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海沉浮 作者:老歌 一 这是一个奇迹∶当他和众多的股民连股票的概念都不懂的时候,他却以惊人的 胆识注册成立了股份公司并迅速挂牌上市,当众多的股民还在观望摸索之时,他的 股票在上市不到一年的时间达到每股近120 元,一时间,“中华第一股”,“中国 石化第一一股”等等赞誉纷至沓来,一时间,佃国炎连同“湖北兴化”的名字驰名 中外,在中国的股海掀起了一阵狂澜。 然而事隔4 年后的2000年5 月,一个惊人的消息得到证实:“中华第一股”始 祖佃国炎因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千余万元而被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并 提起公诉。2000年8 月25日至8 月26日,荆门市中级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不久将作 出判决。 佃国炎何许人也?他何以从“中华第一股”的始祖而沦为涉案千万的罪犯?让 我们从头说起,一层层揭开他的面纱。 佃国炎其人 最初的佃国炎,只不过是一名普普通通的厂长而已。今年52岁的他出生于湖北 松滋农村,1964年9 月考入北京石油学院炼制系,1969年12月入党,1970年8 月毕 业后分配到荆门炼油厂,最初从油漆工干起,当过炼油操作员、技术员、厂办秘书, 后来因业绩突出升任厂办副主任、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企管处处长。1993年调该 炼油厂下属的兴化化工厂任厂长,同时筹办成立兴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工作。 此前的兴化股份公司叫做“荆门兴化股份有限公司”,与荆门石化兴化化工厂是两 块牌子,一套人马。 1993年佃国炎任兴化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副处级)以后,便开始筹划兴化股票 上市一事。按佃国炎本人的话说,那时他连什么叫“股份制”都搞不清楚,但他是 个善于创新的人,当组织上把他推到改革的前沿阵地上后,他开始了艰难的探索。 他来到武汉,向熟悉证券和股票的老前辈请教,又拜师于武汉大学、中南财大等知 名教授,请专家讲学。功夫不负有心人,经他的努力,湖北省第一家社会募集股份 制工业企业——荆门兴化股份有限公司于1989年2 月23日成立。它的诞生同时也宣 告了中国首批社会募集股份制试点企业的产生。 佃国炎是那种勇于探险和卧薪尝胆的人,无论是在哪个岗位,对于工作他都是 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的。他对事业的那份执着在兴化公司乃至整个荆门石化都是有目 共睹的:他为了工作经常吃住在办公室,是个常常“不回家”的人。特别是为使兴 化股份公司成为上市公司,他夜以继日,四方奔走,有时竟因劳累过度晕倒在厕所 里。这一点,兴化人可以作证。 谈佃国炎,不得不谈“湖北兴化”。1993年经湖北省体改委批准荆门兴化股份 有限公司更名为湖北兴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化公司。1994年,该公司便跨 入了中国最佳经济效益工业企业100 强,并在全国同行业中名列第6 位,在湖北省 最佳效益工业企业中跃居第7 位,1995年公司被中国企业形象认定委员会认定为中 国企业最佳形象AAA 级企业,同时被列为“中国行业100 强”。 1996年1 月18日,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同年7 月1 日,因业 绩优良成长性好,被列为上证指数30种样本股。经中国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和中 国证券报联合评估,1996年湖北兴化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经营业绩名列中国上市公司 第一名。 