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希同、王宝森经济犯罪案件 ———共和国心脏的廉政风暴1997年9月的北京。几场雨后,半个多世纪 罕有的高温炎夏终于熬过去了。烈日下一度显得空旷的人行道上,过往人群重新熙 熙攘攘起来。随处可见刚刚挂起的迎接十五大的红色横幅和正在布置的临时花坛。 不久前经历了邓小平逝世、香港回归两件大事的北京人,平静之中似乎又期待着什 么。几件大事接踵而来,1997年真是一个“政治年”。也许是政治中心、文化 中心的环境使然,北京人政治兴趣的浓厚颇有知名度,而且大体上也名副其实。 买报轶事崇文门地铁车站。列车刚刚停稳,人们就蜂拥而入。车厢里挤满了人, 温度大概比地面还要高。混浊迷茫的空气,难免使人昏昏欲睡。倒是一阵突然的叫 卖声使人一激灵:“最新消息:陈希同贪污案判决!陈希同!刚刚发布的最新消息!” 一位姓冯的老先生不觉心里一动,掏两元人民币买了一份报纸。卖报的小贩刚 刚跳下,列车就开动了。冯先生赶快翻开叠着的报纸,左右两位邻坐也一反往日北 京人在此类场合矜持、漠然的做派,不约而同地侧过头来盯着报纸。冯老先生一版 接一版翻过去,先后看到的大标题是:“悠悠往事,不尽潮起潮落”(配有美女头 像,“美目盼兮”):“购车:分期付款火爆京城”;……一直看到第六版的“性 病知识与问答”。 “骗人的。”左邻的一位说。 “卖报的早走了!”右邻的一位说。 冯老先生无奈地合上了报纸。那个小贩当然早已一溜烟不知跑到哪儿,继续叫 他的“陈希同”去了。 就在冯先生此次买报的一周之后———1997年9月9日,中央宣布了对陈 希同问题的进一步处理:中纪委8月29日作出决定并经中央批准,开除陈希同的 党籍。检察机关已对其依法立案侦查。此前,早在1996年9月至1997年3 月,北京市法院就陆续受理了北京市人民检察分院提起公诉的北京市原人大常委会 副主任、曾任北京市政管理委员会主任、市长助理的黄纪诚等17人与陈希同、王 宝森经济犯罪案件有关的案件。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和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 上述案件进行了审理,至1997年8月6日,已全部审结,所有判决均已发生法 律效力。至此,被有的老百姓所称的京城的“一、二、三、四”案,除“其一”— ——原市委书记陈希同仍在侦查外,已全部审结。 “老北京”陈希同北京人特别关注陈希同等人的案件,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用一句老话说,陈希同是北京人的“第一父母官”;用一句新话说,陈希同则 是北京人的“第一公仆”。不仅如此,陈希同是建国以来北京市担任市级领导时间 最长的两人之一。 从1979年担任北京市副市长,直到1995年7月辞职,将近17年。众 所周知的彭真老市长,从他担任北京市市委书记算起,到1966年5月被“打倒”, 也只有17年。 不仅如此,1930年6月出生在四川安岳的陈希同,还算得上是真正的“老 北京”。 六十七载岁月,其中有五十年是在北京度过的。陈希同几乎经历了半个世纪以 来北京沧桑巨变的所有重大事件。 在解放战争的隆隆炮声中,1948年至1949年,十八九岁的陈希同是北 京大学中文系的学生,同时也是中共外围组织“中国民主青年同盟”中活跃的一员。 不妨想像一下,如果不是“出事”,作为地位特殊的北大校友,他会以怎样的面目 出现在北大百年校庆上呢? 大约是1952年左右,20岁出头的陈希同调进了北京市委大院,任市委办 公室干事,成了市领导机关的干部。时值建国初期正在用人之际,高小毕业当时即 被看成知识分子,很受欢迎。像陈希同这样能说会写、受过高等教育的青年党员干 部,更是千里挑一、万里挑一的难得人才。1953年,23岁的陈希同被任命为 北京市委第二书记刘仁的秘书,尽管职务不高,但却已介入市委领导核心工作。当 时机关干部下基层挂职,是培养年轻干部的一种普遍方法。陈希同也曾在北京第一 机床厂七车间任党支部书记,而且一干就是十年。 1963年,33岁的陈希同任中共北京市昌平县农工部副部长,不久又升县 委副书记。 “文革”期间,他因为曾任刘仁的秘书,被看成是“旧市委”的人,下放劳动 5年,但据说未受什么太大的冲击。1971年,41岁的陈希同,重新担任了领 导干部,先是担任昌平县十三陵公社革委会副主任,后升任昌平县委副书记、县革 委会副主任,再后任昌平县委书记、县革委会主任等,当上了“第一把手”。 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真理标准大讨论”解放了人们的思想,“文革”时 期受到打击压制的原北京市委干部,纷纷重新走上领导岗位;陈希同也于1979 年12月担任了北京市副市长。1981年9月,陈希同任中共北京市委常务书记, 次年又当选为中共中央委员。 1983年4月,陈希同就任北京市市长。1987年11月,在中共十三大 上,继续当选为中央委员,1988年4月,任国务院国务委员。1992年在党 的十四大后当选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于是,他手下的人称他为“陈政局”。陈 希同走到了政治生涯的巅峰。 然而,就陈希同的政治生涯而言,从巅峰到深渊也不过几步之遥。陈希同终于 跌进了深渊。他将作为中共70多年历史上,因腐败行为被清除的层次最高的领导 人之一走上被告席,也将是1981年判处“四人帮”以后受到审判的党内外职务 最高的领导人。 相信学者们从各自的专业层面剖析陈希同的人生轨迹,会得出不同的真知灼见。 但即使是一般人,只要从制度与人、权力与人性的关系角度认真思考“陈希同现象”, 也不难从中悟出些什么。人们对陈希同的堕落,也许憎恶,也许蔑视,也许不无惋 惜……但感情的宣泄,代替不了理性的思考。毕竟是后者更具建设意义。对社会和 人性的睿智省察决不是“革命大批判”之类的慷慨激昂所能代替的。 “霸气”与“和气” 按照马克思的说法,人的本质就其现实性而言,是社会关系的总和。“总和” 的涵义何其深广!人性的丰富和微妙多变,很难用某些符号化了的简单概念准确地 概括或界定。 比如陈希同是否“平易近人”就不好说。 颇能体现陈希同的个性和官风的是他在某某广场事件中的一些言行。 某某广场的项目是1994年年底国务院决定停工的。理由主要有二:一是部 分全国政协委员上书中央,状告某某广场超高过大,严重违反北京市城市规划;二 是这个项目投资高达15亿美元,早已超过了北京市审批项目权限。 郑天翔见到陈干后一如既往倾心交谈,相互聊个没完。陈干更是又讲又画,滔 滔不绝,早忘记了自己是个病人。陈干说,听到一些情况,心里很憋气,早就想说 一说心里的话。 使陈干感到憋气的是,这些年北京街头出现了一些怪物,如某某广场,就是一 怪。这个庞大建筑,四周并无广场,而恬然命之曰“广潮。还有,北京城里城外, 出现了这么多”城“,几间房子就可以叫一座”城“,不知道这是从什么地方移植 过来的”文化“。使陈干憋气的主要还不是那”广潮二字。这个“广潮又称之为” 集商业、办公、文化、娱乐等设施为一体“。陈干找来图纸,边说边解释。 郑天翔问他:“你听到大家有什么意见?”陈干说:“先前我不知道,出院后 听到种种议论。北京规划设计部门,建设部和清华大学建设学院等各方面的专家, 绝大多数都反对。” “那为什么就干起来了呢?” 陈干一脸愤慨地说:“陈希同搞专制,一言堂,不让人说话!”陈干再次讲了 那个“火柴盒”有害的状况:就是这一个又蠢又不协调的设计,陈希同也不许说一 个“不”字!我听几位同志说,陈希同把有关部门的负责人找去看这个方案,当着 外商的面,他竟说,谁也不许提反对性意见,谁要提了,谁就是没本事,谁就辞职。 他甚至当众对外商说:“我同意了,就算定了。”陈干怒不可遏地说:“多么专横! 多么无耻!” 接着,陈干又带着激动的神情说:“很多同志早就对陈希同等在城市规划、城 市建设上的霸道和瞎指挥有意见,但敢怒不敢言。这次的‘某某广朝事件,冲突就 更突出。报纸上披露了王府井新华书店即将拆除的事后,引起全国的关注。但他们 还是加紧开工了。”陈干愤愤地指着陈希同不准人提不同意见的那个方案说,新华 书店和中国青年艺术剧院,在这个图上作为附属建筑,面积又很小,怎么能这样对 待国家的新华书店!怎么能这样对待中国青年艺术剧院!这一谈就是近两个小时, 陈干毫无倦容。临行时,说要写意见书。郑天翔说:“可以告诉其他同志,把情况 详细整理一下,我也看看。” 过了两天,陈干打来电话说,已告诉一位同志整理材料。没想到,不久就传来 陈干逝世的噩耗。不久前,郑天翔写了一篇追忆与怀念陈干的文章,发表在199 7年第9期的《炎黄春秋》杂志上。文中披露了上述这段鲜为人知的往事。尽管1 996年5月,就“某某广潮项目的修改设计,广泛听取专家意见及反复论证,有 关领导机关反复讨论审慎研究,后批准重新启动(批准后的项目”某某广潮四字已 全换);但陈希同在这场风波中的“霸气”仍然常常为人们所议论。 当然,对陈希同在北京市城市建设上所起的作用,也有另外一些似乎不同的说 法。实际上,如果我们实事求是地、历史地看待一个人,也不会因人废事,不会简 单地认为陈希同没有做过一件有益的事情。在历史地看待林彪的问题上,老一辈无 产阶级革命家前些年不就发表过一些很中肯的意见吗!