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谍风波 平波 1997年6 月14日,美国联邦调查局(FBI )以从事商业间谍活动、企图窃取美 国必治妥施贵宝公司抗癌药“汰癌胜”的生产技术的罪名,逮捕了正在美国从事科 技引进业务的台湾永丰余纸业集团公司技术顾问徐凯乐和台湾交通大学教授何小台。 永丰余是台湾的一家老牌造纸企业,该企业近年来向生化科技领域发展,使之 继金融、造纸、资讯之后成为集团的第四大核心事业。1995年8 月,在原生物科技 开发中心任职,现为永丰余纸业开发公司经理周华萍的建议下,永丰余开始与美国 必治妥施贵宝公司接触,以期获得制造“汰癌胜”的技术。永丰余安排了周华萍和 徐凯乐作为与美国公司的联系人。 据台湾永丰余集团说,在长达两年多的时间里,双方虽不断接触,但关系并不 密切,永丰余一直处于被动状态。倒是美国必治妥公司的美方联系人表现得非常积 极,主动询问永丰余是否有兴趣进行合作。 出乎永丰余意料的是,他们从一开始就落入了FBI 设下的圈套。美方的两名联 系人,一个是伪装成公司技术人员的FBI 密探,名叫哈特曼;另一名则是该公司的 职员,冒充的身份是该公司的工程师。他们表示想出卖公司的技术秘密以获取私利。 台湾公司的人员不知是美国佬抛下的诱饵,还以为是撞到嘴边的肥肉。据FBI 发言 人说,哈特曼从1995年8 月7 日到1997年6 月5 日,与周华萍联系多达135 次,其 间哈特曼还多次飞往洛杉矾与周会面。哈特曼曾向周、徐透露,必治妥公司花了1500 万美元购买了“汰癌胜”制造技术,但所得到的年销售收入则高达数亿美元。徐听 到这些情况后表示愿意出高价购买“汰癌胜”技术。但后来哈特曼和“工程师”表 示,公司是不会出卖这项技术的。徐表示如果通过正常渠道不行,希望寻求其他途 径。他请求哈特曼找必治妥实验室的人,以取得“生化工程原料”。哈特曼在证词 中说,徐为此允诺的条件是先交付叨万美元,其后每月付1 千美元,以及来往台湾 的一切开支,并暗示将来还可从“汰癌胜”的销售利润中得到一定比例的提成。 同时被FBI 逮捕的何小台,是麻省理工学院的生化工程博士,曾任美国多家生 物科技公司顾问,三年前回到台湾。前不久,何小台赴美与麻省理工学院进行学术 交流。估计他是在由徐牵线与必治妥公司洽谈引进“汰癌胜”制造技术时一并落入 FBI 中的。 台湾永丰余集团否认其顾问徐凯乐的行为非法,认为美方指控的罪名不成立, 并怀疑美国必治妥公司真正的出击目标,原先可能是财团法人生物技术开发中心, 而不是永丰余集团,目的是向台湾当局有关部门施加压力,以防止高技术流入台湾。 台湾“财团法人生物技术开发中心”具有较深的官方背景,其主要发起人杨世缄当 时是台湾“经济部”次长。该中心近年来致力于开发生物科技,并把触角伸向制药 业。永丰余集团分析,FBI 原来盯上的可能是生物技术开发中心,由于周华萍在该 中心期间与必治妥有来往,周到永丰余后,FBI 便跟着把所注意的目标转向该公司。 这起商业间谍案目前尚未有最后结论,事情的真相还有待于进一步调查。据说 如果徐凯乐被控窃取商业秘密未遂、商业贿赂等罪名成立,最高可处三十五年徒刑 和125 万美元罚金;何小台最高可处十年徒刑,外加50万美元罚金。 不管此案最后结局如何,这一事件再次表明,由于国际市场的竞争越来越激烈, 美国等发达国家确确实实已经把情报和反间谍工作的重点逐步转向经济、科技领域, 把获取他国的商业情报和保护本国企业的商业秘密,以提高本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 的竞争力,作为一项重要业务。这件事也提醒商家,在寻求新的科技成果时,应了 解他国的有关法律,尊重其研究开发的成果,不可贪小便宜。须知天上不会掉下馅 饼,诱人的好处可能隐藏着陷阱。 (1997年第9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