从此,经舆论和有关媒体报道,“湖北兴化”便有了“中华第一股”、“中国 石化第一绩优股”的美誉。湖北兴化股曾打破常规每股以120 元的价位冲刺到了最 高点,佃国炎也被称为中华第一股的始祖。 然而曾经显赫一时的风云人物——“佃老总”,怎么会在短短的4 年后就跌入 深渊了呢? 侦破实录 “湖北兴化”经济大案最初是经群众举报由中纪委挂帅查处的。1999年10月, 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检察院正式介入此案。1999年11月8 日,荆门市检察院从纪委移 交的材料中获悉:深圳某证券公司为获得兴化股票配股曾送给佃国炎100 万元“好 处费”,而佃国炎则狡辩这100 万元是他代交给中介人陈峰的。 荆门市检察院受案后,检察长张明声以及分管反贪工作的副检察长李继红亲自 上案,并迅即抽调了数十名精兵强将组成专案组。 办案人员首先从深圳某证券公司行贿给佃国炎100 万元“好处费”着手。要证 实佃国炎是否得了这100 万元好处费,必须找到佃国炎交代的中介人“陈峰”。 检察官一行人来到了深圳,经多方摸底,确有陈峰其人,也牵过线搭过桥。陈 峰原来是某证券公司的业务员,因为品行差,据说曾得罪某黑社会头目,遭到追杀, 后失去联系。 陈峰这条线断了。检察官只好从行贿给佃国炎100 万元的深圳某证券公司老总 曾灿入手,查证真假。为不打草惊蛇,检察官明察暗访,初步获悉:曾灿去了美国。 经查阅边防海关的资料显示,曾灿有个赴美国、香港的护照,此前已经去了美国, 是否返回,何时返回没有任何消息。侦查员又经多方联系,得悉曾灿已从深圳皇岗 口岸入境,但次日又去了香港。 直接去香港查找是不可能的,该怎么办?检察官灵机一动:从外围摸清曾灿的 底细。 通过缜密的侦查,检察官们获取了曾灿的手机号,并在广东省公安、检察机关 的配合支持下,又查证确定了曾灿家里的电话号码。于是检察官们准确地掌握了曾 灿的详细住址,并安排人24小时暗中守候。 一天,几个“探亲”模样的人出现了。经过一番问人问路后,这几个访亲的人 确定“亲戚”就住在这里。 趁门卫转身开门的时候,这几个人迅速传递了一个眼色,只听见其中一人突然 大声惊叫: “哟,地上怎么有张照片?哎呀,被我不小心踩脏了。” 门卫很快扭转身来,一看:“咿,这不是曾总吗?”门卫惊呼道。 “你原来认识她?”“探亲”的几个人不以为然地问到。 “她是证券公司的,大名鼎鼎的老总,就住在那儿。”门卫边说边指给这几个 人看“曾总”住的豪宅。几个探亲的人暗喜,一阵寒暄之后,他们迅即离去。 二 这几个探亲的人不是别人,正是化了装的检察官。他们在证实了曾灿的工作单 位以后,马上与其所在的单位联系,并得到了该单位的支持与配合,很快找到了曾 灿。 曾灿起初不承认送给佃国炎100 万元的事实,经过连夜突审,曾灿供认确实是 给了100 万元,但这100 万元不是给陈峰的。陈峰很坏,曾灿叮嘱佃国炎两次钱不 要给陈峰。 关于陈峰的下落,曾灿也不知晓。 曾灿被从深圳带往广州,又从广州被带回荆门。 办案指挥部决定:一队人马审讯佃国炎,一队人马审讯曾灿,外围人马继续查 证。 此时佃国炎仍然狡辩:曾灿给的100 万元,他只得了50万,另50万元给了陈峰。 看来必须找到陈峰了。 “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办案指挥部下达了必须找到陈峰的命令。 通过审讯曾灿,得知了陈峰的一位同学的情况,办案人员马不停蹄地赶往深圳 找到了这位“同学”,但是这位同学也不知道陈峰现在的去向和地址,他们的交往 仅仅局限于在上海复旦大学读研究生时的同学来往。 检察官们又前往上海复旦大学,经查档案,发现其档案记录的住址是其爱人在 南京大学的地址,而她此时早已与陈峰离婚去了英国。 线索又断了。 检察官们仍不懈地追根索源,查找了陈峰上大学本科时的档案。从其档案里终 于查到了他江苏老家父母的地址。 经与其父母联系,其家人告之“他不在家”。经过检察官不懈努力,与其在老 家的同学联系之后,终于查到了陈峰的一个手机号。 侦查员们兴奋不已。 他们按照手机号码的指认,断定陈峰在北京,于是大队人马又匆匆赶往北京。 2000年元月7 日,经过周密部署和精心策划,侦查员们找到了陈峰。