有人认为,陈希同讲北京绿 化的一些话,似乎还动了脑子,也有些道理。他对北京绿化的重视,据说也是事实。 据前些年有关报刊报道:一次,陈希同和记者同车途经和平里,园林工人正给 路边的草坪浇水,陈希同说:“园林工人很辛苦,你们记者要宣传栽花、浇草坪工 人的平凡劳动!要引导群众爱惜花草、树木,尊重园林工人的劳动。”当他发现花 坛里的花枝被折断,气得拍打着扶手说:“要制定《绿化法》,依法维护绿化。对 这种破坏绿化的行为,新闻单位要批评。” 陈希同把北京市几十座大大小小的立交桥看成是他本人的“政绩”,十分重视 立交桥的绿化。 据报载,1993年春天,陈希同等人到四元桥工地检查工作。在桥下的机场 路南侧,陈希同发现被保护的五棵松树,立即跑了过去。现场指挥的领导刘勇解释 说,因为五棵松树在工地里面,为防止挖土和运送材料的汽车碰坏这些松树,一开 工就采取措施保护起来了:四周搭上保护的架木,还盖个小屋,派人既指挥交通, 又守卫这几棵树。陈希同走近细看,见五棵松树的树皮和枝叶都没有丝毫损坏,高 兴地说:“好!好!好!保护树木是造福后代的千秋大业!” 西北三环路改造工程设计方案刚出台,陈希同忽然又想起公主坟环岛内外的近 千株树木。到实地调查后,为保护树木拍板改变了设计方案。原方案的公主坟立交 桥为三层互通,西三环路机动车走三层,复兴路的直行机动车通过二层,最下层的 南北向道路穿行五月岛。伐树、移树规模大得惊人,而且环岛上的街心花园要分割 成4块。为不损坏绿化,最后把立交桥的方案改为两层,东西向的复兴路和南北向 的三环路的直行机动车分别走桥的上、下层,最下层则基本保持原来的道路。 陈希同对公园绿化也有一些主张,他说过,龙潭公园就要突出龙,“要栽种龙 爪槐、龙爪松,那堵黄绿墙也要修剪成长龙。”他说,“龙潭就是要有数不清的龙。” 后来,龙潭公园建了攀龙亭、腾龙阁,阁上加了双龙飞舞,还建了汇古今“龙”字 的石林,使龙潭公园成了“龙”的园林。 陈希同还讲:紫竹院公园要到处竹影摇曳,成为华夏名竹荟萃的“竹”的世界。 天坛公园在保护古老松柏上下工夫,应成为进行“森林员的古老松柏陈列馆。陶然 亭公园突出了”亭“,应把神州名亭集于一园。 再如,陈希同讲,像北京这样的大城市,有几处乃至几十处片林,这些片林, 可以起到一个城市的“人工肺”的作用,一个城市如果没有“人工肺”,就会呼吸 不畅,空气混浊。 上述种种,无非是说陈希同也说过一些有益的话,也做过一些有益的事;但即 使如此,陈希同的腐败仍然是腐败,仍然应受到相应的党纪国法制裁。 生活中的陈希同,不仅有“霸气”的一面,而且也有“和气”的一面。 1993年7月1日,人民大会堂会议厅西北角的花园,夏日骄阳下的苍松翠 柏光影分明。 刚刚开完共产党员“十杰”表彰会的北京市的党员英模们说笑着走过来了。许 多人都知道陈希同是个“有影必摄”的连行家也折服的业余摄影师,于是开玩会就 纷纷要求陈书记为大家“留念留念”。 陈希同眯起眼睛,按动快门,于是胶片就留住了这稍纵即逝的一瞬间。 “希同同志给我们照了像,可千万别忘了给寄照片。”有人不放心地“声明”。 其实大可不必。陈希同尽管是个大忙人,但只要答应拍完给人家照片的,一定 会送或寄去,照片后面还会附上“祝您健康”、“祝你们幸福”之类的话。更何况 这次是“政治摄影”,好“戏”总是要做够的。陈希同没有忘记自己的地位和身份 :“你们当旬十杰‘,一定要保持廉政,共产党员不能腐败!”陈希同嘱咐道。 言犹在耳,一年后的1994年盛暑,一则在知情人圈子里不胫而走的消息, 却使这位首长刹那间顿失往日的从容与潇洒;而1995年4月4日凌晨,京郊怀 柔山野的一声清脆枪响,尽管身在睡梦之中的陈希同当时不可能听到,但不久之后, 却难免使他感到空前的冲击与震撼,以至于久久在耳边鸣响、心头回荡……一石激 起千层浪风起于青萍之末。在北京政坛高层激起层层波澜,乃至终于导致北京市 “一、二、三、四”核心人物一朝倾覆之洪波巨浪的最初“一石”,是一封匿名发 出的群众来信。 1994年6月23日,尚处梅雨季节的南京已经十分闷热。江苏省纪委书记 曹克明打开了省委信访室主办的内刊《信访情况》,一封来信引起了他的注意。 这封信反映:“北京市兴隆实业总公司在无锡成立的新兴实业总公司经理邓斌, 在江阴、无锡等地招摇撞骗,仅江阴市就有26家单位巨额集资资金到期不还,金 额高达10多亿元。而邓斌等人却大肆挥霍,过着灯红酒绿的糜烂生活……”10 亿元!曹克明拍案而起,即刻派人调查。 7月3日,江苏省委常委听取省纪委汇报后,立即决定将新兴公司非法集资案 列为全省第一案查处。 7月15日,由省经委副书记李奎顺为组长的调查队伍挥兵无锡。当天,就有 人向邓斌密报了有关信息。邓斌急忙报告其北京上司。北京兴隆实业总公司董事长 李敏、总经理李明令邓斌一同火速南下深圳,商量对策。 7月18日晚,无锡市南洋大酒店住进了四名行色匆匆的北京来客。有人报告, 第二天一大早,这些人就把新兴公司的所有账册秘密运到下榻处,准备当天中午携 赴上海,而后乘飞机运抵北京。 上午8时30分,调查组组长李奎顺决定立即查封账册。 9时许,三辆警车到达南洋大酒店。民警们直奔三楼。不容置疑的连续叩门声, 使四名北京来客手足无措。 门开了。出示搜查证件。四箱账册赫然入目———即使已经被鸵鸟式地塞进床 下。 连续九天九夜的查账,飞速闪过的一行行数据……计算机荧光屏上的最后一行 显示出26。5亿元的字样;加上后从北京追回的一些账册显示,非法集资高达3 2。17亿元! 白纸黑字。在某种意义上说,正是这些账册的及时查获,决定了陈希同、王宝 森等人的命运。“向使当初身先死,一生真伪有谁知?”人们不禁再次想起197 1年“9·13”事件后传诵一时的这两句唐诗。向使当初账成灰,“一 生真伪有谁知”? 7月28日,邓斌在无锡被拘禁。9月5日,北京兴隆实业公司总经理李明、 副总经理韩万隆在北京落网。11月23日,原北京某权威机关的副厅级干部、兴 隆实业公司董事长李敏在北京被捕,而后押至南京审讯。 12月8日,由中纪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北京市纪委等部门组成的中央联合 专案调查组赴江苏指导办案。北京市纪委副书记金德珍、常委陈继如带六名干部南 下配合办案,具体负责此案涉及的北京市20余名有关人员问题的查处。而坐镇中 央联合专案调查组的组长是中纪委常委刘丽英。 刘丽英可是一个颇具知名度的传奇人物。 1979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这位前沈阳市公安局副局长上调中央,当 选为中纪委委员,后连任四届,其中后三届担任中纪委常委。人们对她当年主审江 青、查处江西省原省长倪献策的“女包公”风采记忆犹新。 1994年11月上旬到1995年7月,中纪委联合专案调查组曾先后16 次向中央纪委、中央政法委、国务院和中央主要领导同志通报情况。江苏省纪委也 再次增派办案力量,从省纪委抽调50多人,省检察院抽调30多人,组成一个个 专案组,深入查案。先后有1500余人参与了此案的调查工作。 如此强大的办案阵容,令有些人振奋不已,也令另外一些人惊恐不安。 自恃有北京市市长秘书、副厅级干部特殊身份的李敏终于低下了傲慢的头。 关键的突破在审讯中,李敏交代,有一次在轿车里,首钢总经理周冠五之子周 北方,一边说笑着一边拿出50万元港币,分给李敏、陈健及市政府顾问、原副市 长黄超的秘书小何三人。周北方这笔钱从何而来?为何如此大方?欲达什么目的? 没有根据,不敢猜测。 陈健交待,市农办外贸处一个处级干部吴晓凡,辞职下海后,和某外国女老板 合伙办了个公司,托他帮忙,陈即把吴引见给王宝森。王宝森一次即批给吴100 0万美元,为此吴报答陈健数万美元,又投其所好,向王宝森献上妓女数人……李 敏的交代似乎成了揭开陈希同、王宝森等人问题的关键一环。当办案中带出了周北 方等人受贿及其他一些重大问题时,中央领导同志态度非常坚决,明确指出:不管 涉及到哪里,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严肃惩处。然而,破案的艰巨性和复 杂性,即使是对在中纪委工作了15年的刘丽英来说也还是罕见的,案中有案,斗 争形势十分严峻。过去在查处有的重大腐败案件时,就曾有人通过各种途径告黑状, 说刘丽英带领的办案组是“惹人专业队”、“活着选票少,死了花圈少”。刘丽英 听了坦然一笑,她说:“这话也不能说没有一点道理。 惹人嘛,是惹了。但要看惹的是什么人。违法乱纪贪赃枉法,不惹行吗?过去 惹了,现在惹了,将来还要惹!要说‘专业队’,纪检工作也确实是一个专业,干 是谁都能干的。至于选票和花圈那是无所谓的,你要是在乎它,就趁早别干纪律检 查工作。“ 周北方何许人也?读过作家梁晓声《九五随想》一书的人或许不难记起梁晓声 对他这位当年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战友的种种感叹。 高大英竣风度翩翩的周北方1972年调入首钢设计院时,还是个不到20岁 的小青年。尽管由于他父亲在首钢的特殊地位,人们对他不无距离,但周北方出人 意料的朴实与自律,一时还使周围的人们不无好感。1984年3月,周北方入了 党。 然而,人毕竟是可以变的。环境、群体、个体,历史、现实与未来之间的交互 作用,使人性的演变有着几乎无限多的可能性。许多学者都研究过权力对人的影响。 权力真是一种神奇的东西,它甚至可能让有的人变得面目全非。 