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主席说:“不能杀!” “好不容易出了一个女匪首,又是少数民族,杀了岂不可惜?” 陈大嫂被抓,来看她的人人山人海。因为这以前陈大嫂被传得神乎其神,大家 都没有见过,许多人就是怀着这种好奇心赶来的。 陈大嫂先关在长顺一段时间,本来省里要召开汇报会,后来改成庆功会,当时 一千多人的大操场上聚满了人,她自己也感到必死无疑。 陈大嫂是土匪的一个大队长,相当于团长。对于陈大嫂是杀是留,当时有两种 不同的意见。对于一般群众来说,她是个女匪首,罪大恶极,理应处死。但对于少 数民族来说,她是一个为数不多的女强人。 怎样处置这个女匪首,省军区专门召开了会议。当时,凡拒不投降的中队长以 上匪首,只要抓住就枪决,而且批准权限也放得很宽,一个区长点头可以立即处决。 像陈大嫂这样的匪“团长”就更必死无疑了。 但也有人提出了另一种意见:长顺、惠水、紫云一带,还有一些四处逃窜的散 匪,特别是几个少数民族的匪首还没归案,为了弄清他们的下落,陈大嫂能否暂缓 处置,以毒攻毒。 过了几天,在省军区党委会上,有人更进一步阐述了“不杀”的理由:她是少 数民族妇女,虽然卷进匪乱,但是所起的破坏作用并不像传说的那么严重,如今大 股土匪已消灭,留下还可用她去争取散逃的土匪向政府自首,在新的形势下,也许 会起到有益的作用。 意见一时难以统一,于是贵州省军区把杀与不杀的理由及陈大嫂的详细情况均 呈报给西南军区。 西南军区参谋长李达要启程赴朝鲜参观,他指示把陈大嫂一案暂且放置一下, 等回来时再研究处理。 1953年3 月下旬,李达从朝鲜归来,在北京住了几天,受到毛主席的接见。他 汇报了西南地区的剿匪工作,专门谈及陈大嫂的情况。 李达说:“主席,这个女匪首,下面有的要杀,有的要放。” 毛主席用肯定的语气说:“不能杀!”说完,他拿起一支烟,慢慢地划着火柴, 点上,深深地吸了一口,陷入思索中。 李达看出主席还有话说,就静静地坐在那儿听候指示。 毛主席手中的烟吸到三分之一后,以他特有的幽默语气说:“好不容易出了一 个女匪首,又是少数民族,杀了岂不可惜?” “主席的意思是?”李达试探地问。 “人家诸葛亮擒孟获,就敢七擒七纵,我们擒了个陈大嫂,为什么就不敢来个 八擒八纵?连两擒两纵也不行?总之,不能一擒就杀。” 李达领悟了毛主席的话,非常认真地说:“主席,我们照您的指示办。” -------- 流行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