经过交谈, 陈峰交代: 佃国炎发案后,曾有人劝他承担一点责任,但经过反复思考,还是讲真话。佃 国炎公司与曾灿之间的业务,确实是他牵线搭桥的。陈峰当时对曾灿讲:事成之后, 要给自己一定比例的介绍费,同时也给佃国炎一笔好处费。陈峰也曾对佃国炎讲: 事成之后,我找曾灿付给你100 万元的好处费。后来不知业务谈成了没有,他也没 有过问。他没有收到过曾灿给的业务中介费,也没有收到佃国炎给的任何费用。 陈峰所讲与曾灿所讲一致,佃国炎受贿100 万元事实成立,证据扎实可靠。 此时,检察官们才松了一口气,然而他们心里的弦也绷得更紧了,他们知道: 佃国炎的经济问题远远不止这些,一场更加艰苦复杂的侦查工作还在后头。 至此,侦破佃国炎经济罪案件工作全面铺开。根据已掌握的线索,办案指挥部 决定:三个办案小组同时进行多方面的查证。 第一组人马重点查证佃国炎收受武汉某证券公司260 万元贿赂线索; 第二组人马重点查证上海某证券公司营业部行贿给佃国炎150 万元的线索; 第三组人马坐镇荆门,负责对整个案件的协查工作,同时综合各办案小组的信 息,及时上传下达,内审外调。 于是三路人马分头出击,南征北战,获取了大量的证据。 随着工作的不断深入,佃国炎受贿、贪污、挪用千万余元经济罪案件逐渐浮出 水面。 经过六个月的细致查证,荆门市检察院终于查清了佃国炎受贿470 万元、贪污 39.66 万元、挪用700 万元以及非法所得70万元的犯罪事实。 2000年4 月12日,此案侦查终结。随后由荆门市检察院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股票上市那天,佃总和D 小姐异常激动 熟悉佃总的人都熟悉D 小姐。 现年29岁的D 小姐,大学本科计算机专业毕业,貌不出众却聪明伶俐,最大的 喜好是股票。 D 小姐最初在兴化化工厂只是一名普通工人,因其与众不同的爱好,使佃国炎 对她格外器重。由车间到厂办,再到证券部,到后来直接升任兴化公司上海证券部 经理。 佃国炎因为长期奔波在外,他的家庭并不那么温馨,虽有一双儿女,但他与爱 人的关系并不和睦,所以更是常常有家不回。 D 小姐虽涉世不深,但对佃总却异常关照。经常与佃总在一起,总忘不了要佃 总多保重身体,天凉了,她总是提醒他不要忘了添加衣物,生病了她忙前忙后,替 他端茶送水,并时时提醒他不要忘了按时吃药,特别是到了节假日,D 小姐总忘不 了在BP机上留言,道一声祝福。这所有的点点滴滴都让佃国炎心里热乎乎的。因此, 年近50的佃总外出公干时总少不了带上她,以至,他们有些形影不离了。 1996年元月,也就是兴化股票上市的那一天,佃国炎与D 小姐都在上海,他们 的心里都有说不出的喜悦和激动。当所有的同事都散去时,D 小姐有些依依不舍。 佃国炎握着D 小姐迟迟不愿抽回的手,心里顿时感到一股柔情蜜意,也许是等待这 一刻太久,佃国炎趁势握紧了D 小姐的手,并拥D 入怀。也许是长久的渴盼吧,这 一刻,D 小姐的心都快要跳出来了…… 一场异乎寻常的激动与兴奋过后,佃国炎与D 小姐都有一种说不出的满足感。 之后,D 小姐娇滴滴地说: “佃总,你真坏,你把我从一个女孩变成了一个女人……” “你是很逗男人喜欢的女孩。”得到了满足后的佃国炎此时也半真半假地开着 玩笑。 “都是你的女人了,还能逗别的男人喜欢吗?” 佃国炎明白D 小姐的话意。同时在他的内心深处快速地闪过一丝念头:如果能 与D 小姐结婚,该是多么快乐哇。因为凭他多年的经验,D 小姐早就有嫁于他的情 意。 “你放心,我一定会让你活得很快活!”佃国炎说完将D 小姐紧紧拥入怀里…… 三 佃国炎说话算话。 为使D 小姐活得更潇洒,佃国炎联想到平时与证券界打交道的人的情景:他们 出手千金,出入五星级宾馆和高级娱乐场所,与他们打交道,出手动不动就是10万 20万,难道我就不能利用手上的权力为我心爱的女人花钱? 十多天后,佃国炎指使公司下属人员将1.3 万股公关股全部抛售后所得的16.6 万元予以贪污,他将3.6 万元现金送给了D 小姐,将另外的13万元委托他人以D 小 姐的名字存入银行。 这是佃国炎送给D 小姐的第一笔钱,也是他走上犯罪道路的第一步。正是这两 个“第一”,使佃国炎的人生坐标飞速倾斜,人生的“股票”从此跌入深渊。 上市前,都是他给人送钱求人办事,上市后,别人第一次就送给他150 万。 