本来,以实行承包制著称于世的首钢,也曾针对经济交往中容易产生腐败的环 节,专门制定了“国内经济交往法”和“国际经济交往法”,对全厂职工提出了在 交往中“不许抽对方一枝烟,不许喝对方一杯茶”的严格要求。但这要求对少数特 殊部门或特殊人物事实上又是网开一面的。首钢近几年连续发生的5起震惊全国、 波及海外的特大经济犯罪案件,在7名主要案犯中,竟有6名是首钢位高权重的党 政领导干部。 1990年3月的一天,首钢负责纪检的一位领导意外地收到一封举报“家住 北京古城路50号”别墅主人的神秘来信。这位负责同志隐约地感到,只要跟踪追 击,很有可能查出钢城中一只凶恶的大老虎。事不宜迟,他立即批示纪委与公安处 协同迅速查清此案。 事有凑巧,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在查处一起经济犯罪案中,也发现了古城路5 0号别墅一些重大线索。双方很快联手查清了“古城路50号”别墅是首钢总经理 助理、北京钢铁公司党委书记管志城花4。2万元巨款为其姘妇租下的一处私房。 1990年4月29日,管志诚被依法逮捕。5月6日,管志诚的同案犯、年 仅29岁的姘妇于惠荣也被依法逮捕。后经检察院、法院长达一年半时间的调查审 讯,查清管犯从1986年开始,利用其职务之便,索贿受贿高达141。8万余 元,贪污公款8。2万余元。 同时,管志诚生活极其腐化。59岁的他长期供养姘妇10多个。1991年 秋,管志诚被枪决。 更令人吃惊的是,就在管志诚毙命刑场的一个月时间里,刚刚被提拔到管生前 所在领导岗位的总经理助理杨立宇、赵东祥,又以闪电般的速度索贿150多万元。 杨、赵二犯都是在管志诚被处决后才被提拔到管生前所在的领导岗位上来的,其胆 大妄为程度,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1994年2月7日刑事判决书中可略见端倪 :杨、赵二犯在管志诚处决不到一个月、而自己刚刚上任没几天就联合作案,并且 在一笔业务中就索贿150多万元。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主犯杨立宇被判处死刑, 缓期两年执行,从犯赵东祥被判有期徒刑15年。 1992年3月24日,首钢又一位厂党委委员、船务公司总经理邵军带领3 名业务骨干突然不知去向。事隔3个月,邵军一行4人又堂而皇之地回到北京。而 此时的邵军已是衣冠楚楚,今非昔比了。他怀揣外国护照,出入豪华饭店,乘坐高 级轿车,一副春风得意的样子。然而,邵军高兴得太早了。 1992年7月9日晚,邵军在某豪华饭店宴散人离、兴冲冲踏进家门之时, 被依法拘留审查,9月3日被正式逮捕。经过长达两年多的侦查审讯,终于认定了 邵军贪污受贿100多万元的事实。由于邵军检举揭发了其他一些重大犯罪线索, 1995年4月18日,被从轻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北京钢铁公司下属的第二线材厂还出了一个应海明,被人称为“管志诚第二”。 他在1971年初至1994年7月担任生产科调度员期间,利用工作之便,侵吞 贪污公款高达150多万元。并用赃款为自己的情妇们大量购买金银首饰和高档生 活消费品,走上了一条贪财好色直至毁灭的黑色人生之路。 与以上几起特大经济犯罪案件相比,周北方一案更是震惊海内外,令人目瞪口 呆。众所周知,周北方的父亲曾经在首钢拥有无可置疑的权力和影响。以周北方的 阅历、才干和魄力,年富力强之时,承担越来越大的责任,人们一时也无可厚非。 问题是,不受制约的权力使周北方私欲的急剧膨胀与其地位的扶摇直上几乎成正比。 用一句北京土话讲,周北方是越来越“狂”了。首钢职工曾愤怒地发出过“谁来监 督一把手?”等震撼人心的呼喊。 周北方当上了首钢总经理助理和中国首钢国际贸易工程公司副总董事长、总经 理,成了权倾一时的正处级“老总”。当30万首钢人兢兢业业、挥汗如雨地辛勤 工作在自己的岗位上时,周北方却因“工作需要”怡然自得地在香港的高级公寓里 抱红拥翠,“享受人生”。他一家人在香港和内地占有6套豪宅,在香港的3处豪 宅分布在3个不同地区,其中他在半山富人区所购置的一套豪华公寓,其费用竟高 达2800多万港币,相当于首钢一个效益好的分厂的全年利润。其他3套豪宅分 别在珠海和北京。他一人还同时占用了奔驰、宝马、奥斯莫比尔共5辆豪华型名牌 轿车。1994年7月至1995年2月,他在东湖宾馆住宿5次,共22天,其 费用高达50多万元。周北方在境外期间,更是奢侈无度,招摇过市。他行踪飘忽 不定,今天在新加坡,明天飞到马来西亚,后天又飞到秘鲁,被海外传媒惊呼为 “小旋风”。 在海外,他热衷于名车美女,周旋于一掷千金的高级娱乐场所,吃住必“星级”, 泡妞要“选美”。其挥金如土的“豪气”,令世界许多大富豪都为之咋舌。以致有 一次他在南美洲一个国家洽谈生意期间,一位外国企业家幽默地说:“和周先生交 往,会令你根本不敢相信中国是发展中国家,中国应该是世界上最富裕的国家才对 ……”周北方除了在生活上奢靡腐化之外,在工作上更是刚愎自用、独断专行,由 此给首钢造成了十几亿元的巨额经济损失。据查实,他在1993年6月至199 4年4月之间,先后在经济交往中以生活资助费、中介费等名义收受贿赂达港币9 28。2万元。当然,他也“有进有出”,为了给妻子儿女办理单程赴香港定居的 “绿卡”,行贿30万港币给北京乡镇通信开发公司总经理何世平以及前文提及的 李敏、陈健等三人。 一掷百万———也许周北方当时不无某种出手不凡的得意之态,但正是此举, 使他马失前蹄,一个筋头栽进了铁窗之内。 说来不无遗憾。早在1991年春天,周北方的有关领导出于“照顾影响”、 为周北方前途着想的善良用心,曾商量设法让周北方离开首钢,并请北京市市委组 织部作妥善安排。 而当时公司的主要领导却大为不满。人们建议周北方的父亲关心一下子女的行 为,谁知这位当时身居首钢高位的老人听后极不耐烦,认为没什么了不得。至于周 北方本人当时则正踌躇满志于经过二十年苦心经营开创的辉煌前景:“我现在先在 企业练一下经商,过两年弄个副总理或副委员长当当。”当众大言不惭,无所顾忌, 大有天下舍我其谁之慨……铁窗之下的周北方不知道是否曾忆及此段往事,是否有 “早知如今,何必当初”的惆怅?当然,无论如何,均已狂澜既倒,逝水依依了。 《红楼梦》第二回讲到贾雨村闲居无聊,偶至郭外,忽信步一山环水绕、茂林 深竹之处,隐隐的有庙宇,门窗倾颓,墙桓朽败,门前有额,题着“智通寺”三字, 门旁又有一幅破旧的对联,曰:身后有余忘缩手,眼前无路想回头。 “智通”一额大有深意:智则通,愚则塞;然大智若愚乎? 据知情者说,周北方在案发后不久,确有悔罪之意,且有所实际表现。此说尚 可令人相信。因为受贿900多万港元一事,是在办案一方尚不知情时由其主动坦 白的。否则以其罪恶,按律已在必杀之列,最终判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当是从 轻有据。周北方还交代或揭发了别的什么,迄今未见有关记载。但当时中央联合专 案调查组已介入办案。1995年2月,中央组成了“2·13”专案组, 北京市纪委抽调12名干部直接参与中央专案组工作。 而且,中央已有无论涉及到什么人,都要查到底的明确表态,以此揣摸周的交 代似乎难免要涉及更深一层的关系,当是不无根据。 至于与周北方同时被捕的陈希同的秘书、北京市委办公厅副主任陈健,则更被 人们视为敏感人物,一时猜测纷纷。 “秘书现象”背后实际上,当年尚且未届不惑的陈健只是机关一个机要通讯员, 学历不高,粗通文墨。陈健之所以当上了陈希同的秘书,并不是因为有什么上乘表 现,而是因为他会打乒乓球,在市委办公厅工作时经常陪陈希同打球,办事又能得 到陈希同的喜欢。 陈健于1993年6月至9月,伙同李敏、何世平,乘周北方办理其妻子儿女 赴港定居事宜之机,收受贿赂20万元港币。他还在利用职务之便协助某公司贷款 中,收受贿赂3万元,结果终因受贿折合40。9万元人民币被判刑15年,剥夺 政治权利3年,没收部分个人财产。据权威方面披露,陈桨受贿犯罪情节特别严重, 依法应予严惩。鉴于能坦白部分犯罪事实,揭发检举他人犯罪,提供他人违法犯罪 的线索,有立功表现,依法减轻判处“。 陈健当时究竟揭发检举了什么、提供了什么线索,迄今未见披露。但从查办新 兴公司非法集资案开始层层抽丝剥茧,此时已逼近核心看,应该说是毋庸置疑的。 不久之后,包括陈健在内的北京市最高政要的几位秘书纷纷东窗事发、身陷囹 圄,轰动一时,尽管尚未公开披露,消息却已经不胫而走。 与李敏、周北方、陈健等人同案的何世平,曾任原副市长黄超的秘书(后因受 贿24。3万元,被判刑16年);曾任市政府秘书长、当时仍任人大常委会副主 任的铁英的秘书段爱华也因受贿问题被捕(后以受贿5。6万多元定案,被判刑5 年);最令人瞩目的是当时任北京市常务副市长、被称为“财神爷”的王宝森的秘 书阎振利。 圈内人士对阎振利其人的底细都十分了解。他原是市财政局的干部,曾因偷盗 摩托车被公安机关拘留,受了记过处分。据说,当时任财政局局长的王宝森对其并 无好感。但阎振利颇善钻营,很会“来事儿”,他积极报名“支援西藏建设”,每 次回京总要去看望王宝森,还带上些“土特产”“进贡”。他在京休假也闲不住, 帮王宝森安装浴盆、买电视机,揽下了王家的不少“内务”。王宝森逐渐对他产生 好感,认准其人是根“好苗子”。