 同受控制者之间的交换关系弱化了,从而为多性伙伴行为者将控制解体提供了可能 ;多性伙伴行为者更多是在职业中受约束较少的人,他们不担心因为越轨而受到惩 罚;他们多拥有广泛的社会交往机会,使他们结识许多不会与自己的日常生活圈子 发生任何关系的个人,而与这些人发生的性关系略加隐藏便可以摆脱掉组织的控制 …… 但在对受访个案进行深入分析后,我发现并不能如此简单地进行划分。比如, 并非单位、家庭、社区三种非正式控制组织对所有的多性伙伴行为者的控制都弱化 了,一些多性伙伴行为者同样是受职业约束较多的人,而且很多多性伙伴行为者的 性对象也仍然是他们的日常生活圈子如工作单位里的人,而且一个多性伙伴行为者 的出生家庭与他的婚姻家庭对他的控制力是完全不同的…… 我由此得出下面更加细化的一组假设: 1 ,市场机制中的多性伙伴行为者不再担心工作场所对他们私人生活的影响, 或者略有担心但其交换价值已不足以使他们放弃多性伙伴的生活方式。与此同时, 再分配机制中的人的顾虑则要重一些,中国特色的“单位制”对私人生活的影响在 这里仍然可见其余威; 2 ,来自出生家庭的对多性伙伴行为者的干预或称控制基本解体了,但来自婚 姻家庭方面的控制,仍然是多性伙伴行为者十分顾忌的; 3 ,居住社区,包括非职业社交社区,对私人性生活的控制彻底解体了,但当 与婚姻家庭的控制联合起来时,仍会发生一定作用。 本章,我们便逐一论证上面的假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