说起股票上市,都知道很难。对于跑股票上市,许多的奥秘佃国炎都亲自“品 尝”过。上市前,他跑断腿,求遍人,磕破头;上市后,他的身份随着股价倍涨, 那时都是人求他,就连上市前他烧过“香”,拜过“佛”的人也得转过头来求他。 这种反差真是风云莫测。 兴化公司上市后,随着业绩的显露,吸引了众多证券商的青睐与关注,希望与 兴化公司合作的券商越来越多,有求于佃国炎的人也越来越多。 1996年6 月,上海某证券公司营业部业务员邓旭林(另案处理),得知兴化公 司配股的消息后来到该公司考察。佃国炎向邓旭林介绍了兴化公司的有关情况之后, 邓旭林邀请佃国炎到深圳该证券公司总部进行考察。 同年七八月份,佃国炎亲自带人到深圳对该证券公司进行考察。考察期间,佃 国炎对时任该证券公司总经理的宫某介绍了兴化公司的发展状况,并对宫某说,买 兴化股一定能赚钱。宫某也将该证券公司的情况向佃国炎作了详细介绍,并明确向 佃国炎表示要求做兴化公司的配股承销商。佃国炎当即表示欢迎。 从深圳回来以后,佃国炎将考察情况向原兴化公司董事长作了汇报,并建议将 配股业务交给该证券公司做,得到了批准。 1996年9 月13日,佃国炎代表兴化公司同这家证券公司签订了1996年度配股承 销协议书。事后,邓旭林出任该证券公司驻上海东大路营业部负责人,该证券公司 总经理宫某安排邓旭林继续负责与兴化公司联系配股之事。 1996年11月,宫某和邓旭林为能顺利完成兴化公司配股业务,同时希望与佃国 炎保持长期业务合作关系,在邓旭林的安排下,宫某和佃国炎在武汉江城大酒店见 了面。酒足饭饱之后,在酒店的咖啡厅里,宫某对佃国炎说: “佃总,我们听了你的话炒兴化股赚了一点钱,为了感谢你,先给你150 万表 示一下,不多。” 佃国炎听后,心里一惊:好家伙,一开口就是150 万! 佃国炎从来没有听说有人要送给他这么多钱,他内心也明白人家不会白白送给 他这么多钱,肯定是为了配股的事有求于他。 150 万!这是佃国炎一辈子都挣不到的。 也许是第一次,也许是又惊又喜,佃国炎没有吭声。 也就是当月,邓旭林看到自己的营业部有大量的保证金,就请示总经理宫某, 说他们营业部现有大量的保证金,能不能借作自营(即占用客户的保证金炒股), 宫某当即表示同意。此后,邓旭林累计透支客户保证金11129998.8元。经过近一个 月的炒作,邓旭林赚了177058.42 元,扣除透支罚息267793.63 元后,还剩1502787.79 元。邓旭林将这一情况对宫某进行了汇报。宫某对邓旭林说:“你把这150 万给佃 国炎,由他自己支配。” 1997年2 月,邓旭林打电话给佃国炎说:“我们宫总说话是算话的,他原来说 给你150 万的事情现在给你兑现,这件事情宫总要我具体经办。” 佃国炎喜出望外:“好!好!” “那我干脆把150 万元全部划给你算了。”邓旭林补充道。 “你先给我100 万元,剩下的50万元先放在你那里。”佃国炎边说边告诉邓旭 林汇款账号,让邓旭林将100 万元划到武汉正信广告公司账号上。 1997年3 月26日,邓旭林通过银行将100 万元划到佃国炎指定的账号,佃国炎 以其爱人的名义并以年息20%的高息借给了武汉正信广告公司老板王建立经商营利。 同年11月,佃国炎出差到上海,对邓旭林说:“你把剩下的50万元给我。”11 月26日,邓旭林通过银行转账付给佃国炎50万元。佃国炎将其中的20万元送给了D 小姐,22万元交给其爱人供小孩上武汉贵族学校,剩余的8 万元留作平时零花开支。 收受上述150 万元后,兴化公司因违规操作本公司股票被中国证监会查处取消 其配股资格,并被处罚2000万罚款,该证券公司最终没有做成兴化公司配股业务。 在深圳,他一次得到100 万元好处费 1997年底,深圳某证券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曾灿(另案处理)得知兴化股 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配股的消息后,通过陈某(中科信某证券公司理财部经理)介 绍认识了佃国炎,并向佃国炎要求承接该公司1997年度配股承销业务。 商谈过程中,陈某对曾灿说:“你们这件事情做成后(指配股业务),要给我 个人50万元的好处费,同时也给佃老总搞一点。” 