阎振利援藏返京后,王宝森辞去原秘书,点名要 来了阎振利。 阎振利是个“得志便猖狂”的鼠辈,自恃地位特殊,竟然随便扣压请示报告, 代替王宝森发号施令。有一次他擅自从海淀区财政局拿走20万元支票,说:“到 时候由市财政局还。” 市财政局真的给他圆了账,并说“我们得罪不起他”。这正是:惹不起指鹿为 马的,跟不上溜须拍马的。 阎振利善钻空子,为人处事颇有心计:从调到市政府工作后,行政关系、党的 关系却还留在财政局里,两边都管不着他,胡作非为更无所顾忌。 有报道说,曾经当过陈希同“大秘书”的某人,一跃而成市委办公厅副主任 (副局级)并兼任市委副秘书长,掌握人事大权,也已被捕。 高启明在80年代陈希同当市长时,当过他的秘书,旋即提为县委书记、市农 委副书记。 后任北京发展(香港)有限公司总经理,受王宝森等人指令,屡屡往来于京、 港之间,内幕难知。中央曾在1995年6月下达文件,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在香港 购买公司。但陈希同仍然派人到香港以2。8亿元人民币的价钱买下香港毛纺有限 公司,成立了北京发展(香港)有限公司。据说,这个公司实际上成了侵吞公款的 一个转移站,安插私人的一个黑窝点。陈、王事发后,高启明已外逃。 办案涉及到的比秘书身份更为敏感的人物是陈小同。 陈小同其人陈小同是陈希同之子,他周围的人喜欢在背后称他为“衙内”,体 态略胖,高度近视,木讷而口吃。初次见面,往往给人笑口常开、平易近人的印象 ;但稍有深交即可发觉其骄横、狂妄不寻常的个性。 未到三十而立之年,陈小同已经先后兼任两家公司、一家四星级饭店的总经理, 社交场合前呼后拥,好不气派。他的“哥儿们”也非寻常之辈,前边说过的周北方 ———人称首钢的“周公子”,就跟陈小同“倍儿瓷”。早在80年代中期,两人 即一起到夏威夷考察,花天之下,酒地之上,无所不谈,无所不为,引为莫逆。考 察回来不久,北京某黄金地段,就展开了一项耗资甚巨的庞大工程,工程一拖几年 迄今无结果,效益可想而知。 陈希同主政、铁英任市政府秘书长,两人权倾京华,铁英的儿子也成了陈小同 的“铁哥儿们”,一起横行霸道,被人私下冠以“京城恶少”。 早在80年代中期,有人在陈小同卧室里看到桌上、床上堆放着五六台高级摄 像、摄影器材,其奢侈程度可见一斑。1986年,陈小同的司机因伙同一些人观 看黄色录像,并依样“模仿”,受到公安机关审查。东城区公安分局依法传唤了当 时任公司领导的陈小同。回来之后,他牢骚满腹,吩咐别人:“再有公安局的人找 我,就说我不在———爱怎么着就怎么着!” 不过,陈小同还是有自己喜欢打交道的圈子。80年代中期,罪大恶极的流氓 犯、上海高干子弟胡某、陈某被执行了枪决。被誉为当代“女包公”的中纪委常委 刘丽英当时强调指出:“此案决无心慈手软、放任自流的道理,王子犯法与庶民同 罪。”还说这种案件“就是由于我们国家法纪不严,以权代法而自食恶果!对这些 害群之马,不杀不足以平民愤”。老百姓闻讯拍手称快,陈“衙内”则持完全否定 态度。他不止一次为胡某、陈某鸣冤叫屈,说什么“是那些坏女人勾引干部子弟”、 “她们都是自愿的”。在陈“衙内”眼中,受害者反倒成了害人者。陈“衙内”到 上海时,恶少胡某、陈某曾热情款待过他,吃喝玩乐,一应俱全。 陈小同在公司里用人,也是顺之者则上,逆之者则滚蛋。那些他看不顺眼的人 被炒了“鱿鱼”,还要斟酌陈小同有意放风的“忠告”:只要在北京的地盘上,整 你还不容易?看见公司的问题不少,有的工程技术人员不禁提出某些质疑。陈小同 的助手竟然扬言:“是不是活得不耐烦了,再瞎说,就找人把他装进麻袋丢进护城 河里!” 陈的喽罗也狐假虎威。一次,陈的手下人竟恶作剧地把一个生鸡蛋放在一位提 过意见的女工程师的椅子上,弄得该女士落座后裤子污秽不堪,众喽罗对此哄堂大 笑,后又对该女士大打出手。 临下骄者,事上必谄。陈“衙内”对无权无势者不屑一顾,但对“有用”的人 则谦和有加,阿谀逢迎。1988年岁末,陈在刚刚落成的北京国际饭店大摆宴席, 招待显要巨贾,破费数万元钱请来歌星助兴。席间,陈小同频频举杯与各界名流欢 叙畅饮。当他得知偏坐一隅、服饰朴素的某年轻女士是某位中央高层人物的外甥女 时,立即甩下其他嘉宾,满脸堆笑,趋步向前,邀之共舞。 据熟悉陈小同的人讲,陈小同自命天之骄子,言谈举止,“老子京城第一”的 心态毕露无遗。有一次,法国大使在北京马克西姆餐厅举行招待会,法使馆人员得 知与会的陈小同的特殊身份后,遂请大使首先过来与他交谈。陈小同当着资历、地 位、年龄均远在其上的国家部委及市政府官员多人的面,毫无此类外交场合应有的 公私分明、谦虚礼让的风度,俨然以北京市代表人物的姿态,旁若无人地侃侃而谈, 令在场的国人纷纷侧目而视。 实际上,别说这些一般官员,就是对中央领导,陈小同也惯于评头论足:“没 文化,土老冒”、“没水平,升不上去”之类的议论,人们不止一次洗耳恭听。 据一外商说,通过陈小同的关系谒见市府官员时,需付给报酬。问酬金几何, 陈小同的下属说,所见官员级别越高,则酬金数额越大,最高需6位数。 陈氏还有一好:极好酒宴,或请人,或人请,反正是公款消费。若真个碰上三 日无人宴请,“衙内”就喜欢引用《水浒》中的一句话来形容自己的感受:“这几 天没去啜,口中都要淡出鸟儿来了!” 陈“衙内”刚刚接手办公司时,上级曾给他一辆轿车,陈嫌车不好,张口闭口 “破伏尔加”。不久,陈的车就换成“蓝鸟”。再后来,陈到北京新世纪饭店任总 经理,很快又将“蓝鸟”换成当时还不多见的德国“宝马”。陈为车花费巨大,上 级主管部门曾提出批评,但陈依然我行我素。 陈“衙内”给人的印象是凡事必点头,有求必答应。但办事不办事,陈却会区 别对待。 若有利害关系,“衙内”事必躬亲;若无利害关系,陈连电话也懒得接,概由 手下人应付。 党中央在80年代末作出明确规定:凡国务院组成人员的子女,应一律离开流 通领域。 陈获悉后,大呼“不服”。他在单位内明确宣布:“房地产业不属于流通领域!” 不过,中央有关部门严格执行决定,几次将其传到中央机关,明确通知“衙内”不 得在房地产公司任职,并安排陈到某建筑公司做领导。“衙内”一听,痛哭流涕。 不过“衙内”毕竟不是凡夫俗子,他拒不服从上级安排,摇身一变,又进了一家豪 华合资饭店,出任中方总经理。 陈小同被捕时的身份,就是这家中日合资酒店的总裁。当时拘捕的理由是:从 事非法经济活动。1997年6月2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陈小同接 受贿赂和滥用公款罪名成立,判处12年徒刑。不久,陈小同即入监服刑。 有人可能要问,陈小同如此放肆,就没人向上反映反映?当然有,据中纪委一 位人士透露,前几年中纪委收到揭发陈小同的信件就已经有若干封。群众风言风语 的议论和来自中纪委的消息,也曾传到过他的耳朵里。为此,与其一块儿共事、且 比其年长许多的一位干部子弟,曾私下劝过陈小同“谨慎言行,适可而止,要把握 好度,杭州‘二熊’,上海胡、陈,天津朱某这些人的下场,应是前车之鉴”。 陈小同对此良药苦口,满脸沉郁,沉思良久,最后却吐出这样一句话:“我靠 的是实力和地位。”嗟乎!执迷不悟,竟至于斯。 陈小同所思所言,不禁使人想起了《红楼梦》中的大观园“今日会酒,明日观 花,甚至聚赌嫖娼,渐渐无所不至”的“呆霸王”薛蟠。天大的官司,薛蟠不是同 样视为儿戏!即使出了人命,“自以为花上几个臭钱,没有不了的”。如今若有好 事者著作新红楼之类,这“陈蟠”一角的某些心理,揣摸当年薛蟠,倒真是“心有 灵犀一点通”了! 王宝森之谜在陈小同被捕后,1995年4月,又发生了一起震动国内外的自 杀事件,自杀者是当时的北京市常务副市长,曾与陈希同共事多年,陈也极为器重 的王宝森。自杀地点在京郊怀柔,方式是持枪自戕、饮弹毙命。 王宝森之死的时间、地点和方式,都给好事者留下了不少臆测、想像或渲染的 余地,其死因之谜或许只有亲自处置此事的当事人,才可能具体破解。但有一点是 显而易见的:王宝森已经看到了高悬在其头颅之上的法律利剑的逼人寒光,他没有 勇气面对这一现实,终于选择了用自己的手结束自己的生命。 长期担任领导干部的王宝森,不会不知道党纪国法对腐败分子的无情惩治。远 的有1952年2月10日被处决的原天津地委书记刘青山、专员张子善,80年 代以来,又有不少贪官走上断头台,原中共汕头地委政法委副主任王仲就是一例。 王仲在任海丰县县委书记期间,于1980年7月至1981年8月,在反走私的 斗争中,利用职权,以“替人代买”、“送领导”等名义,多次从海丰县汕尾镇、 边防检查站、公安分局的缉私物资仓库等处,取走大批缉获的各种走私物品,计人 民币5。8万多元。1979年至1981年7月,还利用职权帮助申请出港人员 提前获准出境,从中收受价值人民币1。1万多元的物品。多行不义必自毙,结果 王仲1983年1月被押上刑场,走上黄泉路。王宝森自己知道,他的问题所涉及 的金钱何止数以万计,简直够上了天文数字! 据说,李敏、陈健等人案发后,中纪委曾找王宝森谈过话。王坐立不安,惊恐 万分。4月5日下午,王令司机驱车到达北京远郊怀柔县,一直开到一处果园才停 车,然后对司机说:“你是怀柔人,抽空回家看看吧,我在这下车随便走走看看。” 司机问:“明天要开常委会,我怎么接你?”王说:“县里会派车送的,你不必接 我。回家后直接回市里,有人问起,你不要说我在这里。”司机听了,按吩咐回了 趟家,并于次日一早,赶回市委。 4月6日上午9时,北京市市委召开常委会,王宝森未到,问其秘书,说是昨 天坐车出去了。又问司机,司机因王讲过“不要说我在这里”的话,开始还吞吞吐 吐,后来才说出是去了怀柔。市委立即打电话询问怀柔,县里说是没见到王副市长。 市委预感到情况异常,便令司机带路,一直开到昨天王下车之处,结果在怀柔县一 处果园里,发现了王的尸体,是开枪自杀的。所用的枪,是王早在2月份,以现在 北京市治安状况欠佳,用以自卫为名,向市公安局要来的。 当然,王宝森的问题并非可以“一死了之”。他死后,有关部门遵照中央指示, 对其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结果认定王宝森已经“蜕化成一个犯有严重经济罪行的 腐败分子”。1995年7月4日,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撤销王宝森的北京 市副市长、北京市计划委员会主任的职务。同一天,中共中央宣布,由中纪委对陈 希同进行审查。 王宝森并非传奇人物,他在北京市声名显赫,是由于他手中权力的性质:他是 管钱的常务副市长;而陈希同主张管钱的办法是个人说了算、财政“一枝笔”。当 时,王宝森不仅是执掌财权的北京市常务副市长,而且任市委常委、市计划委员会 主任等要职。只要大笔一挥,还不够你这个小小的什么单位高兴它一年半载? 也许,局外人难以想像这位令人肃然起敬的首长与长者,在生活中还有什么别 样的面孔。 然而,他生活的穷奢极欲却足以令人瞠目。 据查实,他贪污公款25万多元人民币、2万美元;挪用公款1亿多元人民币, 2500多万美元,供其弟弟、姘妇和其他关系密切的人进行营利活动,造成的损 失达1300多万美元。早在一年前,北京市一位常务副市长就已经披露:“现已 查明陈希同、王宝森等人隐瞒财政收入、转移财政资金达183亿元人民币。” 仅王宝森个人就违法批贷巨额资金,造成大量资金流失;更不必说兴之所至滥 建的“首长项目”,动辄一掷亿金……有人披露,王宝森贷给外商巨额国有资金, 外商再把这笔钱“出口转内销”,投在我国的一个项目上,并占这个项目70%的 股份,即将来还要拿走70%的利润。而王在帮助外商用中国的资金赚中国人的钱 时,当然自己也得到了相应的“回报”。 如此“汉奸”式的贪官行径,尤其令人切齿! 王宝森自杀身亡后,有关方面通过传媒公布的他的罪行中有挥霍大量公款、 “营造豪华别墅”一项。其中一所被他挪用巨款兴建的豪华度假村式别墅,在其死 后停工3个月才复工。 从北京市中心驱车约一个半小时,即可到达这幢别墅坐落的位于北京西北郊的 稻香湖公园。这个公园地处偏僻,人迹罕至。对外自然不能堂而皇之地名为“王公 馆”或“陈公馆”,而是叫北京市财政局培训中心。早在1984年10月,国务 院就下达了《关于全面彻底清查楼堂馆所的通知》;1988年3月,国家计委再 次下达《关于清理楼堂馆所项目的通知》,由于屡禁不止,中央实行“一刀切”的 办法,限定上述项目立即下马,以阻止此风蔓延。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些 地方奢糜之风依然故我,甚至有增无减,类似上述名为什么休养所什么中心、实为 少数特殊人物安乐窝的变相“楼堂馆所”悄然崛起知多少?据透露,此处沿着王宝 森别墅的围栏走一圈,也须约三四十分钟,而且每个出口均有人看守,有些出口更 配了德国狼狗,远远看见陌生人便吠个不停。别墅的主楼高三层,主楼大门有金碧 辉煌的立柱。除主楼外,还有一系列约10栋两层高的小楼,其中一幢楼顶还配备 了接收卫星电视的天线。据看守人透露,里面设施包括游泳池,网球场及小型高尔 夫球场,“总之什么都有”。 别墅的前花园有假山参差,亭台怡然。与后园人工湖相邻的是别有风味的荷花 池。别墅的外观并不怎么特殊,但所用建材非同一般。 伫立此别墅围栏外,使人不禁想起民间流传的一首讽刺王宝森之类贪官的诗: “处处别墅处处家,名车养女伴天涯。子孙负笈越洋去,小蜜偎依艳似花。” 尉健行上任王宝森畏罪自杀的次日,即1995年4月6日,陈希同向中央书 记处呈交了“引咎辞职报告”,但未获准。中央指示,辞职一事暂不议,先向北京 市处以上干部传达王宝森自杀事件的情况,上下要坚守岗位。 4月中旬,陈希同向找其谈话的党中央领导人再次坚持提出辞职,而不同意调 职。他列举出三条理由:一、我年龄已大,不适合再做第一线工作;二、王宝森虽 是他个人问题,但我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三、我的秘书也卷入王宝森的案子, 对此我有直接责任。 中央听了这三条理由,仍不同意陈辞职,但宣布陈希同工作变动之前,北京市 的工作要向中央领导同志汇报。 陈希同似乎觉得自己是“陈政局,中央不会动他,他一方面向有关人讲,北京 的工作中央是肯定的,王宝森个别人出了事,不等于大家有什么问题,大家不要自 惭形秽,不要传播小道消息,要相信北京市委等等,一方面以退为进,于4月25 日再次提出辞职要求。当时的情况是,有关方面对李敏和陈希同的秘书陈健等涉嫌 受贿官员的处置,十分注意策略。其中,为了保持1995年3月在北京召开的全 国人大会议的安定,陈健是在外地被逮捕的。 4月27日,中央书记处领导代表中央到北京市委宣布,同意陈希同引咎辞职, 决定由中纪委第一书记尉健行接替陈希同的工作。陈希同没有料到,最后竟是这么 个结局,他的政治生涯就这样画上了句号。1995年7月4日,鉴于在调查王宝 森违法犯罪活动的过程中,发现有些重大问题涉及陈希同,中共中央决定,由中纪 委对陈希同的问题进行审查。根据中共十四届五中全会决定,陈希同的职务被撤销。 这些重大决定为海内外瞩目,各种传媒纷纷聚焦北京的反腐败风云。 1995年4月,身兼多种要职、主持中央纪检、监察工作的尉健行,上任主 持因陈、王事件的突发而亟待整顿、加强的北京市委工作。 尉健行身负中央重托与人民厚望,既大刀阔斧,又有条不紊地推进北京市的反 腐败斗争。 陈希同长期担任北京市主要领导,王宝森长期把持北京市的财政大权,陈王的 犯罪给北京市的工作造成恶劣的影响,带坏了一些风气,毁掉了一些干部。 中央决定查处陈、王的问题后,群众纷纷起来揭发他们以及其他一些领导干部 违法违纪问题。尉健行同志亲自批阅群众来信,听取重大案件的汇报。他在市纪委 第九次全会上,针对社会上一些人对反腐败斗争的种种忧虑和担心,发表了重要讲 话,他明确指出,陈希同、王宝森的问题不会草草收兵,不了了之,市委将按照中 央的部署,继续坚决认真地查处大案要案。在1996年3月召开的全国人大会议 上,就陈、王问题的进一步查处,尉健行在北京代表团作了长达一个半小时的介绍。 他重申一定要查到底的决心。同时他说,在境外取证很困难,受某种传闻的干扰, 国际刑警组织不甚配合。 据知情人讲,原先主管纪检监察工作的就是陈希同。他自身腐败,当然不会下 力气真抓。 尉健行同志来北京市市委工作后,使北京反腐败的工作发生了根本变化,市纪 委变压力为动力,发誓在查案上打翻身仗。为此,市纪委经常挑灯夜战,经常处于 超负荷劳动状态。 当时,由市纪委牵头,市检察院、公安局、审计局、市委组织部参加的12个 大案要案检查组正在加紧工作,参加人员117人,有20部办案专车奔跑于京城, 一批贪官落入法网:———1995年1月27日,首都机常刚从捷克回国的原市 计贸委干部毕某惊魂未定,就被执法人员戴上了手铐。此人盗窃、伪造、倒卖进口 许可证,牟取暴利几百万元人民币。市纪委牵头的联合调查组为擒元凶整整干了7 个多月。 ———北京市自来水公司某些领导干部以及开源公司经理严重违反财经纪律, 挪用1500万元建设资金,受到市纪委的严肃处理。 ———某区副区长也因受贿问题被捕。 ………… 尉健行多次从繁忙中抽出身来听取区县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的汇报,市纪委 的领导说,这是北京市多少年来不曾有过的事。他说:要建立党纪国法和思想道德 两道防线;自律不等于放任自流。1995年,廉洁自律要重点解决吃喝玩乐问题。 尉健行到任后,就明确表示:市委、市政府要坚持贯彻中央对北京工作的一系 列指示精神;要坚决、积极地配合中央有关部门,查清陈希同的问题和王宝森的违 法犯罪案件,不管涉及到什么人都要查清,依照党纪国法严肃处理。这样,才有可 能把坏事变成好事,他几次动情地说:“北京发生这么大的案件,受了这么大的损 失,如果我们不抓住机会总结教训,那么我们就无法对党、对人民交代。” 在一次会议上,李其炎市长中肯地说:过去群众常讲,你们上面得病,要我们 下面吃药。 现在,我们自己得了病,要自己吃药。王宝森事件出来后,市委、市政府工作 人员接到不少亲朋好友关心询问的电话。这说明,领导干部出了问题,不仅对党和 人民造成巨大影响,就是对身边的工作人员也带来了压力。市委、市政府领导要先 正自己,带头吃药,做好榜样。 尉健行同志讲,陈希同和北京市的一些干部的堕落真是让人触目惊心!他们比 当年的刘青山、张子善可要坏100倍!这些人吃喝嫖贪样样俱全,从里到外都烂 透了。这样高级的党政干部腐化堕落到这个地步,非常值得我们深思和警惕。反腐 败到了积重难返的时候再采取行动,就不容易查到底了,看来我们在这个问题上已 经行动迟了。 尉健行同志在北京市干部大会上,多次谈到陈希同的错误和王宝森的罪行。