曾灿说:“我们公司有规定,给个人好处费是不行的,要给也只能以公司的名 义给好处费。” 陈某同意后,便转告佃国炎说:“我跟曾灿已经说好了,事成以后我从他那里 拿好处费分给你。” 佃国炎喜出望外。 四 随后,佃国炎告诉曾灿:“我们公司在1996年违规炒作公司股票,已经被中国 证监会查处了。今年的配股,中国证监会是否同意,我们公司自己也没有数。如果 你们公司能最先拿到中国证监会允许兴化公司1997年度配股的承诺,我们公司的1997 年度配股承销业务就由你们做。” 曾灿自信地说:“我们公司肯定能拿到中国证监会的承诺。” 1998年2 月,曾灿所在的公司果真通过关系获取了中国证监会同意兴化公司配 股的承诺。此后,佃国炎代表兴化公司于2 月25日同曾灿所在的深圳某证券公司签 订了《配股承销协议书》,同意支付该证券公司承销费用1141.81 万元。后来中国 证监会对配股承销业务审查时,认为此承销费超过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收费标准, 不予通过。 佃国炎、曾灿为了能够及时通过中国证监会的审查,便按照证监会的要求将承 销费用降为868.79万元,并于1998年4 月8 日重新签订了《配股承销协议书》。与 此同时,曾灿向佃国炎要求兴化公司补偿其被中国证监会审核下来的承销费用273 万元,并对佃国炎说:“关于给你们业务费的事情,陈某已经给我讲过,事成之后, 我肯定会付给你的。”佃国炎心领神会,表示同意。 1998年5 月8 日,兴化公司以“财务顾问”的名义同曾灿签订了由兴化公司付 给该证券公司“财务顾问”费273 万元的补偿协议:《财务顾问协议》。 同年8 月,配股承销业务完成后,曾灿打电话对佃国炎说:“佃总,我们的承 销费用直接从上交款里扣除,补偿费用也从中扣出来,然后我再从补偿的费用里付 给你业务费100 万元。” “可以。”佃国炎理直气壮地答复。 过了半个月,曾灿打电话给佃国炎:“我现在要到北京去,途经武汉,关于业 务费100 万元钱的事情,你到武汉和我面谈一下。” 当天,佃国炎和曾灿在武汉王家敦机场见面。曾灿问佃国炎:“你看这100 万 元我怎么付给你为好?” 佃国炎说:“你看着办吧。” 曾灿说:“这样吧,我将这100 万元转到北京,转个弯再给你。” 佃国炎说:“那就按你说的办。等你办好了,我们再联系。” 曾灿说:“好!” 而后曾灿于1998年8 月26日,将100 万元钱连同该公司应付给北京和诚投资顾 问有限公司的顾问费123 万元,一起转到了北京和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10月,曾灿打电话对佃国炎说:“这笔钱我已经在北京转了几个弯,应该不会 有问题。我怎样把钱付给你?” 佃国炎想了想,就把其爱人个人开办的松滋公司账号告诉了曾灿。11月6 日, 曾灿通知北京和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将100 万元钱汇到了佃国炎指定的账户上面。 1999年1 月6 日,佃国炎将此款全部占有,并以18%的高息借给了松滋市合达 有机复合肥有限公司。 第三次,他开口就是370 万元 也许是时间长了的缘故吧,佃国炎对有求于他的人送钱给他已经习以为常了。 由最初的胆战心惊到心安理得,佃国炎的心理确实有一个适应过程。 前两次为配股的事情,都是别人有求于他,因而送钱的事也都是别人主动开的 价,他只是默默地接受。 第三次佃国炎主动向对方开了口,而且一开口就是370 万元! 那是1998年上半年,武汉某证券公司得到兴化公司1999年度配股信息后,想做 其配股的主承销商。该证券公司总裁李洪尧与佃国炎为此事在武汉商谈了多次,该 证券公司先后两次派人专程前往兴化公司与佃国炎洽谈配股事宜。佃国炎同意将兴 化公司1999年度配股主承销权给该证券公司。 这一次,佃国炎有了经验,他不会白给人做。他向该证券公司总裁李洪尧提出 :“我们兴化公司的一些朋友炒兴化股票亏损了,你们证券公司能不能出点钱把我 们兴化公司那些朋友的亏损部分补上。” “行!”李洪尧答应得很爽快,因为他心里很清楚这感情投资多少也值,说不 准还能放长线钓个大鱼呢。 而后佃国炎与D 小姐(此时,已升任兴化公司驻上海深圳工作部经理)商定, 要该证券公司支付补亏金额370 万元左右。