他 强调:第一,王宝森等人的罪行是骇人听闻、触目惊心的,是开国以来查处的党员 干部案件中最为严重的,此案对北京市财政以及其他方面造成的恶果正在逐步显露 出来;第二,王宝森等人的有些罪行尚待进一步揭露和查证,要采取各种措施尽量 挽回,减少损失;第三,对那些共同作案、触犯刑律的,不管是什么人,不管职位 多高,都要一查到底,依法严惩。 尉健行曾当众责问,王宝森作案长达数年之久,数额多达数亿元人民币,难道 都是他一个人所为,而没有第二个、第三个人“帮办”、“帮凶”?为什么没有一 个人向中央举报?据透露,王宝森曾擅自令市财政部门购买了100套住房,陆续 批给亲朋好友。尉健行同志曾就此事讲,某些人也有幸分得了“一杯羹”,这就是 他们不举报的原因。这话真是点得再明白不过了。 1995年春天,中央下文规定,凡领导机关无偿占有、借用基层单位的交通 工具和通讯器材的,一律限期交还,以后不得再次占用,但直至王宝森事件以后 (1995年7月),这一规定在北京市委、市政府一些部门仍难以施行,这也就 难怪尉健行同志再一次在干部大会上公开责问:市委12名常委的秘书中,竟有1 1人有车,这是为什么?这些车又是从哪里来的?为什么至今不按中央规定退还基 层单位? 尉健行在汽车问题上态度坚决:他讲“宁可得罪少数人,也不能得罪老百姓”。 市纪委紧急行动。一位主要领导这样做动员:全国尚有7000万人口处在贫困线 以下,国家还很穷,而我们有些当官的整天花天酒地、坐“奔驰”“宝马”,实在 天理不容。他郑重告诫:谁再坐超标车,就摘他的乌纱帽。 逐辆核对,紧紧张张一个月,市纪委又清查出个别领导的秘书向下属借车12 辆,其中有陈希同秘书某某的两辆,处以上党政机关以各种名义向下属借车147 辆。这些车后来已经退还,其他换下的超标车也做了妥善处理,两次拍卖更是引起 了百姓和新闻界的关注。 1995年8月6日,晨雨未停。北京图书馆前小广场停放着10辆超标车, 拍卖在这里举行。首先拍卖的是石景山区委一辆公爵王轿车,在拍卖行的主持人报 出32万元的底价后竞拍开始,经过十几轮竞价,被一老者以33。3万元买走。 争夺最激烈的是财政局的皇冠3。0轿车,经过竞拍,以43。3万元成交,高出 底价9。3万元。8月28日上午,同一地方,第二批超标车拍卖成功,18辆中 的14辆顺利成交。 1995年下半年,市纪委又把眼睛盯在了公款吃喝玩乐风上。这项工作沿着 尉健行严格标准、严格考核、严格执法的思路波浪式推进。 8月1日,市纪委会同有关部门组成10个联合检查组,出动150多人次, 对51家宾馆、饭店、歌舞厅、夜总会进行明察暗访。一家饭店经理说:“以往有 十几个内宾陪两个外宾的现象,现在没有了。”有的说:“过去每天能收到十几张 支票,现在一天就一两张。” 但中间也有杂音:“风过后还会再撮。” 然而市纪委不给其喘息机会。8月11日,公布了狠刹公款吃喝玩乐举报电话, 呼唤公民的支持。11月1日,全面突击,又开始新一轮检查……北京市的民心越 来越稳,北京市的党风越来越正。 据说,陈希同在向中纪委交代时说:“我在经济上没有参与犯罪,但我政治上 应负有责任,我在生活作风上也失于检点。”但据有关方面已经掌握的情况,陈的 说法只有一半是真话,即陈希同经王宝森的引见介绍,和一位年轻女人长期保持着 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但陈希同的话另一半是假的!他本人不但对王宝森等人的贪污 贿赂行为知情,而且也有收受巨额贿赂的重大嫌疑。陈多次授意“财政收入要有点 埋伏”,王宝森对此自是心领神会。再说,现已查明,陈希同的家人曾借助陈希同 的势力,非法获取了相当丰厚的收入。至于生活方面,据悉,早在1984年,陈 就结识了比自己小近30岁的一个女人,从1989年至事发,保持不正当关系长 达6年之久。并利用职权,安排这个女人到某大饭店任中方副总经理。陈健被捕后, 这个女人及其女儿立即去了香港,王宝森自杀后,陈希同之子陈小同曾去香港,转 告陈希同的口信,让其“千万不要回来”。据悉她后来亦被捉拿归案。 京城“一、二、三、四” 1996年新春时节,北京市政府大院又爆出大新闻。当时任市人大常委会党 组副书记、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铁英,因受贿案发,被开除党籍,由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市政协副主席、市长助理黄纪诚也被停止市政协党组成员的职务,被中纪委 立案检查。其后,北京市宣武区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罢免了黄纪诚 北京市人大代表的资格,中纪委讨论决定并经中央批准,开除了他的党籍,最高人 民检察院对其立案侦查。从陈、王到铁、黄,市委、市人大和市政协四位首脑级人 物的一连串案发,被老百姓称为“京城一、二、三、四”案。 今年66岁的铁英,山东蓬莱人,还是18岁的少女时就已加入中国共产党, 后长期在北京市工作。曾在市党刊编辑组、市农村办公室任组长、干事、副处长等 职。后任市政府办公厅处长、副主任、主任,市政府秘书长兼法制办公室主任。1 993年退居“二线”,当选为北京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如前提到,在陈 希同主政时,铁英可谓“权倾一时”。 据揭露,铁英家中仅房子装修,就花了70万元,空调装了8台,如仅靠工资 收入,几乎是不可能的。 1992年11月至12月,铁英出任北京投资贸易洽谈会市政府代表团副团 长赴香港招商。其间,收受港商刘某给予的劳力士牌总统型男、女式手表各一块, 价值港币21万余元;索尼牌摄像机一台,金项链3条。招商结束回京后,铁英利 用职权,为刘某在北京市市政府所属北京新大都实业总公司洽谈合资项目时提供了 帮助,并亲自参与批准了三个合资项目。后因港商资金不到位等原因,项目被取消。 此事案发后,铁英曾与他人订立攻守同盟以逃避审查。 同一年,铁英还受天平利园酒店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之托,在帮助该公司解决 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问题后,收受索尼牌台式音响一件。 1992年至1993年间,同样是利用职务之便,铁英对其主管的新大都饭 店,在借款、扩建、引进合资项目上给予了支持和帮助。为此,铁英曾先后3次收 受新大都饭店总经理石某给予的港币2万元、人民币1万元、蓝宝石戒指和翠戒各 一枚。 1992年至1993年间,铁英利用职务便利,在协调解决台商吴某等人与 北京市农工商总公司下属圆山大酒店的纠纷,并帮助吴某向北京市财政性资金管理 分局申请低息借款人民币200万元后,先后3次收受吴给予的钻戒一枚、欧米伽 手表一块以及1万美元。 1993年10月,铁英利用职务之便,帮助山东新牟集团公司为筹集资金与 北京京华信托投资公司联系后,北京京华信托公司购买了新牟钢铁股份有限公司1 000万股股票。 为此,铁英收受了该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杨某给予的人民币5000元。 铁英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款物共计价值人民币43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铁英的上述行为构成受贿罪,犯罪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 严重,依法应判处无期徒刑,考虑铁英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和法院审理期间,认罪 态度好,能真诚悔罪;且揭发了他人受贿犯罪的重大线索,有立功表现;以及案发 后退出和被追缴了全部赃款、赃物。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 罪的补充规定》,对铁英从轻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没收个人 财产。 黄纪诚原系北京市政协副主席,1992年9月至1995年5月期间,利用 担任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主任、市长助理、市政协副主席的职务便利,受贿4起, 共计价值人民币22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黄纪诚的行为构成受贿罪,依法对其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剥夺政治权利2年。 中央专案组在查处“陈、王”案件中,将一些牵扯北京市的案子转交北京市纪 检、监察部门处理。市纪委组织有关力量并成立了由11人组成的专门小组,承办 中央交办的有关调查任务。自1995年5月份以来,共完成18件调查任务。中 央“2。13”专案组转给北京市的与王宝森一案有关人员共22人,主要有首钢 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周北方、陈希同的秘书陈舰王宝森的秘书阎 振利、市财政局副局长李怀伟、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孔秋兰等。 1996年1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对首钢周 北方等6起受贿案的判处结果:周北方犯受贿罪、行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 行;李敏、陈舰何世平分别受到法律制裁。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后,周北方、陈舰何世平三人不服提起上诉。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陈希同带坏了一些人陈希同带坏了北京市的一些风气,也使一些意志薄弱的干 部走上了邪路。 利用职权,肆意侵吞公款,是这些干部违法违纪的突出特点。北京市原房改办 主任刘岐,任职期间,责令下级单位北京市新兴房地产开发总公司,拆借给北京国 际建设集团总公司1000万元。在此期间,他采取截留等手段,侵吞新兴房地产 开发总公司应收利息款数十万元。此外,他参与新兴房地产开发总公司与北京市怡 泰公司的业务往来,并索取贿赂10余万元。 肆意挪用和挥霍公款,是贴在这批“落马”高官头上的一个标签。原北京驻上 海办事处主任某某,将一女职工金某调到通县物资局。1994年3月,他让驻沪 办汇给通县物资局19万元,在帅府小区买一套住房,送给金某居祝原延庆县委书 记(局级)刘金生,利用职权挪用公款41。3万元,接受港商贿赂4。8万元, 并私设八达岭特区驻京办事处,挥霍浪费国家资金100多万元。他还在一年多时 间内在办事处报销“就餐款”228次,平均两天一次,他还违反规定将出国费用 重复报销等等。上述当事人已受到党纪国法的追究。其中,刘金生因为与陈希同及 其儿子陈小希所具有的特殊关系,而分外引人注目。 陈小希的“政治关系户” 谁也没有料到,8年前,身份显赫的陈希同之子陈小希交上了一个文化不高的 农村干部朋友。于是,陈希同父子在偏远的京郊山区,就有了一个特殊的“政治关 系户”。 刘金生,生于1947年,北京顺义县人。他当过农村党支部书记、镇党委书 记。别看他文化水平不高,可他也有“一技之长”———善于察言观色,精于投机 钻营。身居高位的陈希同及其儿子成了刘金生的首选目标。1989年,他费尽心 机结识了陈小希后,便以金钱开道,与陈小希称兄道弟,交上了酒肉朋友。他不惜 动用国家巨额资财,向陈小希搞“感情投资”。他先后三次请陈小希出国,一次到 泰国、香港,两次到美国。刘金生自以为有了靠山,“升官有望”,便把顺义县委、 县政府不放在眼里,在他当镇党委书记时,一次听说县里要提拔他当副县长,他竟 口出狂言:“副的不干,要干就干正职!” 1993年8月,顺义县县委决定,调刘金生任县委农村工作部部长,刘金生 得知消息后,立即驱车直找陈小希,又跑到陈希同那里,诉说顺义县“用人不公”。 于是,就在顺义县县委签发任职决定的当日,原北京市市委组织部部长带着陈希同 的旨意匆匆赶往顺义县县委宣布,刘金生使用问题市委另有意见,暂不动。果然, 不过两个月,刘金生被正式任命为北京市延庆县县委书记。他当上延庆县县委书记 后,极少下基层,连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机关工作人员也难得见上一面,到延庆 两年多,他不仅不认识一些大镇的领导干部,而且与他共事的一些副县长也不认识。 刘金生在延庆县期间,擅自打着设立延庆县八达岭特区驻京办事处机构的幌子, 以每月租金7。4万元租下了北京京城大厦A座的大套间,花费20万元购买了高 档办公用品和生活设施,并先后从八达岭特区调出174万元,从县财政拨出41 万元。刘金生四处聚财苦心经营这个办事处。实际上把它作为自己吃喝玩乐的秘密 私人场所。他在办事处共报销经费25万元,其中超过千元的吃喝费就有103笔, 他到延庆后,平均每天报销一次,天天都在用公款吃喝。不仅如此,陈小希两次出 国的费用,刘金生的儿子刘铁办公司的费用,都由办事处开支,刘金生除了疯狂挥 霍外,还采取重复报销的卑劣手段贪污公款1万多元,收受港商贿赂4。8万元, 挪用公款41。3万元。 刘金生粗暴地践踏党的组织路线。当他听说县粮食局缺干部时,就当即打电话 给粮食局局长说:“我给你派个副局长,明天就上班。”第二天,他从顺义县带来 的无业人员韩某,在没有任何组织关系和手续的情况下,竟然坐上了延庆县粮食局 副局长的交椅。韩某上任没多久,就因诈骗罪被司法机关处以7年有期徒刑。 刘金生为了得到升迁,在两年时间里,他给有权有势的领导请客送礼金额高达 85万元。 到延庆县后,他经常到陈希同、王宝森等领导家中送礼,逢年过节更是必去, 每次至少送两三千元的礼物,他先后送出的8辆车,除1辆奔驰送给陈希同使用外, 其余7辆都是送给领导干部子女私人使用的,其中先后给陈小希3辆,王宝森儿子 1辆。 读完陈希同、陈小希与刘金生上述“政治关系户”黑幕种种,笔者忽然想到前 一阵子被环球传媒炒得不亦热乎的英国戴安娜王妃之死。其中,关于“狗仔队”对 戴安娜的死负有责任的批评文字,我们已见过不少。据北京一位名叫宋纯一的先生 的见解,追逐“公众人物”的政绩事业、言谈举止、饮食结构乃至“隐私”,可以 说是人的天性!这种“小报记者”思想用到“极端”,自然“弊”就产生了。戴安 娜之死即是一例。那么有没有“利”呢?宋先生以为,“小报记者”虽“主观地为 自己”,但“客观地起了‘广义’的监督作用”。谁让你是“名人”呢?陈希同、 王宝森之流生活十分腐化。可如果他们生活在“狗仔队”猎奇的环境里,就必然有 所“收敛”。“狗仔队”嗅觉灵敏,“无孔不入”,擅于跟踪,那么,一旦你成了 什么“星”(特别是那些“政坛”的星),腐化之前就要好好想想“后果”。 在西方,“丑闻”毁掉名人的事并不少见,难怪名人慨叹自己是生活在“玻璃 缸”里。 而陈、王等腐化多年,没见哪些“小报记者”报道过一个字。在我们的报道中, 确实不存在西方小报的“弊”,可是,无“弊”的同时,是不是“利”也不具备呢? 与宋纯一的见解相似,法学博士张新宝认为:对公众人物隐私权的法律保护与 普通人不同,应受到一定的限制,这是因为他们的许多隐私已经成为公共利益的一 部分,成为公民的民主权利所指向和要求披露的对象,公共利益的价值已高于作为 公众人物的个人隐私的价值。如一个普通公民与他人的私交包括男女间的关系,可 以作为隐私而不被披露;而披露一位高级官员的桃色新闻,则不能认为其隐私权受 到侵害。因为这有助于公民了解其真实的道德品质;而高官的品质如何,当然是一 个关系公众利益的大问题。 无论官员还是明星,当他们选择了成为“公众人物”这条生活之路,就默认了 对自己的过去、现在和将来隐私保护的部分放弃,而自愿接受公众和舆论的监督、 披露和评论。当然,这种放弃是可以得到充分回报的。这种回报通常包括社会的普 遍尊重,理想和抱负的实现,成就感以及远远高于普通人的物质生活待遇。 但限制并不是剥夺,公众人物作为公民也应当有受法律保护、而且有不容以任 何理由加以粗暴侵犯的隐私。如私生活不受监听监视;通信秘密与自由;夫妻两性 生活不受他人干扰;与社会政治、公共利益和公众合理兴趣完全无关的纯粹个人私 事之秘密或安宁受到保护。另外,即使是受到限制的那部分隐私,也应通过正当的 渠道来获取和披露。 尉健行同志多次指出,说了的不一定接受,规定了的不一定执行,规定的形成 只是第一步,关键在于抓落实。北京市委在抓落实时要下大力气在领导干部中构筑 一道廉洁自律的防线。 无形阵地:战斗正未有穷期尉健行曾指出,陈希同、王宝森所以会出问题,就 是因为他们放松了人生观、世界观的改造。加强思想教育显得极为重要。 在认真查处王宝森以权谋私、私管私分住房问题的基础上,北京市30多名现 职市级领导干部进行了住房登记,申报率达到100%。这次不仅登记领导干部个 人住房情况,子女、配偶的住房情况也同时登记,以查清是否有为子女多分住房的 情况。现已摸清了33名现职副部级以上、2013名局级领导干部的住房情况, 建立了领导干部的住房申报档案。 北京市财政局制定了《关于北京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务活动中接待标准的 通知》。绝大多数单位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公务、业务执行申报审批登记制度。东城 区规定,各单位每季度上报一次接待宴请情况,并强调财政部门要根据宴请审批核 销。西城区不仅区级机关制定了执行费审批制度,全区118个处级单位中已有4 个建立了这项制度。市公安局、延庆县等单位还实施了“禁酒令”,取得了较好的 效果。对有禁不止顶风吃喝的领导干部,坚决查处。 市环卫局党委书记等人,今年1月以来,连续3次在检查下属单位工作时接受 超标准用餐、喝茅台酒,受到党纪处分。西城公安分局的两名副局长接受吃请,在 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分别受到撤职、调离公安机关的处分。 在清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乘坐小汽车工作时,他们对正局级以上领导干部乘车 情况进行重新登记,目前,已对党政机关正局级领导干部建立了乘车档案。在完善 接待标准、清理“小金库”、加强对社会购买力控制等方面制定下发了一些文件。 