这一大笔补亏金额中给北京勤之杰公司 补亏200 万元,给北京勤之杰公司作为该公司为兴化公司违规炒股受罚找有关单位 周旋的报酬150 万元,给湖北省石油公司总经理熊家解炒股亏损20万元。 佃国炎将上述补亏的370 万元告诉了李洪尧。李洪尧将此事提交给该证券公司 投资委员会审议,经集体研究决定支付给佃国炎372 万元。 过了几天,武汉某证券公司将配股的主承销协议和补充协议(即付372 万元给 佃国炎的补充协议)传真给兴化公司证券部。证券部经理刘某收到传真后,将两份 协议拿到佃国炎的办公室当面交给他。佃国炎看了看协议对刘某说,没有补充协议 这个事情。佃国炎还让刘某将补充协议销毁掉。 1998年11月初,武汉某证券公司派人到兴化公司签订配股主承销协议和补充协 议。在佃国炎的办公室里,当他看到该证券公司的人拿出补充协议时当即冒火:“ 你们这是搞什么名堂?” 补充协议由此没有公开签订,而且连主承销协议佃国炎也是安排刘某在上面签 字。刘某有些为难地说:“这份主承销协议应该是佃总你亲自签名。”谁知佃国炎 轻描淡写地说:“我给你授权也是一样的。”就这样兴化公司与该证券公司之间关 于1999年度A 股配股主承销协议上面留下了“刘某代签”几个字。 后来,北京勤之杰公司通过湖北兴化公司协商,荆门石化总厂和兴化公司同意 将北京勤之杰公司炒兴化股票亏损作为该公司与兴化公司共同出资炒股的亏损,由 湖北兴化公司分担亏损的其中160 万元,这160 万元直接由湖北兴化公司上海工作 部承担。 这样,北京勤之杰公司炒兴化股票的亏损就没有了。 五 佃国炎与D 小姐最后商定要武汉某证券公司支付260 万元用于弥补有关炒股亏 损: 给北京勤之杰公司的报酬170 万元;给湖北省石油公司总经理熊家解弥补个人 炒股(实际是熊家解的情妇张某炒股)亏损30万元;给佃国炎的爱人杨某弥补个人 炒股的亏损10万元;给D 小姐弥补个人炒股亏损50万元。 随后,佃国炎与D 小姐一起来到武汉住进了洪山宾馆。他们把李洪尧叫到他们 住的宾馆里。佃国炎告诉李洪尧:“现在情况有点变化,以前要你们证券公司出资 弥补炒股亏损的金额已经不需要372 万元了,现在只需要260 万元就行了。” 接着他们又与李洪尧商量付款方式。佃国炎对李洪尧说:“这笔弥补亏损的钱 我们找个广告公司,由广告公司与你们签一份协议,你们以广告费的名义将这笔款 子划出来。” 李洪尧一听忙说:“我们公司不是企业性质,广告费高了是不好入账的。” 于是佃国炎就说:“既然广告费高了你们不好入账,那我们就通过广告公司只 走200 万元好了,剩下的余款由你们付现金给我们。” 佃国炎见李洪尧听完后没有提出异议就说:“好,就这样定吧,具体转款手续 和取现就由小D (D 小姐)与你们一起办理。” D 小姐见这么一大笔钱这样轻松地“搞定”了,并且里面有自己的50万元。心 里美滋滋的。当晚她和佃国炎都非常激动,在一阵热烈的相拥相亲之后,他俩漫步 在江城的大街上,憧憬和设计着他们以后的美妙生活…… 过了几天,佃国炎亲自起草了一份湖北建筑镇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998年至 1999年广告代理合同,要武汉正信广告公司经理加盖合同专用章。该公司经理按照 佃国炎的要求找他人撕回两张空白发票,并各填上95万元的金额后交给了佃国炎, 佃国炎就将合同书及发票交给D 小姐,具体与证券公司办理转款业务。 1998年11月26日,武汉某证券公司通过下属的镇伟房地产公司按合同汇款190 万元到武汉正信广告公司账户上。到账后,武汉正信广告公司将款已到账的消息告 诉了佃国炎。佃国炎于是决定让该广告公司经理先将190 万元转到武汉仙马餐饮娱 乐发展有限公司,然后再从该餐饮公司将其中的30万元提出,作为给省石油公司熊 家解弥补炒股的亏损送给了熊家解,熊家解后来将此款送给了他的情妇张青。 1998年12月15日,佃国炎与D 小姐一番柔情“蜜谋”:共筑爱的小巢,由露水 夫妻成为名正言顺的夫妻。为了“夫妻”今后长远的富贵荣华,D 小姐安排张青汇 款50万元到北京,作为自己顺迪和新公司注册资金。1999年2 月24日,D 小姐又安 排张青汇款60万元到自己在北京的顺迪和公司。D 小姐见股市行情较好,就与佃国 炎商量将这60万元转到国泰证券公司荆门营业部用于炒股。