怀柔县为了有效管理公款吃喝,全县104个行政事业单位主管财务的领导与同级 纪检监察机关签订了“财务责任书”。为从源头遏制公款“吃喝玩乐”,市饮食服 务公司从抓票据管理入手,规范企业财务管理,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发票管理 的通知》,这一措施进一步堵住了财务工作中的漏洞。 陈、王案件发生后,北京市委痛定思痛,认真总结教训,尉健行同志多次主持 召开常委扩大会,与常委们一起分析陈、王一案,论危害、堵漏洞。并召开了市级 领导干部会,严肃认真地反思和检查。经过一年多的反思,市委写出了《北京市委 关于汲取陈希同严重问题教训的报告》。一年多来,北京市委在强化监督制约机制 方面作出了可贵的探索。 ———加强制度建设,增强监督制约的可操作性。去年10月市委七届七次会 上,市委作出决定,对各级领导干部提出了六条自律的要求,不仅要求“在政治上 同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维护中央权威,保证中央政令在北京市 通畅,做到令行禁止”。还要求“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还明 确规定“凡要求下属干部做到的,领导干部必须首先做到,禁止别人做的,自己坚 决不做。今后一律不准用公款在宾馆、饭店包房,也不准在自己分管部门的培训中 心和休养所包房;接受礼品必须按规定登记和处理;不得超标准用车和拥有编外汽 车;不得用公款超标准装修住房;不得参加高消费俱乐部和高消费活动”。 ———把民主集中制原则具体化,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针对陈希同办事无 规矩,个人说了算造成的恶果,市委、市政府带头制定了“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 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三重一大),要经集体讨论决定,不能个 人说了算”的重要决定。一年来,市委、市政府的重要事项都是按此规定办理的, 一改过去个人说了算,财政“一枝笔”的局面。目前全市已有105个局级单位制 定了这项制度。减少了各级党委和政府决策的失误,使民主集中制得到了具体落实。 ———对领导干部的行为规范认真监督、检查,严格管理。一是监督、检查领 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情况,做到会前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会上领导班子成 员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有关问题要作出说明和解答,并将有关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 布。二是加强领导班子的届中考察,及时掌握领导干部的情况。三是加强纪委对同 级党委的监督。落实中纪委关于“各级纪委发现同级党委或它的成员有违反党的纪 律的情况,有权进行初步核实并直接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等五项制度。四 是认真执行去年颁布的个人收入申报、礼品登记和国有企业业务执行费向职代会报 告等三项制度。针对有的困难国有企业存在的“穷庙富方丈”问题,市纪委、监察 局专门制定《关于国有困难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若干规定》,对亏损企业厂长 经理的行为做了规范。 北京市的反腐败斗争并没有结束,正在按照中央的部署深入进行。 一家小有名气的零点调查分析分局曾经公布的一项调查结果表明,中国公众最 关心的社会焦点中,居第二位的就是反贪廉政(第一位是通货膨胀)。普通群众对 反腐败的实效,仍然担忧。统计表明,县处级以上官员贪污贿赂案一直在上升。为 了遏制腐败,1989年,广东省率先成立反贪局。1995年10月,中国反贪 总局挂牌。“监督并直接立案侦查中央国家机关厅局级以上干部、省部级干部和全 国性重大贪污受贿等经济案件”,是反贪总局的主要职能。 中国反贪总局的成立,向世界昭示了中国政府反贪的决心,当然也与我们反贪 面临的严峻现实不无关系。 人们不会淡忘,就在反贪总局成立的这一年,反贪序幕从贵州拉开。1月16 日,原贵州省计委副主任、省政协常委、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董事长阎健宏因贪污、 挪用公款、受贿罪被判处死刑。同一天,贵州省前公安厅厅长郭政民也因受贿等罪 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媒体称:一个省一天之内判处两名厅局级干部极刑,历史上只有50年代初的 刘青山、张子善一案与之相似。 阎健宏案之后,领导干部贪污受贿案不断爆出新闻:辽宁省鞍山市委书记张文 效、四川简阳市党政班子中8个市委常委3个正副市长被“一锅端”、天津市委组 织部副部长王志平被查处、泰安市委书记胡建学一案,牵出包括市委五常委即5个 厅局级干部、10个县处级干部。最爆炸的1995年大案,当然要算本文特写的 陈、王案件了。 1997年9月18日,备受瞩目的中共十五大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圆满闭幕, 这次大会,是邓小平逝世后的第一次中共全国代表大会。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在 一个6米高的中国共产党党徽前宣读了十五大报告。长达3万多字的报告被称为中 共第三代领导人的政治宣言。 在两个半小时的报告中,人民大会堂爆发出20多次掌声。 江泽民在报告中指出:“反对腐败是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严重政治斗争。” “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要警钟长鸣。” 他说,“堡垒最容易从内部攻破,绝不能自己毁掉自己”。如果腐败得不到有 效惩治,党就会丧失人民群众的支持和信任。既要树立持久作战的思想,又要一个 一个地打好阶段性战役。 江泽民提出,反腐败要坚持标本兼治,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 要通过深化改革,逐步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要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 坚决遏制腐败现象;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监督,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党内决不允 许腐败分子有藏身之地。 随后,他提出“从严治党”的要求,要求共产党员要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 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刻苦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坚持与危害人民、危害社会、 危害国家的行为作斗争,坚决改变党内存在的纪律松弛和软弱涣散的现象。 大会批准了江泽民代表十四届中央委员会所做的报告,选出了党的跨世纪的新 班子———有344人组成的中共十五届中央委员会以及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大会结束后,中共十五届一中全会于次日在北京召开,选举产生了中共中央政 治局委员和政治局常委。 刘丽英在十五大前就准备退休了,文件已清理完毕,只差交钥匙了。今年她已 65岁了。 正当她准备告别融入她18年心血,并为之尝尽人间苦辣酸甜的纪律检查工作 时,却“意外”地荣升了。 当了四届中纪委委员、三届中纪委常委的刘丽英,十五大前按规定到了退休年 龄。中央考察组来到中纪委考察新一届中纪委领导候选人:老领导推荐她,机关干 部挽留她。中央考察组宣布,中纪委领导班子年龄限制可放宽。 在9月19日召开的新一届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会上,刘丽英当 选为中纪委副书记。 伴着热烈的掌声,刘丽英热泪盈眶。为了共和国风清政廉的明天,她要再拼几 年。 党的十五大代表全党有力地重申了反腐败的决心和信心。正如江泽民总书记言 之凿凿:腐败是可能毁灭党的病毒。如果我们不尽快清除这一病毒,对违法者严加 惩处,就难平民心。 -------- 天鹰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