佃国炎表示同意。于是 这一笔钱被D 小姐转到国泰证券公司荆门营业部一个朋友账户上开始炒股。 过了不久,佃国炎与D 小姐一起出差到桂林开会。途经武汉便打算将武汉某证 券公司同意支付的260 万元款剩下未付的70万元全部提取现金。因为该公司当时只 有30万元现金,所以D 小姐就只提了30万元现金直飞桂林。散会后,他们带着30万 元现金回到武汉住进了宾馆。在宾馆里,佃国炎与D 小姐又尽情地放松了几天。临 回兴化公司时,佃国炎搂着D 小姐说:“那30万元现金,你给我10万,剩下的你自 己留着花吧。”D 小姐乐滋滋地接受了这20万元,将另10万元用纸包好后交给了佃 国炎。佃国炎将这笔钱留下2 万元自用,其余的交给了他的老婆杨某支配。 挪用700 万元,佃国炎的眼睛眨都不眨 佃国炎起初并不贪,因为在兴化公司,人们对佃国炎的工作成绩还是有目共睹 的:他不单单在事业上是个拼命三郎,在各方面都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至于 和D 小姐的关系,大家只是心领神会,因为那是私人“私事”。 但是,经过上市与市场经济的变化,佃国炎最初构筑的思想防线彻底被金钱击 垮了,他由最初收受钱财的胆战心惊到贪婪的索要再到挪用巨额资金为个人牟利, 他觉得这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 佃国炎此时的理所当然已经又包含了另一层意思,那就是他与D 小姐之间的关 系,当D 小姐表示要与他生活一辈子时,他们便开始考虑以后生活的生计问题,他 开始把所得的钱财多数用到今后的“共同生活”上。 1998年2 月初,D 小姐对佃国炎说:“我自己想买一点兴化股票进行炒作赚点 钱,难道你不想和我一起存点钱吗?” 佃国炎说:“当然想啦,我们公司1997年年报业绩较好,等年报公布以后,股 票肯定会涨,我们俩来赚点钱。” D 小姐一听,兴高采烈地说:“现在深圳工作部要撤销,我想回来呆一段时间, 正好与你一起有时间炒股。可是资金怎么办?”D 小姐眨着眼露出犯难的表情。 “我来想办法解决。”佃国炎拍着D 小姐的肩说。 而后,佃国炎打电话给荆门劳动城市信用社董事长,说兴化公司想借点钱做股 票生意。该信用社董事长一听是佃总要借钱,二话没说就问:“佃总,你们需要贷 多少?” “能贷多少就贷多少,当然是越多越好。”佃国炎派头十足口气十足地说。 “我们最多能贷给你六七百万。” “那就700 万元吧。”佃国炎就高不就低。谈妥后,佃国炎将贷到的700 万元 直接从银行转到国泰证券荆门营业部,他找到该证券部总经理告之在银行借了些钱, 准备放在证券部炒股。该部总经理见有生意上门当然喜笑颜开。 2 月23日,佃国炎擅自以兴化公司名义在荆门市劳动城市信用社贷款700 万元, 期限一个月,利率为7.2 %。银行扣除利息33600 元,将余款6966400 元在佃国炎 写了委托书后按他的要求转入国泰证券荆门营业部他们指定的账户上。 D 小姐利用自己掌握的股票知识在赢利70余万元后于3 月16日、17日将贷款全 部还清。 六 贪于钱色 跌入深渊 悔不当初 败事容易成事难。贪于钱色必定跌入深渊。这是佃国炎整个案件留给我们的最 深印象。 在佃国炎走上犯罪道路过程中,重要的是他对色欲的放纵。自从1996年开始, 短短的四年时间内,贪污、受贿、挪用涉案犯罪1214.66 万元,这千余万元的犯罪 都与色欲物欲有关。 佃国炎的风流韵事有不少,他由企业明星到阶下囚的蜕变过程中,D 小姐是举 足轻重的一位。 D 小姐总是常伴在佃国炎的身旁,很多事情她都是知情者,与佃国炎的关系可 谓是红颜知己。如果确实是红颜知己的“感情纠葛”也无可厚非,然而他们的关系 在常人眼里却是不可思议:一个近50岁的人了,有妻子儿女,并且女儿已经参加工 作,一个则是青春年少的未婚女子,他们却走到了一起。年近半百的佃国炎随时带 着D 小姐,虽名为部下,实际却成了“小蜜”,与“包二奶”没什么分别。D 小姐 本名“江春”,但佃国炎附庸风雅地为她另取了一个时髦的名字:“妮萱”。他们 的浪漫超越了中国的伦理道德。 一个是大权在握的老总,一个是青春少女,一个有妻室儿女,一个清纯如水, 这情感让人不免联想到权与色的交换,而在这权色背后,那便是钱的勾当,那便是 犯罪路上的引桥。 自从佃国炎从贪污的第一笔公款里拿出16.6万元送给D 小姐开始,二人就共同 走上了灰色的不归路。在佃国炎受贿的几笔钱财里,他怎么也不会忘记送给D 小姐 一部分。当D 小姐提出弄一笔钱来炒股时,佃国炎就开始忙不迭地为D 小姐想办法 筹钱。不论是收受贿赂还是假公济私甚至是贷款,佃国炎在D 小姐面前都大方爽快 地有求必应。他们坦然地将公款用于个人炒股,坦然地将盈利的钱投资于二人将来 的“幸福大道”上,为将来的爱巢准备着。 1997年2 月,兴化公司成立深圳工作部,佃国炎没有忘记将这个肥缺安排给D 小姐,并同时从上海工作部汇款30万元作为深圳工作部的开办经费。D 小姐在未经 任何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30万元投入炒股,至1998年1 月累计亏损41754.21元。 1998年2 月,佃国炎出差到深圳时,D 小姐对佃国炎说:“我用生活账炒股亏 损了几万元,现在深圳工作部就快要撤销了,为了弥补亏损,我想从交易账上转100 万元到生活账上炒股。” 在得到佃国炎的同意后,D 小姐如期炒作,到3 月上旬兴化公司决定撤销深圳 工作部时,D 小姐除了将100 万元还回了交易账上,以及将原来亏损的4 万余元补 上以外,还盈利14万余元。 清算完深圳工作部的账务后,在征得佃国炎的同意之后,D 小姐将这笔钱分别 存入两人的牡丹卡上。后来D 小姐将这笔钱用已列明细账报销过的发票重新报销一 次,“名正言顺”地支配了这笔钱。 常言道:手莫伸,伸手必被捉。这是一句警言。1999年11月,根据群众举报, 荆门市检察院会同市纪委对佃国炎涉嫌经济问题进行调查。检察院根据佃国炎在 “两规”期间交代的收受深圳某证券公司总经理曾灿100 万元“好处费”和挪用700 万元公款给D 小姐进行个人炒股的线索,于1999年12月6 日和8 日分别对佃国炎和 D小姐进行立案侦查。经过辗转南北,明察暗访,终于查清了佃国炎和D小姐受贿、 挪用、贪污一案的全部事实。1999年12月19日、21日,检察机关分别对佃国炎和D 小姐依法批准逮捕。2000年4 月21日,荆门反贪局将此案侦查终结,移送起诉。 据检察机关的《侦查终结报告》认定:佃国炎作案7 起,涉案金额1214.66 万 元。其中受贿3 起,计金额470 万元,贪污3 起,计金额39.66 万元,挪用1 起, 计金额700 万元。非法所得70余万元;D 小姐贪污1 起,计金额5 万元。 2000年4 月27日,记者前往监狱见到了佃国炎与D 小姐。让我们来听听他们忏 悔的心音: 佃国炎追悔莫及的声音:“落得今天的这种结局,都是自己一手造成的。我刚 开始还是很简朴的,处处严格要求自己。但随着我所处环境的变化,渐渐觉得自己 与别人相比所得到的太少了,觉得搞企业苦劳无功。在股票上市过程中,脚踏实地 铁板钉钉的办事态度是根本行不通的,要疏通关系必须要用‘钱’,因此当别人反 过来求我送我钱财的时候,我认为这只是‘以牙还牙’,这是我很肤浅的认识。另 一方面也是因为我法律观念淡薄,放松了学习造成的。” 当记者问到他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与D 小姐有无关系时,佃国炎并没有回避他 与D 小姐之间的感情:“我很喜欢D 小姐的灵敏。她工作能力很强,又很关心体贴 人。因为我与爱人关系不好,所以当她提出和我结婚时,我想我们需要弄些钱来好 过日子。如果说我走到今天这一步与她一点关系没有那是不现实的。其实她提出与 我结婚时,我也想过我们之间年龄相差太大是不合适的。”佃国炎脸上挂着后悔的 表情低下了头。 D 小姐起初抵触情绪很大,很长时间一言不语,只是以泪洗面。她拒绝回答有 关案件以外的问题,甚至害怕提及她与佃国炎之间的关系。她说她姊妹很多,她不 愿让她们知道这一切,她甚至咆哮着对记者说:“有些东西我不想讲,自己的事自 己承担,这是付出了代价的!” 当记者问她付出了什么代价时,她又沉默了,泪雨般地哭了起来。看得出来, D小姐的内心是刻骨铭心的悔恨。 从她时断时续的言语中,记者似乎听到她内心掩饰不住的悲伤。她自始至终不 让记者拍照。 “这是要付出代价的!”也许这个代价太沉重太昂贵了。 最后记者只拍到D 小姐一张沉重而悲悔的背影。